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第一幕

【唔唔……嗯……】

她不停往嘴裡塞進食物,匆忙咀嚼後咽下,再次張開口。

如果用勺子舀起一勺粥送去,她會毫無猶豫地張嘴吞下肚。

有時,她的牙齒也會輕輕咬到勺子。歲數不小了,可牙齒還是跟小狗似的。

這隻小狗吞下了兩晚加了足量麵包屑的厚粥之後,才終於吃飽了。她用舌頭舔乾淨黏在嘴唇上的粥,舒了口氣。此刻她正躺在床上,靠著兩個塞滿了羊毛的華麗枕頭,看上去就像是一位正在療養的公主。

只是,不管怎麼說這位公主的體格都顯得太寒酸了一些。

作為一個很榮幸有過擁抱這身體經歷的人來說,雖然了解實際上並非真的那麼單薄,但不能否定的是,這看上去仍舊有些扎眼。

不對,或許是因為她的頭髮少有地被睡得一團糟,才會顯得特別寒酸。

另外,大概就是因為她臉上露骨的恐懼和不安吧。

這位寒酸的公主名叫赫蘿。

當然,赫蘿並非公主,要說起來還是女王這個詞更合適她。

而且,還是白雪皚皚的北方森林中的女王。

赫蘿的頭上長著尖尖的狼耳,腰下還拖著一條威風凜凜的尾巴。

表面上看,赫蘿不過是個十幾歲的嬌弱少女,但她的真身卻是只能把一個成年男性囫圇吞下的巨狼。赫蘿自稱賢狼,寄宿在麥中,掌管莊稼收成,已經活了幾百年。

但即便擁有能與歷代諸侯媲美的高貴出身,村子裡那些祈禱麥子豐收的村民們在看到她時,也一定不會聯想到赫蘿就是他們所依賴的神。

更別提她此刻正頂著一頭亂糟糟的頭髮讓人喂早飯的樣子了,根本是威嚴全無。

的確,【咱對汝毫無防備,所以不介意汝看到咱出醜】這句話聽上去讓人很舒服。

但羅倫斯對此,也只能回答【話都是靠人說的】了。

因為他像今天這樣小心翼翼地喂赫蘿吃飯已經是第二次了。但從未聽到她道謝。

這次赫蘿照樣理所當然地吃完了早飯,接著打了個飽嗝,靈活地動起了耳朵。她的目光有些茫然,大概是在回想著什麼吧。

沒多久,羅倫斯不悅得皺起了眉。

【你覺得如果賢狼說自己肌肉痛,會有幾個人相信?】

他邊收拾餐具邊說道,於是赫蘿的目光有了焦距。

【汝居然這樣對待柔弱的咱,嗚……】

赫蘿歪下腦袋,表示失敗。

昨天,赫蘿馱著羅倫斯和流浪學生柯爾跑了半天。

或許是在陽光下奔跑太令她興奮,明明已經累到回旅店時連樓梯都走不動的地步,卻直到睡前還在兩眼放光。奔跑過程中她幾乎不曾休息過,反倒是緊緊趴在她背上的羅倫斯和柯爾因為疲勞而先舉手投降。

即便如此,依舊興奮不已的赫蘿更像一隻被放到野外的狗狗,而不是一匹城府頗深、以冷靜和勇猛著稱的森林之狼。羅倫斯用諷刺的口吻【讚賞】了赫蘿的速度和體力,不想她卻以從未有過的得意神情挺起了胸膛。

有著一身銀針般華麗皮毛的巨狼,仰頭挺胸坐在地上,威風凜凜的樣子,的確無愧於她神明的稱號。

不過對於她在聽到語帶諷刺的褒獎後,依舊錶現出得意的神情,讓人禁不住苦笑起來。

赫蘿數百年來一直被當作掌管麥田豐收的神崇拜著,所以不會願意像個孩子似的、毫無掩飾地袒露自己的感情吧。如果不是有心善意地這樣理解,羅倫斯都快忘了赫蘿身為【賢狼】這件事了。

當然,從至今為止的旅途中,他也早就明白,赫蘿的性格原本就很單純。

所以,羅倫斯毫無吝嗇地誇讚了她一番。

如果再多誇獎幾句,只怕赫蘿的尾巴都要搖斷了。

正因為昨天跑了個夠,所以今早醒來的時候,赫蘿的臉色差到讓人不敢再看第二眼,羅倫斯只覺得腦子頓時一片空白,他真以為赫蘿得了什麼重病。

不過很快他便明白了赫蘿只是肌肉痛。安心之下,羅倫斯差點把她臭罵一頓。

雖說此時的赫蘿抬不起胳膊、轉不了脖子,腰痛到站不起身,看上去完全就是個病人。

但和病人唯一不同的是,她的胃口驚人的好。

【畢竟馱著兩個人跑了那麼遠。】

【咱的確是跑得太興奮了。】

還算靈活的只有耳朵和尾巴了。

只是,雖說現在渾身疼得厲害,卻不見赫蘿臉上有半點後悔之意。

儘管赫蘿自己非常中意她那少女的外形,但畢竟是只狼,在野外奔跑應該更符合她的本性吧。

這樣想來,羅倫斯才意識到,她在旅途中總表現得有點不愉快,無法以狼的外形自由活動這點或許正是原因之一。

【不過。】

正當羅倫斯這樣思考的當口,只見赫蘿輕輕打了個哈欠說道。

【咱知道,咱今天肌肉疼到起不了床是件很丟臉的事。但只不過是躺在咱身上的汝早上也起不來,不是更丟臉嗎?】

雖然身體動不了,嘴還是那麼不饒人。

赫蘿譏諷的語氣因為她不自然的姿勢而顯得沒有半點氣勢。

如果柯爾也在場,可能會有些慌張,所幸他已經出門了。

【如果你能經過深思熟慮擁有先見之明,而我又能放心地隨你跑,那麼你走到哪兒我一定二話不說跟到哪兒。不過昨晚的事,你應該還沒忘吧?】

羅倫斯反駁道,赫蘿少見地閉了嘴。

豈止是這樣,她還不甘地咬緊了嘴唇扭過頭去。

看來對於昨晚的失態,她還是相當有自覺的。

【真是的。別說是跟著你走了,我甚至還得牽好你的韁繩防止你亂跑。你說說,到底是誰在領導誰?】

或許這是個能讓赫蘿反省的好機會。

羅倫斯邊這樣想邊乘勝追擊。

不過多虧昨天赫蘿的一路狂奔,羅倫斯等人在羅姆河下船後只用了半日就到達了港口城鎮坎爾貝。如果坐船,得花上兩天的時間。

這速度,任何快馬都比不上。

這樣拚命趕來自然是有目的的。

羅倫斯等人在順羅姆河而下時,得知在一個名叫羅艾佛的山村中祭祀著一塊狼骨,他們就是為此趕來的。雖然沒有確鑿證據,但這塊骨頭多半出自赫蘿同類身上,而教會勢力很可能為了顯示自己的權威而想要得到這塊骨頭。

這對赫蘿而言是無法忍受的事情,當然不能坐視不理。

但如果坦白說出僅是為了這樣的理由——只是因為追尋一個傳聞——而改變當初的預定,羅倫斯和赫蘿都做不到。他們都沒有直率到這地步。羅倫斯準備了【想快樂結束這次旅行】這類的介面,赫蘿一定也有自己的借口,所以他們都沒有挑明。

而根據現在收集到的情報來看,現在盯上了這塊骨頭的是以羅姆河流域的教會勢力為首的人們。

於是,為了能從對羅姆河流域瞭若指掌的艾普口中獲得情報,羅倫斯等人才來到了這個名叫【坎爾貝】的城鎮。

身為貴族的艾普,在家族沒落後成為了商人,在雷諾斯鎮與教會一同干過不法勾當。所以她的情報網應該相當龐大。羅倫斯相信只要以雷諾斯鎮的皮毛的事,以及她為了搶先運出皮毛而故意弄沉了船阻礙河道運輸的事作為交換條件,一定能從她嘴裡套出不少消息。

為了,羅倫斯等人下了船,騎在赫蘿背上追趕艾普。

但他們還是失算了。跑了一段距離追到的那條船隻上,並沒有艾普的身影。

在船上的是羅倫斯等人寄宿在雷諾斯鎮旅店的店主——阿羅德。雖然這證實了羅倫斯沒有找錯船,這船的確和艾普有關。但奇怪的是,原本囤積在船上的大量皮毛不見了。

艾普原本的確是帶著大量皮毛前往坎爾貝的。

這樣一來,她中途改換陸路運送皮毛的可能性就變得非常高。如果想要快速運送貨物的話,水運的確是很好的選擇,但既然距離不遠,那就意味著並非只有這一個辦法。

不論是因為幸運還是原本就計畫好的,總之只要能弄到馬匹,中途改換陸路運輸這一選擇並不奇怪。

或者說,在船沉入河中導致後面的船隻無法通行的情況下,運載著皮毛已經順流而下的船隻自然而然會被人懷疑是肇事者。如果就這樣毫無遮掩地運送皮毛向下遊行進,等公開宣布自己就是犯人,所以在途中更換為陸路運輸是個逃避嫌疑的有效方法。羅倫斯帶著這樣的想法,斷定艾普已經隨載著皮毛的馬車一同前往坎爾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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