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第八章

即使故事落幕,每個人的人生仍要繼續,神的記事本當然也寫了他們日後的景況。

少校成立了一所遊戲研發公司,出了幾款非常講究的光線槍遊戲,在市場中博得一小部分玩家的狂熱推崇。他自己總是樂呵呵地忙得昏天暗地,但仍痛快地接受了我的採訪。一到他公司,他就得意地亮出當「參考資料」搜藏的真槍(沒犯法嗎?)。

第四代也開了幾間新公司,最成功的是網購服飾。成功的秘訣好像是利用各地價差,在不少雜誌都能看到他的報導。不過他還是一樣,會到「花丸拉麵店」和阿哲學長他們把酒狂歡。

阿哲學長做起了「代客挨揍」的生意。第一次聽到的大多會問「那是什麼」吧?總之就是處理紛爭的工作。客人遇到麻煩時只要撥通電話給他,他就會趕到現場「代客挨揍」。聽說他的業務範圍其實比這還要寬一點,下次有機會再問他好了。我想,客人應該大多是道上兄弟。

最讓人跌破眼鏡的是宏哥吧,他結婚了。婚禮是包下第四代經營的酒吧,把熟人都找來一起慶祝。當時穿婚紗的明老闆,比我見過的任何新娘都美麗。

現在宏哥每天都穿上那件黑色短圍裙,站在拉麵店的廚房裡。聽說他把手機里所有女人的號碼都刪掉,再也不鑽花叢了。而明老闆對這件事的反應則是:「我又不在意,白痴什麼啊?」後來這陣子「花丸拉麵店」被說成「老闆是一對美形夫妻,冰淇淋很好吃的神秘拉麵店」而小有名氣,女性客人狂增。現在他們的拉麵也很好吃,希望大家能多給點那方面的讚許。

彩夏進了少校那所大學。「咦,等一下,那不是很難考的國立大學嗎?」當我這麼問她,她笑著回答其實也有好考的學科。但我想她只是謙虛,那其實是在我看不見的時候,埋頭苦讀的成果吧。不認識其他正常大學生的我,時常請她幫我混進他們的圖書館。

至於我,則是和大家預言的一樣,提不起勁兒念書就不考大學了。畢業後連工也沒打,待在家裡幫忙家事了一段時間(也就是尼特族)。最近,我過去寫好的小說有一篇攀上了某個新人獎,收入總算是有所著落。儘管銷量不怎麼樣,但我仍腳踏實地地持續寫作。為了讓老姊能早點放心結婚,我自己搬進了「花丸拉麵店」附近的小公寓,這是我第一次的獨居生活。

窗帘緊閉的公寓里,我坐在電腦前,一件件地回想高中時代經歷的案子,將它們寫成原稿。突然,我覺得自己走到今天的每一步,其實都是註定好的結果。

畢竟偵探的助手,說什麼都得是小說家嘛。

我不經意地停下打字的手,陷入回想。

因為她,我認識了形形色色的人。有活人,有死人。

打了這些人、被這些人打,為這些人哭、被這些人逼哭,也曾和這些人一同歡笑。我就是沿著這樣的路標,來到我現在的位置。那記事本原本就是這麼寫的嗎?還是照著我的足跡寫下來的呢?假如時間是個頭尾相連的環,這兩者便沒有分別,怎樣都好。

總之我現在就在這裡,將已經離去的她寫成故事。

這同時也是我自己的故事,我所依靠的人們的故事,甚至是與我錯身而過就隨即消失在城市喧囂中,千千百百個無名人士的故事。即使如此,從最初的邂逅寫到了最後的別離,這篇故事依然像一片茫茫大海,找不到她的身影。

因此,我只能將自己的碎片寫成故事,灑在這世界上,寄望遙遠的從前或未來的我能夠替我找到她。

「你這樣不空虛嗎?」明老闆曾半開玩笑地這麼問我。

「這個嘛……」我回答:「說不空虛是騙人的。」

「你當上小說家以後,說話越來越做作嘍。」明老闆笑著說。也許是吧,我就是不能像一般人一樣傷心就哭,生氣就罵,開心就笑,要什麼就開口討,才會開始寫故事。

我就在這裡。

事到如今,你也仍在我心裡。

我只想告訴她這麼多。

出版社的責任編輯打了電話來。「對,後記已經寫完了。沒問題,我馬上寄過去。」掛了電話後,我正要將檔案改存成純文字檔時,不禁停下手。

桌邊,躺在窗口陽光下的智慧型手機震了起來。

緊接著,那小小的機器唱出了歌。在狗吠的呼喚下,吉他、貝斯與鼓組編成了一道迎接我的大拱門。

那是令人懷念的歌。在那之後一次也沒聽過,以為再也不會響起的,意義非凡的歌。

──〈Colorado Bulldog〉。

我心中鏽蝕不堪的鎖鏈開始彼此絞磨、扯動,封閉的記憶由內沖開了門,泉涌而出。各式各樣的畫面、顏色和聲音、笑臉和哭臉,都鮮活地流入我腦海。

我拿起手機,不敢置信地確認螢幕上顯示的名字後,將它貼上耳際。

「……喂?」

聽見的,有雜音、鳥鳴、隱笑,以及──

『──你怎麼還在用這個來電鈴聲啊?受不了耶。你從那之後都沒換過手機嗎?還是都設定成這樣啊?』

她的聲音一點也沒變。

氣哽在胸中,吐不出來。

「……啊……」

喉嚨只泄出用橡皮擦擦黑板似的怪聲。我好像能看見她在電話另一頭皺起眉頭。

『是怎樣,你該不會忘了我的聲音吧?』

我看看天花板,再低頭看看膝蓋,然後視線回到列在眼前筆電的故事上。我不在故事裡,這是現實。

我深深吸口氣,費了一番功夫才將哽在乾澀喉管的聲音推了出來:

「……我怎麼可能會忘啊。」

『那就好。』

她在電話另一端笑了笑。

「喂,你現在在哪──」

我問到一半,想起她第一句話。她怎麼聽得見我的來電鈴聲?

於是我站了起來,將窗戶與窗帘一併拉開,探出身四處查看。草味瀰漫的熱風撲鼻而來,中午的大太陽刺得我兩眼發疼。

最後,我在公寓後方那片滿是沙礫和枯草的空地,發現身穿白色洋裝的她站在那裡。她放下耳邊的電話,在草帽的小小遮蔭底下對我微笑。

「好久不見。」

「愛麗絲……」

我只能叫出她的名字。

心臟彷佛直到前一刻才想起該泵出新血,注入全身各處的活力使指尖陣陣發麻。說不出一句話的我急得縮回窗里,跑到玄關穿上拖鞋衝出走廊,踉蹌奔下銹斑斑的樓梯,鑽過小巷繞進公寓後頭。愛麗絲還在那裡等我。我再加把勁趕到她面前,喘得上氣不接下氣。

近距離仔細看過她的臉後,我才終於放心。因為她害羞地噘著唇別開眼睛,真的是本人。

「是……是怎樣,幹嘛只是盯著我看啊?說句話來聽聽嘛。」

她沒變,真的什麼也沒變。從那天后──過了幾年啦?她不管怎麼看,都看不出哪裡不一樣,細數過了多少天簡直是浪費時間。

「……你怎麼都沒變?」

不小心就老實說出來了。愛麗絲突然臉紅脖子粗地大罵:

「怎麼一開口就說這種話啊!」

她摘下草帽湊了過來,近得鼻尖幾乎相觸:

「給我看清楚,快看!我長高六公分了耶!」

「啊……啊啊,嗯。」

這麼說來,當年的她好像只到我的胸前。

「我也是會天天進化,沒有當年那麼弱不禁風了。我現在能拿著十七吋的筆電到處跑了喔!」

這有什麼好驕傲?筆電本來就是設計給人拿著到處跑的啊。

「我也會騎腳踏車了。」

「是喔……這個就……嗯,這個就真的很厲害。」

愛麗絲懷疑地前傾上身,從下方窺視我的臉說:

「你是怎樣,從剛才就怪怪的,該不會是一個人關在房裡寫稿的生活過了太久,忘記怎麼說話吧?」

「呃,哪有那麼誇張啊。」

她知道我成為小說家啦,真令人高興。

「……我只是……有太多話想對你說……不知道該從哪裡說起而已。」

直白地說出心聲後,愛麗絲瞪大了眼,然後害羞地撇開視線:

「這樣啊……哼,可以體諒。」

接著小聲補充:

「因為我也是這樣。」

我眯起眼,重新從頭到腳地打量愛麗絲。好擔心只要稍一眨眼,她就會跟著熱氣消失無蹤,但她人哪裡也沒去。

「我有好多事想問你,也有好多話想告訴你,說不定一千零一夜都說不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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