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工作

民國五十七年(一九六八)初,教育部文化局借榮民工程處原辨公大樓籌備成立,我偶然碰到原海軍官校學長楊北海,後來我們又在政大同學,他是政大於臺灣復校後第一屆新聞系畢業,我是第四屆政治系畢業。在校時因有官校曾同學的關係,所以常有連絡,畢業後幾年沒見,我就問他在這作什麼?他說是幫政大新聞系系主任王洪鈞老師籌備成立教育部文化局。我一聽真是個天大的好消息,我已經在榮工處窩了四年,我這人又不善鑽營,和侯主任更是水火難容。我就問楊北海,我能來找個工作嗎?他說歡迎啊!他們正在找人,但我必需找一有力的後臺推薦,因為各方推薦的人太多。我就先去找同鄉張彝鼎先生,他作過國防部軍法局局長,也是政大的教授,和王洪鈞局長也認識,張伯伯當場就給我寫了介紹信,我就拿去給王局長,事先北海已把我的身份背景都告了王局長。我拿了張伯伯的介紹信給王局長,王局長很親切的告我:「安仁你看,我桌子上堆得一尺多高的卷宗,都是推薦信,你還能再找個更有力的人推薦嗎?」我想最有力的該是蔣部長了,但我實在不願為自己事去麻煩他,我這人是拗脾氣,為別人我可以去找他,我曾為表弟曲君其的工作事找過他,承他給安置到森林開發處工作,為同學王振智工作也找過他,給安置到竹東榮民醫院工作。我自己被他暫時安置到榮工處工作,四年了我沒再麻煩過他。我就和王局長說:我可以去找救國團執行長宋時選先生,不知道夠不夠力量?他說可以。我馬上就騎車到了救國團,找到宋先生,把經過情形告他,請他給我寫介紹信,他說不用,當時就給王局長打電話,說:「安仁這孩子太老實,主任事情太忙,他也沒法記住每個人,安仁在榮工處四年,他也沒說話,文化局要能給他安排個工作最好。」就這一個電話,我的工作就又定了。從榮工處的委派七級辦事員,一下跳升成薦任十二級專員。

從文化局回來,我就向侯主任報告,說:「我要調到隔壁文化局去作薦任專員了。」侯主任聽了先是一楞,然後又是他的招牌假笑,咳!咳!「不可能吧?你沒高考及格,沒有任用資格,怎麼能做薦任專員?」我告他實話,我也不知道,不過我已見過文化局的人事室主任,他說一兩天教育部的任命令就會下來。他又咳!咳!了兩聲,好像我是在吹牛,我心裡想等著瞧罷!

一九六八年二月,我正式接到教育部的任令,以薦任十二級,調派文化局秘書室,第二科任專員,我即向榮工處正式辦理離職手續。

其實在文化局同意給我工作起,我已變成兩面派。我在榮工處工作四年,除侯主任外,我和大家關係都處得很好,榮工處福利會,在十樓設有餐廳,提供同仁餐飲,價廉物美,我也屬福利會人員,和大家商量,把文化局員工一視同仁,提供價廉物美的餐飲,為文化局員工解決了民生第一大問題。文化局第四處,主管全臺灣的電影檢查,片商在新片送檢時,都會送招待券給檢查人員,他們把招待券送我,我就送到榮工處去請他們看電影。

我在榮工處人事室,還主辦過幾次員工招考,石門水庫施工期間,招進來一批高中畢業的女學生,在石門水庫工作,水庫完工後,有幾位工作認真,像王株鳳、熊瓊雲、潘素雲、楊惠青等就調回處,在會計室工作。她們年青,和我相處得很好,我不會算帳,需要趕帳時到會計室叫一聲,下了班都跑來幫我算帳,交換條件,給電影票,請她們看電影。

文化局分四個處,第一處主管文化復興,二處主管演藝人員,戲劇、歌唱等,三處主管電視、廣播,四處主管電影檢查。我原來是想到第四處檢查電影,但楊北海任事務科科長,王局長一定要我到事務科給楊科長幫忙。事務科有人視為肥缺,但實是個是非最多,而又最難做,又不討好的單位,他大概是看中我不會貪污,所以要找我幫忙,我幫他作了兩年專員,楊科長調升第三處科長,我就升了事務科長。

我在文化局工作四年,籌辦過三次電影金馬獎頒獎,三次廣播電視金鐘獎頒獎,及其它無數次小型的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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