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有些突然!你相信英雄嗎!?
相信絕對正義的同伴嗎!?
英雄!
英雄!
拯救世界的英雄!
消滅惡勢力的英雄!
幫助孩子們的英雄!
有空的時候也會幫助大人的英雄!
幫助小狗的英雄!
幫助小貓的英雄!
有時是為了孩子們的未來!
有時是為了宇宙的和平而拼上性命!
幫助除了惡勢力以外所有人的英雄!
怎麼不拯救全體人類?必須選擇其中一方嗎?
廢話!
這是只有不了解英雄的人才會說的蠢話!
聽好了,比如只有一副解毒劑的時候卻有兩個孩子中了毒,只能拯救其中一個孩子時!
即使如此還是把兩個孩子都拯救了,這才是英雄!
正因為能夠做到才是英雄!
英雄很帥氣!英雄很活躍!
英雄追求努力!英雄追求友情!英雄追求勝利!
英雄!沒錯!不夠!還不夠!
這個世界的英雄還遠遠不夠!
我再說一次,再說無數次!
英雄!英雄!
這個世界不夠完美的原因是?
沒錯,英雄的人數還不夠!
只要英雄夠多,世界就能順利運轉!
英雄!英雄!
你的心裡有英雄嗎?
英雄!英雄!
現在就開始大喊!提高音量!
只要你喊出來就會有答案!為什麼!沒錯!
因為英雄此時!就在!你的面前!
「呃……」
哦哦!你打算呼喚英雄了嗎?
不過,想要呼喚英雄的話,還需要更響亮的聲音和更執著的信心!好啦,來吧!
「嗯,我說啊,我的人生經驗比你還豐富一點,所以只送你一句話。」
什麼事,大叔!大叔也在追求英雄嗎?
「用這個方法,大概……該怎麼說呢。是不會被確認為精神病的。」
……
「……」
……
「你這樣子對判決一點好處也沒有。」
……真的嗎?
「嗯,真的真的。真的不能再真了。不過,現在名義上只是逮捕,還不知道會不會起訴你。這本來取決於你的態度,但是現在老實說我認為很困難——不起訴。」
不,對不起。對不起,真的很對不起。
這只是一時衝動。請您原諒,刑警先生。
「既然你肯聽話了,那就開始說正事吧。雖說你在醫院裡躺了幾個星期,在你總算能動的時候就說這個有些過意不去啊。」
……是。
「……話說回來,你穿著那身紅色的裝束,戴著紅色的面罩,從高速公路上突然飛了起來,落在正在架於高速公路上方的普通道路上行駛的RV車,然後漂亮地落在了車裡的地板。人家的天花板可都凹了個大洞啊。」(注釋:RV車是Recreational Vehicle的簡稱,也就是休閑娛樂用的車,這裡所說的大型RV車是指有一個大型車廂的旅行拖車,車廂里有完備的日常起居設施。)
……是。
「一般來說,我們都會懷疑那輛車的車主。不過這次不會。在事前……我們接到了好幾起報案,說是在高速公路上疾馳的巴士上有個穿著紅色衣服的傢伙。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跟那件事有關的舉報者後來都說『不記得了』,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但是,在舉報記錄中,也有人在那時聽到了槍聲……我說,出現在巴士上的傢伙……就是你吧。」
……是。
「那麼,發生了什麼?」
……不,在巴士遇到劫持之後,總部就得到了聯絡……然後怪人……啊,不,不對不對請您忘了吧!呃、呃……我也記不清了呢,那、那個是為了出席同好會表演而穿的英雄秀服裝,為什麼我會穿著那身服裝出現在那種地方,我也完全……
「……我說你,該不會是磕過葯吧?」
不、不不,不是的。
我沒有嗑藥!
酒也沒……啊,不,對了!酒!就是酒!
我喝了很多酒,所以就醉了啊!所以,一定是因為這樣……才沒有記憶的,一定是!
「……哼,是嗎。」
不,哈哈,對不起。車子的修理費用我會靠打工掙回來的……
「那麼,這個是什麼?」
啊,那是——
「一開始我還以為是玩具呢。這……是什麼?光線刀嗎?掛在你腰上的那個東西。」
……
「這個呢,可以輕輕鬆鬆地切割鋼管。不管怎麼看都很有殺傷力吧?不,這種東西我不會用的啦,它到底是什麼範疇的危險物品,我會去跟檢察官探討的。可能會跟燃燒彈和電鋸之類的劃為同類吧。」
……哎……等一下……檢察官是怎麼回事?
「總之,雖然不知道會起訴還是不起訴……不管怎麼說,短期之內你都要待在這裡了。請多指教。」
∞☆++★∞
我的名字叫十字架!柏木十字架!
也是殲滅部隊傑諾賽達的首領——名為紅的男人!
……這是我的本名。
不過,我並不憎恨給我起了古怪名字的父母。
倒不如說很感謝他們!
誰讓名字就代表著身體!Name is body!
我是掃蕩世間惡勢力的梆子和十字架!形象就是咔嚓咔嚓地弄響兩個十字架,讓大家嚴鎖門戶小心火燭!不光是火焰也能斬除邪惡……這就是我!(注釋:梆子在日文中是「拍子木」,跟「柏木」類似……至於梆子大家應該知道是什麼吧,想想那些古裝劇里夜晚巡邏的公差就是了。)
這次只是出其不意地被那位戰鬥員丟了出去,下次可就不會了!
因為我是英雄!消滅所有惡勢力的英雄!
英雄很強!因為英雄很強!
……結束了自問自答之後,我離開了警署。
老實說,如果不像這樣進行確認,我就很難繼續做英雄。
不過……也許我已經沒有做英雄的資格了。
一個人搶先跑去解決巴士劫持事件,卻被區區一位戰鬥員給解決了。
我好像是被那位戰鬥員拋到了高空,頭部落在了正在普通道路上行駛的RV車。實際上只被警察拘留了幾天,在那之前有半個月都處在失去意識的狀態中。
城裡的風景和溫度都有了明顯的變化,這讓我對自己沉眠已久的事有了實感。稍微有點浦島太郎的感覺了。
因為我沒有任何隨身物品,直到我恢複意識為止,警方都沒能跟任何人取得聯繫——而這也算是一種幸運。
畢竟我也不知道「時鐘」的手下會不會出現。
要是輕易暴露了身份,也會給總部的大家和我的朋友帶來困擾。
不過……身份不明的我居然能夠平安無事地被釋放,真是太好了……甚至讓人有些不能認同。
我摔下去的那輛RV車的所有者好像沒有提出受害申請書,不過我還是不明白為什麼自己要受到這樣的待遇。首先,把我丟出去的人是那位戰鬥員,不逮捕他才比較奇怪吧。
我被釋放的第二條理由是在高速公路上看到我的傢伙只能做出「不記得了」的證言。恐怕是「時鐘」那些傢伙的情報操作造成的吧。沒有把我被逮捕的情報也一起覆蓋,恐怕只是因為想要給我製造麻煩。
無論如何,我獲得了自由……那麼,我還要繼續做英雄嗎?
老實說,我不認為自己可以打贏那位戰鬥員。
如果是輸給「時鐘」的新型怪人我還能理解。
那位戰鬥員到底是什麼人?
這件事有必要儘快跟博士他們商量……不過,一想到要回到總部,我的心情就很沉重。
究竟其他人還能接受我嗎?
先不論博士了……我跟其他四人向來脾氣不和。
藍、黃、綠、粉。
他們的關係好得就像是有著真正的靈魂羈絆。如同大腦相連一般,他們的團隊合作是和諧如一的。
但是,只有我處在圈外。雖然表面上不會說出口,我感覺他們的內心深處根本不認同我。
我以為自己可以憑藉一個人的活躍獲得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