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她死去的那一晚 失樂情人

『——一想到只有自己被蒙在鼓裡,像個小丑一樣。我就什麼也不明白了。』

岩仔在公寓里上吊自殺,而他的遺書便是如此開端的。遺書中所載的內容雖不盡相同,卻大致印證了我那該受唾棄的妄想。

警方調查之下,確認筆記本中的原子筆跡乃是岩仔本人的,且現場狀況並無任何疑點;換句話說,岩仔為自殺身亡之事毋庸置疑。

動機自然是因為他受不了良心的譴責,且害怕自己被捕入獄,終老一生;遺書上是如此記載的。

但前些日子岩仔明明還若無其事地與我們相處,為何到了八月十九日卻突然自尋短見?原來,亞當屍體的發現成了導火索。

『——國道沿線雜木林中發現的屍體是安槻大學三年級的宮下伸一,人是我殺的。

當然,我並沒樂觀到以為宮下學長的屍體永遠不會被發現;即使我將他藏在不起眼的地方,我知道總有一天會被找到的。

即使證實屍體是宮下學長,對我而言也無所謂;因為我認為,沒有任何人會懷疑我是兇手。

但是,我太天真了。只要警方查出屍體的身份,自然也會著手調查宮下學長搬到何處(後來得知他投宿旅館,但我原先不知情);如此一來,必然也會從他的房裡找出他為了赴美而準備的護照及機票等物——我竟大意得疏忽了此事。

在此,我儘可能簡潔地說明前因後果。

首先是我殺害濱口美緒及宮下伸一的理由——』

接下來,岩仔仔細描述自己在七月十五日晚上被小閨叫去替她處理家中突然出現的死屍;他將屍體丟在棧橋市民交流公園的涼亭中,離去之際卻發現人還沒死。這部分篇幅很長,又與我的想像幾乎吻合,因此略過不提。只不過,岩仔或許是不想連累漂撇學長與我,完全沒提及我們的名字,寫成一開始就是他自己開車到濱口家,一切全都是他一個人做的。

『——一想到自己終究不必犯上遺棄屍體罪,我真的好高興;但這份喜悅隨即消失無蹤。

雖然我也想過美緒說不定已經入睡,還是回到了濱口家。濱口家的客廳與我剛搬出屍體(我當時如此認定)時大相逕庭,變得燈火通明。我想叫喚美緒,隔著落地窗一看,卻不由得啞然失聲。

因為剛才在居酒屋道別的宮下伸一竟然在裡頭。為何宮下學長會在這裡……?我只覺得一頭霧水。

情急之下,我繞到後門。當天,由於美緒的怠惰,濱口家一樓的門窗完全沒鎖;因此,我猜想後門或許也沒上鎖。

果不其然,門沒上鎖,我從後門走進廚房,並躲在相對式櫥櫃之後,偷聽兩人談話。

「——這樣很危險耶!」宮下學長的聲音傳來,他似乎有點生氣。「好不容易明天就要出發了,要讓別人看見我來這裡,一切就全泡湯——」

「又沒人在,有什麼關係?」美緒似乎在鬧脾氣。「你就留下來過夜嘛!我今晚怕得睡不著。」

「說什麼今晚,都快天亮了,剩下不到幾小時啦!」

「那就更沒關係了啊!你留下來嘛!要是又有怪人潛進來,該怎麼辦?要是我被強暴,該怎麼辦?」

「我不是已經巡視過整間屋子了嗎?沒人在,只要你把門窗鎖好,等到天亮,不就得了?——」

小閨果然以為夏娃(露咪小姐)是被另一個入侵者攻擊,因此心生畏懼。漂撇學長、我和岩仔離去後,落單的她越想越害怕,深怕家中還有其他人潛伏;但她又沒勇氣自行檢查,便叫宮下學長前去。至於她是如何在那種時間聯絡上宮下學長的?原來他們倆早就準備了叩機(尋呼機……?),以防不時之需。

『——他們兩人就著要留要走爭執了好一陣子,後來美緒突然發起脾氣來。

「你真的在乎我嗎?」她開始質問:「真的愛我嗎?」

「都什麼時候了,你還這麼說?這種事用得著問嗎?」

「騙人,很可疑。你真的已經做好和我在美國共度一生的覺悟了嗎?」

「就是做好了才要去啊!」

「你該不會打算半途丟下我,自己回日本吧?」

「別說傻話了。」——』

從岩仔的描述來判斷,他們兩人的爭執可說是無味之極;就岩仔的印象,小閨似乎屢屢擊中要害,宮下學長則是節節敗退,不斷重複牽強的借口。

換句話說,小閨認定是私奔,但宮下學長不然;高千的假設,似乎是一語中的。

『——不久後,宮下學長拗不過美緒,便答應留下來過夜。

接著,客廳安靜了片刻;但他們倆並未離開客廳,時而傳來吃吃竊笑與接吻聲,氣氛相當淫猥。正因為我沒直接看見,感覺起來更為淫猥。

我再也無法承受,打算從後門悄悄離去。現在回想起來,假如我早幾秒決定並付諸行動,或許就不會犯罪了。

「——那個餐會真是無聊死了,」我聽見美緒一面喘氣,一面彈舌。「根本是浪費時間。應該一開始就像這樣,兩個人一起過才對。」

現在寫成文字,連我自己也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但當時我一聽見這句話,我不知該如何形容,只覺得自己的存在被冷漠地徹底否定了。

和美緒相處的時間,對我而言是萬分珍貴的。雖然身旁還有其他朋友,和她之間的互動也並非格外親密,但我依舊覺得快樂無比。或許我的形容方法太過老套;對我而言,那是段值得珍藏至寶盒中的美好時光。

然而,美緒本人居然全盤否定,讓我覺得宛若有人從身後一腳踹開我的寶盒,而當我慌忙尋找埋入泥土中的寶石時,那人又在背後狠狠地嘲笑著我一般。

待我回過神來,我的手上已多了一把拍肉器。我不記得自己是從哪裡拿來的,似乎是流理台。廚房並不亂,收拾得很乾凈;不知為何唯獨這把拍肉器沒歸位,被拿出來丟在那種地方——』

補充一下,這把拍肉器應該是小閨拿出來毆打露咪小姐用的,她打算稍後清洗附著於上頭的血跡,才放在流理台。追根究底,小閨可說是在雙重意義上替岩仔添了罪過;倘若她在使用後收拾妥當,或許岩仔便不會衝動地犯下這個罪行。

『——於是,我攻擊客廳沙發上交疊的兩人。

你們有什麼權利……我是這麼想的。你們有什麼權利把我蒙在鼓裡?你們憑什麼說自己的才是寶,別人的都是草?憑什麼認定別人一輩子也得不到手,要人別痴心妄想,閃一邊去?憑什麼以男女主角自居,卻把別人貶為小丑?

他們倆打得正火熱,連抵抗的時間都沒有。我揮舞著拍肉器猛打他們的腦袋;不知為何,我到現在仍記得自己曾閃過一個蠢念頭:怎麼,原來你們還穿著衣服啊!

直到他們兩個頭破血流地倒在我眼前,我才回過神來。

不能把屍體留在這裡……我這麼想;到了明天,美緒的父母就會回來,而他們當然會立即報警。

要是案子張揚開來。頭一個被懷疑的就是我。因為——』

到此,岩仔應該察覺了欲說理由,就一定得提及漂撇學長和我;因為理由便是我們倆曾目睹小閨死前和他在一起。但岩仔終究無法下定決心供出我們的名字,只見繚亂的原子筆跡沒了下文,就這麼換了一行。

『——總之,我決定將兩人的屍體搬離濱口家,便輪流扛起他們的屍身,放進車中。我從不知道人類的屍體有那麼重,而且還有兩具。這是個繁重得幾乎教我昏厥的工程,但我毅然咬緊牙關完成了。

我在下意識之中,開車前往剛才去過的棧橋市民交流公園;我猜,應該是因為我想不出其他地方來。

當我到了涼亭一看,發現那個被我誤認為屍體的女人忘了把她塞著頭髮的褲襪帶走——』

在這裡補充說明,岩仔搬運露咪小姐之際,已將戒指戴回她手上。

『——我靈光一閃載著兩人的屍體,又回到了濱口家;接著,我拿出廚房裡的料理用剪刀剪斷美緒的頭髮,並脫下她的褲襪,將頭髮塞入,才又帶著美緒的屍體前往棧橋市民交流公園。

要問我為什麼這麼做——』

當然,若要說明是為了使人誤認屍體的身份,便又得提及漂撇學長與我;岩仔察覺此事,再度中斷了文章。其實他打的如意算盤是:萬一被查出棄屍的是他,也可藉由漂撇學長與我的證詞,證明夏娃的屍體是小閨以外的不知名女性。

為避免誤會,我事先聲明;岩仔刻意省略的部分,漂撇學長和我在接受警方問案時都已盡數說明。

『——然而,我不願將宮下學長和美緒的屍體丟在同一處;因此,遺棄美緒的屍體後,我再度發動了車子。

最後,我開車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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