假婚前儀式結束後,過了幾天。
艾琉席恩的豐穣祭開始了,城裡熱鬧非凡。
本來好像還預計舉辦遊行,紀念莉菲爾公主結婚,可是由於儀式取消,遊行自然也跟著停辦。
停辦遊行同時帶給一部分的人失望與安心感,但這個情報事前就已經公布,所以並沒有造成太大的混亂,豐穣祭也順利揭開序幕。
夾雜真實與謊言的公告中,雖然沒提到莉絲的名字及特徵,為求保險,莉絲要暫時和莉菲爾公主一起住在療養所,不回學校宿舍。
祭典當天,莉絲還是住在療養所,因此我們跟她約在街上某處見面,不知為何她的父親卡帝亞斯也在。
那起事件過後,我們還是第一次見面。
「好久不見。在那之後就沒見過面了吧?」
「……好久不見。請問您怎麼會在這種地方?」
「嗯。如你所見,我來和女兒一起逛祭典。我對她不聞不問那麼久,想多少彌補一下那段空缺。」
「我覺得您這樣很好,但國王不是有很多事要處理嗎?」
儘管卡帝亞斯現在看起來只是個拿肉串的老爸,他可是當國王的人,得幫在學校鬥技場舉辦的武鬥大會做開幕宣言等等,照理說行程應該排得滿滿的。
然而……
「反正不是演講就是和貴族應酬。跟那些事比起來,女兒當然更重要。」
……就是這樣。
他太過誠實,反而讓我覺得很爽快。
真是……無法想像這是當初那個不曉得該如何與莉絲相處,拚命偽裝自己的男人。
「爸爸……我很高興,可是不可以因為這樣,工作就隨便做唷。」
「我講過很多次了,莉絲,你不用擔心。代替過我好幾次的家臣會認真工作。現在他應該做得比我還要好吧,哈哈哈!」
身為國王這樣沒問題嗎?
順帶一提,他說的家臣就是跟他一起到療養所的金。
金是卡帝亞斯的弟弟——亞利歐斯去世前栽培的人,於公於私都在輔佐卡帝亞斯,是個優秀的部下,也是他的好夥伴。
預料到哥哥會繼承王位,留下可以彌補他缺點的部下的亞利歐斯,果然是個優秀的人才。
總而言之,國王自己都說沒問題了,我也不會再多說什麼。
接著姊弟倆想接在我後面鞠躬行禮,卡帝亞斯卻伸手制止他們。
「不用對我鞠躬。現在的我不是國王,是以一名父親的身分站在這裡。各位無須多禮,把我當一般人對待就好。」
他都特地喬裝了,還是常常吸引他人的目光,我想是因為無法完全掩蓋身為國王的存在感吧。
然而民眾們似乎沒想到國王會在這種地方,只有稍微看一下而已。再加上祭典的氣氛帶給人一種解放感,不太可能一下就被發現。
我感覺到一股熟悉的氣息,左顧右盼,發現有人混在人群中監視我們。感覺不到殺氣,八成是國王的警衛。
我也有過像這樣保護要人的經驗,所以有點懷念。
「了解。那麼我們該如何稱呼您?」
「我想想……就叫我特蘭吧。」
「好喔。特蘭先生,那個肉串看起來很好吃耶!」
雷烏斯的適應力有夠高。
他馬上就習慣了,對卡帝亞斯——更正,對特蘭手上的肉串很有興趣。
「嗯,這是在那家店買的,很好吃喔。來,想要的話分一根給你。」
「真的嗎!謝謝你!」
「哈哈哈!有禮貌是好事。艾米莉亞妹妹要不要也來一根?」
「可以嗎?」
「小孩子用不著客氣。而且你不僅願意和我女兒當朋友,還對她照顧有加。」
艾米莉亞用眼神詢問我的意見,看到我點頭,她先跟特蘭道謝後才接過肉串。
特蘭露出超高興的笑容。艾米莉亞與莉絲同年,或許會讓他覺得自己多了個女兒。
最後,他往我這邊看過來……不知為何一臉不甘願。
「……總覺得不太想分給你。畢竟我女兒等於是被你搶走……」
「爸爸,太過分了!天狼星前輩非常照顧我耶!」
「嗯……最後一根本來是你的份,既然你這麼說就沒辦法了。」
「咦?啊……嗚嗚……是。」
「……我沒關係,請您留給莉絲吧。」
不行,我不知道該從何吐槽起。
遵從本能的女兒與幼稚的父親,這對父女在各種意義上都很厲害。
而且想吃再買就行,我的話不用動手就吃得到……不對。
「天狼星少爺,這跟剛才那家的調味方式不一樣,也很好吃喔。請張開嘴巴。」
「……嗯,確實美味。」
「是的!呵呵呵……」
因為艾米莉亞會喂我吃。
今天她特別喜歡為我服務,大概是被祭典的氣氛影響。
我也不討厭這樣,更重要的是艾米莉亞很開心,我就隨她的意了。
「你這傢伙!我能理解男人好女色,但你都有這麼願意為你付出的女孩了,竟然還對我女兒……」
「爸爸!天、天狼星前輩什麼都沒對我做過,而且艾米莉亞沒關係啦!」
就這樣,我們吵吵鬧鬧地會合,開始在充滿祭典氣息的街上散步。
之後我們在路上的攤販買了各式各樣的東西,邊走邊逛,雷烏斯看到某個攤販,拉住我的袖子問:
「欸大哥,那是什麼?有好多根像小小的箭的東西。」
「那是……射飛鏢嗎?」
「『射飛鏢』?那是一種叫射弗萊比的遊戲。我當冒險者的時候玩過幾次。」
用來分隔的木箱後面掛著一個板子,上頭畫了好幾個圓圈,越靠近中心圓圈越小。
這個世界不可能有軟木塞或空氣槍,所以這裡的射擊遊戲似乎就是這樣玩的。
「把那個叫弗萊比的東西射進靶子中央,就能拿到獎品的樣子。」
「獎品有好多種唷。啊……那個蝴蝶結好可愛。」
「對呀,好適合莉絲。那個小小的蝴蝶結也好可愛。」
「店長,我要挑戰!」
莉絲有興趣的是上面有些小裝飾的大蝴蝶結。
顏色跟她現在用的一樣,不過一知道莉絲喜歡上面的裝飾,特蘭就去挑戰了。理由問都不用問。
順帶一提,遊戲規則是玩一次三枚石幣,有三支弗萊比可用。
只要站在木箱後面用弗萊比射板子即可,但板子離得挺遠的,連要射中接近靶心的位置都不簡單。
實際上,特蘭玩了三次,雷烏斯一次,最好的成績是離靶心一個拳頭遠的地方。
「好難喔。比起用射的,我還是比較適合直接拿劍砍。」
「呣……店長,再一次!」
「爸爸,我也沒有那麼想要,還是放棄吧……」
「不,這種時候得到的東西會伴隨回憶。所以我才想送你當禮物。」
「喔喔!特蘭先生好帥!是說……大哥不玩嗎?」
「那我就挑戰看看吧,雖然我拿到獎品也沒用。」
我付了三枚石幣,接過看起來像小型飛箭的弗萊比,先著手調查它。
作工粗糙,所以風的阻力對它影響很大,可是它的飛行方式我看雷烏斯和特蘭玩就大概知道了。
我用食指和大拇指拿著它,集中精神射出去。弗萊比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拋物線……射中離靶心差一點點的地方。
「啊!只差一點的說……」
「唷,第一次玩就那麼靠近中心啊。」
「比我想像中離得遠。不過……我記住了。」
其實我本來想一發就中,看來感覺有點變遲鈍。
但是玩過一次已經讓我抓到訣竅,因此下一支弗萊比彷彿被靶心吸了過去,精準命中。
打仗時不可能隨時都可以用慣用的武器,若不能用過一次就摸透武器的用法,在戰場上是活不下來的。
看到我將最後一根弗萊比射中靶心,店長佩服地說:
「哦……太厲害了。可是小哥,你要是繼續玩下去……」
「我知道,我只打算玩這一次。獎品我可以選兩個吧?」
「沒辦法。你確實射中了兩支……這是特例喔。你要哪兩個?」
店長雖然皺著眉頭,還是答應讓我選獎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