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在早先那個時代,決鬥突然在內華達准州流行起來。到了一八六四年人人都急於想有個機會在這種新的遊戲中露一手。主要是因為除非他能在一場決鬥中打死或者打傷什麼人,或者他自己在決鬥中被打死或打傷,否則,他就是完全不尊重自己。

在那個時候,我是喬.古德曼先生的維吉尼亞市《企業報》本市欄編輯,前後當了兩年。我當時二十九歲。在不少方面,我還有點抱負,不過,我完全沒有受到這個特別愛好的誘惑。我無意決鬥,也不想挑起決鬥。我並不覺得自己如何值得人家尊敬,但是,對於自己平安無事,卻感到相當滿意。我自己很羞愧,同事們也為我羞愧——不過我都對付過來了。我一向習慣於為了這件事或者那件事自己羞愧。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對我來說,也沒有什麼新鮮的。我很容易就對付過去了。

同事中有個叫普龍克特的。還有勒.姆.達格特。這兩個人想決鬥,不過暫時還沒有決定,還在等機會。在我們當中,只有古德曼是給報紙增加了信譽的人。我們報紙的競爭對手是維吉尼亞的《工會報》。該報編輯一度曾是湯姆.菲奇,被稱為威斯康辛州雄辯的演說家——他正是威斯康辛人。他在《工會報》的社論中發揮其雄辯的才能。古德曼先生邀請他出去,賞了他一顆子彈。我還記得菲奇接受古德曼的挑戰的時候,全體編輯人員是多麼快活。我們那一晚很遲才走,對喬.古德曼大事吹捧。他只有二十四歲。他沒有二十九歲的人才有的那種智慧。他為自己能決鬥而高興,正如同我為自己不搞決鬥而高興一樣。

他挑選格雷夫斯少校作為決鬥的副手(這個名字說的不準,但也差不多,少校的名字我忘了)(格雷夫斯(Graves),這裡是姓,這個字的意思是「墳墓」。)。格雷夫斯走過來對喬交代決鬥的技巧。他曾在那個「灰眼睛的天之驕子」沃爾克手下當過少校,並在這個了不起的人所指揮的中美洲海盜式戰役中經受過考驗。這本身就是衡量少校的一根尺子。如果說一個人曾在沃爾克手下當過少校,在戰鬥中勝利歸來,還得到沃爾克的誇獎,那就是說這位少校不光是個勇敢的人,而且是一個絕頂勇敢的人了。沃爾克部下的人全都是這樣的。

我很了解吉利斯一家。做父親的在沃爾克手下參加了戰鬥,有一個兒子跟他在一起。他們參加了值得紀念的普拉查戰役,雖然敵眾我寡,還是勝利歸來。沃爾克部下全都是這樣的。兒子卻在父親身旁犧牲了。父親的一隻眼睛中了彈。那老頭子——他當時已是個老頭子——是帶眼鏡的,子彈和一塊碎片打進了頭蓋骨,子彈沒能取出來。還有別的幾個兒子——史蒂夫、喬治和吉姆,全是些年輕小夥子——地地道道的小傢伙——都想參加沃爾克的遠征,因為他們像父親一樣英勇無畏。可是沃爾克不肯收留他們,他說這是一次鄭重其事的遠征,不是小孩子幹的事。

少校長得很魁偉,顯得非常威武,一副軍人氣派。由於天賦和後天的教養,他總是文質彬彬,很講禮貌,舉止優雅而迷人。他還有一種素質,我只在另一個人——鮑勃.豪蘭——的身上見過,那就是眼睛裡神祕的素質。他只要朝某個人或某個班看一眼,表示一下警告的意思,那就夠了。生著這樣眼睛的人用不到帶什麼武器。他不用說一句話,就能制服一個武裝暴徒,把他俘虜過來。我曾親眼看到鮑勃.豪蘭這樣幹過一次——這人長得清瘦,對人和氣、文雅、厚道,一副小骨架,那甜蜜的藍眼睛,對你一笑,就會征服你的心,而面色一冷,你的心就冰凍起來,總之根據情況而定。

少校讓喬站直,又叫史蒂夫.吉利斯站在十五步開外,然後讓喬向右轉,朝著史蒂夫,舉起他那支海軍六放槍——那是非同小可的武器——用槍托頂住腿,把槍拿直。對他說,這才是拿槍的正確姿勢,說維吉尼亞市一般流行的姿勢是錯誤的(也就是說,先把槍拿直,槍口朝天,然後慢慢放下來對準你的對手)。聽到說「一」,就必須把槍慢慢地舉起來,穩穩地對準另一方身體的那個部位。然後停一下,喊「二、三——放——停!」聽到「停」,就可以放槍——但不得提前放。聽到這個字以後,你停多久放都可以,隨你的便。你放的時候,可以往前走,只要你高興和有時間,你可以連著放。而與此同時,那另一個人,如果指導得法,自己也靈活,便會朝你逼近來,然後開槍——結果總是或多或少出點事情。

喬的槍舉起來的時候,自然是對準了史蒂夫的胸口。可是少校說,「不,這樣不明智。寧願冒你自己有被殺死的危險,可是不能冒殺死別人的危險。經過一場決鬥,如果你還能活下來的話,那就應該終其一生不至因為回憶起這段往事而睡不安穩。要對準人家的小腿,不是膝蓋,不是膝蓋上面的部位,那些是危險的部位。對準膝蓋以下,叫他殘廢,他以後的事就留給他自己的媽媽去管吧。」

正是由於這些確實高明的教導,喬一槍打穿了對方的下肢,把他打倒在地,使他終身瘸了腿。而喬卻一無損傷,只是傷了一綹頭髮。他對此在當時要比如今更加不在乎。因為一年前,我在紐約看見他,他的短頭髮已經不見了,他光禿禿的,只有一道邊,此外只見圓頂高高聳起。

大約一年以後,我也得到一個機會。不過並非我自己找的。古德曼到舊金山去了,他休假一個星期,由我來代行總編輯職務。我本以為這是容易對付的事,只要每天寫一篇社論,就沒有什麼別的事了。可是我這種一廂情願的想法錯了。第一天,我就找不到什麼資料寫社論。我想起,當時是一八六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第二天是莎士比亞誕生三百週年紀念日——這不是再好也沒有的題目麼?我找來了百科全書,仔細查了一下,看莎士比亞究竟是怎樣一個人,做過哪些事。我把這些都借來,介紹給當地社會,這個社會對莎士比亞的知識,就像對藝術的知識一樣,所知不多。關於莎士比亞做過什麼,資料不多,還不夠寫一篇社論的。我便把他所沒有做過的事都補充了進去——這些在很多方面比他真正做過的事還更主要,更突出,更叫人愛看。

不過,到第二天,我又為難了。再也沒有別的莎士比亞能湊合的了。不論是過去的歷史,還是世界未來的前途,都找不到什麼資料寫一篇適合於當地社會的社論。這樣,就剩下唯一的主題。這主題便是維吉尼亞《工會報》的主人萊爾德先生。他的主編也到舊金山去了,編輯方面由萊爾德負責。我對萊爾德先生表示了一些那個地區報紙編輯們當中流行的禮貌,對他有所觸動。第二天,他便尖酸刻薄地回敬了我一下。這樣,我們便期待著萊爾德先生提出挑戰,因為依照規矩——依照那個地區決鬥者加工改進過的決鬥禮節——只要你講到了有關人家所不喜歡的一件事,他如果只是以同樣的衝勁在口頭上回敬人家一下,那是不夠的,依照禮節,應該由他發出挑戰書。因此,我們就等著他來挑戰——等了整整一天。沒有等到。在這一天,時間一小時一小時過去,挑戰書沒有來,夥計們越來越洩氣。他們沒有興致了。可是我很高興。我始終是越來越高興。他們對此覺得無法理解,可是我能理解。我的脾氣就是這樣,人們懊喪的時候,我卻高興。

因此,我們不得不拋開禮節,由我們向萊爾德先生挑戰。當我們作出這個決定時,他們開心起來,但是我卻失掉了一些生氣。但是碰到這類事,你反正是掌握在你朋友們的手中。你沒有別的事好做,只能聽從人家的擺佈。達格特替我寫了一個挑戰書,因為達格特會寫那個語言——適當的語言——有說服力的語言——而我卻寫不出。達格特把一連串發臭的綽號倒在萊爾德先生的頭上,飽含著毒汁,具有激將的效力。我的副手史蒂夫.吉利斯把挑戰書送了過去,然後回來等著回信。但是回信沒有來。夥計們情緒激憤,可是我不動聲色。史蒂夫又送了一份挑戰書,措詞更激烈。我們又等。毫無消息。我覺得很舒坦。我自己開始對挑戰書發生了興趣。這是我過去沒有過的。不過對我來說,挑戰一次一次遭到謝絕,我的榮譽就不費力氣地越來越增長,我的興趣也越來越高。後來到了半夜,我似乎覺得,世界上沒有什麼比來一次決鬥更有趣的了。我便催促達格特,叫他把挑戰書一個接一個地發出去。哦,我做過了頭啦。萊爾德接受了。我早應該猜到會有這一著——萊爾德是個靠不住的人。

夥計們有說不出的高興。他們幫著我立好遺囑,而這又是一件叫人不快的事——我早已夠受的了。他們送我回家。我一點也沒有睡著——也不想睡。我有多少事要想啊,而時間只有四小時還不到——因為規定的悲劇時間是五點鐘,而我得勻出一個鐘點來,從四點鐘開始——練練槍法,看應該怎樣瞄準對方。四點鐘,我們走到了離鎮一英哩的小小峽谷,借了一扇倉庫的門板作為靶子——是從一個到加利福尼亞州去作客的人那裡借來的——我們把門板豎了起來,在門板中央弄了一個圍欄來代表萊爾德先生。不過圍欄還不足以代表他,因為他比圍欄要高些,身子要瘦些。要打中他是很難的,除非橫向射擊,而這樣打,他就會漏過去——可想而知,這是決鬥中最糟的辦法了。我先對準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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