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當跟班

第二天下午,我在弗朗明哥看到約翰大頭,他站在吧檯前跟酒保聊天,談攝影及照相機。我想他是個業餘的——拿著一大堆閃光燈及照相機,但說的全是外行蠢話。不過我後來發現他不完全是個業餘攝影家,而只是個買了些照相機的有錢人。

這時,我猜他完全不知道我曾經跟他太太廝混過,他只是為了我帶著的女孩才跟我談話,於是我又想玩個遊戲了。我替自己創造了個角色:約翰大頭的跟班。

「嗨,約翰,」我說,「我們來拍些照片吧,我幫你拿閃光燈。」

我把閃光燈放口袋裡,我們便拍起照來。我把閃光燈遞給他,建議他該怎麼拍,把他哄得很開心。我們跑去「最後疆界」賭錢,他贏了不少。旅館賭場方面當然不希望像他這樣的大闊客離開、但我看得出來他想走了,問題是如何能光榮撤退。

「約翰,我們要走了。」我用一種很嚴肅的聲音說。

「但我正在贏呢。」

「對,但今天下午我們跟他們約好了。」

「好吧,去拿車。」

「是,老大!」他把鑰匙給我,告訴我車子的模樣(我沒讓他曉得,這我早已知道)。

走到停車場,果不然,那裡就停著這輛又肥又大、有兩根天線的車子。我爬進車裡,轉動鑰匙——卻無法發動。

那是輛自動排檔的車;當時那種車剛上市不久,我也不很懂怎麼操作。再弄了一會兒,我無意中把按鈕轉到「停泊」的位置,車子發動了。我小心翼翼地把車子開到旅館大門,下車走到裡頭,他還在賭。我說:「車子準備好了,老大!」

「我沒空玩了。」他宣佈,我們就走了。

他要我替他開車。「我想去艾環槽,」他說:「你認識那裡的女孩嗎?」

我確實跟那裡的一個女孩很熟,便說「有呀」。到這時候我已有足夠信心,相信他跟我玩這遊戲的原因無非是想多認識幾個女孩,於是我提起這個最敏感的話題:「那天晚上我碰到你太太——」「我太太?我太太不在賭城。」

我告訴他在酒吧裡碰到的女孩。

「噢!我知道你在說誰了。我在洛杉磯碰到她和她朋友,帶她們來拉斯維加斯。她們第一件事就是用我的電話跟遠在德州的朋友談了一個小時。我氣死了,就把她們趕走!她到處跟別人說是我太太,呃?」終於真相大白了!

到了艾環槽,下一場表演要再過十五分鐘才開始,那裡擠滿人,一個座位也沒有。約翰走到領班那裡說:「我要一張桌子。」

「是,老大!幾分鐘就準備好。」

約翰給了他小費,跑去賭錢;我則跑到後台,女孩都在準備登台,我請他們找我朋友出來。她跑出來,我解釋說約翰大頭跟我一道來,他想在表演後找些人陪他。

「沒問題,狄克,」她說:「我會帶些朋友來,等一下見。」

我回去找約翰,他還在賭。「你先進去,」他說:「我等下就來。」

他們在最前面舞台旁邊放了兩張空桌子,而其餘的每張桌子呢,都擠滿了人。我就坐下來。表演開始之後,約翰才進來,這時那些女孩已經出場了,看到我獨霸一張桌子。之前她們以為我只是個小教授,現在她們認定我是個大闊客。

約翰終於進來,不久其他人也跑來坐在我們旁邊的桌子——約翰的「太太」、她的朋友潘美拉,還有兩個男的!

我湊過去跟約翰說:「她在旁邊桌子。」

「是呀。」

她看到我在約翰身邊負責打點,便伸過頭來問:「我能不能跟約翰談談?」

我一個字也沒說,約翰也默不作聲。

我等了一下,再湊過去跟約翰說:「她想跟你談談。」

他等了一下,「好吧。」他說。

我等得更久一些,再伸頭過去跟她說:「約翰可以跟你談啦。」

她坐在我們這邊,開始對「小約翰」下工夫,挨在他身邊。我看得出事情有了轉機。

我很喜歡開玩笑,因此每當他們開始和好了,我就提醒約翰一些事情:「約翰,那次的電話——」「對了!」他說,「搞什麼鬼嘛,打了一個小時的電話!」

她說是潘美拉打的電話。

看來更有進展了,於是我指出,潘美拉是她帶來的。

「對呀!」他說(這遊戲好玩極了,玩了蠻久的)。

表演完畢後,艾環槽的表演女郎跑來跟我們坐,聊天,直到她們要進去準備下一場表演。然後約翰說:「離這裡不遠有家很好的小酒吧。我們去那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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