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我從佩因先生(艾伯特.比奇洛.佩因——原編者注)那裡知道,吉姆.吉利斯(寫於一九○七年五月二十六日——原編者注)死了。他是在久病之後,於兩週前在加利福尼亞逝世的,享年七十有七。佩因先生和古德曼先生一道去看過他,不過吉姆病太重了,不能見人。史蒂夫.吉利斯臨終的日子也近在咫尺了,他高高興興地、平平靜靜地躺在那裡,等著那一天。他是傑卡斯.古爾奇森林地帶的人,吉利斯家還有不少人在那裡,這些人我在四十多年前都很熟悉——喬治和比利,也就是史蒂夫和吉姆的兄弟【註】。史蒂夫和喬治以及比利他們,有一大群兒孫,而吉姆則一輩子打光棍。

【註】在一八六六年,馬克.吐溫離開《晨訪報》以後,曾在傑卡斯.古爾奇的卡拉弗拉斯縣的「礦洞」待了三個月,但是沒有找到礦——原編者注。

據我看,吉姆.吉利斯這個人要比他家屬親友心目中的他傑出得多。他的想像力很強。這個人具有那麼一種氣質,能夠即興做一件工作,而且做得很好。能幹得輕鬆愉快,用不著事前準備,能一邊講,一邊就把一個故事編好了。不管故事講到了哪裡,只要腦子一閃,便能湧出清新的幻想。也不用擔心故事能否結束得漂亮,令人滿意,或者根本結束不了。吉姆是個天生的幽默家,而且是很有能耐的幽默家。一想起他雖未經過什麼訓練已有這麼大的才能,我就堅決相信,要是他能早一點被人家發現,並經過幾年的筆頭訓練,肯定會成為一個明星表演者。一個天才往往難於發現他自己,也往往難於被親友所發現。我甚至可以說得更嚴重些,一個天才——至少是文學上的天才,根本不可能被他的熟人所發現,他們跟他太熟悉了,他處在他們注意的焦點之外,他們不可能看出他的才能有多大,他們不可能體會到他和他們之間有很大的差異。他們不可能對他作正確的透視。而事實上,只有通過透視,才能認識到他和他周圍有數的一些人之間的差異。

凡是經常在近處見到聖.彼得大教堂而又從沒有走出過羅馬的人,不可能對聖.彼得的規模有什麼很深的印象。只有陌生人,老遠從坎帕納那兒來,才會看到羅馬只是一片朦朧,一片汙糟,獨獨這巍峨的寺院矗立在那裡,在孤獨中顯得無與倫比的莊嚴。成千上萬的天才生下來,又死去了,沒有被人家發現——沒有被他們自己發現,也沒有被別人發現。要不是那場南北戰爭,林肯、格蘭特、謝爾曼和謝里登不會被人家發現,也不會升到顯赫的位置。這件事我在一代人以前寫的一本至今還沒有發表的小冊子裡——《斯托姆菲爾德船長訪問天國》——提到過。斯托姆菲爾德到了天堂以後,急切想瞻仰一下無與倫比的軍事天才凱撒.亞歷山大和拿破崙,可是天堂裡一個老住戶告訴他說,這些人不能算是什麼軍事天才,他們只能稱作無名的班長。這是和一位不同一般的軍事天才相比來說的。此人的職業是製鞋匠,在新英格蘭一個農村裡生了下來,死掉了,畢生默默無聞,在塵世的一生中也沒有參加過一次戰役。他在世上時,沒有被人家發現。可是一到天堂,天堂裡就知道了他,賜他以種種榮譽。而如果地球上早知道他是這個星球上最非凡的軍事天才的話,這些榮譽原本是他在地球上的時候就應該享受到的。

我在吉姆.吉利斯和他的「夥伴」迪克.斯托克在傑卡斯.古爾奇的木屋子的家裡待過三個月。那個傑卡斯.古爾奇是我剛才講到過的寧靜、美妙、夢也似的森林地區裡的天堂。吉姆有時會靈感突發,站在燃著大塊大塊木柴的爐火之前,背對著火光,背起了雙手,即興編出一套謊話——一則神仙故事,一則著力渲染的傳奇——往往以迪克.斯托克作為故事的主人翁。吉姆常常裝做一本正經地說,他所講的完全是歷史事實,確確實實的歷史事實,不是什麼傳奇。頭髮花白,生性善良的迪克.斯托克則坐在一邊,吸著菸斗,平靜地傾聽著這些大膽編造的故事,從不說一句不以為然的話。

在我的一本書裡——我想是《哈克貝里.芬》吧——我曾採用了吉姆一次即興講的故事,也就是他稱之為《極端可恥的悲劇》的。為了適宜印刷,我得大加修改,但是這樣一來,對原來的故事有很大的損害。照吉姆所講的那樣,照吉姆邊講邊編的那樣,這恐怕是我所聽到過的最有趣的故事了。一印成書,便遜色不少,沒有趣味。而它原來的樣子,則是講得多麼酣暢淋漓啊!在我另一本書叫《海外流浪記》裡,我採用了吉姆另一個即興講的故事,講的是一隻可憐的、天真而愚蠢的啄木鳥想叫屋子裡堆滿橡子。這是一則逗人喜愛的故事,一則有趣的故事,裡邊充滿了快樂的幻想。吉姆站在爐火前,滔滔不絕地講,從從容容地講,一邊講,一邊編造,還照例說這全是事實,無懈可擊的事實,純粹是歷史,一點也沒有篡改。我在另一本書裡採用了吉姆另一篇編造的東西,也就是吉姆.貝克的貓的故事,那了不起的湯姆.誇茲(收在《苦行記》裡——原編者注)的故事。吉姆.貝克當然是迪克.斯托克,而湯姆.誇茲是虛構的。也並沒有過這樣的貓,至少並不是吉姆.吉利斯想像之中的東西。

吉姆豐富的想像力曾有一兩次給他招來了麻煩。有一天,一個印第安女人走過來,想向我們兜售大青梅那樣的野果。迪克.斯托克住在這木屋裡有十八年之久了,知道這種東西沒有什麼價值,也吃不得。不過他沒有留心,也沒有什麼壞心眼地說,他以前從沒有聽說過。對吉姆來說,這麼一句話便夠了。他把這種鬼果子大大讚頌了一番,越講越說得天花亂墜。他說他吃過千把次了,吃起來只要加點兒糖煮一煮,在美洲大陸上再也沒有什麼東西比這個更鮮美的了。他不過是講給自己聽的。迪克打斷了他的話,說既然果子這麼鮮美,那為什麼沒有在當地種一些。這一問,問得他直挺挺地站在那裡,張口結舌地呆了一陣子。吉姆給人家抓住了,可是他不肯停下來。他給窘住了,不過他不是那種甘心屈服或承認錯誤的人。他假裝說,能有這機會再一次欣賞上帝贈送的珍品,那是太好了。啊,他是說到做到的人。據我看,即便他知道,吃了這果子會把他害死的話,他還是會吃的。他買了下來,還笑眯眯、自得其樂地說,能有這個口福,他真是高興極了,倘若迪克和我不想和他一起嚐嚐的話,那就聽便——他不在乎。

接著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那麼幾個鐘點之一。吉姆拿來了一隻能裝三加侖的煤油筒,灌了半筒水,放在火上,把十來個鬼果子倒了進去,等到水一開,他便把一把紅糖放進去。水還在開,他時不時地嚐一嚐這糟透了的食物。這邪惡的果子越燒越爛,越燒越軟,他就拿調羹來嚐。他舀起一調羹嚐嚐,咂咂嘴,裝得很滿意,一邊說,最好再加點兒糖——他就把一把糖倒了進去,讓它再開一會兒。一把糖又一把糖放了進去,左一次右一次地嚐了兩個鐘頭,斯托克和我一直在笑他,嘲弄他,罵他,而他則仍然不動聲色。

最後,他說果子燒好了,燒得恰到好處,十分完美。他舀了一調羹,嚐了嚐,咂咂嘴唇,高興得忘乎所以。接著,給我們每人一份。我們發現,那幾噸糖也絲毫沒有改變果子可怕的味道。是酸的?一味是酸的,酸得非常厲害,酸得叫人受不了,加進去的糖一點兒也沒有改得了它的酸味,如果不是地獄裡產的話,本來是應該改得了的。我們嚐了一下,便放下來了,可是這位勇敢的吉姆,一往無前的壯士,還在一點一點地喝,一邊還讚不絕口,到後來,連他的牙齒和舌頭都發痛了,而斯托克和我則樂得不得了。在後來的兩天當中,吉姆一點東西也沒有進嘴。牙齒和舌頭痛得厲害,一點兒也碰不得,他連氣都不敢透。可是他仍然吹捧那糟糕透頂的食物,還稱頌上帝哩。這真是驚人地表現出了勇敢。吉姆和吉利斯家所有其他的人一樣,渾身是膽。

他一年到舊金山來一次,脫掉了他礦工的粗布衣服,買一套十五塊錢的現成衣服,帽子歪戴到耳朵邊,在蒙哥馬利大街上從容地行走,心滿意足得像個國王一般。身旁時髦的人流不時投來嘲諷的一瞥,他全不在意,彷彿根本沒有注意到。其中有一回,喬.古德曼、我以及其他一兩個老熟人把吉姆帶到交換銀行的彈子房去。那是舊金山有錢的、時髦的年輕人玩的地方。時間是夜晚十點,二十張桌子同時開放,全占滿了。我們在那裡漫步,讓吉姆能有充分的機會好好看看,欣賞欣賞這都市的著名的風光。

不時有年輕的花花公子對吉姆和他的服裝說一兩句挖苦話。我們聽到了這些話,不過我們希望,吉姆這樣自我陶醉,可能不至於發現這些話是衝著他說的。可是我們的希望落空了。吉姆馬上警覺起來。接著,他想在人家說這種話的時候當場抓住他。他馬上就抓住了。說話的是一個衣著講究、身於魁梧的年輕人。吉姆朝他走去,站定了,下巴頦朝上,神情舉止表現出了傲慢的架勢。他鄭重其事地說:「是衝著我講的。你得道歉,要不就打一架。」

邊上有五六個玩彈子的人聽到他這麼說。他們回過頭來,把球杆往地板上一放,饒有興味地等著瞧如何下場。吉姆的對手一聲冷笑,說:「哦,真的嗎?要是我拒絕,那又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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