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人生最值得銘記的時刻

在我被小言情情結充斥的腦子裡,表白、求婚和結婚是女人一生最值得銘記的三個時刻,應該浪漫得直到老掉牙時,回想起來還能感動得熱淚盈眶。

然而,藝術總是高於生活。

2003年6月13日,這個日期我記得很清楚,因為那天是我的生日。

持續了兩個多月的非典和即將到來的畢業,讓整個校園彷彿都浸泡在一種沉重的別離中。

我被沉重的氣氛壓抑到了極限,一衝動就約了煩人去酒吧喝酒。

酒意微醺中,我心中的小言情情結又爆發了。

我對煩人說:「現在咱們要各奔東西了,我就想聽你明明白白跟我說一句:你不喜歡我,從來沒喜歡過……我就能死心了……」

短暫的沉默後,煩人說:「我如果說……喜歡呢?」

「啊——」

「我喜歡你,很久了。」

「你……你為什麼不早點兒告訴我?」

「你不知道嗎?我以為我做得已經夠明顯了。」

我頭疼,酒喝多了,腦子有點兒不靈光,我怎麼也想不明白,他喜歡一個人為什麼只做不說。

多年以後,當我對他有了深刻到骨髓的了解,我才懂了:有一種愛叫作——我從不說愛你,可不論什麼事,只要你說得出,我就做得到。

2006年的暑假,一個我完全記不清日期的清晨。

我正抱著被子做美夢,老媽又開始在我耳邊嘮叨。

「心心哪,你已經滿26歲了,什麼時候結婚啊?你看小X跟你同歲,孩子都能打醬油了,你再看看小Y,比你還小三歲,過兩天就結婚了,你就長點兒心吧!」

我深覺老媽教導得對,伸手拿起床頭的手機打給煩人。

從煩人濃重的鼻音判斷,他應該是被手機鈴聲喚醒的,問話言簡意賅:「什麼事?」

我也還困著,所以直奔主題:「你打算什麼時候跟我結婚?」

「……沒想呢。」

「現在想!」

「……」很久沒了動靜,我以為他又睡過去了,正打算掛了電話繼續補覺,他突然說話了,聲音清澈如水:「等研究生畢業吧。」

「行。」

掛了電話,我告訴老媽:「我研究生畢業就結婚。」

老媽立刻去打電話通知所有認識的人,我蒙了被子睡回籠覺。

等我睡醒了,腦子靈光了,我才猛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我神聖的求婚儀式結束了!

傳說中的鮮花、燭光、西餐、鑽戒……還有下跪呢?

果真都在言情小說里。

表白是我,求婚是我,就在我以為結婚也必定要我先開口時,意外發生了,突然得令我還來不及刷牙洗臉。

2007年,我完全記不清日期的某天。

早上醒來,我打著哈欠去洗手間。

煩人一邊笨拙地通著下水道,一邊嫌棄我的頭髮掉得太厲害,警告我以後不許再寫小說寫到凌晨,每晚十二點前必須睡覺,為他養好身體,伺候他到老、到死。

為了化解劍拔弩張的局面,我端著言情腔,悲情地指著他問:「你嫌棄我了是不是?你不想要我了是不是?」

煩人永遠沒有言情小說男主角的柔情似水,冷冷看我一眼:「去把垃圾桶拿來。」

我繼續賣力地作:「你就是不想要我了,你就是不想娶我了!你不想要我早點兒說,我身後一堆備胎排隊等著我呢,其中有幾個我十分看好,正愁沒機會實地考察……」

煩人直接打斷我:「去換件衣服,我們去學校派出所。」

「去幹嗎?」

「取戶口,去民政局領證。」

「呃……」我剛才說到哪兒了?

「聽說今天是個好日子,宜嫁娶,不宜作。」他說。

「真的?!不用換衣服了,我們走吧。」

「先把臉洗了!」

「呃……」

我差點兒忘了!

我和煩人走進學校派出所,閑得發慌的警察叔叔熱情地問:「你們要辦什麼事啊?」

我高高興興答:「取戶口。」

「簽工作了?」

「不是,我們要去領結婚證。」

警察叔叔深深看了我和煩人一眼,自言自語地感嘆道:「唉,現在這學生啊,都急著結什麼婚,回頭還得離,多麻煩!」

「我……」我覺得我有必要說點兒什麼,憋了半天終於憋出一句,「我不怕麻煩!」

煩人狠狠瞪我一眼:「我怕,所以別給我惹麻煩。」

瞅瞅,這人多煩人,從來不會好好說話!

煩人說今天是個好日子,我以為民政局的辦事大廳必定是人山人海的局面,可是一進門,我驚呆了,居然只有零星的幾個人辦手續。

「你不是說今天是好日子嗎?你看的哪本皇曆呀?」我大惑不解。

「不需要排隊,還不是好日子?」

呃……此言有理。

在辦事人員的指導下,我和煩人效率極高地填了表格、拍了照片、領了結婚證,我捧著鮮紅的本本樂得嘴都合不攏。

傻樂著走出民政局的辦事大廳,我正東張西望找公交車站,站在我面前的煩人突然牽住我的手。

他的手總是暖暖的,暖到我的心窩裡。

我幸福地望著他:「從今以後,我們合法了。」

他滿足地望著我:「從今以後,不管我怎麼嫌棄你,你都沒機會實地考察別人了。」

「我……我怎麼覺得我被坑了?」

「放心,我會堅持坑你一輩子的。」

「……」

這人最大的缺點就是:說甜言蜜語的時候,你永遠品不出甜來!

可是,我喜歡!

也許在很多人眼中,我們的婚姻很倉促,沒有代表真愛永恆的鑽戒,沒有親戚朋友的祝福,但我們有愛,有著對未來最美好的憧憬,我們的心中裝滿了幸福!

這就是此生最值得銘記的時刻!

——《愛情秘籍》第一課——

女人什麼事都可以迷糊,唯獨選老公這件事不能迷糊,因為選錯了,你就再沒機會重選。就算可以重選,也最多是在一堆爛柿子里,選個最不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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