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

李飛坐在茶樓中靠近裡面的座位上,注視著大街和對街的鋪子。茶樓的正對面是一間賣綢緞綿絲的大店。好冷的二月天,刮著風沙,門上厚重的布簾也垂了下來。右側是一間羊肉餐館。夏天時館子前門是完全敞開的,但是天冷的時候就用隔板和小門將它封起來,上半截裝上玻璃窗框,可以看到裡面的動靜。

狂風從那已被騾車壓成溝槽的人行道上颳起塵土。下雨的時候,污水流不進人行道與柏油路之間的水溝,於是把騾車的壓痕化成一片泥沼,天一放晴,輕風又揚起灰塵,抹得行人一臉的灰。在傳統的束縛下,老騾車仍行駛在人行道上,避免走上中央的柏油大道。或許是當局嚴禁他們行駛柏油路吧!也可能是這些騾車夫走了一輩子的泥漿路,習慣了。這條街有四十尺寬。為什麼市政府只鋪設中間呢?李飛向來愛發問。也許把整個街道鋪設起來太昂貴了。也可能是當局認為這些騾車生來就註定該走泥路。箍著鐵的大木輪會弄鬆嵌好的石塊,破壞了這條專門行駛汽車和黃包車的道路。這條路像是件進行了一半的工程,把人行道弄上了兩三尺的泥土,這座城也臟髒的。他不喜歡這個樣子,他向來不喜歡半途而廢的東西。

剛才他的心裡並非特別在意地想這個問題。他是在古西安城長大的,以它為榮,希望看到它改善和現代化。他覺得眼見這座城隨著自己的成長而改變是件有趣的事。他記得在念書的時候,曾經為了南北大道裝上街燈而興奮不已。中央公園的設立,幾條鋪上柏油的道路,橡膠輪胎的黃包車和汽車都曾經令他興奮過。他看過一些外國人——主要是路德教會的傳教士、醫生和老師,還有不少穿著西褲和襯衫、長腿的歐洲旅客或工程師,他們的臉像是半生不熟的牛肉。他常常在思索那牛肉膚色的起源。

他看著這座沉靜的古城,唐朝的首都,猶豫、不情願地,但又顯而易見地改變。西安位於內陸,是中國西北的心臟。他稱西安是「中國傳統之錨」。這是他的故鄉,他愛這裡的一切。西安不會溫文地轉變。人們、風氣、政治和衣著的改變都是紊亂的,他就愛這一片紛亂的困惑。

現在他聽到樂隊在演奏,心中正納悶。今天是星期五,又不是假日。他移向門口想看個清楚。警察樂隊剛過去,後面接著一大排學生,朝「東大街」走去。這條街已經正式改名為「中山路」,以紀念孫中山先生。但是,對當地老百姓來說這條街仍是「東大街」。儘管有一位熱心擁護國民黨的年輕好事者寫信給報社,建議警察該處罰那些把「中山路」說成「東大街」的人們。沒用。連警察都繼續用「東大街」的名字,除了正式的公文以外。

李飛凝視著街上,那是一幅活動的畫面。塵土飛到學生的臉上,太陽也照耀著他們。高舉的竹竿上橫著白布帆,學生手上拿著的紙旗在風裡飛著,上面寫有壯觀的標語。「支援第十九軍!」「全國上下一致團結!」「支援抗日!」「毋忘九一八!」這是擁護一九三二年第十九軍抗日的示威,結果並沒打成。

李飛暗自歡喜,尤其是看到警察樂隊。這表示有市政府在後面支持學生的行動,聽說在北平警察毆打學生呢!

他走出門外。學生們的臉在陽光下微笑。隊伍有些亂,不過並無妨。人們都圍著街道看遊行,興奮地談論著。也有小學生參加。每一隊都由校旗引導。有一隊男童子軍,制服被厚厚的內衣弄得鼓脹起來,大多數的人都被他們的笛子和銅鼓吸引住了。還有一列中學生的隊伍里,一個男生敲打著煤油桶,把群眾逗笑了。

有一隊女師範學院的女學生。大部分穿著冬季長服,但是前面有十二個女生頭髮剪得短短的,穿著白領襯衫、黑燈籠褲和布鞋。她們是排球隊的。看到她們白白的小腿,幾個老婦人連忙用手遮臉。

「羞死人了!這麼大的姑娘也不穿長褲!」其中一個說。

男人——店員啦,街上遊盪的小夥子啦——一個個都看得呆了。一切都顯得混亂——就像近代中國——新舊錯綜,雜亂不堪。

李飛轉身跟在女學生行列的後面。他喜歡這雜訊、樂隊、學生臉上的陽光、童子軍和煤油桶。新的中國正向前邁進,雖然困惑,但是卻懷著希望。他感到和第一次看到汽車飛馳過東大街時同樣的興奮沸騰。

少女們在格格大笑。幾位稍長的女生穿著高跟鞋,似乎有些吃力地跟在隊伍後面,當她們隨著大家微弱地喊口號時,有點害羞。他也喜歡這點。不過多數的女生都年輕,十七歲到

二十歲之間。她們的短髮、笑臉、各種羊毛圍巾——深紅色居多——看起來好美。狂風不時由後面吹亂她們的頭髮,打到臉上,風沙滾過街道,吹進了她們的眼睛。有些人用圍巾遮住鼻子,有些人在咳嗽。她們的辮子和捲髮看起來像煞了風中的牧草。

李飛是國立《新公報》社的西安特派員。他純粹是為了興趣才跟在隊伍的後面,而不是因為記者的身份。他覺得一定會有妙事發生。如果遊行完全平靜地進行,不出事,那才是奇蹟呢!

警察大隊隊長熱忱地派出管弦隊,因為他自己也是擁護抗日的青年。這並非意味著西安的警察局一定贊成這項舉動,事實上西安是一省的省會,省主席是個半文盲的軍閥,他早聽說學生將要示威,於是打電話給警察局長,也就是他的小舅子,要他去驅散遊行的隊伍。

遊行的隊伍來到了「滿洲城」的東南角。因為清朝總督和他的滿洲侍衛都住在這裡,義和團之亂時,慈禧太后逃出八國聯軍的重圍,曾經到過這裡,所以才取了這個名字。

李飛看到一條巷口站著約三十人到五十人左右的警察,用長竹竿武裝著。警察樂隊已經走到彎路前五十碼處。一聲哨音,警察從各條巷子沖了出來,一邊喊著「嗬!嗬!嗬!」一邊追趕學生。

李飛向後退了一些,雙手在胸前交叉,觀看著。好怪。他自忖。竹竿的劈啪聲和「嗬!嗬!嗬」的吼叫,好像是趕鴨子嘛!

接著發生一場滑稽可笑、故作英雄狀的戰鬥。竹棍打不死人,學生們便英勇地對抗了一番。有些學生抓緊竹棍的尾端不放,展開了一場拔河賽,雙方誰也不肯放手。一根竹竿被彈了起來,在空中翻了二十尺的筋斗。很多棍子被弄斷,更危險,會把人刮傷流血的。雙方肉搏、刺戳、拖拉、拔河、拍打、腳踢了一會兒。灰塵遮住了雙方的視線。大致上學生覺得棒透了,警察就顯得荒唐可憐了。

混亂開始的時候,女師範的學生已經走到街角。她們不能前進,又不願意回頭。

現在有幾個警察轉向她們。

「我們去抓女生!」

「不要。」

「當然要去。我們的任務不就是要阻止示威遊行嗎?不是挺好玩的嗎?」

「我們去趕那批娘子軍!」

十一二個年輕人沖向那些女生。「嗬!嗬!嗬!」他們拿著長竹棍前進,有的仍完整,有的已經斷裂了。

少女們尖叫著轉身逃跑。誰都忍不住要看看排球隊豐潤雪白的膝蓋。

說起來這些警察脫下制服,和其他年輕人沒啥兩樣。也可以說,當他們穿著制服集體行動時,往往會做出單個人穿便衣時不會做的事情。再說,一個優秀警察應該具有追趕任何逃犯的本能。他們之中有很多人從來沒有機會和女大學生說話,更別說為公事追捕她們、抓她們的身體,從她們雪白的手臂上奪下旗幟,和她們腰、臂如此接近了。

李飛熱血沸騰,這根本連逞英雄都談不上。卑鄙懦弱。他沖向警察,消失在拳打腳踢的混戰中。

一個年輕警察追著一個排球隊員,抱住她的大腿,一塊兒跌倒地上。

少女坐起來,發怒地對他吼道:「你不要臉!」

「奉命行事嘛。」邊說邊笑著站起來,懶洋洋地拍掉制服上的灰塵。

少女看到警察的帽子落在地上。

「這可好了!」她起身撿起帽子,掛有校徽的白襯衫肩膀被撕破了。

「別發火,小姐。我們是奉命維持和平與秩序的。帽子還給我。」年輕的警察說道。

少女仍然狂怒。「不!」她綳著臉撅著嘴。

「給我!」

「過來拿呀!」

警察走過去。少女揮舞著帽子,用帽子摑他耳光,隨著優美的旋律一左一右,然後轉身就跑。李飛大笑。她跑得很快,可是有一群人橫在她面前。警察跑來從後面抱緊她。根本看不見他是否在和她搶帽子。李飛看準了用力把那個人踢倒,少女掙脫了他的糾纏。

李飛若無其事地走開,像個沒事兒人似的。警察爬起來,啪的一聲戴上帽子,向周圍張望,神情很激動。

「是你踢的?」

「沒有哇,我幹嗎要踢你?」

少女們一面尖叫、咒罵、呻吟,一面快速地解散。有些女孩子跛行。那位警察也跛著腳。他神情激動,顯示著雄性野獸肉搏中的原始樂趣。

有位警官旁觀。一聲哨音,渾身髒兮兮的警員都退回巷子里。

「這些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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