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酒席散場,把部分客人送走,把另一部分客人安排到麻將房和卡拉OK包廂,再把爛醉如泥的鄭主任架回家。我和高展旗已是疲憊不堪。我本打算打出租回家,但他堅持送我。

坐在車上,他突然感嘆道:「想不到鄭主任精明一世,居然也過不了美人關!」

「你和鄭主任說說,還是儘管處理好,不管怎麼樣,小孟畢竟跟了他五年,一個人,有幾個五年啊?」我認真地拜託。

「唉,這些女人,不知自重,做第三者遲早會被甩,想扶正,哪有那麼容易的事!把情人變成老婆,那不是還得找個情人,多麻煩啊!」高展旗用輕蔑的口氣說。

這話在我聽來,特別刺耳。我將頭靠向車窗,不想再多言語。

高展旗可能發覺自己話說得太狠,連忙解釋道:「我的意思是,找情人終歸是不對的。你看現在左輝不就後悔了嗎?說明凡是找情人的男人沒一個有好下場!我是有前車之鑒,絕對不會一失足成千古恨,所以女人如果嫁給我最安全。」

他哪知道我心裡的迷茫,越說越令我不悅。

到了目的地,我說話的勁頭都沒了,只向他揮揮手,就下了車。

沒走幾步,突然電話響,是林啟正。

「喂……」我接通電話。

「怎麼回得這麼早?」他在電話里說。

他怎麼知道我回來了?我左顧右盼。

「往後看。」他又說。

我一回頭,只見一台黑色的寶馬正停在路邊,車身在路燈的映照下光亮可鑒。

我快跑過去,他坐在車中,向我微笑。

看見他,我的心裡頓時充溢著喜悅,一切不快暫時都消失了。「你怎麼在這裡?」我問。

「上車吧!」他揮手說。

我坐上車,他邊將車向前開去,邊問: 「送你回來的是誰?」

「高展旗啊。」

「那是他的車?」

「對啊。他剛買的。」

「你會開車嗎?」他轉頭問我。

「那時候和他們一起混了個駕照,但從來沒上過路。」我答。

「我買台車給你吧?奧迪A4還不錯。」他輕描淡寫地問。

「收買我?」我瞪他。

「我現在還需要嗎?」他竟有些得意地反問。

我作泄氣狀:「總是忘了要先和你談好條件!」

他笑,一手掌方向盤,另一手將我手握住:「沒關係,你永遠都可以和我談條件。」

我望向他,他目視前方,眼睛裡蕩漾著笑意。他並不像別的男人那樣,滿嘴的甜言蜜語,但是總能在不經意間,說出直擊我內心的話,讓我不由自主的感動。

「我們去哪裡?」我問。

「隨便哪裡,我們到處轉轉。」他說。

我們遊走在城市的夜色里,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天,他指著一些完工或沒完工的樓盤,告訴我這是他們公司的產業。

突然走到一家星巴克前時,他指指樓上說:「我住在這裡。」

「是嗎?」我偏著頭望上去,然後問:「頂樓?」

「對,你怎麼知道?」他有些吃驚。

「有錢人不都住頂樓嗎?」我答。我總把有錢人掛在嘴邊,他無可奈何地搖搖頭。

「上去坐坐嗎?」他發出邀請。

「好啊!倒看你住的房子有多豪華?」我爽快地答應了。

他笑而不言。

跟著他乘電梯上到頂樓,我滿心期待地等在門前,指望著看見一座宮殿。

他用鑰匙打開門,對我說:「請進。」

我走進房內,一時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房子?就是林啟正這個大富翁大公子哥兒的寓所?

這是一套極常見的兩室一廳,雖收拾的很乾凈,但完全可以用「簡陋」來形容。地上鋪的是瓷磚,傢具做工普通,電視機甚至是28寸,卧室里只得一張單人席夢思床和一個大衣櫃,書房裡的書桌上堆滿了文件、電腦、印表機、傳真機之類的東西。

我難以置信地問:「你就住在這裡?」

「對啊,不然我應該住哪裡?」他坦然地回答。

「我覺得像你們這樣的人,應該住在很大的房子里,樓上有十幾間,樓下有十幾間,全是落地的玻璃窗,電視機有一面牆那麼大,電冰箱有一個房間那麼大,水龍頭和抽水馬桶都是鍍金的,傭人穿著制服排著隊站在沙發後面等候招喚,可是,你居然住在這樣的房子里?」我表情誇張的說道。

他笑著點我的額頭:「你是電視劇看多了吧。那樣的房子住起來多難受啊!一個人住夠用就好了,這是公司一個老員工原來的房子,我看著大小合適,就搬過來了,連傢具電器都是現成的。平時我回來,除了洗澡就是睡覺,偶爾有時間,也要處理一些公事。」

「那當有錢人還有什麼意思啊?」我怪叫道:「難不成你已經破產了,而我還不知道?」

他無奈地笑,將我帶進卧室,神秘地說:「為了證明我還沒有破產,讓你看看這房子里最值錢的東西。」

他彎腰下去打開一個保險柜,從裡面拿出大大小小十幾個盒子,我打開盒子一看,全都是極漂亮的名表。他如數家珍,一隻只向我介紹,大部分說的都是英文名,我完全摸不著頭腦,只知一味地讚嘆不已。忽然我看見他手上所帶的腕錶,黑色的皮錶帶,白色的表面,黑色的指針,我說:「這款表漂亮!」

他點頭:「是,我也最喜歡這一塊,杜佛的表,極簡單,但非常精美。下次有女版的話,我一定買來送你。」

「這裡的表加起來有多少錢?」我問。

他想了一下說:「足夠你我下半生衣食無憂。」

「那我們就帶著這些表逃吧?」我開玩笑地接了一句。

突然兩人之間的氣氛變的微妙起來,他看著我,表情漸漸凝重。我們繞不過的一個心結,無意之中被我說了出來。

我不想面對這個問題,站起來向外走,佯做無事地說:「我要喝水了。」

他突然從後面扯住我的手:「鄒雨,給我三年時間,等我安排好一切,我一定讓我們在一起。」

他說這話,讓我想起了剛才在我身邊哭泣的小孟,彷彿每一個故事都循著相同的軌跡在運行著。

我迴轉身看著他,他的表情十分認真。我說:「你剛才講,我隨時可以和你談條件,現在,我們就談談條件,好嗎?」

「好!」他點頭。

我望著他,鄭重地說:「不要送我名車,不要送我名表,不要送我任何貴重的東西,不要幫我做你能做到的事,而且,不要給我任何承諾,不管是三年、五年還是十年。」

「為什麼?這都是我真心想做的。」

「不要!我不要!你有錢有勢那是你的事,不要扯到我頭上來!」我堅定地說:「我們倆個人,依舊做自己該做的,做自己能做的,不要顧忌對方,不要強求對方。有時間有空間,又彼此想念,我們就見面,沒有時間,沒有空間的話,我們該幹什麼就幹什麼。如果你想退出,你隨時可以離開,如果我想退出,你也不要挽留。你同意嗎?這就是我的條件。」我一口氣說完後,等待他的回覆。

他凝視我良久,方才黯然點點頭說:「如果你覺得這樣比較好,我同意。但是就我而言,我希望我們永遠在一起。」

「不要想以後,你也不要想,我也不要想,只要我們現在在一起。」我緩緩地回答。

他前進一步,將我擁進懷中,我再次在他的吻中迷失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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