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 第二話「家族之國」

—Divorce—

「那個……抱歉突然打擾你,請問在昨天入境的一名叫奇諾的旅行者,就是你對吧?聽說你還騎了一輛摩托車。」

「是的,就是我沒錯。這是我的夥伴漢密斯。」

「你好——」

「奇諾跟漢密斯是吧?歡迎兩位來到我國。然後,不好意思打擾你喝茶的時間,但是我有一件事,無論如何都想問問外國人……不知道是否介意我坐在這裡和你說個話?」

「沒關係,請坐。我也很高興能跟這國家的人說話呢,反正我也想了解這個國家的事情。」

「你就坐下來吧!對了,你說有事情想問奇諾,是什麼事啊?」

「那我就不客氣了……我想問的,就是有關『家族』的事情。」

「你說家族是嗎?」

「是什麼事啊?」

「是的。因為我聽過傳聞之後,一直覺得很不可思議——」

「是的。」「嗯。」

「聽說外面的國家並沒有『離族』,請問那是真的嗎?」

「你說『離族』是嗎?」

「沒錯,就是離族。」

「你所謂的『離族』,是什麼意思啊?這名詞我還是頭一次聽到呢。」

「我也是——那到底是什麼意思?」

「那個……用很普通的解釋,就是指『不再是家族』。」

「『不再是家族』……?」

「我完全聽得霧煞煞。」

「這、這麼說……那傳聞果然是真的啰……就是其他國家並沒有離族……怎麼會這樣呢!哦天哪……這太可怕了……」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沒錯沒錯,我真的聽不懂喲!」

「啊,真是抱歉!我因為太震驚了……所謂的『離族』,就是在體制上『中止家族』這種行為。」

「中止、家族的行為?」

「我還是不懂。」

「奇諾你們知道什麼是『離婚』嗎?」

「知道,就是指原本結婚的人們,透過法律確實分開對吧?」

「那個我就懂。」

「對於離族,請把它當成是離婚的家族版。也就是在那之前以家族身份生活的人們,在法律上中止了那個關係。若只是指夫妻這樣的家庭,那就跟離婚的意思是差不多,不過離族也包括中止孩子跟父母這種關係。」

「中止孩子跟父母的關係?」

「怎麼中止啊?」

「呃——……一般都只是因為無法共同生活,所以就希望能夠分開。」

「可否請你說得具體一點呢?」

「譬如說,這裡有一個家族。就設定那是父親、母親以及兩個孩子所組成的核心家庭吧。」

「是的。」「嗯。」

「他們四個人感情融洽,也很喜歡對方,而且在同一個屋檐下共同生活也不會感到痛苦的話,就能夠繼續當家人。孩子將會每天成長,父母親也會期待他們的成長。」

「的確沒錯。」「這很正常呢。」

「但是,譬如說其中一個孩子他這麼認為:『我不想再待在這個家了,也很討厭父親、母親跟我的兄弟姐妹』。」

「然後呢?」「會怎麼樣?」

「那個孩子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請,就是離族申請。」

「你的意思是那個申請會順利通過嗎?」

「是的。國家會成人那個孩子的離族申請,讓他能夠脫離家族。對父母來說,他們會被除去在這之前的扶養義務。而四人家族就會變成三人家族。」

「這樣啊……」

「那麼,那個孩子要如何生存呢?他應該沒有收入吧?」

「是的,國家會支援他的生活。接下來他會在國家撫養孩子的設施生活,但長期待在那兒的人並不多喲。」

「那是為什麼呢?」

「難不成是某人來看到他,說『這傢伙看起來很聰明』,然後就帶回去收養呢?」

「漢密斯,他又不是當寵物的貓或狗……」

「不是啦,可是感覺很像喲。」

「什麼?」

「猜對了!」

「漢密斯說的一點也沒錯,那樣的孩子大多都被想要小孩的家庭領養。因為個人資料會登記在國家的資料庫,只要通過年齡、收入等等條件並具備父母權利的人,都可以調閱那些資料的。然後想要小孩的人再到設施跟對方見面、懇談。如果雙方都認同、喜歡對方,也判斷可以一起生活的話,就可以成為新的家人。」

「也就是說,成為那個家庭的小孩,是嗎?」

「是的。然後那個孩子就可以得到新的父母跟住處。」

「原來如此。」

「那就是領養啰?那麼能夠申請離族的,只有小孩嗎?」

「不,每個人都可以。像是父母親也可以申請離族。譬如說有一個父親,他與某位女子相愛、結婚並生下小孩。但是有一天他不喜歡自己的妻子,或是小孩,亦或是兩者都不喜歡了,這樣的情況就會受理他的申請,而他就會被剔除父親的身分。從此以後他可以獨自生活,也可以再婚。如果他認識某個沒有父親的家庭又能相處融洽的話,也可以當那個家庭的父親。」

「也就是說,這個國家隨時都能中止家庭的關係?」

「是的。同時,也隨時都能成為新的家人。」

「原來如此啊——就類似跳槽這種事嗎——」

「就『往條件更好的地方去』這個意義來說,是滿相似的呢。只不過,在制度上是不能『把某人趕出去』,而是要採取『某人離去』的形式。譬如說剛剛那個家庭,父親他自己受到其他三人的嫌棄,於是那三個人便申請離族,而兩個孩子馬上就交由母親撫養,變成母子家庭。他們想就這樣生活下去,或是迎接新的父親,那都是他們的自由。至於新的父親那當然不用說了,一定是喜歡那三個人的某人啰。」

「那個……關於『離族』的理由——」

「是的。」

「是基於什麼理由呢?」

「咦?這個問題問得很好笑耶——那還用說嗎?當然是『不再喜歡那個家人』的關係喲。所謂的家人,正如我曾提過好幾遍那樣,必須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假設奇諾你好了,你願意跟已經不喜歡的人住在一起嗎?你願意跟已經不喜歡的人一起吃飯、隔著房間睡覺、使用同一套衛浴設備嗎?」

「……不願意。」

「沒錯吧?明明就已經不喜歡父親或母親了,卻還要當那個人的孩子共同生活這種事,還有為了已經不喜歡的孩子拚命賺錢、做飯、照顧他們這種事,都只是在浪費只有一次的人生耶!因此為了跟喜歡的人共同生活、互敬互愛地活下去,便建立了家庭制度跟離族制度。」

「這樣啊……」「嗯嗯嗯。」

「然後,這也是用來免於家庭暴力及虐待發生的方法。一旦遭受到語言、肢體等等可怕的暴力行為,就可以立刻逃離。若沒有剛才提到的那個設施,父母親都會擺出『也不想想看你是靠誰吃飯』的高壓態度。這會讓無法生存的孩子淪落為奴隸,說什麼也不能讓孩子們過著精神與肉體遭到壓迫的生活。順便一提,為了補貼設施的營運費,這國家的稅率非常高,但大家都能享受到那個便利性,因此都沒有發出任何不滿或不平的聲音。」

「原來如此啊——」

「所謂的『不喜歡那個家人』,是指雙方都那樣嗎?還是單純只有一方呢?」

「那當然是後者喲!因為就算說『不喜歡那個家人』,但對方如果堅持『我還喜歡你!』而導致離族無法成立的話,那就必須被迫繼續跟不喜歡的人一起生活喲?而且還會陷入自己討厭的對象,還堅持喜歡自己的悲慘狀況!那簡直像是被人嚴刑拷打,跟上一個時代的奴隸制度有何不同呢?所謂的家族,必須是互相喜歡對方,必須永遠相愛才對。」

「這種情形下因為離族而被留下來的家人,又會如何面對自己的狀況呢?」

「這個國家最常使用的方式,就是常見的『被甩了』這種表現。或許大家會因此而感到沮喪,但會抱持『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的想法——也就是認命『反正過去也曾甩過別人,搞不好未來還會再甩人呢』。」

「然後再與某人相愛,成立新的家族——」

「是的。」

「那樣的話,大家就完全沒有血緣關係了,對不對?」

「一點也沒錯。可是,這個國家根本就沒有人會在乎那件事。當然啦,能夠有血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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