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照之獄 第1章

「——父親會成為殺人犯嗎?」

被突然從背後這麼一問,瑛庚一怔,停下了腳步。好像被刀刺中般地回過頭來,他的小女兒就站在身後,向他投來稚嫩的目光。

剛從庭園回來打算橫穿過迴廊的女兒,兩隻小手捧著一隻玻璃水盤。透明的水盤中清水上面,浮著一朵雪白的睡蓮。末夏的陽光照射在周圍的房屋上,在迴廊里投下厚重的陰影。而女兒胸前的白花,就像點燃的一盞燈。

「怎麼了?」

瑛庚擠出一絲笑容,彎下腰面對著女兒。

「我怎麼會殺人呢?」

瑛庚撫摸著李理的頭,李理則瞪大著眼睛望著瑛庚。用好像抗議般的眼神瞪視了一會後,重重地點了一下頭。水盤中的睡蓮也跟著搖動了。

「這是拿到你母親那裡去的嗎?」

瑛庚將目光投向李理手中的水盤,李理的臉上浮現出了笑容,那是無憂無慮的天真的笑容。

「是給蒲月兄長的。他今天剛從茅州回來。」

是嗎,瑛庚笑著說,「路上注意安全。」

聽瑛庚這麼一說,女兒點點頭,很嚴肅地邁起了步子。一邊注意不讓水盤中的水灑出來,一邊做出一付儼然要做大事的表情。

就這麼望著女兒的背影走出了院子。瑛庚在白色大理石鋪成的院子里走出幾步後,一座大屋的投影橫在眼前。女兒在走出那片投影后,溶入了白色的陽光里。

女兒小小的身體輪廓透在白光中,瑛庚看著她遠去直至消失在這片白光中。

瑛庚突然想把女兒叫住,可最後還是沒叫出口。

就在這一呼吸間,眼睛已經習慣了陽光。在這個被房屋圍住的小院子里,傾瀉進了大量的陽光。就在這樣的陽光中,穿著鮮艷衣服的女兒,還是以嚴肅的表情端著水盤。

回過神來的瑛庚,突然心中干感到一陣疼痛。就在那一瞬間,看著女兒消失在光影中的喪失感重重地在胸口沉澱下來。

李理八歲了。同時,住在芝草的另外一個孩子也八歲了。那個孩子的名字叫駿良,他現在可能是芝草最有名的孩子。

——因為他被一個叫狩獺的人殺害了。

世界北方的柳國,首都叫做芝草。芝草不只是柳國的首都,同時還是朔州的首府,另外還是深玄郡、袁衣鄉、蓊縣三地的行政府的所在地。就在今年夏初,狩獺被袁衣鄉的士師逮捕了。

狩獺在芝草附近的一處山道上襲擊了一對母子。將二人殺害後剛要搶走了他們身上的行李和財物時,被聞聲趕來的人制服,交到了處理罪犯的士師手上。之後他還被認定是在芝草周邊另外四件兇案的案犯。由於案件非常重大,所以狩獺被押到了深玄郡的郡廳。雖然裁判犯罪的訴訟在縣以上的法庭就能夠審理,但是要裁判被稱為「五刑」的重罪時,就只能到郡以上的行政單位才行。因此,狩獺被送往了管轄袁衣鄉的深玄郡秋官府。在進一步的審理中,發現狩獺犯下的兇案遠不止這四件,還有另外十一件。再加上被捕時的那件,一共是十六件。這十六件兇案中被殺害的一共二十三人。而駿良就是這二十三人中的其中一個。

駿良只有八歲,是一對在芝草經營者小店的夫妻的兒子。他是一個非常普通的開朗健康的孩子——這是周圍人對駿良的評價。就是這樣一個孩子,他的屍體於一年前在離家不遠的小路上的樹蔭里被發現。

在那之前,駿良離開他那家兼店面的屋子出去買桃子。附近的一個在路邊擺小攤的人看見駿良被一名男子拖入了一條小路。男子將駿良拖入小路後,不久一個人出來了。看他的表情並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但是熟識駿良的小攤販感覺好像不曾見過這名男子。不久後駿良的屍體被從小路通過的附近的人發現了。這個可憐的孩子被幾乎將喉嚨捏破的力量掐死了。

誰也不知道將駿良拖入樹蔭的男子是誰。但看起來是下了相當大的決心要殺害駿良才將其拖入小路的。但是,沒有人能想到任何理由去殺害一個八歲的孩子。只是,大家發現駿良從家裡出來時握在手中的錢不見了——他出門時手中僅有十二文錢。

難道竟為了這十二文錢殺害一條人命嗎?如果不是,那又是為什麼呢?好像單純地只是為了殺害他。而且是在他家的附近,光天白日,人來人往的地方被殺害的。這件離奇的兇案在芝草引起了很大的騷動。

——但是,駿良真的是因為那僅有的十二文錢被殺的。

狩獺偶然看見了駿良手中握著十二文錢從家裡出來了。因此尾隨著他,將他拖入了小路的樹蔭里,把他殺害,並奪走了他手中的十二文錢。狩獺將那十二文錢買了一杯酒喝。當時他的懷裡有幾天前殺死一對老夫婦搶來的近十兩銀子。

當案情被深玄郡的秋官公布後,芝草的百姓們愕然了。對這幾乎毫無意義的駿良的死,所有人的憤怒了——瑛庚也不例外。

瑛庚感到不可理喻。在柳國,百姓的平均收入是一個月大約五兩白銀。而當時懷揣著相當於兩倍數額的狩獺,居然會為了十二文錢殺人,這簡直是不可理喻。而且,狩獺是一個成年人,對於一個八歲的孩子來說,不論是體格還是力量上都不可同日而語。只要將其拖入樹蔭,威脅他交出錢,或者出手搶過來不就可以了嗎?可事實是狩獺將他殺害了。

但是對於狩獺來說,這次的兇案再正常不過了。駿良也只不過是二十三個被害者的其中之一。

——十六件,二十三人。

瑛庚走向書房的書案,掃了一眼案上堆積如山的文件。狩獺的罪狀被詳細地記錄在那上面。

其中一件事是在芝草附近的一個小村莊發生的。一對夫婦與他們年老的母親,以及兩個孩子被殺。這是去年年末的事。村裡的人在寒冬時期一般遷往鎮上去居住。因為這個村子基本上是因為耕作而存在的。而這一家在鎮上沒有住處,因為在孩子大病期間,他們將國家配給的鎮上的住宅賣掉了。村裡留下過冬的只有這一家。狩獺闖了進來,將他們全家殺害後,在他們家悠閑地住了下來。隆冬時,有擔心他們全家生活的鄰居來看望,敲門後,發現眼前是一個不認識的男子。這名男子非常親切地告訴說,這一家到附近的鎮上旅行去了,而他自己是被拜託看房子的一個遠方親戚。——但是,鄰居在這之前從來不知道他們家有什麼關係好的親戚。奇怪地回到鎮上後,因為放心不下幾天後又去看了,結果男子說他們還沒有回來。覺得奇怪的鄰居向鎮上反映了這個情況。鎮里的官員派了人去查看,結果男子已經不見了。而在家中的一間卧室內,雜亂地堆放著這一家人已經凍住的屍體。但是,當時並沒有發現丈夫的屍體。他們搜索了其他地方後,終於在屋子後面一處水窪里發現了丈夫的屍體,同時,他們也憤怒了。橫跨著水窪的屍體上,發現了很多來往的腳印。將這一家殺害的男子為了通往水窪對面的田地,將凍僵的屍體放在水窪里當作橋來使用了。

當時自稱是親戚的這名男子,年紀大約在三十歲前後。瘦削的身材,中等身高,黑髮黑眼,並沒有什麼特徵。只是在右邊的太陽穴上,有「均大日尹」的四字刺青。這是「黥面」——因為犯罪受刑而在面部的刺字。

對犯下殺人罪等重罪的犯人,剃去頭髮,在其面部刺字。這種刺青會在十年後漸漸消失。但是如果在未消失時再犯重罪,將會在面部刺上第二個刺青。如果再犯的話,這次就會在右邊太陽穴刺字。刺字一般是四個字,從這四個字可以看出是在何處裁判的什麼人。「均」表示在均州審判;「大」表示年份;「日」表示服役的監獄;「尹」是表明此人身份的字。從這幾個字就立刻知道這名男子的身份。人稱狩獺,本名叫何趣。在柳國北方的道州出生,在道州、宿州、均州都留有案底。罪狀全是殺人罪。最開始的一件是因為搶劫而攻擊的對方死亡,宿州的案件也是因為搶劫財物在雙方的扭打中將對方致死。只有在均州的那件是一開始就下了殺心,但是動機還是財物。

讀著書案上的記錄,瑛庚好幾次都嘆息了。

徒刑是一種懲罰,但同時也是一種讓犯人認識到自身的罪過、使其改過自新的一種手段。但是對於狩獺來說,徒刑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在均州審判後,被判了六年徒刑釋放後,僅半年時間就故技重施。那以後,兩年時間內犯下了十六件命案。

對於這些案件,狩獺將在深玄郡秋官府接受審判。只是,像狩獺這樣的重犯,至少要接受一次更加上級的行政單位的審理。根據法令,狩獺被移送到州司法部門。在這裡狩獺接受了審判,但是州司法部門出現了一些猶豫,因此他被送往了國府。狩獺將接受國家進行的三次審判,之後由司刑下判決書。

——也就是說,瑛庚將執行這次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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