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 心,敞開嶄新的門扉 16.多面人格

──我其實有其他的名字。父母親取的名字。

但是,別人一直都叫我艾莉絲。

我以前長時間受到欺負,不是那種常被拿來當作話柄的程度而已。是個貨真價實遭到霸凌的小孩。之所以會被叫成艾莉絲,都是因為我讀的書害的。用「害的」這種字眼,好像對書過意不去呢。書又無罪。只不過我真的非常討厭被人叫做艾莉絲。

「艾莉絲。」

「我不是艾莉絲。」

「艾──莉絲。」

「我不是艾莉絲。」

「艾──莉──絲──。」

「我不是說我不叫艾莉絲了嗎?」

「艾莉絲──。」

「煩不煩啊,算了,你們愛怎麼叫就怎麼叫。」

「她說好耶。艾莉絲。」

「艾──莉絲。」

「艾──莉──絲──。」

「艾莉絲。」

「艾莉絲──。」

「艾莉絲。」

我記得情況大概就是這樣,變得好像我認可了他們這樣叫。不管是誰,大家全都把我喊成艾莉絲、艾莉絲、艾莉絲、艾莉絲、艾莉絲、艾莉絲、艾莉絲、艾莉絲、艾莉絲。

曾經有東西被藏起來。也有東西被弄壞過。擁有的東西上頭被塗鴉,被各式各樣的東西丟過。

再來就是,我還清楚記得這件事,那時候有種遊戲叫道歉遊戲。在公園之類的地方,我被一大群人圍住,實在無法動彈時,說了「閃開、借過」之類的話。對方當然沒有讓路。我因此怒上心頭,想要推開他們。然而當我一這麼做,對方就誇張地跌倒,有的人喊痛,有的人喊骨折,有的人喊流血了,每個都在胡言亂語。接著他們就開始喊「道歉、道歉」,出言逼我道歉。不道歉他們就不會放過我,話說回來,就算道歉他們也不會放過我啦。一下有人說,道歉時要更有誠心一點啊;一下有人說,你真的有心要道歉的話就去做那個、做這個,他們要求我一大堆事。由於對方人數眾多,又大吼大叫,我當然只能照他們要求的去做。

至於他們脅迫我做什麼,就任由各位想像了。

當然被迫去做的事情中,也有那種回想起來豈止光火,甚至會想打破自己腦袋的事情。

但是重點在於,我並沒有被押著去做什麼事。自己是被脅迫的沒有錯,但是去做的都是自己。對方當然可恨啊。但是,唯唯諾諾地對他們言聽計從的自己也該罵。到頭來,錯都是錯在我太懦弱,無法抵抗吧。若真的是打從心底厭惡,咬舌自盡不就好了。應該說,自己明明可以瘋狂地緊咬對方不放,但為什麼沒有這麼做。

艾莉絲這個名字對我來說,是個傷口。

是個不管經過多久都仍血淋淋、巨大、沒辦法消除、還沒變成傷痕的傷口喔。

我厭惡自己厭惡到了極點。我最討厭自己的一切,最無法原諒的就是,為什麼自己會是這樣的一個自己。

我過去是這麼想的。

我下了詛咒喔。

詛咒了全世界。

然而,來到帕拉諾後吧……

應該覺得一切都該詛咒的我,察覺到自己也有喜愛的事物、珍視的事物。

例如,無論是自己的長相,還是身軀,我都感到非常討厭,但又時常照鏡子。而且是照得不慌不忙,仔仔細細。其實,我會看著鏡子心想「啊,這個角度的臉不錯耶」、「剛剛的表情相當棒」之類的。不過,當時如果有人對我說「你這傢伙在照什麼鏡子啊」,我應該會否認「我沒在照啊」。現在想想,我是有在照。我的外貌雖然奇怪,但也不算丑。我的意思也不是說丑就完蛋了。例如,雙下巴、大圓鼻、過厚的嘴唇、突出的小腹等,也就是所謂的醜陋部分,依看的角度不同,也會有顯得可愛的時候。

我雖然討厭自己,但也有喜歡的部分。

說到底,我是在被霸凌的期間,開始覺得被霸凌的原因在於自己,所以才變得討厭自己。真要說,我其實是被迫厭惡、憎恨自己的。我並不討厭自己的一切。我身上當然會有讓自己惱怒的地方,但也有令我憐惜萬分的部分。

然後,我注意到了一件事。

我難以忍受別人艾莉絲、艾莉絲地叫,藉此戲弄我。但是,自己並不討厭艾莉絲這個名字。

不如說,比起父母取的名字,艾莉絲這三個字,反而遠更適合自己。

若有人問,我是溫柔還是殘忍,答案會是兩者皆有。

殘忍對待我的那些傢伙,也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時都那麼沒有人性。他們看見瀕死的可憐棄貓,心也會痛;親兄弟或朋友遇到困難時也會出手相助。即使參加了道歉遊戲,應該也有人內心在想「哇啊,太過分了,明明不需要做到這種程度」。實際上,也真的有一個人可能是受不了良心苛責,偷偷寫了信給我喔。他是放在信箱里,上頭雖然沒寫寄信人,但是封工整的手寫信。

至於我自己,在被霸凌得最激烈的那段時間,也做了很多殘忍的事情。我會去抓蟲,折斷翅膀或腳。像這樣看著蟲子拚死掙扎的模樣,就能宣洩掉悶氣。最後嘀咕「差不多該讓它解脫了」後,殺了那隻蟲子。也曾想過要對更大的生物做同樣的事,雖然最終沒付諸行動就是了。之所以沒真的去做,並非覺得對象可憐,只是感覺會太費時費力。如果輕易就辦得到,應該早就行動了。說不定還會因此變本加厲,之後變成一個可怕的連續殺人魔。

當然,要不是我長時間遭受重度霸凌,我覺得自己也不會想到這種事情。所以,我稱不上是個毫不殘忍的人。

例如,假設有個「包含自己在內的複數人被關在某間密室里,能活著出去的就只有一人」的遊戲吧。

如果是你,會怎麼做?

殺了其他人,自己活下去?

還是,你覺得殺人不好,所以等其他人來殺自己?

抑或自殺?

由於狀況太過特別,因此有人會說以這時的行動來判斷你的人性十分不妥,這種意見的確是有道理。

但是,這世上什麼事情都有可能會發生,沒有什麼絕對不可能的狀況。畢竟你也身在帕拉諾,所以也能懂吧?

我是不知道你是從哪裡,又是怎麼來到帕拉諾的,不過我是在參加海濱夏令營期間時來的喔。海崖上有個洞穴,當時有人臨時起意說要去那裡探險之類的。那個時候,我已從被霸凌的經驗中學到應對方法,加以實踐,再加上好幾個偶然,所以其實過得不錯。不過,我也有若是有點差池,就有可能回到從前日子的覺悟。也交了幾個朋友,其中一人跑來邀約,因此我也沒什麼理由回絕。

我們進到一片漆黑的洞穴後,不停地深入,再深入。

不過途中,應該得說開始起霧吧,視線變得不好,我還記得那時心裡感覺到,大事可能不妙了。不過,我只能說我們是不知不覺中就出現在這裡了。

我們是糊裡糊塗迷了路,闖進了帕拉諾。

這事態已經大大出乎意料了吧。畢竟,這麼不可思議的事情,都真實發生了。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殺了人的傢伙,簡單來說就是能殺人了喔。要不是剛好碰上那樣的機會,不然這樣的人或許終其一生都不會殺人。

殺人,我是下得了手。

如果有這種必要,不管是人還是什麼,我都會親手殺掉喔。不會後悔。畢竟,那是有必要的。

但是,我仍舊通人情。

那個時候,星星墜落下來。依據經驗,我認為是有誰來到了帕拉諾,所以前去察看。然後,就發現了你。我實在沒辦法丟下你不管,所以救了你。

你不是我的朋友,不是我的誰,而且你個人也完全沒有怪異之處。不過帕拉諾這邊沒有正常的傢伙,所以突然之間有點懷念這樣的人。你這個人凈是在意別人的事,自身內部卻空空如也,還讓他人眼中映照出的自己,變成真實的自己──我剛好非常想跟你這種像是鏡子人、存在感稀薄但又正常的傢伙聊聊天。

不過,也就只是這樣。

我已經達到目的了,因此算是了了心愿。

我或許會輕易就對你見死不救。只是,就像剛才說過的,我偶爾人會很好,因為像這樣對其他人好,心情也會跟著好起來。但是,可能過沒多久就會變得厭煩;或是,我可能會突然改變主意,想要吃掉你之類的;又或是可能會利用你做某些事,雖然現在這個時候還沒有這種打算;也有可能會欺騙你,但是到時候我會老實說。

什麼?如果告訴準備要欺騙的對方,「我接下來會欺騙你」什麼的,這樣不就騙不了人了嗎?

笨耶你,那種時候,當然是等騙完了再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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