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感質/另一段開始流動的時間

根據發明大王湯瑪斯·愛迪生,和與他並稱天才科學家的尼古拉·特斯拉這兩人說過的話,出現以下這句名言:「要讓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有意義,必須靠百分之一的靈感。反過來說,要是沒有那百分之一的靈感,不管怎麼努力都沒有意義。」

真不愧是愛迪生,他看透了一切。

在小學低年級的公民道德課中(仔細想想,為什麼是在道德課上這種東西?兩位天才科學家辛辛苦苦悟出的偉大道理,竟然被當成國小低年級的道德課教材,這個國家的教育未免太進步了,日本的教育實在太神啦。話說回來,所謂的道德,到底是什麼呢?),當老師在教授這句偉人的名言時(我確實地回想當時國文老師說的話,應該是「發明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上百分之一的才能」,但是不同的聽眾,對這句話的理解和感受或許會有微妙的差異。不過算了,偶然同處於這個空間的人們就算要誤解、誤讀、曲解,那關我屁事。這句話的真正意義,只要能傳達給該傳達的人——只要能正確傳達給我就好),我這麼想著。

回家以後,我查一下資料,發現愛迪生本來的說法不是「才能」而是「靈感」。不過就本質而言,「靈感」和「才能」可說是一樣的。

靈感是理論的跳躍,才能是理論的跳躍,而天才是讓理論跳躍的人。

「由於■■是●●,加上▲▲,因此■■是**。」大部分人們在敘述時,不管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往往會省略論證的過程,直接跳到結論。沒有「由於」和「因此」,一開始就說「■■是**」(不只是貪圖方便而已,因為要特別向人說明實在太麻煩,而且,其實連自己也搞不清楚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在不懂別人為什麼不知道的情況下,還要有條不紊地把自己不知道為什麼會知道的理論化為語言,這未免太麻煩。我覺得,要是沒有這些麻煩的語言化作業,這個世界一定可以藉由天才們的雙手,獲得數百倍的進步)。

讓理論跳躍、說出常人無法說出的答案,這種能力就是「才能」。人類或多或少都擁有某些才能,不過我覺得,只擁有才能、只依靠靈感做事的人——這種人就叫做「天才」。

雖然是題外話,不過能以趨近極限的速度展開理論、跳躍到一個幾乎不受限制的境界,這種人也很少見(後來認識的柏崎星奈就屬於這種類型的人,能以壓倒性的優秀性能集中火力攻擊,所以只要出手,不管到哪裡都能長驅直入、直搗目標,就算是走錯路也一樣,不過因為每次都是硬闖,所以很難修正軌道)。像那種人,我擅自將他們稱之為「超人」。

超人與天才的差別,如果不是天才的話恐怕無法分辨,即使是超人也無法分別兩音的差異。通往理解的那條道路處於斷絕狀態,只有透過跳躍才能到達。天才與超人並沒有優劣之分,但兩者在本質上是不同的。有些境地只有天才才能到達,而只會瞬間跳躍,無法在地面直直行駛的車子就只是瑕疵品而已。雖然是瑕疵品,但因為有其便利之處,所以也不能說它不好。只不過就車子來說,它的確屬於瑕疵品。每次思考關於天才和超人的事情時,我總像是咬著自己尾巴團團轉的蛇。

啊啊~太色情了。

還有,關於「×」,乘法當中表示「乘以」的符號。×和英文字母(僅限於大寫)也非常美麗,我十分喜歡,然而,這裡我要說的是「乘」這個符號。

「1×100和「+1」重複一百次,兩者並不相等。雖然「+1」重複一百次,會得到和「1×100」同樣的數字,但兩者就本質而言是不同的。就算在大家眼中,那種差別細微到讓人幾乎無法區分,它們還是不一樣的。如果是一百的話,還可以用演算速度矇混過去,那麼,如果是一千、一萬、一億、一兆,如果是不可思議的話呢?能讓不可思議跳躍的FJ讓我產生共鳴。「×」就是靈感。所以我喜歡「×」。跳躍記號的讀法和「懲罰」的「懲」、「承擔」的「承」、「成敗」的「成」一樣,我也喜歡那種諷刺的感覺。語言真的很有趣。每次想起「×」,我的意識就會不知不覺地乘風翱翔。乘風翱翔、優遊於空中,可是這不是「跳躍」。我喜歡的機器人動畫曾經提過這個概念:「人類藉著進出宇宙,就能讓不可思議的能力覺醒。」我覺得這句話很有道理。從重力當中解放,既不是飛行,也不是飛翔,而是浮游。從浮游開始跳躍。啊啊~真是宇宙和平啊。宇宙和平!宇宙和平也是一句好話。依照市場機制的決定,對抗月光和蝴蝶的人(注2 此處借用∀鋼彈「月光蝶」的梗。),其吶喊的口號必須是「宇宙和平」。宇宙和平是一個我想要大聲念念看的辭彙。

我一邊看著心愛的「第二次超激機器人大戰α(通稱為超激戰α)」同人志(注3 原為「第二次超級機器人大戰α」。),欣賞ZZ鋼木彈跟舊世紀福音戰士二號機交纏的場景,腦中一邊想著那樣的事情。

我喜歡機器人,因為簡潔易懂。

我在理論思考方面要命地無能。常人的理論複雜且奇怪,個人差異又大,我實在難以理解。無法寫成算式的理論,為什麼人們可以若無其事地運用、依此輕鬆地活下去呢?難道一點都不覺得噁心嗎?如果是機器人的話就沒問題,它們會用我懂得的理論來運行。

人類啊,怎麼不快點進入宇宙?

如果所有人類的理論都能從重力中獲得解放,我也能變得普通,也就可以把這種孤獨拋在腦後。

我——志熊理科,出生成長於一個非常普通的家庭,有著平庸的母親、平庸的父親。

年幼時的我,淋漓盡致地發揮自己天才的一面,整個家族都覺得我很可怕,說我是「不可愛的小孩」,我被所有家人厭惡。

為了不被家人討厭,我一直露出笑咪咪的樣子,積極幫忙做家事。例如,在爸爸說想洗澡的十五分鐘前,我會把浴室清理乾淨、幫他放好熱水,努力當一個完美的「好孩子」。結果這麼做卻被說是「像機器人一樣,讓人覺得不舒服」、「總覺得她好像可以看透我們心裡的想法,好噁心」、「這個小孩實在很不可愛」,仍舊被大家討厭。

我不可能看透別人心裡的想法,只是對那些從我出生以來就一直生活在一起的人們,我可以推測出他們的行為模式。

就在那時候,我了解到身為一個天才,必須要有「常人所能理解」的古怪性格才行,如果完全超出他們的理解範圍是不行的。

「這孩子是個天才,會這麼怪也是沒辦法」,像這種能被一般人理解的「適度怪人性格」很重要。可是,對我這種不折不扣的天才來說,要找到其中的平衡點實在很難。我缺少平衡的概念。

雖然不太有信心,不過我想,「因為莫丘波林的普秋拉比斯已經德流裘賈北一雷飆,所以我不想去學校」的說法應該行不通。

「因為0110100010000111001101100100101010010101010,所以我不想去舉校」的說法應該也行不通。

「因為太陽變成藍色,所以我不想去學校」的說法大概行得通,不過在某些時間、某些地點、面對某些人時,這種說法行不通。

「因為我四十個小時沒睡、一直埋頭研究,所以不想去學校」,這種說法大概是行不通的吧……雖然我不太確定。

我覺得,這四種說法就本質而言並沒有什麼不同,實在難以判別。

國小就像動物園一樣,我勉勉強強還待得下,可是升上國中之後,其他小孩顯得特別奇怪又複雜,於是我放棄理解他們。

因為沒有朋友,放學後我通常很閑,於是把所有時間都拿來進行發明研究。

念國小時,我修理好不小心掉到地上摔壞的掌上型遊戲機,從此以後著迷於拆組機械,不知不覺中,發明東西成為我的興趣。

「♀國中生」這個記號也幫我不少忙,我的發明開始為我賺錢。我用賺來的錢擴增研究設備,發明更龐大的東西,賺進更多的錢。當我製造出來的東西越來越受歡迎之後,「♀國中生」這個記號很快就失去意義。

我開始不太去上學,爸媽也不再說什麼,我們之間的交談越來越少。現在回想起來,因為摔壞爸媽送我當聖誕節禮物的掌上型遊戲機而感到傷心,所以自己想辦法修理好,這件事或許是個開端,註定我跟家人之間的決裂。

等我發現這一點的時候,我偷偷哭了一下。爸媽想要的,一定是努力收集可愛口袋怪獸的普通天真小孩,一個小孩不該對於建構口袋怪獸世界的程式產生興趣。

在大人的社會裡獲得認同雖然是一件很不錯的事,但我後來習慣了這一點,發明研究不再是自我實現的過程,只是一件工作而已。

因為不再上學,也不再把那麼多時間耗在發明研究上頭,我想自己應該培養一點其他嗜好,所以開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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