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赴美國受盡刁難

我到多倫多一個月後,就又到美國大使館去試簽證。第一次,說台灣的調查還沒回來,等過些時間再來看。又過了一個月,我又去試簽,說臺灣的調查己回來了,我在臺灣沒申請過簽證,就給了我兩個月的B2觀光簽證,這下把我樂瘋了,就買了多倫多到紐約的來回機票,我兩個月打工,也存下四百多元加幣,陳禮宗又給我寫了張一千元的私人支票,和大家辭了行,一早陳禮宗就送我到機場。頭天晚上就和紐約通了電話,說好幾點力立到機場去接我。我們到了機場,一切都順利,等到要上飛機時,我告訴陳禮宗,你可不要先走了,等我飛機走了你再走,好像預感自己會出問題。

登機時檢查機票,護照,和簽證。美國的移民官就在多倫多檢查入境的人,而不是到了美國再檢查。移民官先看我的護照,我有了入境簽證,他問我有沒來回機票?我說有,他一看,說我回加拿大機票沒有訂日期,又問我帶了多少錢去美國觀光?我說有一千五百元,就把陳禮宗給我的支票,和我的現金拿給他看,他說這是私人支票,沒有用,一定要銀行去認證有這麼多錢存才行。

這一折騰,別人都上飛機了,我的行李已被運走了,這班飛機是趕不上了。趕緊出來找陳禮宗,還好他還在外面等我。就把經過情形和他說了,馬上在機場就訂好回程機票的日期,又和他跑銀行把支票請銀行給確認了有存款,就又跑到機場趕搭下班飛機。這時移民局又換了個移民官,我給他看了機票和支票,他問我在美國有沒有親屬?我說沒有,他說可以打開我的背包給他看看嗎?我就打開背包,裡面有照相機,有我的日記本,還有些舊信,亂七八糟一堆我認為有價值的東西。

我這人有收藏舊信的習慣,在臺灣時,女朋友的信本來收藏了一大堆,有一年過生日,無人問,無人知,晚上自己買了瓶米酒,就著花生米,幾口就把一瓶米酒灌下肚,抱著女朋友送的吉他,跑到永和的稻田邊,自彈自唱。「我徘徊在海之濱,山之巔,越此城鎮,越彼鄉園。我心將碎,淚之泉也將枯乾,全為妳,為了妳,露莎嵐。」夜深人靜,酒勁發作,我竟爬在田埂上睡著了。雖說是七月,但半夜的露水還是很涼。我被過路的農夫叫醒,頭重腳輕地,蹣跚回到曲家,就用女朋友的舊信和砸碎的吉他,燒了一鍋爐熱水,痛快地洗了個澡,並嚎啕大哭一場。結束了我刻骨銘心的相思。

唉!沒想到移民官從我的包包中竟翻出,有些信是從紐約法拉盛寄的,寄信人Lili Liang這下出了問題。移民官問這是誰?我說是朋友,他就繼續翻看我包包中的東西,一下看到一張情人節時力立寄我的卡片。因為是第一次見到這情人卞,很漂亮,上面的詞句也很美,我就沒捨得丟,帶在包包中,這下成了我不誠實的物證。我看這時飛機已經又走了,反正我是趕不上了,就用中文罵他:你不要翻啦!我知道你不會讓爺爺過關,還翻什麼?抓了機票等就又出來了。陳禮宗說:老同學這二進宮還是不行?咱們只好等晚上,這小子下了班,咱們再來闖關。

我們又等到晚上九點以後,第三次闖關。我已經作了最壞打算,如果再不行,我起碼要好好罵他們一頓,出出這口惡氣。這次又換了個新移民官,他一看我的護照,就很客氣的對我說:請你稍等一下。他把別人檢查完,就拿了我的護照和機票,說:請跟我到辦公室去一下,到了辦公室,他請我坐椅子上,拿出一本厚厚的記事簿給我看。他說:中午的移民官記載你不誠實,所以不讓你入境美國,他無權更改這記錄。很抱歉,不能讓你入境美國,同時他說,他們己通知了所有加拿大和美國的邊境,叫我不必浪費時間去試闖關,一定都不會讓我入境。這下真涼啦!把我的滿腔怒氣也給洩掉了。連火都發不出來。就像隻鬥敗的公雞,垂頭喪氣地出來,和陳禮宗回了家,灌了半瓶約翰走路,醉醺醺地,給力立打了個電話,說這下是真玩完了。

去不了美國,就想辦法在加拿大辦居留吧!其實我對加拿大的印象很不錯。我這人胸無大志,又能隨遇而安。在多倫多住了幾個月,覺得也滿不錯。我是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十日到溫哥華的。加拿大在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底前才有過大赦,我晚到了十天,沒有趕上大赦。陳禮宗說也許花點錢,找個律師可以辦成。但陳禮宗對這些事也不熟,認識個辦房地產的律師,打聽說不行。就算啦!聽天由命吧!

這時力立在紐約,找到福華傢具店的老闆張鎮海,請他幫忙申請居留。他就給用中英文雙語店員的名義給力立辦了綠卡。當時申請居留的比較少,所以很快就批准了,力立有了綠卡,據承辦的律師說,一兩個月就可給我也辦好居留。力立有了綠卡就坐飛機到多倫多來看我,兆鍾雋夫婦也開車來看我,我也就安心地在那打工,等綠卡。

那時我是住在比弗利街二百號。房東是個廣東人,樓上有三間小房子,我住了一間。隔壁一間住了個外國女孩,金髮碧眼,我只知道她叫Pat,好像是學生,很安靜,也很少碰到。另一間房住了一印度男學生。也是偶而在公用的廚房或浴室碰到。有個周末下午,我正在房中看馬路邊揀回的舊電視,突然聽見巴!一聲,好像是鎗響,也沒介意。過了一下,聽見有人叫救命,跑出來到走廊上一看,是印度人那間房子叫救命。跑過去一敲門,門開了。印度人滿胸是血,用手拊著胸部。告我他想自殺,用氣鎗對心臟打了一鎗,但沒要了命,痛得受不了啦!叫我趕緊給叫救護車。我就趕緊跑到樓下叫房東給打電話,幾分鐘救火車就來啦。(在加拿大,救火車來得最快。緊急事故都是救火車先到。)把那印度人包紮好就抬走了。有一個救火隊隊長,就留下來問話,因我是第一個目擊證人,所以就問我,不過是姓名,地址,經過情形等。但我在加拿大的居留己過了期,作賊心虛,怕人家查我的居留身份。第二天就趕緊又搬了家。

現在想那時候人真簡單,幾件換洗的衣服,一床毛毯,盥洗用具,身無長物,過得也很快樂。現在滿家塞滿破爛,再搬家恐怕要三個大貨櫃車才行。生命中又能多點什麼?我在多倫多這一搬家,對我後半輩子人生,卻發生了很大的影響!

周力立在美國很快就拿到了綠卡,律師說我最多三個月就一定可以來美國了。我就在那等吧,左等沒消息,右等還沒消息,最初我還有耐心,慢慢我就愈來愈急,就常打電話叫力立去問律師,但就是沒有一點消息。後來律師說,叫我自己到多倫多,美國大使館去問一問。律師總是說應該快了,究竟什麼原因,我還沒接到移民通知?沒人知道。實在說我那時早被美國大使館嚇破膽了。那還敢到大使館去問。只有在那亂發火。一九七三年十一月,Evie(郭林彰,我天主教代母王懷義的女兒,)夫婦帶了小孩宏華和凱玲來看我,我算找到了救星。Evie的先生Pat是美國人,我就請他和我到美國大使館去問我的移民事。人家一查資料,說我的移民資料已來三個月了,因我搬了家,沒有新地址,資料無法投寄。拿到資料一看,信封上是力立寫的比弗利街200號。但她的2字寫得像Z字一樣,所以我編了故事。說她把我的移民申請表寄到Zoo(動物園)去了。動物園查不到我這怪動物。所以延誤了三個月。

這下萬事齊備,就趕緊辦吧,我在加拿大居留已超過半年,必須先取得當地的無犯罪紀錄證明,這還得到首都渥太華去辦理,當時我幾乎急得要搭直升機去辦,因為當天是星期五上午,怕坐火車趕不及。後來朋友們勸我,已經都弄好了,不必那麼急,還是用掛號寄急件辦吧,可省點錢。沒別的辦法,只好如此。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