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上帝的實用功能

在前一章中提到的那個給我寫信的部長,從一隻黃蜂發現了上帝;而達爾文則由於另一隻蜂的幫助失去了他的信仰:「我不能說服自己,」達爾文寫道,「仁慈和萬能的上帝會特意創造出姬蜂,並表明意圖,要它們在活毛蟲體內取得食物。」實際上達爾文原來保持宗教信仰是為了迎合他那篤信宗教的妻子艾瑪,他之所以漸漸失去了信仰,有著更為複雜的原因。他的關於姬蜂的說法只是一句警句。他所提及的姬蜂的可怕習性,姬蜂的親屬泥蜂也有。這在前一章中我們曾講到過。雌泥蜂不僅把卵產入毛蟲(或者蝗蟲、蜜蜂)體內,這樣它的幼蟲就能以毛蟲等為食,而且根據法佈雷及其他人的說法,雌泥蜂很細心地把它的螫針插進獵物中樞神經系統的每個神經節,將其麻醉,但不將它殺死。這樣可以使肉保持新鮮。

現在尚不清楚,這種麻醉是像一般麻醉劑呢,還是像馬錢子那樣僅僅使獵物失去活動能力。如果是後一種情況,獵物有可能意識到自己正在被從內部活活地吞噬,卻無法採取任何行動。這聽起來非常殘忍,然而我們即將看到,大自然並不殘忍,只是無情地不偏不倚罷了。這是人類最難學會的課程之一。我們不能承認事情可能是既不好也不壞,既不殘忍也不仁慈,只是毫無知覺——對所有的痛苦都麻木不仁,沒有任何目的。

我們人類的大腦是有意圖的。我們覺得對任何事情都不問這是「為了」什麼,不問這樣做的動機是什麼,或者說不問目的是什麼,這是很困難的。對目的著迷到了病態,從純屬偶然的壞運氣中尋找惡毒的動機,這叫妄想狂。然而這僅僅是一種普遍錯覺的誇大形式而已。把任何一個事物或過程展示給我們,我們很難不提出「為什麼」這個問題——問一句「這是為了什麼?」對於生活在被機器、藝術品、工具和其他人工設計製造的物品所包圍的環境中的「動物」來說,處處渴望知道動機,這是很自然的;此外,動物清醒的想法是受自身目的支配的。一輛汽車,一個開罐器,一把螺絲刀,一把乾草叉,等等,全都使我們有正當的理由動問:「它是為了什麼?」我們那些不信宗教的祖先也許曾對雷電、日食、岩石和溪流提過同樣的問題。今天,我們為自己擺脫了這種原始的泛靈論而自豪。如果在溪流中有一塊石頭,正好可以讓我們方便地踩著過河,我們會認為它的這個用途是一個意外的禮物,而並無真實的動機。但是,當災難降臨時,舊有的誘惑又回來報復了——確實,「打擊」這個詞是泛靈論的回聲:「為什麼,噢,為什麼癌症(地震、颶風)要降臨到我的孩子頭上?」當談論到事物的起源或者物理學基本原理的時候,同樣的誘惑又往往為人津津稱道,而以虛無的存在主義問題達到登峰造極:「為什麼有這些事,而不是什麼都沒有?」我已經記不得有多少次,在我發表公開演講之後,總會有聽眾站起來說類似這樣的一番話:「你們科學家非常善於回答『怎麼樣』的問題。但是你必須承認,你們一遇到『為什麼』的問題就無能為力了。」利普親王聽了我的同事彼得.艾特金斯博士(PeterAtkins)在溫莎的演說之後,就發表過這樣的觀點。在這問題的背後總是隱含著一層沒說出口但從未去證實的意思:科學不能回答的「為什麼」問題,必定有某種其他教派有資格回答它們。當然,這種暗示是非常不合邏輯的。

恐怕艾特金斯博士不會有什麼好臉色給這位「為什麼」殿下看。一個簡單的事實是:能夠想出一個問題並不等於它就是合理的或明智的。有許多事物,你可以對它提出問題,比如「它的溫度是多少?」或者「它是什麼顏色?」但是你不能問妒忌或禱告的溫度有多高或者是什麼顏色。同樣,你對自行車擋泥板或者加里巴水壩(Kariba Dam)提出「為什麼」的問題是有道理的;但是無論如何你不能期望對一塊頑石、一次災禍、珠穆朗瑪峰或者宇宙提出的「為什麼」問題能得到回答。不論提問怎樣出於真誠,這些問題都可能是很不適當的。

以擋風玻璃刮水器和開罐器為一方,以岩石和宇宙為另一方,它們之間某處存在著有生命的創造物。與岩石不同,雖然活的軀體以及它的器官也是物體,但看上去渾身上下都寫滿了「動機」。當然,臭名昭著的「生命體具有動機」的觀點一直支配著經典的神創論,被神學家們——從阿奎納斯(Aquinas)、威廉.佩利(WilliamPaley)直到現代的「科學」神創論者——不斷引用。

這個賦予鳥翅膀、眼睛、嚎、築巢本能的真實過程,以及有關生命的每件事物的形成曾給人強烈的錯覺,使人認為它具有設計「動機」。現在真實的進化過程已得到普遍理解,它就是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對此,我們遲至一個半世紀之前才開始理解,這令人吃驚。在達爾文之前,即使有教養的人,儘管已經拋棄了對於岩石、溪流和日食的「為什麼」問題。卻仍然含蓄地接受關於生物的「為什麼」問題的合理性。現在,只有科學盲才這麼做。然而,「只有」這兩個字隱瞞了一個令人不快的事實,那就是它指的是絕大多數人。

事實上,達爾文主義者確對有生命的東西構思過一類「為什麼」問題,但是以一種特殊的隱喻意義。鳥為什麼唱歌、翅膀是做什麼用的?現代達爾文主義者會把這樣的問題速記下來,然後根據鳥的祖先的自然選擇給以合情合理的回答。有關動機的錯覺是如此有力量,以至生物學家們自己利用優良設計的假設作為研究工具。

正如我們在前一章看到的,在進行關於蜜蜂跳舞的劃時代研究工作之前很久,卡爾.馮.弗里希不顧強大的正統的反對意見,發現有些昆蟲確實具有色覺。促使他去做決定性實驗的是一個簡單的觀察——蜂媒花不顧麻煩地製造色素。如果蜜蜂是色盲的話,它們為什麼這麼做呢?在這裡,動機暗喻——更確切地說,達爾文的自然選擇所包含的設想——被用來做出了一個對於世界的有力推論。如果馮.弗里希說「花是有顏色的,因此蜜蜂一定有色覺」,這就大錯特錯了。但是,他是這樣說的:「花是有顏色的,因此這最起碼也值得我努力去做一些新的實驗,來檢驗關於『蜜蜂有色覺』這一假設是否成立。」他這樣講是完全正確的。當他仔細研究這件事時,他發現,蜜蜂具有很好的色覺,但是它們可以看見的光譜與我們的不同。它們看不見紅光(它們可能把我們說的紅光稱為「黃外」光)。但是,它們看得見波長較短的紫外光,對它們來說紫外光是很鮮明的顏色,有時被稱為「蜜蜂紫」。

當馮.弗里希認識到蜜蜂看到的是光譜中的紫外光部分時,他又使用動機隱喻進行了推理。他問自己,蜜蜂利用紫外光視覺作什麼呢?他的思想轉了整整一圈,又回到了——花。雖然我們看不見紫外光,但是我們能製造對紫外光敏感的攝影膠片,我們能製造可以透過紫外光但擋住可見光的濾光片。根據自己的預感,馮.弗里希拍攝了一些花的紫外光照片。他很高興地看到了由斑點和條紋組成的圖形,這是人眼以前從未見過的。我們看到的白色的花或黃色的花,事實上都點綴著紫外光圖形,這種圖形常常成為引導蜜蜂找到蜜腺的「路標」。具有明顯動機的假設又一次報復了我們:花,如果是事先設計好的,那麼它就會利用蜜蜂能看見紫外光這個事實。

馮.弗里希老年時,他的最著名的實驗——我們在前一章中討論過的蜜蜂跳舞的實驗——受到美國生物學家艾德里安.威那(Adrian Wenner)的質疑。所幸馮.弗里希足夠長壽,親眼見到了自己的工作被另一個美國人詹姆斯.L.古爾德(James L.Gould,眼下他在普林斯頓大學)用構思最卓越的一個生物學實驗證明是正確的。我要簡潔地介紹一下這件事,因為它與我對「活像設計好的」假設的觀點有關。

威那和他的同事們並不否認蜜蜂確實跳舞。他們甚至也沒有否認馮.弗裡奇所說的舞蹈中包含的全部資訊,他們否認的是其他蜜蜂讀得懂這些舞蹈。威那說,是的,搖擺舞中直行時的垂直夾角同食物的方向與太陽之間的夾角有關,但是其他蜜蜂不是從舞蹈中得知這一資訊的。不錯,從舞蹈中各種動作的速率可以讀出食物距離的資訊,但是沒有確實的證據能夠證明其他蜜蜂讀懂了這些資訊。它們有可能忽視了它。懷疑者說,馮,弗里希的證據有缺陷,並且,當他們重複弗里希的實驗並加以適當「控制」(即留心蜜蜂藉以找到食物的其他方法),實驗就不再支持馮.弗里希的舞蹈語言假設了。

吉姆.古爾德正是在這個時候帶著他那技藝精湛的天才實驗出現在故事之中。古爾德利用了一個久為人知的關於蜜蜂的事實,這些你在前一章已經讀過了。雖然蜜蜂通常是在黑暗中跳舞,在垂面中用豎直向上的方向代表太陽在地平面上的投影方向,但是如果你打開蜂房裡的燈,它們就會毫不費力地轉到一種可能較為原始的方法。它們會全然不顧重力,而將燈泡代替太陽作為舞蹈方向的參照物。所幸的是,當跳舞的蜜蜂把參照物從重力轉向燈泡時,並未引起其他蜜蜂的誤解。其他「觀看」跳舞的蜜蜂也同樣改變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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