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非洲人和她的後代

將科學僅僅看作是現代神話,這常常被認為是聰明的說法。

猶太人有他們的亞當和夏娃,蘇美爾人有他們的瑪律杜克(Marduk)和吉爾伽美什(Gilgamesh),希臘人有他們的宙斯(Zeus)和奧林匹斯山諸神(Olympians),古斯堪的納維亞人有他們的忠烈祠。所謂進化,某些時髦人說,不過是古代諸神和史詩英雄的現代表達法,既不好、也不壞,既不更真實,也不更虛假。有一種流行的沙龍哲學,叫做「文化相對論」,它以其極端的方式堅持認為,科學並不比部落神話更接近真理:科學只不過是我們現代西方部落偏愛的神話而已。有一次,我被一位人類學家同事激怒,我直率地表達了以下觀點:假設有一個部落,那裡的人都相信月亮是一隻舊葫蘆,被人拋上天去,掛在比樹梢高不了多少的地方,難道你果真認為,我們的科學真理——月亮距我們大約三十八萬公里,它的直徑是地球的四分之一——不比部落的神話更正確些?「是的,」這位人類學家說,「我們所受的文化教育以科學方式去看待世界,而他們所受的文化教育以另一種方式看待世界。兩種方式談不上誰對誰錯。」如果把一名文化相對主義者放到千米高空,你就能看到一個偽君子了。飛機是根據科學原理建造出來的。飛機可以飛上藍天,把你從空中送到你想去的地方。根據神話傳說所載建造的飛行器則不行。比如,模擬貨物崇拜者的說法製造的飛船,或是像伊卡羅斯(Icarus)那樣用蠟粘上一對翅膀,是飛不上天的*。假設你乘飛機去參加一個人類學家或文學評論家的國際會議,你之所以能抵達目的地,之所以不會中途墜落,是由於許多受過科學教育的工程師們做出了正確的設計;西方科學家,根據月亮在約四十萬公里外的軌道上繞地球運行,利用西方設計的電腦和火箭,已經成功地將人送上了月球表面。部落科學家認為月亮只不過是在樹梢之上,卻永遠只能在睡夢裡摸到它。

我在公開場合作報告的時候,總有聽眾明確地提出一些與那位人類學家同事同樣思路的事情,而且常常能得到一些人點頭贊同,引起一陣低聲議論。毫無疑問,點頭的人感覺良好,心胸寬大,沒有種族歧視。一個更可信、更能引人贊同的說法是:「從根本上說,你對進化論的信任成了信仰,所以,你一點不比相信有伊甸園的人好。」每一個部落都有關於自身起源的神話傳說,這是他們的關於宇宙、生命和人類的故事。在我們現代社會裡,至少在受過教育的階層中存在一種觀點,認為科學確實提供了與此相應的東西。科學甚至可能被描寫成一種宗教。我曾經摘要公布過一宗案例,把科學列為宗教教育班的適用科目(在英國,學校的教學大綱把宗教教育列為必修課,這與美國不同。在美國,為避免冒犯各種各樣互不相容的信仰中的任何一種,禁止學校將宗教教育列為必修課)。科學與宗教都自稱能回答關於人類起源、生命本質,以及宇宙等深刻問題。但是,它們的相似之處也就到此為止了。科學信念有證據,並且能得出答案。神話傳說和宗教信仰卻沒有證據,也得不出答案。

在所有有關人類起源的神話傳說中,猶太人關於伊甸園的故事對我們的文化影響最大,以至它的名字被用來給一個有關我們祖先的重要科學理論命名——「非洲夏娃」理論。我把本章獻給非洲夏娃,部分原因是因為它使我能進一步發揮「DNA之河」這一比喻;同時,也因為我想讓她作為一種科學假說,與傳說中伊甸園的女家長形成對比。如果我能成功,你就會發現事實比神話更有趣味,也許甚至更富詩意、更能感人。我們從純理論開始演練,其中的關係很快就會清楚。

你有父母二人,祖父母四人,曾祖父母八人等等。每上溯一代,你的祖先數目就多一倍。上溯g代,那麼祖先的數目就是二的g次方。只是,不等我們離開座椅,我們很快就會發現,這是不可能的。為了說服我們自己明白這一點,我們必須走一小段回頭路,比方說,追溯到耶穌的時代,那是大約整整二千年前。如果我們做一個保守的假設:每一百年產生四代人(也就是說人們平均在二十五歲時生育下一代),那麼二千年共有八十代人。實際的數字可能更大(因為直至今日,許多婦女在非常年輕時就開始生育了),但這只是假設性的推算,不必考慮得這麼細。二自乘八十次是一個巨大的數字:一後面跟二十四個零,即一億億億。就是說,你有一億億億個與耶穌同時代的祖先,我也有那麼多祖先!但是,在那個時代,全世界的總人口僅僅是我們剛算出的祖先人數的一個可以忽略不計的零頭而已。

顯然,我們在某個地方出了差錯。但是,錯在哪兒呢?我們的計算正確無誤。錯就錯在假設每上溯一代祖先數目增加一倍上。事實上,我們忘記了表親之間的通婚。我原來假設,我們每個人都有八位曾祖。但是嫡表兄妹婚配所生的孩子,只有六位曾祖。這是因為,就嫡表兄妹而言,一人的祖父母是另一人的外祖父母,而這共同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就是他們孩子的曾祖父母兼外曾祖父母。

你也許會問:「那又怎樣呢?」人們偶有表親聯姻的情況,達爾文的妻子艾瑪.偉奇伍德(Emma Wedgwood),就是達爾文的嫡表妹,但這種情況肯定不劊良多,不至於造成很大差異吧?不,它會的。因為我們所說的表親之間通婚,還包括三代、五代、十六代以至更遠的遠親之間的通婚。如果你把表親關係算得那麼遙遠,每一個婚姻就都成為表親之間的婚姻了。有時,你會聽到有人誇口說自己是女王的遠親,這是在自我吹噓。因為,追根究柢,通過多得難以追溯的途徑,我們大家都是女王的遠親,也是其他每一個人的遠親。皇族和貴族唯一與眾不同的是:他們的家系可以明確地追溯上去。正如十四世霍姆伯爵(Earl of Home)在回答政敵針對他的頭銜所作的嘲諷時說:「我猜,威爾遜先生,您碰巧會想到,自己是十四世威爾遜。」綜上所述,我們互相之間的親屬關係要比我們通常所意識到的近得多,我們祖先的實際人數比我們通過簡單計算得到的數字要少得多。一次,為了使一個女學生按照這一思路推理,我要她估猜,她和我兩人最近的共同祖先生活在多久以前?她盯著我的臉,毫不猶豫地用緩慢的土音答道:「在類人猿時代。」出於直覺的迅速反應,可以原諒,卻百分之百地錯了。它意味著分隔的時間數以百萬年計。實際上,她和我最近的共同祖先,很可能就生活在二三百年之內,在威廉一世(一零六六至一零八七)之後很久。而且,我們之間肯定具有多重親屬關係。

導致我們錯誤地多算祖先人數的那個世系模式,是一棵不斷分杈,從分杈上再分杈的樹。將它調過頭來,是一棵同樣錯誤的子系模式樹。一個典型的人有二個子女,四個孫子孫女,八個曾孫曾孫女……,經過幾個世紀之後,後裔的數目就會多到不可思議。一種遠為真實的世系模式是流動的基因之河,我們已在第一章中作過介紹。在河流的兩岸之間,基因有如永遠滾滾而下的水流,在時間中流淌。基因縱橫交錯,沿時間之河而下,水流打著漩渦時分時合。

沿著河流每隔一定距離取一桶水。桶中的一對對分子,在順流而下的過程中曾問歇地成為伴侶,以後還會再次成為伴侶。它們過去也曾經被遠遠地隔離,將來還會再被遠遠隔離。要追尋它們接觸的地點極其困難,但是我們可以確信無疑地肯定有接觸——確信無疑地肯定,如果兩個基因在某一點沒有接觸,那末,無論是向上游還是下游,沿基因之河不用走很遠,它們又會再次相遇。

你可能不知道,你就是自己丈夫的表親。其實從統計角度看,你不必追溯到太久遠的祖輩,就很可能會找到與丈夫在血統上的連接點。再換一個方向,讓我們面向未來。顯然,你有很好的機會與丈夫(或妻子)共有後代。然而,這裡有一個更驚人的想法。下次你同一大群人在一起的時候,比方說,出席音樂會,或觀看足球比賽,你看看周圍的聽眾或觀眾,想想如下的假設:假設你有後代生活在遙遠的將來,這個音樂會上或許就有人與你同是這些未來後代的祖先,你可能還跟他們握過手呢。一般說來,孩子的祖父母與外祖父母都知道他們是這些孩子的共同祖先。不管他們是否合得來,這一層關係必定會給他們帶來親情感。他們可能互相瞧著對方說道:「唷,我並不大喜歡他,但他的DNA混和了我的DNA,存在於我們共同的孫輩體內。可以預期,在我們死後很久,我們還會有許多共同的後代。這當然在我們之間形成了一種聯繫。」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有幸在遙遠未來擁有後代,在音樂廳裡的陌生人中,就很可能有人是你後代的共同祖先。你可以環視觀眾席,推測哪一位命中註定會與你共有後代,哪一位不會。不管你是誰,無論你是什麼膚色,什麼性別,都可能和我同是未來某人的祖先。你的DNA也許註定會與我的DNA混合在一起。敬禮!現在,假設我們乘坐時間機器回到過去的歲月,也許回到了羅馬圓形劇場中的人群中,或者回到了更早的烏爾國集市上,甚至更古老的地方。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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