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專家的辦公室

在某些人眼中,威爾森是個令人頭疼的人物,他倡導一個叫做什麼「社會生物學」(sociobiology)的科學支派,簡直是惡名昭彰;不過在其他人眼中,正因為這個新的科學支派,使他備受讚譽。

沒錯,他們說的都是同一個威爾森,他於一九七五年發表過《社會生物學:兼容並蓄新學說》(Sociobiology:The New Synthesis)一書,大膽推論人類的社會行為部分是基因演化所造成的。威爾森在這個階段曾遭到指控,說他假科學之名為當時甚囂塵上的種族、性別歧視辯護;左派知識份子曾經在報上告發他;年輕的示威者張貼公告攻擊他;在美國科學促進會發表演說時,也曾經被示威者兜頭潑了一盆水。在這個階段裡,他自己的人生與事業已經像故事一樣精彩,不過這不是我要說的。近年還有一些人認為,威爾森聰明博學、文筆優美、懷抱悲天憫人的胸懷,他警告世人全球生物正逐漸喪失其多樣性,是保育運動中一位睿智的長者。在研究昆蟲的同僚之間,他也具有高度權威,是動植物分類學及螞蟻行為研究的一把交椅。

雖然對威爾森的個性知道了這麼多,我還對他的另一項特質感興趣。在我的心目中,他是「麥克阿瑟與威爾森」這對最佳拍檔中碩果僅存的,因此他是創造歷史的人物。原本不受重視的島嶼生物地理學,何以能變得這麼井井有條,他絕對是現今世上最有資格解釋一切的人。而且,我還發現他是個寬厚、溫和、沒有架子的人,在百忙之中答應撥給我三小時,以學術盛宴招待我。他對我說:「叫我愛德吧!如果你不介意,我就叫你大衛。」

他的辦公室在哈佛比較動物學博物館樓上,珍貴的紀念品與螞蟻裝飾其間,屋內十分寬闊舒適。他辦公室裡的螞蟻,不像我辦公室的螞蟻那樣爬進爬出,而是關在籠子裡;所謂「籠子」就是乾淨的塑膠格子整整齊齊地排在長形實驗桌上,其中幾個格子用紅色燈泡溫和地照射保暖,裡面關的無疑是熱帶螞蟻。

室內有隻巨無霸螞蟻銅雕,大小跟龍蝦差不多,基座上刻著褒獎詞。此外,還有一個喬治亞時代的舊車牌、一個無聊的紀念品(是人家寄來當禮物的),上面印有「HIANT」字樣。書桌上還有一隻劍齒貓(sabertooth cat)的骨骸(也許只是複製品),為滿室昆蟲研究帶來一絲哺乳動物的氣息。

這時,我看到左邊牆上高掛著一排巨幅的黑框相片,是五位德高望重的人物。這五位是不是這個比較動物學博物館中出類拔萃的前輩?我猜是的,而且我認出其中一位是二十世紀初美國一位偉大的螞蟻專家惠勒(William Morton Wheeler)。這五個偉大的長者,一個個瞪大眼睛望著室中的一切。這讓我想到,美國所有的郵局都逢迎拍馬地掛起總統肖像,不知道哈佛大學當局是不是也強迫研究人員把這些照片掛在辦公室做裝飾?諷刺的是,右邊牆上也有五個一模一樣的黑色相框,跟左邊牆上的照片遙遙相對,相框裡的五隻螞蟻睜大了眼睛瞪回去。

在威爾森小書桌旁不起眼的位置,掛著另一張照片,是年輕的麥克阿瑟。

在我們還沒開始談起島嶼生態學之前,威爾森請我吃中飯,他從冰箱裡拿出雞肉三明治、山蔓越莓汁和紙包的蜂蜜核果片,這些東西好像都是他在附近的熟食店買的。這個人客氣得不像話,一直道歉說沒什麼好東西招待我,不過依我看,雞肉很細緻,而且山蔓越莓汁也是遠從芬蘭進口的。我們一面填飽肚子,一面絮絮地聊著政府補助科學研究的話題(特別是在生態學漸漸不受重視的情況下,加上與分子生物學的競爭),我們也談到保存生物多樣性所遭遇到的社會政治挑戰。這些議題他都非常關心。不過我們喝的芬蘭果汁讓我們轉移了話題,聊起北歐姓氏,他對我的姓感到好奇。

我說:「我這個是挪威人的姓氏。」就是「牧牛人」或「牧場工人」的意思,要是有人喜歡「牛仔」這個字的特質的話,譯成「牛仔」也沒什麼不可以,不過我自己不怎麼喜歡就是了。我這麼一番喋喋不休,倒是教威爾森推心置腹地跟我承認,他一直看自己的姓氏不順眼,嫌它太普通了。要是他姓的是威斯普(wasp,黃蜂),好歹還是一種強壯的動物;再不然,姓史東布雷克(Stonebreaker)也不差。他揚起嘴角微微一笑,目光落在遠方,又重複唸一遍:史東布雷克。這時我開始想像:著名的螞蟻專家與社會生物學家愛德華.史東布雷克博士,今於哈佛宣布他從此他不再姓威爾森,此後馬克斯主義的渾球不許再把水往他頭上倒。

他說,要是能夠,他一定選擇史東布雷克這個姓,因為可以代代相傳,而且這個字暗指肌肉強健、泰山崩於前而不改其色的先民,有些還戴著腳鐐。說到這裡,威爾森笑了。

吃完蜂蜜核果片之後,我們端著咖啡到他辦公室樓上的會議室。我發現他正準備要給我上一堂私人課,講授麥克阿瑟——威爾森理論的起源與發展。幻燈機準備好了,他打出第一張幻燈片,回憶觸動了他,讓他滔滔不絕地談起了科學與個人的種種,足足一小時後才打第二張。

我在那張幻燈片裡,看到兩個年輕人在太陽烤焦了的白砂礁石上,穿戴妥當,準備從事熱帶地區的田野實察。其中一位瘦削而嚴肅,穿著卡其褲、帆布鞋,戴著紅白相間的帽子,壓得低低的帽沿只露出三天沒刮的鬍子。

威爾森對我說:「麥克阿瑟以前最討厭人家幫他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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