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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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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這個行為謠我更覺得現實很模糊。寫作——無論是小說、詩歌或日記,用鉛筆寫在筆記本上或用電腦打字,我想裡面就會有自己所創造的、以「我」為神的虛擬世界。
在那個世界裡,我就是神。它與法則、常識無開。
例如:在那個虛構的世界裡,我讓一個叫做「御前江真央」的人物出場。我可以讓她談一場刻骨銘心的戀愛,或經歷一個驚心動魄的冒險……甚至讓她遇害,這都是我的自由。
在虛構的世界裡,我可以殺死自己好幾次。
也就是說,我發現我在那個世界可以殺死自己。我知道無論是我的生命、靈魂以及現實中的我認為荒謬的基本概念,只需一句話「消滅御前江真央」,就可以把我除掉。
當然,那都是在以我為神的虛構世界中的故事。實際上,在這個似乎被稱為現實的我所生活的世界,絕對無法想像會碰到那麼毫不容倩的話。
可是,我很害伯。
這裡真的是現實嗎?不是某個人所創造的其中一個虛構世界?我很懷疑。這個疑問像是詛咒似的解不開。
這個現實真的是現實嗎?
我懷疑是不是有人正在某處看著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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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前往出版社。
好像是因為我寫的小說《十姐妹》得獎,所以出版社叫我過去一趟。大概是不常外出的緣故,離開香奈菱市,對門禁森嚴、無暇出遠門的我來說,總覺得怪怪的。我只付了一百元坐電車,那個在幾秒鐘之前等同於「我的世界」的香奈菱市,就遠遠地被拋在後頭。
這個世界絕對不是受到完美保護的世界,它彷佛是個花一百元就能被颳走的幻影。
搖搖晃晃地坐了一會兒電車,我打算告訴父親因為學校有活動才晚回家。
天氣不太好,天空好像就要塌下來似的陰陰的,連街道上的景色看起來都是灰濛濛的一片。我才四處望了一下,就下起小雨,害我的制服上都是一滴滴深色的雨漬?
我打開放在書包里的折傘,站在車站正對面的大馬路上,看著出版社的人傳真給我的地圖。雨非常好奇地緊咬著我的傳真紙,紙馬上就濕了一大片。
我立刻發現出版社就在不遠處。我穿過一群穿著制服的學生和引人注目的外國人,站在掛著「群灰舍」招牌的建築物前。建築物旁有座墓園,開了幾朵好像假花似的石蒜。
長長的道路兩旁,有幾間書店、大樓和食品店,像濁流般的人群來來往往,毫不在意下著雨。這裡和香奈菱市有點不一樣,不知道是排放的廢氣還是群眾所散發的體臭所造成,感覺有大人世界的味道。
我又看地圖確認了好幾次,肯定就是這棟建築物。偶然往旁邊一瞧,那裡有一家宏偉的書店,一個女生悄無聲息地從裡面走了出來。
她看了我一眼。
那是雙不可思議、深邃的細長秀目。
「……」
她滿臉驚訝地看著站在出版社前的我,然後只是點點頭,表示理解的樣子。個頭嬌小的她瞬即被灰色的濁流給吞沒,不知何故,她深邃的眼眸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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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我在出版社跟編輯談了約兩個小時。我原本就不愛說話,而且只是個高中生,當然不懂什麼禮節。對方大概覺得我是個相當沒禮貌的女孩子吧!
我糊裡糊塗地接受招待,接二連三地被問了好幾個問題,諸如念哪間學校、家裡有哪些人、什麼時候開始寫小說等等。
我無精打采地回答。
一開始我就不打算講太久,所以回答都是很簡短的幾個單字,但那個編輯並不介意,一直問個不停。這樣的時刻持續了好一陣子,就在我感到有點不耐煩時,那個編輯很客氣地跟我說,如果我又寫了什麼文章,請拿給他看。
真是傷腦筋。
我寫的文章大部分都是散文隨筆,很少整理成小說的形式。即使是坐在電腦前想寫小說,也常是僵在那兒,連一個字也擠不出來。
我寫作的情況很像中邪。當我興起一股想寫些什麼的衝動時,會毫無來由地坐在電腦前,沒有任何構思地開始打字。等我發現時,就有好幾張莫名其妙的文章擺在那裡。我一寫完,就心滿意足地關掉電腦,不再瞧它一眼。和吃飯一樣,沒有太大的變化。我想自己只是把想寫的慾望寫出來,發泄一下而已。
這次寄去參加新人獎的小說,也是碰巧寫出來的。只是因為心裡有一股想給人看一看的慾望,才衝動地寄了過去。
我這樣告訴那個編輯,他卻跟我說,大家都是這樣。不管什麼東西都可以,如果我又動筆,一定要給他看?
他說什麼東西都可以,我也沒辦法。
我平常寫的東西甚至稱不上小說。
哎,總之,有人請求你寫文章是幸福的。而且我參加新人獎的選拔,至少心裡是想讓人閱讀自己的文章。那麼,事到如今再說自己很為難,又何必當初呢?
總之,我會努力看看。我離開出版社踏上歸途,天真地煩惱著能不能把尚未成形的思緒寫成小說。
我一直想著這件事,所以把走進出版社之前看到那個細長秀目的女生給完全忘得一乾二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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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編一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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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從我只知道「呱呱」叫的年紀開始,他們理所當然地就在我身邊,所以也沒去細想。但是當我重新審視他們時,卻不知道他們是什麼人。不明白為什麼我會和他們住在一起?
我和三個家人一起生活。換言之,我和三個陌生人同住在一個屋檐下。那是毫無疑問的,一點都不奇怪。所謂「家人」就是這個樣子。
有血緣關係的人大都住在一起。
這裡就是這樣的世界,有這樣的法律和結構。所以,你不得不接受它。
不能適應這個世界的結構的人,一定會遭到這個世界排斥。而作者在寫小說時,都會特地讓不合適的登場人物消失無蹤。
所以,我現在也融入這個所謂「家人」的結構當中。
我不想從這個世界消失。
原本含糊不清的我不想消失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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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現實看起來很虛假,像我這樣的人都會覺得很不安。小學生「因為被戀人甩了」而用美工刀殺死同學;高中生為了「報仇」而自製炸彈炸掉教室。
每當小孩子犯了那些像小說情節的罪行時,必定會有一個學者把責任推給虛構的故事——看太多電視、漫畫和電玩。
我完全贊成那項理論。
那些孩子並沒有「適可而止的家暴」和「點到為止的欺侮」等參考書,學校的老師和父母也不會把「欺凌弱小」的實例顯示給他們看,所以做這種行為的人,就會先參考電視、漫畫和電玩的內容。
強凌弱、跟蹤狂或兒童犯罪,這樣的行為之所以會增加——我想是因為描述那些行徑的虛構作品增多了。習於暴力、血腥、拷問、惡意等強烈刺激而成長的人,他們犯了一點小罪並不會受到應有的良心苛責,他們完全中了邪。這樣子好嗎?
那不單是針對犯罪而言,虛構故事也影響我們極為普通的日常生活。
在充斥著虛構的這個世界裡,大家都在參考虛構的故事。每個人都想粉墨登場,扮演電視中的人物。這個場面要笑,那個場面要哭,一頭栽進去的我們可以條件反射地啜泣、發笑。那不是自己的意志,而是像某人所描述的虛構人物在扮演某個角色。
為了演出如此乏善可陳的現實,設立了的各種裝備,人們也以各自的演技支撐這個現實,苦思著如何把這個所謂人生的「現實」,創造成更有趣的「故事」。
像這樣,現實變成虛構的劣質複製品,真實感完全從這個世界消失殆盡。現實墮入虛構中,我們則淪落為戲劇的登場人物。
不過,我們知道虛構故事總有一天會結束。關掉電源,電視節目就會消失。闔上書本,小說也就看不到了。結束電玩,虛擬的冒險就終結了。
簡單地結束虛構故事,只需一根手指的力道,即能毫不容情地消滅它。
那麼,現實消失了嗎?我們拚命接近虛構的這個現實不見了嗎?
實際上,人的生命是無常的。我們都知道每個人隨時都可能會死。不過,大家的內心深處並沒有懷疑現實的絕對性和自己的不朽性。
現實真的那麼明確嗎?
我們緊抱不放、小心翼翼守護的這個現實,真的是那麼了不起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