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登上勝利的峰頂|一

一 家庭生活

我喜歡我的孩子們,愛是一條鎖鏈,把小孩和雙親拴在一起。

當我在伊利諾州的紐沙勒寫這本書時,在當地執業的律師、我的好友亨利.龐德多次對我說:「你該去看看吉米.邁爾斯叔叔,他的一個舅舅荷恩敦是林肯的合夥律師,他的姨媽經營一家供應伙食的宿舍,林肯夫婦曾在那邊住過一陣子。」

於是七月的一個星期天下午,龐德先生和我爬上他的汽車,駛到紐沙勒附近的邁爾斯農場——當年林肯到春田鎮借法律書籍時,常在這兒駐足,說說故事,換取一杯蘋果汁。

我們到那邊以後,吉米叔叔把三張成套的搖椅拖到前院的大楓樹下,小火雞和小鴨吵吵鬧鬧地在我們四周的草地上穿梭,我們暢談數小時。吉米叔叔說出一件林肯的軼事,是以前從未發表過的,這件事相當可悲而發人深省。事情是這樣的:邁爾斯先生的姨媽凱薩琳嫁給了一個名叫雅各.爾萊的醫生。林肯抵達春田的一年後,也就是一八三八年三月十一日晚上,一位陌生的騎士來到爾萊醫生門前,叫醫生到門口去,用一支雙管獵槍射擊他,然後騎著馬逃走了。當時春田是個小地方,找不出誰有謀殺的嫌疑。這樁命案的謎底至今沒有解開。

爾萊醫生留下的產業很少,他的遺孀只好收些搭夥的房客來維持生活。亞伯拉罕.林肯夫婦婚後不久就搬進爾萊醫生家。

吉米.邁爾斯告訴我,他常聽姨媽——亦即爾萊醫生的遺孀——告訴他這件事:有一天早晨,林肯夫婦正在吃早餐,林肯不知哪一個舉動觸怒了太太。林肯太太氣沖沖的把一杯熱咖啡潑到林肯臉上。當時其它的房客都在場。林肯一言不發,屈辱地悶坐在那裡。爾萊太太拿來一塊濕毛巾,替他擦臉和衣服。這件事足可代表林肯夫婦往後二十幾年的婚姻生活。

小小的春田鎮就有十一個律師,不可能全留在當地開業,於是,他們常騎馬從一個縣治趕到另一個縣治。大衛.戴維斯法官在第八司法區的各處開庭,他們便跟著在第八司法區內奔波。其他的律師每星期六總要設法趕回春田鎮,與家人共度週末。

林肯卻害怕回家。春天的三個月,秋天的三個月,他一直在外地巡迴,從不走近春田鎮。

年復一年,他寧願住在環境很差的鄉下旅館,也不願回到家中,他害怕太太的嘮叨、亂發脾氣。「她折磨他,搞得他魂飛魄散」——鄰居們這麼說,因為她的大嗓門和兇悍早已遠播四鄰了。

畢弗瑞吉參議員說:「林肯太太尖銳的大嗓門連對街都聽得見。凡是住在附近的人全聽過她連續不斷的怒罵。此外,關於她施暴的傳言極多,這是不容懷疑的。」

荷恩敦自認為很了解瑪麗的心理,他說:「瑪麗把林肯弄得昏頭轉向,並不斷地對他發洩怨氣,因為林肯粉碎了她驕傲的女性心理,使她自覺在世人面前抬不起頭來。她要報復,強烈的報復意念掩蓋了一切理智和情感。」

在瑪麗.托德眼裡,林肯樣樣不對勁:駝背、走路笨拙,動作不優美,甚至故意學他的步態,又嘮嘮叨叨地叫他走路時腳趾要朝下,像當年她在曼特爾夫人的女校中所學的那樣。

她討厭林肯的一對大耳朵跟呈直角往外伸的腦袋。她甚至於對丈夫說他的鼻子不夠直,下唇突出,面有肺癆之色,兩腳兩手太長,腦袋則太小了。

林肯本人對儀表倒滿不在乎,而瑪麗則天性敏感,好面子,荷恩敦說:「林肯太太不是無緣無故的亂鬧。」有時候,林肯在街上行走,任憑一隻褲管塞進皮鞋裡,一隻垂在皮鞋外。他的皮鞋很少擦油。硬領早就該洗刷了。住在林肯隔壁多年的詹姆斯.高萊說:「林肯先生以前常到我家來,腳穿一雙鬆垮垮的拖鞋,身穿一件褪色的長褲,只繫一條背帶。」

天氣暖和的時候,林肯走得更遠,他「穿一件髒兮兮的亞麻外罩當大衣,背後一塊一塊的汗斑,活像一張地圖。」

有位年輕律師曾在鄉村旅館看過正要就寢的林肯,「穿一件自製的黃色法蘭絨睡衣,長度在膝蓋與足踝之間。」他驚異地說:「這是我看到的最邪門的傢伙。」

林肯一輩子不曾用過剃刀,上理髮店的次數遠比瑪麗所要求的少得多。那頭粗糙茂密得像馬鬃似的頭髮,常令瑪麗怒不可遏。就算她替他梳好了,沒有多久,就又亂成了一團——因為林肯把存摺、信函、文件都放在帽子裡側,戴在頭上,頭髮當然被弄亂了。

有一天,林肯在芝加哥照相,照相師勸他「整頓一下儀容」,他回答:「修飾過後,春田人會認不出來那個是林肯。」

他在餐桌上更是自由奔放,餐刀握得不對,用完後擺在盤子上的位置也不對。他完全不懂得用刀叉吃魚和麵包皮的技巧。他有時候把碟子弄歪了,整塊豬排沒落在大盤子上。他偏偏要用自己的餐刀來切奶油,氣得林肯太太常為此跟他吵架。有一次,他把雞骨頭放在裝萵苣的小碟子裡,使得瑪麗差一點氣昏倒。

女士們走進房間的時候,他既不站起來,也不肯接過她們的大衣,訪客告辭了,也不到門口送客,瑪麗又為此大發牢騷,痛罵他。

他喜歡躺著看書。一從辦公室回來,立刻脫下大衣、鞋子和硬領,解下肩膀上的一根吊帶,把甬道的一張椅子翻過來,在椅背上墊一個枕頭,腦袋和肩膀就靠著椅背,直挺挺的躺在地板上。

他就這樣躺著連續閱讀數小時,通常是看報。有時候,則從《阿拉巴馬的臉紅時刻》中找一則他認為很有趣、搞笑故事來看。他也常常讀詩。無論讀什麼,他都會大聲朗誦出來。那是在印第安那州的「出聲朗讀學校」養成的習慣,而且他覺得出聲朗讀可以在聽覺和視覺上留下印象,記憶深刻一些。

有時候,他躺在地板上,閉目引述莎士比亞、愛倫坡等名詩人的詩句。例如:

每當月兒含笑,我就夢見

美麗的安娜貝兒.李,

每當星兒升空,我就看到一雙明眸,

那是美麗的安娜貝兒.李。

一位在林肯夫婦家住了兩年的親戚說,有一天傍晚,林肯躺在大廳看書,客人來了,他不等傭人去應門,自己只穿了一件襯衫就把來賓請入客廳,還說他自己比女僕跑得更快。林肯太太在隔壁房間裡,眼見女士們走進屋子,聽到丈夫說一些詼諧滑稽的話,立刻發火,把他搞得非常難堪,所以林肯樂得離開家裡,直到深夜才回家。

林肯太太的醋勁兒很大,她不喜歡林肯的密友史匹德,因為她懷疑他曾教林肯逃婚。婚前,林肯寫信給史匹德,總會在信末加一句「代我問候芬尼」。婚後,林肯太太規定這句話要改成「問候史匹德太太。」

林肯從來不會忘記別人的恩惠,這是他的特色之一。為了表示對好友的感激,他答應將第一個孩子命名為約書亞.史匹德.林肯,瑪麗.托德知道後,大發雷霆,認為孩子是她生的,名字應由她來取,不許叫做約書亞.史匹德,要和瑪麗的父親羅伯特.托德取同樣的名字,以資紀念。

不用說,這個孩子的名字當然叫羅伯特.托德.林肯。林肯的四個孩子中只有羅伯特未夭折。一八五〇年艾迪死在春田鎮——年僅四歲。威利死在白宮——年齡十二歲。泰德一八七一年死在芝加哥——時年十八歲。羅伯特.托德.林肯一九二九年七月二十六日死於佛蒙特州的曼徹斯特——享年八十三歲。

林肯太太抱怨院子裡沒有種花草、樹木,沒有一點兒色彩、生機,於是林肯種了幾株玫瑰,可是他對園藝不感興趣,花木很快就枯死了。瑪麗催他墾殖一座花園。有一年,春天他終於照辦,結果花園卻長滿了雜草。

林肯雖然不喜歡體力勞動,但是他親自餵養愛駒「老公鹿」,並為它梳理馬毛;他還「自己餵母牛,擠牛奶,鋸木料。」他一直這樣做,連當選總統以後都不例外,直到離開春田鎮才歇手。不過,林肯的表親約翰.漢克斯曾說「亞伯拉罕除了作夢,什麼工作都幹不好。」而瑪麗.林肯也有同感。

林肯時常心不在焉,冥想出神。一副無感於塵世和世間萬物存在的樣子。星期天,他常把小娃娃放在小篷車裡,拖著它在屋前粗糙的人行道上走來走去。有時候,小傢伙不巧滾下了車,林肯還繼續往前走,眼睛直盯著地面,對小娃娃的悲嚎聲充耳不聞,直到林肯太太從門口探頭,看到了一切情形,氣沖沖地對他大吼,他才恍然醒悟過來。

有時候,林肯在辦公室待了一天,回到家中,見到瑪麗卻視若無睹,默不作聲。林肯對食物也沒有什麼興趣,瑪麗準備好餐點以後,往往要費好大的勁兒才能把他請到餐廳。他人雖坐在桌前,眼光卻像夢遊般盯著遠方,忘記吃飯,還要太太一再提醒。

飯後,他一言不發凝視爐火半個小時,兒子們到他身上,拉他的頭髮,跟他說話,他也渾然不知。後來,當他突然清醒,才會說個笑話或背首心愛的詩:

噢,人驕傲些什麼呢?

像流星飛逝,像浮雲飛奔,

一道閃電,一朵浪花,

人生苦短,終歸青塚。

林肯太太責備他從不教育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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