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卷 鳳凰涅槃 第二十一章

這麼多年過去了,想起當時的情景,丁老九還是不寒而慄。

「不知道那是什麼,」他乾咽著唾沫,不安地看向拉緊的窗戶,似乎擔心有什麼怪異的東西下一秒就會破窗而入,「不像狗,反而像……人,不不不,肯定不是人,是狗成了精……」

他壓低聲音,為自己辯解:「肯定是成了精,人家說,活了好幾百年的畜生,骨頭啊,內臟啊,都會慢慢朝人的樣子變,等外形也像人了,那就是修成精了……」

越說越沒邊了,羅韌臉色一沉:「說重點,然後呢?」

丁老九陪著笑:「小……小哥,你想,我們當時嚇也嚇死了,哪還敢有什麼其它念頭啊,又怕被人撞見了撇不清楚,趕緊拾掇拾掇埋了,就……就埋在當初那個張同志刻字的樹下頭……」

那棵樹下?

原來僅僅在幾個小時之前,他們距離那隻認字犬的墳冢如此之近嗎?

似乎是有點頭緒了,但又好像更加理不出個所以然了。

丁老九自覺已經交代的清楚,待要長吁一口氣,忽然發現羅韌的目光錐子樣盯著他,登時又膽寒起來。

他從未跟任何人提起這件事,那以後,雖說不至於每天夜不能寐,但是隔個一年半載的,總會禁不住想起來。

越想越怕,成了精他怕,是個人他更怕,又怕那怪異的玩意在深山裡是不是有老巢,裡頭還有等著報仇的孝子賢孫——所以後來帶人進山,哪怕遊客再要求,他也不朝里走了,要麼說山裡有野獸,不安全,要麼說自己腿腳不好,走不動。

萬萬沒想到,都二十多年了,忽然有人提起這茬了,難道……

腦子裡驀地閃過一個荒唐念頭,丁老九頭皮發炸,尖叫一聲往後就縮,說:「你們是不是……修成了人了……」

他渾身打顫,膝蓋發軟,自己也不知道在念叨什麼,依稀記得有幾句。

——冤有頭債有主,要找找那個姓張的。

——我真什麼都沒幹,吃狗肉也是他想吃,我才幫忙的……

羅韌過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一時間啼笑皆非,曹嚴華沒好氣:「大爺,沒事多讀點書,我們哪兒長的像成精的了?」

怎麼,不是嗎?

那就好那就好,丁老九不安的訕笑著,慢慢平復下來。

也不能怪他,他年紀大,大字不識幾個,又長年守著深山,詭異的故事在他腦子裡扎的根遠比什麼科學要深。

看來有些人是不經嚇的,下的料一猛就容易傻——羅韌想了想,換了個相對溫和的語氣:「大爺,麻煩你想一想,這件事發生的時候,或者之前之後,有什麼看著不對的地方嗎?」

不對的地方?啥叫不對啊,丁老九眼神勾勾的,有點對眼。

羅韌耐著性子:「就是看著挺怪,又說不清原因。」

丁老九皺著眉頭,努力回想著什麼,就在羅韌他們等的幾乎不抱什麼希望的時候,他忽然遲疑著說了句:「有一個……不知道是還是不是。」

「最後埋狗的時候,那狗的身上,一條條的,就像那種拿大膠帶貼它身上,然後往外一撕,皮毛都沒了的感覺。可是,我也不記得它是來的時候就這樣,還是死了之後變那樣的……」

羅韌心跳的厲害:「幾道?那一條條的,有幾道?」

「五六道……六七道吧?有些是交錯在一起的,我就那麼帶眼一看,也沒數明白。」

回到車上,一時間都沒走的心思,兜售的村民們眼見有機會,又三三兩兩圍攏過來,曹嚴華身子探出車窗,跟其中一個人說了幾句,那人飛跑著回去,再來的時候,右手一兜洗乾淨的蘋果,左手一兜灶膛里剛燒出來的玉米。

燒玉米是真香,雖然拿著燙手,木代噓著氣剝葉兒,一口咬下去,嘴唇、嘴角、兩腮,乃至鼻尖都黑了。

不過,誰也不比她好多少。

邊吃邊聊,好像早就成了習慣,多麼兇險的事,都能拿來下飯。

鳳子嶺,三重山頭,首尾相銜,山頭等高的情形不大可能,所以,整體的布局,應該像一個錯開的、巨大的鳳凰鸞扣。

這地勢,是精心選就的。

認字犬離開壟鎮之後,為了找一個隱蔽的歸老之處,選擇了鳳子嶺。

在這裡,機緣巧合,打開了上一輪被封印的凶簡。

根據丁老九最後的那條描述,認字犬身上出現的詭異的長條,羅韌覺得,七根凶簡,曾經同時都在認字犬的身上。

曹嚴華瞠目結舌:「七根啊小羅哥,有一根上身都了不得,七根都來,它不得飛天啊。」

一萬三想了想:「我的看法倒是和羅韌一致——你別忘了,最初凶簡附到人身上時,那個過程是很慢的。」

倘若把凶簡當成人來看,再大再兇悍的魔頭,被鎮了幾百年、困了幾百年、餓了幾百年,甫一得脫,都不大可能會立刻翻江倒海的。

它們可能手腳僵硬,驟然間竟不習慣脫縛,餓的老眼昏花四肢乏力,顫巍巍邁不動步子,需要恢複,需要汲取養料。

認字犬是最好的補品,換句話說,任何能夠打開凶簡的人,都是命中注定的補品和因果。

不知道互相廝磨了幾個寒暑,就在人跡罕至的鳳子嶺,不管是大雨滂沱的晨昏還是雪掩山頭的晝夜,外面的世界那麼鬧騰,這裡,看不見的凶簡,如同吸血的水蛭,附著在那條認字犬的身上,由貧瘠到飽滿,由僵硬遲滯到能靈活的舒展肢體。

然後,到了該出山的時候了。

為什麼身負七根凶簡的認字犬,反而讓什麼都不是的張光華和丁老九給打死了?

羅韌說:「不是他們『能打死』,是凶簡願意促成這樣的狀況出現。」

出山,意味著新一輪的布局,從深山到人世,需要一個靈活的、不引人注目的載體。

卸磨殺驢,凶簡要脫離、轉移,搭一輛順風車,開始新一輪的遊戲人間。

炎紅砂驀地想到什麼:「那……它們都盯上了張光華,為什麼反而放過了丁老九?」

羅韌已經吃完了,抽了張濕紙巾擦臉擦手,一張用完,準備再抽一張,木代突然把臉仰過來。

自然而然,下意識就幫她擦了,她皮膚真好,紙巾的水意在皮膚上暫留,泛著微光,瑩潤到吹彈可破。

另一邊,曹嚴華給出自己的意見:「也許跟丁老九是鳳子嶺人有關?凶簡應該極其憎惡這個地方吧。」

一萬三覺得有理:「丁老九是常年不挪窩的,但張光華明顯是外人,有張光華做第一站,接下來的分流就容易了。」

所以,陰差陽錯,鬼使神差,這一輪的凶簡,的的確確,始於張光華,不知道他在哪裡懵然間「被卸貨」的,也許是又一個人擠人的景點,也許是個熱鬧的集市,也許是不經意間的一次擦肩而過。

一根深附於他,另外六根悄然的,漸次離開,像是濃墨,在大湖裡溶開。

每一根都跋涉長路,初始的附身「相融」也許並不順利,彼此間的「聯絡」也並不及時,有反覆、有偏差、有較早歸位的,也有突髮狀況南轅北轍,但是沒關係,這些屬於可接受範圍內的波動。

日復一日,點位漸成,與天上巨大的勺柄對應,忽然有一天,微弱的七星光芒閃耀在大陸的腹地之上。

也許,傳說中青銅製的鳳凰鸞扣和最初老子用以引渡七道戾氣的木簡,就散落在這鳳子嶺里。

可是,在這麼大的三座山頭,去找這些小的東西,比找一條活的狗還要困難吧?

回到酒店,瞪著那張還有幾個小時就會翻到「10」的倒計時牌卡,曹嚴華急的跳腳,跟一萬三討論可行的方法:登廣告招募更多的人來找行不行?懸賞行不行?

念頭甚至打到炎紅砂身上:「紅砂妹妹,你爺爺不是會看『寶氣』嗎?要麼你也試試?青銅器也是寶啊,文物呢。」

炎紅砂沒吭聲。

一萬三心裡一動:「二火,你不是真會看吧?」

炎紅砂說:「我肯定是不會看的,我爺爺根本沒訓練過我,你也知道,我練的是下寶井。但是……」

但是,炎老頭會,而且,這畢生的經驗,世代相傳的,也不可能不留下來。

炎紅砂變賣昆明的大宅以抵債務那一次,清掉了家裡所有的東西。

以往,她是不在爺爺屋裡停留的,總覺得死氣沉沉,又有長年累月積下的中藥味,但就是那次,一個犄角一個旮旯的整理了炎老頭的屋子。

也得見了炎家傳下來的,采寶手抄本。

不是留給她的,是給叔叔炎九霄的,扉頁上甚至留了字,意思是炎家的子孫要謹守戒律,非親傳者不得翻看。

可是多麼凄涼,爺爺死了,叔叔炎九霄也死了。

炎紅砂嘆了口氣,真的沒有翻看,這抄本,就此就留在身邊了。

曹嚴華大喜:「哪呢?」

炎紅砂努了努嘴,示意了一下自己沙發邊的行李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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