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

短短的上海戰役,絲毫沒有驚動到內地,卻給西安帶來了巨大震撼。首府暫遷到洛陽,大批的政治領袖、常務工作人員、將軍們、報社記者,和一些所謂的「知識分子」——大學校長啦、外國政治專家啦、經濟學者啦、名學者等等——都蜂擁而至。

幾乎每天都有重要人士到達車站,軍樂隊在月台上奏樂迎接他們。如果來者太重要,那麼就會有兩組樂隊,一組是警察局派的,另一組是省政府派的。從火車入站直到那位重要訪客離開月台,特別是當他跨上轎車的那一刻,兩組樂隊一齊吹響不同的曲子、不同的調子,反正聲音愈響,就表示愈熱烈的歡迎。

一次全國緊急會議計畫在洛陽召開。代表團正考慮建西安為「西都」。因為西安是中國古代的名都,從洛陽坐火車來只要花幾個小時而已,大多數的首長都趁機來訪參觀,乘隴海鐵路運行的鋼鐵車身的「藍色特快車」。那位不識字的軍閥、西安警察局局長、鐵路管理局局長,都忙得不可開交。警察穿上嶄新的春季制服。街道上的汽車也顯著地增加。軍隊也大幅度地調動。滿身灰塵、衣衫襤褸的士兵綁著腿,穿著草鞋,在城裡遊盪,有些還戴著那種毛茸茸附有耳罩的「滿洲帽」。

國際聯盟指派李頓代表團來調查「瀋陽事變」時,日本正繼續對滿洲各省進行大肆侵略。而當李頓爵士奔波於日本和上海之間時,廢帝溥儀遭挾持,「滿洲國」宣布獨立。滿洲的中國士兵被逐出故鄉,越過萬里長城到內地來,變成了一支沒有根據地的軍隊。很多人流於西北。有位著名的滿洲司令也來了,暫時駐在離西安不遠的潼關。戲園、茶樓、飯館生意都很興隆,因為有很多男女優伶和女藝人也逃到西安。

***

和柔安吃完午飯,李飛花了二十分鐘走到家。他愛散步。雖然他生長在這裡,這個城市仍然令他迷惑。從上海回來之後,他開始用成熟的眼光來看它。整座城充滿了顯眼炫目的色彩,像集市場里村姑們的打扮那樣,鮮紅、「鴨蛋綠」和深紫色。在西安的街上你可以看到裹小腳的母親和她們在學校念書、穿筆挺長裙、頭髮燙卷的女兒們同行。這座城市充滿了強烈的對比,有古城牆、騾車和現代汽車,有高大、蒼老的北方商人和穿著中山裝的年輕忠黨愛國志士,有不識字的軍閥和無賴的士兵,有騙子和娼妓,有廚房臨著路邊而前門褪色的老飯館和現代豪華的「中國旅行飯店」,有駱駝商旅團和堂堂的鐵路局競爭,還有裹著紫袍的喇嘛僧,少數因沒有馬匹可騎而茫然若失的蒙古人和數以千計包著頭巾的回教徒,尤其是城西北角處更易見到這些對比。

李飛回到家鄉,替那家國立報館寫「西安通訊」,至今已一年了。在此以前,他曾寫過一系列的「洛陽通訊」。他的報道很不凡。他向來不喜歡把任何事情寫得記錄化、統計化,而是在字裡行間表達他個人的感觸。上海的編輯為此抱怨了好多次。有一回,當他寄出一篇文章之後,收到了編輯打來的一份挖苦的電報:「親愛的李飛,可否請您慷慨地來電告知這段插曲發生的地點和時間,以及當事人的全名和籍貫?您的文中只說明事理和起因而已。」令編輯感到意外的是,讀者紛紛來信說他們喜歡李飛的文章,說是他的文體和評論中體現出

他個人的感覺,這使得他寫的故事獨具風格、值得一看。李飛真的塑造出他自己的格調,半認真、半捉弄,往往帶有諷刺意味,讀者喜歡他的評論意見甚過他對報道的事實。他替自己立了些名氣,編輯也就任他寫些自己獨特的報導。他仍不喜歡當個新聞特派員,他想寫小說。他之所以繼續幹下去,只是為了謀生,況且,畢竟報社的工作是以寫作為主。他愛寫作,有些作家把小說寫得像市政報告,而李飛卻喜歡把他的新聞報道寫得像小說。雖然這對記者寫作的規則而言,是不正當的,非職業性的和不被承認的。但是他喜歡這樣。

其實他寫過只有兩百頁的短篇小說,是根據他追隨國民黨自廣東北上討伐各省軍閥的親身經驗。心懷著青年對國民革命的狂熱,誓討軍閥、統一全國,他放棄了大學第三年的學業,和許多大學生一樣投入這個行列。這本書描寫政工人員的口號、獨特的儀式和講演方式,把政工人員變成了人們的笑料。幾乎有點像是政工人員的手冊似的。當國民黨的軍隊一路打下來收復城池之際,主角卻高談張貼標語的技術,糨糊的製作方法,偏愛選用藍色的糨糊刷、糨糊罐和扶梯,以及如何在城牆和橋樑上漆上大字;簡言之,就是要引人們注意標語。還有些逗趣的段落描寫國民黨的儀式、行禮、鞠躬,特別是在演講之後的「鼓掌」。黨員會議中的會議事項往往包括了下面幾個部分:

1.主席致詞

2.觀眾鼓掌

3.介紹上級指導員

4.觀眾起立鼓掌歡迎

5.上級指導員致詞

6.觀眾鼓掌

7.主席讚美上級指導員的演說,並稱頌孫中山先生

因為老百姓對標語生厭,痛恨看到四處張貼的海報破壞了城市和鄉下的景觀,所以那部小說大受歡迎,甚至政工人員也暗地觀賞。那本書成了北伐時期最好的諷刺文章。

李飛厭煩了革命,回到學校去完成大學學業。他已經稍有名氣。他畢業的時候,一位在北伐時認識的朋友把他介紹到《新公報》工作。現在他已經當了三年的特派員,由他自行選擇工作的職務和地點,因為他從未重複其他記者的報道。

他家在古城牆的東北角里,是一塊比較便宜的地段。屋子后街上有些蔬菜攤子,是由鄰近的農人經營的,還有幾家肉鋪、雜貨店,一間回教清真館和兩三家平民小吃店。

房子是用黏土或干磚蓋的,有些刷了洋灰,有些沒有。蜿蜒街道的那邊有個大池塘、鄰家的鴨鵝常泡在水中,池塘邊長滿了浮萍和沼澤植物,他小時候常來這裡玩耍。夏天一到,池塘就枯縮一半,他常在爛泥上走,掘取貝殼。把雙腳浸泡在涼快的泥漿里,讓軟泥透過腳趾縫,這股感覺真令他難忘。他愛這個池塘、古城牆以及延伸著牆被沃草覆蓋的這幅美景。

他家的房屋比別家的好些,是一幢古老、堅固的紅磚房,坐落在寂靜的巷子里。他可以閉著眼走過巷子,摸索到家門口。他是在這兒長大,也是在這兒和鄰居男孩玩耍,念大學時每次他從上海回來,總是明顯地看出這條巷子愈來愈短、愈來愈窄。

大門邊有兩根紅磚柱子,伸出白粉牆。小時候他喜歡閉著眼,沿著牆拿根棍子劃。當棍子碰到紅磚柱子,就知道到家了。當他母親叫他去買青菜豆腐,他就這樣走,母親會在門口看著他。他睜開眼,往往會撞進母親的懷裡,母親總是笑笑,即使他壓碎了手中的豆腐,她也不生氣。

現在他母親已屆中年,而他也不再閉著眼走回家了。他穩健快速地走上去敲門,通常都是老媽子李媽來開門。小時候,家裡請不起女傭。他父親是個鐵路局的員工,在他很小的時候他就過世了。他母親洗衣煮飯,一手把兩兄弟撫養成人。現在他們請得起傭人了。小時候他說過要送給母親「一個地球的銅板」。當他第一次把稿子賣給報館,把三塊半稿費換成了一毛、兩毛的零錢。他買了個地球儀,在北極的地方穿了個洞,開始存銅板。念大三的時候,地球儀幾乎滿了,他把它帶回家送給母親。

「媽,這是我送你的一球銅板。」他把球搖得叮噹響。母親笑得臉皺成一團了。長大後他仍繼續尋母親開心,用各種故事來愚弄她,有真有假,她被弄得糊裡糊塗,從來不知道該不該相信他的話。而這種頑皮不羈、真假參半的個性,不知不覺地塑造成他的風格。

有時候是他大嫂端兒來開門。她的身材嬌小,聲音像銀鈴般悅耳。端兒是個零售商的女兒,是他母親做主替哥哥娶過門的。他覺得,這麼一個小女人竟生下了三個男娃,簡直是不可思議,他哥哥一百八十公分,還比他高出兩公分呢。他哥哥李平不常開口,很少讓情緒表現在外。他現在是個成功的羊毛皮貨商了。他母親辛辛苦苦地撫養兩兄弟長大,讓大的能在商場上立足,小的能夠完成大學學業,這是他認為女人比男人強的許多原因之一。至少在養育子女方面,父親根本可有可無。李飛深信自然法則,人類永遠無法達成大自然所預定的一切。公鵝無法撫育小鵝,公雞也是滑稽的父親。他還相信,即使是個沒教養的街頭少女,只要她有良好的天賦,不論他是名將或是學者都能獲得男人的心,因為自然界從未要求女孩子用文憑去贏得男人呀!

他回到家總是先去看母親。

「吃過午飯了嗎?」雖然他已經二十五歲,她仍然把他當小孩子看待。因為他是幺兒,而且還沒成親。

「是的,我和一個漂亮的小姐一齊吃午飯。」

母親的眼睛露出陰鬱不相信的神色。他又說:「學生和警察發生鬥毆。媽,你知道嗎?真可笑。警察樂隊引導學生遊行,卻偏又有警察來阻止遊行。」

「幹嗎遊行?」

他母親不識字。他不想作太多的解釋,因為那隻會弄得她更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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