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在愛情的世界裡,根本沒有規則

一個月後,明菁的小說終於寫完了,約三萬字。

篇名很簡單,就叫《思念》。

"不是說寫完後要讓我當第一個讀者?"

"哎呀,寫得不好啦,修一修後再給你看。"

不過明菁一直沒把《思念》拿給我。

我如果想到這件事時,就會提醒她,她總會找理由拖延。

有次她在客廳看小說,我走過去,伸出右手:

"可以讓我看嗎?"

"你也喜歡村上春樹的小說嗎?"

"我不是指這本,我是說你寫的《思念》。"

"村上春樹的小說真的很好看哦。"

"我要看《思念》。"

"這樣好了。我有幾本村上春樹的小說,你先拿去看。"

明菁從背包中拿出兩本書,連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裡。

"你全部看完後,我再拿我的小說給你看……"

話沒說完,明菁馬上背起背包,溜掉了。

我整夜沒睡,看完了那三本小說。不知不覺,天就亮了。

躺在床上,怎麼睡也睡不著,腦子裡好像有很多文字跑來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熟悉的中文字,可是卻又覺得陌生。

因為念研究所以來,接觸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還有一堆數學符號。

我離開床,坐在書桌,隨便拿幾張紙,試著把腦中的文字寫下來。

於是我寫了:我,目前單身,有一輛二手機車,三條狗,四個月沒繳的房租,坐在像橄欖球形狀的書桌前。檯燈從左上方直射金黃的強光,我感覺像是正被熬夜審問的變態殺人魔。書桌上有三枝筆,兩枝被狗啃過,另一枝則會斷水。還有一張信紙,是玫仁杏出版社編輯寄來的,上面寫著若我再不交稿,他就會讓我死得像從十樓摔下來的布丁。我左手托腮,右手搔著三天沒洗澡而發癢的背,正思考著如何說一個故事。

我是那種無論如何不把故事說完便無法入睡的奇怪的人噢。

要說這件故事其實是很難以啟齒,即使下定決心打開牙齒,舌頭仍然會做最後的抵抗噢。等到牙齒和舌頭都已經淪陷,口腔中的聲帶還是會不情願地緩緩振動著。像是電池快要沒電的電動刮鬍刀,發出死亡前的悲鳴,並企圖與下巴的鬍渣同歸於盡,但卻只能造成下巴的炙熱感。

這還只是開始說故事前的掙扎噢。

不過當我開始準備說這個故事時,我的意思是指現在,我便不再掙扎了。或許我應該這麼講:不是我不再掙扎,而是我終於了解掙扎也沒用,於是放棄掙扎。然而即使我決定放棄掙扎,內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樣深的地方噢,仍然會有一些近似怒吼的聲音,像一個星期沒吃飯的獅子所發出的吼叫聲噢。

好了,我該說故事了。

可是經過剛剛內心的掙扎,我渴了,是那種即使是感冒的狗喝過的水我也會想喝的那種渴噢。所以我想先喝水,或者說,一瓶啤酒。

我只考慮了四又三分之一秒,決定要喝啤酒,因為我需要酒精來減少說故事時的疼痛。我打開冰箱,裡面有一顆高麗菜,兩杯還剩一半的泡沫紅茶,幾個不知道是否過期的罐頭,但就是沒有啤酒。

下樓買吧。可是我身上沒錢了。現在是凌晨兩點四十六分,自從十三天前有個婦女晚上在巷口的提款機領錢時被殺害後,我就不敢在半夜領錢了。我可不想成為明天報紙的標題,"過氣的小說家可悲的死於兇惡的歹徒的殘酷的右手裡的美工刀下,那把刀還是生鏽的"。

應該說故事,於是想喝酒,但沒錢又不敢去領錢。我不禁低下了頭,雙手蒙住臉,陷入一股深沉的深沉的悲哀之中。

悲哀的是,我甚至還沒開始說故事啊。

寫了大約八百個字,眼皮覺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後來明菁看到這篇東西,說我這叫"三紙無驢"。

意思是說從前有個秀才,寫信託人去買驢,寫了三張紙,裡面竟然沒有"驢"這個字。

"姑姑,我學村上春樹學得像嗎?"

"這哪是村上春樹?你這叫耍白爛。"

明菁雖然這麼說,還是忍不住笑了起來。

"等你認真地寫篇小說,我的《思念》才讓你看。"

升上研二後,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時間都待在繫上的研究室。

有時候還會在研究室的躺椅上過夜。

因為趕論文,技師考也沒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師不會喜歡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沒必要寫篇只為了拿到好成績的文章。

我們開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念書。習慣喝咖啡提神後,便上了癮。

研二那段期間大約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這時大學生上網的風氣已經很興盛,我和柏森偶爾會玩BBS。

為了抒解念書的苦悶,我有時也會在網路上寫寫文章。

明菁如果來研究室找我時,就會順便看看我寫的東西。

繫上有四間研究室,每間用木板隔了十個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間。

如果心煩或累了,我們就會走到研究室外面的陽台聊天。

這麼多年來,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習慣。

聊天的地點和理由也許會變,但聊天的本質是不變的。

我們常提起明菁,柏森總是叫我要積極主動,我始終卻步。

有次在準備"河床演變學"考試時,柏森突然問我一個問題:

"如果愛情像沿著河流撿石頭,而且規定只能彎腰撿一次,你會如何?"

"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還是下游啊,因為上游的石頭比較大。"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問題是,你永遠不知道你是往上遊走,還是往下游。"

"這樣就很難決定了。"

"菜蟲,你就是這種人。所以你手上不會有半顆石頭。"

"為什麼?"

"因為你總是覺得後面的石頭會比較大,自然不會浪費惟一的機會。

可是當你發覺後面的石頭愈來愈小時,你卻又不甘心。最後……"

柏森頓了頓,接著說,

"最後你根本不肯彎腰去撿石頭。"

"那你呢?"

"我只要喜歡,就會立刻撿起。萬一後面有更大的石頭,我會換掉。"

"可是規定只能撿一次啊。"

"菜蟲,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處。"柏森看看我,語重心長地說:

"你總是被許多規則束縛。可是在愛情的世界裡,根本沒有規則啊。"

"啊?"

"不要被只能撿一次石頭的規則束縛,這樣反而會失去撿石頭的機會。"

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蟲。不要吝惜彎腰,去撿石頭吧。"

當我終於決定彎腰,準備撿起明菁這塊石頭時。

屬於荃的石頭,卻突然出現在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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