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印度之行 山窮水路疑無路

生不逢時,在好萊塢的歲月,正是影業陷入深重危機的時期。在電影方面的發展很不順,決定從沉淪中崛起,與朋友策劃一部《無聲笛》的影片。他們去印度勘外景,大失所望,拍攝計劃被迫取消。曾有主演電視連續劇《功夫》的希望,他又一次幻想成功,最終發現又是水月鏡花。他憤怒且絕望:我在好萊塢還有待下去的必要嗎?

六○年代,是好萊塢電影業空前危機的時代。

由於電視的競爭,電影觀眾人數急劇減少,迫使影片的產量也隨之減少。一九四四年——一九五一年間,美國故事片的年產量在三百五十部——四百五十部之間;到一九五八年下跌為二百五十八部,一九六○年跌至歷史最低點,為一百五十一部;以後略有回升,維持在年產二百部的線上。

面臨這種境況,電影不得不低下高貴的頭顱,出賣影片版權給電視網,為電視網製作電視片,向電視網出租攝影棚及製片設備。到一九六八年,來自電視的收入已佔好萊塢收入的三分之一。

陰影籠罩著好萊塢電影業的演職人員。別說是新手,就是資深演員都面臨失業的危機。作為國際影城的好萊塢素來瞧不起電視,但在電視的威逼下,陷入生存危機的演職人員不得不屈服,暫時轉向電視劇的攝製。

這就是李小龍在好萊塢能多次串演電視劇,卻難得在銀幕上露臉的主要原因。

李小龍在電影中扮的角色遠不及他在電視中那樣「顯著」。那是真正跑龍套,揮拳蹬腳,匆匆而過,既未在字幕上留下名字,也未在觀眾中留下印象。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李小龍在影片《醜聞喋血》中扮演一名中國移民的黑社會殺手。主角神探馬勞是由李小龍的功夫弟子詹姆斯.迦納擔當。李小龍的戲不多,他所飾的殺手受一犯罪組織的派遣,去襲擊神探馬勞。馬勞諷刺他是個同性戀者,使得他暴跳如雷,瘋狂撲向馬勞。在與馬勞的生死搏鬥中,他跌出窗外,墜地而死,血濺街頭。

此片由米高梅公司出品,攝於一九六九年。也就是說,李小龍在好萊塢苦盼死守了五年,才守到一個「帶有醜聞」的角色。這是李小龍在好萊塢唯一上鏡較多的影片。

李小龍在香港所飾的所有角色皆是在影片中出現,拍電影是他的夙願,在赴美後定的另一大事業目標是做個電影明星。拍這部影片,對李小龍來說是痛苦的,他喜歡飾英雄,即便是歹徒,也應是魯悍驍勇的硬漢。可他飾的角色,是一個陰陽怪氣的同性戀者。這種性別錯位行為,深為中國武師所不齒。但李小龍還是接受了這個角色,可見李小龍演電影的願望有多麼迫切——已到飢不擇食的地步。

這部影片回響一般(普通評價之意),這個同性戀殺手未給李小龍帶來任何光彩。因為在美國,絕大部分人是鄙夷這種人的,而不是李小龍演技不行。

李小龍更崇拜電影,投資浩大的電影是鴻作巨製,而小打小鬧的電視只能算「小兒科」。

李小龍在好萊塢的發展,電視小有成就而電影前景黯淡。

在六十年代,電影公司均被財政困難攪得焦頭爛額。為了生存,派拉蒙電影公司成了石油托拉斯海灣及西部工業公司的子公司;聯美電影公司屈尊加盟跟電影毫不搭界的全美公司集團;環球電影公司成了美國音樂公司的一員;華納電影公司賣給了加拿大的控股公司;二十世紀福斯電影公司落入大通——曼哈頓銀行的控制之下;米高梅電影公司被迫將部分地產押給拉斯維加斯賭場的老闆。剩下的哥倫比亞電影公司等少數幾家慘淡經營,維持著搖搖欲墜的自主權。

好萊塢外表依然煊赫,遊人和影迷潮水般地湧來,掩飾了影業的蕭條。

六○年代,好萊塢較少推出新人和新類型的電影。這必須以強大的經濟為後盾,並且要冒賠血本的風險。手頭拮据的電影公司是不敢輕舉妄動的。而李小龍,他所能主演的影片是功夫片(這是好萊塢不曾有的),他還是個美國影壇的無名小輩。就這兩點,李小龍作為「包裝明星」被推出的機遇幾乎等於零。

然而,困境中的電影公司又無不在絞盡腦汁,企盼著推出新人和新的類型電影而再現輝煌。因為電影觀眾久之必定會厭倦老面孔和老模式,渴望看到新奇的東西。故而電影公司在謹小慎微的同時,又會孤注一擲冒冒風險,以盼出現奇蹟。那麼,無人問津的李小龍,作為「包裝明星」的可能性仍是有的。

施里芬恰恰看準了這一點。

施里芬的構想跟李小龍不謀而合。

不過,李小龍「要主演一部功夫片」的構思,絕不像施里芬那樣是基於周密思考之上的。施里芬熟悉好萊塢的運作機制和財政狀況,對電影觀眾及電影市場作過研究和預測。壓抑中的李小龍想的只是自我張揚:「我要成功,我一定會成功!」

這是六○年代後期。其時,蕭條十多年的好萊塢影業開始復甦,影片的數量在上升,被電視奪走的觀眾慢慢回到影院。

這個時候,各電影公司都急於推出新人、新片、新題材、新類型——

施里芬認為這個時候推出東方的功夫片條件基本成熟。由於李小龍多年堅持不懈的功夫推廣表演,由於他所拍的電視劇及傳播媒介的宣傳,功夫熱已開始在全美的範圍裡慢慢掀起。廣大的功夫迷,自然願意在電影銀幕上親睹一下這位東方功夫大師祖的風采。

考慮到白人觀眾「頑固不化」的欣賞趣味(他們只崇拜白人英雄),還考慮到好萊塢的首腦決策的慣性,施里芬擬定:在這部東方色彩的功夫片中增加一個洋人,並且他在其中的位置與中國武師不相上下——以求平衡,彌補白人觀眾看電影時所產生的遺憾(這種做法在美國職業籃球界尤甚,籃球是黑人的一統天下,但所有的球隊,都有球技略遜一籌的白人球員摻雜其中)。

他倆自然而然想到該由詹姆斯.柯本飾演片中的洋人。

詹姆斯.柯本是李小龍的功夫學生,還是李小龍從事影視表演的顧問。詹姆斯.柯本是好萊塢資深演員,主演的片子一直很賣座。單就這一點考慮,拍攝計劃容易在好萊塢高層中審核通過。

況且,他和李小龍是摯友,未來的合作會十分愉快。

他倆把意圖一講,詹姆斯.柯本猛一擊掌,叫:「你們跟我想一塊了!我早想跟布魯斯.李聯合搞一部東方功夫片!」

真是心有靈犀,不謀而合!

原先,施里芬認為李小龍由演電視劇配角而想演主角是一步登天。現在,只在好萊塢電影跑龍套的李小龍要領銜主演一部全新的功夫片,那才真是一步登天了!為慎重起見,三人慎密策劃:

.這是一部帶探索性質的商業片,形式是李小龍的截拳道,內涵則是有千年之悠久歷史的中國武道哲學。

.事先不聲張,待拿出腳本再跟電影公司的要員接觸洽談。因為口說無憑,只有高質量的腳本,才能使要員們怦然心動,投資拍片。

.腳本創作採用好萊塢特有的模式(這是一種類似工業生產流水線式的作業方式,根據每位作者的擅長分工合作,一人搭故事框架,一人完善人物,一個配對白,一個添打鬥,最後由一人潤飾統稿。其中的環節有三道甚至十道,這種作業方式扼殺了寫作者的思維和靈氣,故有寫作機器之稱。但這種方式,卻比較適宜模式化的商業片製作)。

.故事梗概是:一個中國武師(由李小龍飾),一個西洋拳師(由詹姆斯.柯本飾),開始勢不兩立,經常發生糾紛格鬥。最後握手言歡,成為摯友(這是好萊塢商業片常見的皆大歡喜、大團圓式的結尾模式)。

他們確定腳本由三人完成,第一位寫故事,第二位寫人物及對白,最後由施里芬潤飾統稿。故事基本按好萊塢商業片模式,但要有所創新。施里芬和詹姆斯出資一.二萬美元,請一位來好萊塢發展的作家寫第一稿。

但是,這位作家卻把功夫片寫成了科幻片,「滿嘴胡言亂語」,「荒誕不經,令人不知所云,如墜五里霧中」。他對中國功夫及西洋拳術均很陌生,儘管有李小龍三人做他的技術指導,他卻不願虛心請教。要命的是,他自我感覺特別良好,他說:「在我看來,中國武士就跟天外來客一樣神秘和高超。」

第一稿顯然不能用,於是,施里芬請他的侄子來操刀。他侄子也是一位作家,來好萊塢做僱傭寫手才兩年,卻參加了一百多部腳本的寫作(這種流水線式的寫作流程出來的腳本,只有少數拍成電影,大部分庫存)。他應該諳知好萊塢的腳本該怎樣寫,他參與的西部片、警匪片的腳本有變成電影的,而這兩類片子,跟功夫片有較多相通之處。

然而,好萊塢寫作流水線已完全窒息了他的想像力(這是施里芬未曾料到的,他從事這種寫作時間短暫,平時言談仍靈氣畢露),加之他受前一稿作家失敗教訓的影響,他竟然把功夫片寫成了科教片!片中兩位東西方武師,滿嘴東西方武道的哲理箴言。他「創作」的練功打鬥場面,幾乎是原封不動地照抄施里芬他們所提供的武術拳術書面資料。施里芬三人看後,大失所望,哭笑不得。

他們只得自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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