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阿爾

阿爾的太陽狠刺文森的眉心,把他的雙眼逼得睜不開來。那是一個螺旋形的、檸檬黃液體的火球,飛過碧藍的天空,在空氣中塞滿了眩目的光亮。空氣的酷熱和澄明透亮,創造了一個嶄新的陌生世界。

清晨,他走下三等車廂,踏上一條彎彎曲曲的路——通向拉馬丁廣場,這個市集廣場的一邊,以隆河的堤岸為界,另一邊以咖啡館和下等旅館為界。阿爾就在前面,沿山腳延伸開去,猶如泥水匠的一把乾淨的泥刀,在熱帶的炎日下瞌睡。

找個什麼樣的地方住下,文森是毫不在乎的。他走進廣場上經過的第一家旅館——車站旅館,定下房間。房內有一張刺眼的銅床,面盆裡放著一隻破水壺,還有一把不像樣的椅子。老闆搬進一張沒有漆過的桌子。沒有地方可立畫架,好在文森本來打算整天在戶外作畫。

他把旅行袋扔到床上,便轉身奔出去觀看市容。從拉馬丁廣場到阿爾的中心部分有二條路。左面的環形路是行駛車輛的,它環繞市鎮的邊緣,慢慢地蜿蜒通向山頂,在羅馬公所和圓形劇場前經過。文森穿過狹窄的鵝卵石街道迷宮的近路,走上長長的山路,到達烈日曬烤的市府廣場路他走過冰冷的石造庭院和方形院子——看上去似乎從古老的羅馬時代以來,從未被人碰過。為了這避烈日,街巷狹得只要文森伸直兩臂,指尖就能觸到兩旁的房屋。為了躲避刺骨的西北風,街巷在山腳下七扭八歪,沒有十碼長的直路。街上全是垃圾,門口全是骯髒的孩子們,一切都帶著不吉祥的、惶惶不安的景象。

文森離開市府廣場,穿過一條短巷,踱向山背後主要的市集路,漫步經過小公園,然後,跌跌撞撞地下山,朝羅馬競技場走去。他像山羊似地在看臺上一級級地往上跳,一直跳到頂層。坐在石頭上,兩腳懸在一個千百萬雙腳踏出來的凹印上,點燃菸斗,俯瞰著這片他自封為主的領土。

腳底下的市鎮,像一條萬花筒似的瀑布,直瀉到隆河邊。屋頂組成了一幅縱橫交錯的圖案畫。屋頂原來都是紅瓦,但是,經過烈日不斷地烘烤,現在已經變成五光十色了:從最亮的檸檬黃和優雅的貝殼紅,到刺眼的淡紫和土黃。

寬闊湍急的隆河沿著阿爾的山腳,來了個急轉彎,向地中海直衝下去。河兩岸都有石頭堤防。對岸的特蘭凱塔耶像一座著色的城市閃爍著。文森的背後是巍峨的群山,高聳到一片明亮的白光之中。在他面前展出的是一幅全景畫:耕過的田地、開花的果園、蒙馬德爾隆起的丘陵、耕成千萬條田畦的肥沃山谷,這一切都集聚於無限遠的一點上。

然而,是鄉野的色彩,使他舉手遮在驚訝的眉頭上。天空那麼蔚藍,一種如此嚴酷、無情、深沉的藍色,簡直完全不是藍的了,而是毫無顏色。在他下面展開的無垠田野的綠色,是綠色的真髓,綠得發狂。太陽的炙人的檸檬黃、土壤的血紅、蒙馬德爾上空孤雲的雪白、果園裡年年復生的玫瑰色……這些顏色都令人吃驚。他怎麼來描繪呢?即使他能夠把這些顏色搬上調色板,他又怎麼能夠使人相信這是真實存在的呢?檸檬黃、藍、綠、紅、玫瑰紅,大自然以此五種折磨人的色調飛揚跋扈。

文森從通貨車的路走向拉馬丁廣場,背著畫架、顏料和畫布,沿隆河吃力地走著。處處杏花怒放。太陽照在河面上的晶晶閃光,刺痛了他的眼睛。他的帽子忘記在旅館裡。太陽燒透他的紅頭髮,把他體內的巴黎的寒冷、城市生活在他靈魂中填塞的疲憊、沮喪和飽食,統統吸了出來。

沿河下行一公里,他看到蔚藍的天空襯托出一座吊橋,橋上一輛小車徐徐而行。河水就像井水那樣碧藍,橙黃色的河岸點綴著綠草。一群穿著罩衫、戴著五顏六色小帽的洗衣婦女,正在一棵孤樹的蔭涼下洗著髒衣服。

文森立起畫架,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閉上眼睛。沒有一個人能睜著眼睛捕捉到這樣的色彩,在這兒,修拉的科學點彩法的談論、高更的原始裝飾性的高談闊論、塞尚的堅實表面下的揭示、洛特雷克的顏色的線條和乖戾的憎恨的線條,統統擯棄了他。

這兒只剩下了文森。

晚飯時他回到旅館。他坐在酒吧中的一張小桌旁,買了一杯苦艾酒。他太興奮,豐富的色彩使他感到極大的滿足,根本想不到吃東西。坐在旁邊一張桌上的人,看到濺滿文森雙手、臉和衣服上的顏色,跟他攀談起來;。

「我是巴黎的記者,」他說,「我已經在這兒待了三個月了,為一本關於普羅旺斯語言的書搜集資料。」

「我今天早晨剛從巴黎到這兒。」文森說。

「我看得出來。想長住下來嗎?」

「是的。有這打算。」

「好,聽我的話,別待在這兒。阿爾是地球上最最瘋狂的地方。」

「你怎麼會這樣想呢?」

「我不是想。我了解。三個月來,我一直在觀察這些人,告訴你,他們都精神失常。只要看看他們,望望他們的眼睛。在這整個塔拉斯孔附近,找不出一個正常的、有理性的人!」

「真是奇怪的事情。」文森說。

「不出一個星期,你就會同意我的看法。阿爾周圍的鄉野是普羅旺斯中被太陽撕裂、無情鞭打的地區。你已經在那個太陽底下待過了。對這些日復一日地處於會把眼睛刺瞎的陽光下的人們,難道你不能想像該對他們做些什麼嗎?真的,太陽把他們的腦子燒光了。還有西北風。你還沒有嘗到過西北風的味道吧?噢,親愛的,你就等著吧。一年裡倒有兩百天,西北風把市鎮鞭抽得暈頭轉向。如果你想在街上走,風就把你吹撞到牆上。如果你在田野裡,風就把你掀翻在地,碾成塵土。風絞扭你的五臟六腑,叫你覺得再也無法多忍受一分鐘。我見到那可怕的風扯下窗戶,拔起樹木,掀倒籬笆,鞭打田野裡的人們和動物,我真怕他們會粉身碎骨。我在這兒只待了三個月,已經有點兒瘋了。明天早晨我就要逃走!」

「你一定言過其實了吧?」文森問,「在我看來,阿爾的人蠻好,雖然我今天見到的人很少。」

「你看到蠻好的是個別的幾個而已。你等著了解他們吧。聽著,你知道我個人的看法是什麼嗎?」

「不知道,是什麼?請和我一起喝杯苦艾酒?」

「多謝。我個人的看法,阿爾患了癲癎病。它一陣緊接一陣地歇斯底里發作,使你覺得它一定會來一次大發作,口角飛出白沫。」

「它真的發作過嗎?」

「沒有。這就是奇妙之處。這個鄉野永遠在接近頂點,但從來未曾到達。三個月來,我一直在等著看一次革命,或是市府廣場的火山爆發。我曾不止一次地以為居民們會突然地統統發起瘋來,割斷彼此的喉嚨!但是,每當他們剛剛到達一觸即發的時刻,西北風減弱了幾天,太陽躲到雲背後去了。」

「好呀,」文森笑起來,「既然阿爾從來未曾到達過頂點,你就沒有把握說它是癲癎病的,是嗎?」

「不,」記者回答,「但是我能夠叫它癲癎狀的。」

「那又憑什麼呢?」

「我正在為巴黎我的報紙寫一篇有關這個題目的文章。是這篇德國文章啟發了我。」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份雜誌,在桌上朝文森推過去。

「這些醫生觀察了幾百個精神病患者,他們的症狀很像癲癇病,但從來不抽風。從這些圖表中,你可以看到如何圖示他們的神經質和亢奮狀態的上升曲線;什麼是醫生們所說的反覆無常的神經緊張。嗯,這些病症的每一個患者的熱度總是不斷地上升,直到三十五歲至三十八歲的年齡。在平均年齡三十六歲時,他們便大發癲癇病。此後便是數度抽搐,要不了一兩年,就嗚呼哀哉啦。」

「那死得太早了,」文森說,「這是一個人剛開始立身之時。」

記者把雜誌放回口袋中。

「你打算在這個旅館裡住一陣嗎?」他問,「我的文章差不多寫完了,一出版就寄一份給你。我的觀點是:阿爾是一座患癲癎病的城市。幾個世紀以來,它的脈搏一直在加快。在接近它的第一次危機了。一定會發生的。而且為期不遠了。一旦發生,我們將親眼目睹一場可怕的大災難。謀殺,縱火,強姦,大規模的毀滅!這個鄉村不可能永遠處於受挨打、受折磨的狀態之中。一定會發生什麼事情的。我要在人們開始口吐白沫之前離開!我勸你也快點跟著來吧!」

「謝謝,」文森說,「我喜歡這兒。我想去睡覺了。明天早晨能見到你嗎?不?那麼祝你幸運。別忘了把大作寄一份給我。」

※※※

每天早晨天不亮文森就起身,穿好衣服,順河步行幾公里,或走在田野裡,尋找一個吸引他的地方。每天傍晚,他帶著一張完成的油畫回家,所謂完成的,只是因為他沒法再畫下去了。一吃好晚飯,就睡覺。

他變成了一部盲目的繪畫機器,甚至連自己也不知道在幹傢麼,就一口氣畫了一幅又一幅冒著熱氣的油畫。鄉野的果園鮮花盛開。他懷著極大的熱情描繪這一切。他不再細想他的畫。他只是不斷地畫。八年的苦幹沒有白費,終於化成一股巨大的凱旋的力量。有時候,他在天空剛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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