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孔雀森林(16)

我在學校附近租了間房子。

由建築的樣式和材料看來,應該是四十年左右的老房子。

這房子在很深的巷弄里,有兩層樓,佔地並不大。

樓下有間套房,還有客廳和廚房;樓上也有個房間,房間外有個浴室。

房子周圍有大約一米五高的圍牆,圍成的小院子內種了些花草。

這房子最大的特點,就是樓梯並不在室內,而是在院子旁圍牆邊。

樓梯是混凝土做的,表面沒做任何處理,保留了粗獷的味道。

經過長年風吹日晒雨淋,顯得斑駁而破舊,有些角落還長了一點青苔。

屋主把樓下的房間稍微清理一下,然後把所有雜物堆在樓上的房間。

因此他雖然把整個房子租給我,但只算我樓下房間的房租。

房租便宜得很,我覺得很幸運;唯一的缺點是樓上看起來有些陰森。

不過這沒關係,我考慮把它借給電影公司當作拍恐怖片時的場景。

葦庭在我搬進這裡後的第三天,離開台南,到台北工作。

她走後的一個星期里,我完全不知道該如何過日子?

不知道該吃什麼、不知道該做什麼、不知道該怎麼入睡;

更不知道該如何不想起她。

相聚的時間突然變得珍貴,我開始後悔不夠珍惜以前的每次相聚。

我空閑的時間比較彈性,星期三或星期四都有可能;

但她空閑的時間一定是假日,而且假日不一定空閑。

剛開始分離時,我大約每兩個星期上台北找她。

我們會一起吃個飯、逛逛街、看場電影、出去走走。

後來這種時間間距慢慢拉長,變成一個月,甚至更久。

如果你每天看著一棵樹,即使連續看了一年,可能也看不見樹的變化。

但如果你每10天或是每個月才看一次樹,你可能會發覺:

樹榦粗了、樹枝長了或彎了、葉子多了而且顏色變深了。

我每次看見葦庭時,都有這種感覺。

甚至有時候,我會覺得這棵樹已經變得陌生。

有次我到台北找她,那天下著雨,打算出去走走的念頭只好作罷。

我們在一家義大利面餐廳吃飯,餐廳內幾乎不亮燈只在餐桌上點蠟燭。

葦庭一定會認為很浪漫,但我覺得點那麼多蠟燭只會讓空氣變糟而已。

微弱的火光中,她顯得嬌艷,有一種我以前從沒看過的美。

離開餐廳後,我撐起她的傘,她的傘有些小,於是我們靠得很緊。

我很訝異她似乎變高了,低頭一看,才發現她踩了雙高跟鞋。

可能是她穿高跟鞋的關係,我已經不容易掌握她走路的速度,

只得快一陣慢一陣地走,配合她的步伐。

以前在台南時,別說是步伐了,我們甚至連呼吸的頻率都相當一致。

我們沒有明確的目標,只是在巷弄間隨處走走。

記得第一次跟她吃飯時,飯後也是這般漫無目的亂走。

『說真的。』我想起那時的對白,便停下腳步說:『我們要去哪裡?』

葦庭停下腳步轉頭看著我,似乎也憶起當時的情景。

「說真的。」她笑著說,「我也不知道。」

我也笑了起來。

在那短暫的一分鐘內,我們同時回到過去。

「我們要去哪裡?」葦庭說,「我不知道。」

『嗯?』

「我們要去哪裡?」她又說,「我不知道。」

正想問她為什麼重複兩次自問自答時,她卻怔怔地流下淚來。

我右手把傘撐高,左手環抱著她,輕拍她的肩膀。

「你該走了。」

她停止哭泣,輕輕推開我,然後用手擦了擦臉頰,勉強擠出笑容。

上了計程車,隔著緊閉的車窗跟她揮揮手。

車子動了,她也往前走,那是她回去的方向。

車子在雨中的車陣走走停停,有時甚至比她走路的速度還慢。

我望著窗外,有一種說不出的孤單。

然後又看見葦庭。

她並沒有看見我,只是往前走。

而我隨著車速忽快忽慢,有時看到她的正面,有時看到背影。

車子停在一個路口,紅燈上的數字為88,雨突然變大了。

車窗越來越模糊,葦庭的背影也越來越遠,最後她轉了彎。

綠燈亮起後,她的背影已消失不見。

「是女朋友吧?」司機問。

『嗯。』我回答。

「很快就會再見面的。」他說。

『謝謝。』我擠了個微笑。

然後我閉上眼睛,回憶腦海里所殘留的她的背影。

她的背影看來有些陌生,我不由得感到一陣驚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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