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卷 Spring Log 4 狼與森林色彩

貨馬車沿著河邊的路慢慢地走。

樹林逐漸稀疏,道路坡度也降低了。有種離開人稱世界盡頭的溫泉鄉紐希拉幾天以後,終於見到下界的感覺。但他們有時還是會被逼至河畔的山坡吞噬,需要穿過深深的森林。

時值秋季,腳下是淹到足踝的落葉長河。踩踏落葉的沙沙聲頗為悅耳,腐植土的香氣也令人心曠神怡。要說哪裡有問題,就只有落葉往往會掩蓋正確的道路,匯聚成不是路的葉河。

在不熟悉的森林,很容易就會誤闖這種假路。其實他們已經上過一次當,迷失在森林深處,發覺時人已經在地圖上不會畫的位置。脫險以後回想起來,實在令人發毛。

在駕座上抓著韁繩的羅倫斯以前只是旅行商人,不是在山裡來去自如的樵夫。

若是單獨迷路,很快就會力竭身亡,成為林中動物的食物或野菇的苗床。

「大笨驢,不是那邊。」

可是羅倫斯身旁有個可靠的夥伴,會適時指引正確的道路。

這個夥伴有一頭與秋季森林很相襯的亞麻色長發,並在腿上梳整同色的毛皮,但她不是外觀那樣的少女。她頭上長了對獸耳,手上的毛皮也是自己的尾巴。

坐在羅倫斯身旁的赫蘿,是高齡數百歲,能寄宿於麥子的狼之化身,也是羅倫斯鍾愛的人生伴侶。

「真不曉得以前一個人旅行的時候都是怎麼活下來的。」

羅倫斯拉韁繩掉頭回正確路線並這麼說,赫蘿唏噓地嘆氣。

「汝就是運氣特別好唄。」

赫蘿那經過細心保養的尾巴邊緣,在秋日陽光下散發金光。為維護光澤,她還會用上玫瑰香油,在貴族豪宅里也絕不會遜於其他飾品。

「也對,我在旅途上遇到你了嘛。」

羅倫斯出其不意地肉麻一句,讓赫蘿眼睛睜大,隨即冷笑一聲繼續整理尾巴,耳朵卻樂在心裡似的拍動。

除了有狡猾藏鋒,彷佛看盡人世冷暖的一面,但也會喜歡這種淺顯的讚美。

在她身邊這麼久不會膩,就是因為這個緣故吧。羅倫斯心想。

「話說回來,我們真應該搭船的。」

在彎彎曲曲的路上,不時能看到河上的景象。這條河經過溫泉鄉紐希拉,船隻往來頻繁。若肯花錢,可以跟貨馬車一起上船,悠悠哉哉望天打盹,短短兩天就能到海口了。

沒這麼做,單純是為了省錢。

且覺得太趕是種浪費。

羅倫斯很久沒和赫蘿單獨旅行了,想慢慢地品嘗以前的滋味。

「坐久了……腰好痛喔……」

他握著韁繩站起來,挺直腰桿。

除了長時間坐在馬車上,年紀也有影響。

「汝花太多力氣在駕馬上了,多信任馬一點唄。」

扭扭腰轉轉脖子後,羅倫斯坐回去問:

「真的有那麼用力嗎?」

「嗯。好像咱第一次坐在汝旁邊那樣。」

赫蘿賊笑著拋兩個媚眼。

十幾年前剛開始和赫蘿旅行時,羅倫斯完全不懂女人心,赫蘿一調侃就很緊張。

「我可能到現在都沒變吧。要用力拉緊荷包繩,免得你亂花啊。」

羅倫斯嘻皮笑臉地說,結果被赫蘿踩一腳。

「大笨驢。」

赫蘿的頭槌讓羅倫斯笑得更開心了。

「汝這個人真的是……」

念念有詞地回去整理尾巴以後,赫蘿忽然豎起耳朵。

「怎麼了?」

羅倫斯轉向赫蘿時,她已經輕巧地跳下駕座。

眼睛順著踩踏落葉的沙沙聲跟過去,見到她繞到地上隆起的巨木殘株後方。以為她是內急,但馬上就回來了。

兩手捧著傘蓋大得能遮住臉的野菇。

「這座森林很通風,野菇采不完吶。」

路上都是這種感覺,所以馬車貨台堆滿了食物。赫蘿往貨台彎腰,搖著尾巴將野菇塞進麻袋的樣子,令人不莞爾也難。

今天天氣晴朗,氣候宜人。

甚至讓羅倫斯真心覺得旅行得如此快活的,全天下就只有他們而已。

「好開心喔。」

還不禁這麼說。

像冬眠前的松鼠般塞食物的赫蘿,耳朵尾巴忽然一豎,然後慢慢轉頭過去放鬆力氣,毛癱軟下來。

「嗯。」

她坐回駕座,一副笑嘻嘻的臉。

剛從紐希拉下山旅行那幾天,還因為生不好火和迷路而感到前途多舛,現在卻覺得未來會是開心的旅程。

羅倫斯吸進一大口閑適的時間時,赫蘿將尾巴收進膝毯底下。沒什麼比細心保養過的毛皮更保暖的了。

或許是「真希望這樣的時光能永遠持續」這麼一個很商人式的便宜願望惹禍了。

赫蘿慎重其事地說:

「話說汝啊。」

「嗯?」

「咱不想忘記這份快樂,要寫成字記下來。」

赫蘿笑嘻嘻地躺在羅倫斯肩上。

「可是墨水用光了……什麼時候要買給咱呀?」

她笑得特別純真的時候,腦袋裡大多是滿滿的歪腦筋。而且現在還收了她偷塞在膝毯底下的尾巴。

正如同不會有隻需享樂的旅途,也不會有不用花錢的旅行。

赫蘿討墨水,是因為她整趟路心情都很好,閑得沒事做就提筆寫遊記的緣故。

她已經活了幾百年,羅倫斯可辦不到。為了替壽命不同的赫蘿保留記憶,羅倫斯建議她寫下生活點滴。如果記錄多到讀到最後會忘了一開始讀過些什麼,就永遠看不膩這段快樂的日子了。

雖不知這是不是個好主意,總之很討赫蘿喜歡,甚至非常熱衷。因此羅倫斯不惜重金替她買不便宜的紙筆和昂貴的墨水,反正錢也帶不到另一個世界去。

有此體悟的同時,羅倫斯總歸是商人起家。

出門沒幾天,赫蘿就有事沒事東寫西寫,一轉眼就把寫字用的重要耗材用光了,讓羅倫斯不得不擺出苦瓜臉。

「就先剝塊樹皮,用釘子寫吧。」

赫蘿的真面目是頭巨狼,揮揮爪子就有用不完的樹皮。

「大笨驢,樹皮放不久。」

「是沒錯啦……可是文具要到港都阿蒂夫才有得買喔。」

「這附近有沒有牛羊在閑晃吶。」

大概是想用巨爪宰掉,剝皮造紙吧。

「還有肉能吃,豈不是一石二鳥嗎。可是沒墨水……也是白搭。」

「我可不知道怎麼做羊皮紙喔。」

「真沒用。」

「亂花錢的是誰啊」這種話,先吞下去。赫蘿會寫得尾巴膨脹,就是因為那是件快樂的事。

馬車貨台有幾包大麻袋,有的是赫蘿努力采來的秋山收穫,有的傳出激烈的嗡嗡聲。仔細一看,還能看見從縫隙里鑽出來的在旁邊飛來飛去。

裡頭裝的是羅倫斯用好幾個腫包換來的巨大蜂巢。

「真是的……那就稍微繞點遠路,到別的城鎮去吧。」

「喔?」

羅倫斯攤開地圖提議,勾起赫蘿的興趣。

「記得叉路另一邊沒多久有間旅舍……啊,真的有。來紐希拉的客人會在那裡歇腳,說不定會有儲備的紙墨。」

溫泉鄉紐希拉的貴客除王公貴族外,還包含大教堂的大祭司或擁有廣大領土的大修道院院長一類。他們做的都是文書工作,旅舍為他們準備紙筆是很順當的事。

「就往那邊走唄。如果有熱呼呼的肉湯能喝就太棒了。」

原本以為赫蘿一路上那麼積極地採集食物,說不定是對用光紙墨的補償,可是現在看她舔著嘴唇想鍋里要放什麼料的樣子,又覺得她單純是順從食慾。

無論如何,總不能澆熄她的期待。

「那就走吧。」

「嗯!」

羅倫斯唏噓地側眼看著赫蘿滿意點頭,將往西的馬頭拉向北方。

沒走多遠就找到旅舍了。

這裡以前似乎是樵夫休息的地方,還能看到過往的痕迹。幾條爬滿青苔的腐朽原木層層堆疊,最頂端架了面斧頭圖案的旅舍招牌。

而旅舍本身也不輸這些原木,苔啊藤的爬得到處都是。

「嗯,這旅舍不錯嘛。」

赫蘿嗅呀嗅地這麼說。周圍都是濃密的樹林,旅舍也頗為古老,乍看之下仿若森林妖精住的小屋。

然而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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