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部分.1.2

韓木林的兩隻手又從媽媽的嗓子眼裡擠出二個短短的「不!」

媽媽那兩條腿開始蹬踺得還挺有勁,漸漸就成了老掛鐘的慢擺……

於是禪月在韓木林後背猛地一聲尖叫:「韓木林,不回去,不回去,就是不回去!」

禪月不管韓木林叫爸爸,只叫韓木林。

等她再長大一些,即便對吳為的父親也稱之為「老顧」。

有一天吳為提起顧秋水的時候說:「我爸爸……」禪月插嘴道:「您還管顧秋水叫爸爸?」她沒說吳為該叫或者是不該叫,她只是問問。

韓木林放開了吳為,扭過頭來奇怪地看著撣月,禪月一溜煙跑到了樓下。

外面下著很大很大的、灰色的雨,廊子被雨水濺得精濕。大門、台階、瓦楞、樓牆散發著霉朽的腥氣,然而雨水的喧嘩卻並不晦暗。禪月看見韓木林靠在廊子里的自行車,想了想,先拔掉自行車的氣門心,然後再把自行車推進.院子哩的水窪里。自行車躺在水窪中,像一堆死了的爛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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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吳為常對禪月說:「其實,韓木林算不上惡人,他只是不能忍受這樣的恥辱。想想看,哪個男人受得了這樣的事?不,不,他沒有要求街道居委會召開大會,沒有。他只是向街道居委會解釋一下他為什麼打我。你想,那個時候,街道居委會那些人從來不愁事情太多,而是愁事情太少。又趕上『文化大革命』,人們想革命想得不得了,所以居委會就召開了一次居民大會……」

吳為的聲音和黑暗一樣安靜。

所以禪月覺得吳為的說法是公正的。而且,吳為這時的臉已經不歪了。

禪月沒有遠走他鄉之前,常常喜歡晚上關了燈,和吳為躺在床上說話。

到了能和吳為躺在床上說話的時候,她們已經多了一張小床和一間給小姥姥的小屋。

很多亮著燈時不便說出的話,在黑暗中就不那麼難以啟齒了。就是黑著燈,說到這些的時候,她們也是眼睛看著天花板,而不是彼此相對。

「可韓木林當時不是說,他能原諒一切,還既往不咎嗎?」

「不容易,設身處地想一想,真的非常不容易。」

「您愛那個人嗎?」「我愛文學。」

「這是一個理由嗎?」禪月實在不能理解。

「就像鄧肯想要嫁給愛因斯坦那種心態吧?當然我不是鄧肯,對方更談不上是愛因斯坦。好像現在的文學女青年,總是把寫了幾筆的人當做文豪,以為是為文學獻身吧?你媽媽是個糊塗的人,即便到了現在也沒什麼長進。」

又何必告訴禪月韓木林偷查她的晨尿?對一個男人來說,這種鼠盜狗竊的事真不夠磊落。畢竟韓木林是禪月的父親,還是為親者諱吧。

在這些談話中,禪月長大了。

在那張床上,禪月也對吳為談過她理智上不能接受的一段初戀。

「我絕對不會像您那樣去愛,媽。」可她還是哭了,「……不過說出來了就好過多了。」

吳為無言地撫摩著禪月,掌心裡流淌出陣陣無名的愧怍。

就像是人總得出一次麻疹一樣,從那以後,禪月再也沒為愛情流過淚。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

有時吳為會向禪月求證:「你覺得我和胡秉宸有前途嗎?」

不知道是不是從葉蓮子而來,葉家三代女人多少有些通靈異的能力。

「說不好,因為您離我太近了……好像有那麼點兒意思,但我不能肯定。」

當胡秉宸終於拋棄吳為後,禪月才說:「其實我早就看出沒有好結果,可又不忍傷您的心……永遠不能和有婦之夫有所糾纏。玩兒玩兒可以,但不能動真格的。不談道德,從結局來說,拼死拼活得到的都是殘缺破損的……我也不是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但不論那個男人如何中意,一旦知道他是有婦之夫,馬上收兵。何苦把大好青春葬送在這種得不償失的事情上?」

吳為無言以對。吳為是自覺的。即便他人暫停對她的敲打,她也不會忘記對自己的回審,而且刻意。找一個原因或揀一個特別的時辰,完完整整、從頭想到尾,而不是輕易地、零打碎敲地想。

好像那是一個盛典-真不能說不是。

好像擔心那些往事會被她的成功湮沒。

好像一個已經得到超度的人,回過頭去審看自己的皮相如何在地獄裡歷練,驚懼自己如何熬得過來,慶幸自己終於熬了過來,自憐自己居然熬了過來……

所以這種回審也可以說是一種享受,一種自我欣賞,雖然每每又像是在地獄裡重過一趟,弄得她大汗淋漓,如洗桑那浴。

最後,她帶著一份感恩之情對著地獄合掌深拜,沒有這一番歷練,哪來的超度?她在黑暗中大睜著眼睛,好像要把幾乎被歲月和榮辱淹沒的往事,看得更清楚一點。

韓木林一隻腳站在大門外,一隻腳踩在大門裡,臉朝著衚衕里的來往人等,喊道:「革命的同志們,你們想想,她偷人養漢不說,還養了私生子……」期期艾艾,完全沒有了平時的氣勢洶洶。

即使在這種時候,吳為也沒有想過,她應該站起來以牙還牙說點什麼。哪具凡胎上,沒藏著掖著一些可圈可點的東西?一旦見了天日,都是可以引起轟動效應的熱點。

吳為不,可能因為愚笨,應變能力差,也可能覺得那樣做很不道德,不免落人以牙還牙以及揭人老底的下作。而且她也不想賴賬,韓木林說的,句句都是她實實在在的罪行。

門口很快圍上了幾十個人,也許全衚衕的居民都來了。那可不是說打鬥就打鬥、說抄家就抄家,大鬧革命的時候。

女人的臉上各個嚴肅起節烈的神情,男人的嗓子好像一起出了毛病,此起彼伏咳嗽得十分蹊蹺,又用他們的眼珠斜斜地叼著吳為。

「這些,我不計較,毛主席說了『犯了錯誤,改了就好』……換了誰,誰能咽下這口氣?現在她倒要跟我打離婚了……」

真的,那時韓木林還不想離婚,他在吳為的俯首帖耳和唯唯諾諾中得到了在同事中從來不曾得到的滿足,他們大部分都不尊重他。

可是吳為倒要離婚了。韓木林沒有像他們當初說定的那樣——如果他不能容忍這件事,就痛痛快快離婚;如果他能容忍,就不要老翻老賬。

天天這樣翻老賬,日子還怎麼過下去?

更不巧的是吳為趕上了一個咬牙切齒的時代。人們不由得咬牙切齒地說:「打,這樣的女人還不該打?打都輕啦!」圍觀的人狠狠地盯著吳為,恨不得替韓木林打她二頓才好。

居委會認為,根據吳為的罪行,劃個壞分子讓她勞動改造去算了』,或至少應該按照對待「黑五類」的辦法,對她實行群眾專政。

這種時候,吳為偏偏逼著自己高昂著頭,直視著韓木林的眼睛。她得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到底,包括面對一切後果,還要看看自己到底有多大的承受力。人們說:「瞧這個不要臉的女人,一點兒也不知道害臊,你罵她,她還對著你瞧。」

這時韓木林掏出了《毛主席語錄》,翻開早就準備好的一段,對吳為說:「念吧,好好念念這一段兒。」

這下吳為不幹了,她怎麼能把毛主席語錄拖進這種荒謬!

人們更憤怒了,「念,念廣他們站在冬天的冷風裡,耐心等著。

不論人們怎麼喊口號,或是辱罵,吳為就是不念,直到他們的手腳凍得發麻才漸漸散去。

露天批鬥會後,只要吳為一出門,衚衕里的人就在她身後啐唾沫,或扔石頭子兒砸她。不但叫她「破鞋」,更有甚者,還脫下鞋來甩她,真是比霍桑的《紅字》更「紅字」。

越是這樣,吳為越是逼著自己放慢腳步,她要「好漢做事好漢當」,不能在公眾的審判面前臨陣脫逃。

她一面挨著那些砸在背上的破鞋一面想:人們真還能找得出這許多破鞋,可能衚衕里有人發動過一場找破鞋的運動,家家戶戶把能找到的、穿破的鞋都搜羅出來了……

事實,上吳為對自己比誰都殘酷。有多少次她含著眼淚,低聲重複著「婊子」、「破鞋」這些字眼,甚至這樣大聲地稱呼自己,一次又一次體味著這些字眼砸在心上的聲音和感覺,一次又一次算計著,是不是能頂上一些她欠韓木林的債。

這還不算可怕,最可怕的是那些男人,緊跟在身前身後,說些流里流氣的話來狎弄她。那些話讓她感到好像被人扒個赤身裸體,摁在當街行淫一樣——還不是強姦,強姦至少帶有邪惡強暴無邪的性質,終歸讓人同情,而誰能同情她這樣的女人,被人摁在當街行淫呢?

她只能梗著脖子,貼著牆根而行,好像牆邊有什麼東西可以為她藏起其實已經沒有的麵皮。

有時真想一逃了之:寄希望於一旦搬離這個衚衕,可能就不會有人這樣對待她,並不知道那個紅色的「A」字烙在她胸脯的同時,也烙進了人們的,尤其是男人的心裡,甚至她的至愛——對她始亂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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