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五

——失敗與希望

★失之交臂的計畫

我們可以想像,過去數千年來,人類應該有無數種動物可以畜養,但或許是動物本身或人類尚未準備好,不足以勝任畜養的工作,也或許是時間不對,或是有其他動物足以滿足人類同樣的需求,而且能更快、更容易被畜養,於是人類放棄畜養其他動物。畜養總是在有合適的動物、合適的地點、恰當的時間,以及適當的人正等著將這些動物資本化時才會發生。不過,人類與動物之間建立畜養關係的首要條件,是人們對這種動物有所需求。

我們無法假設任何一種畜養都是按部就班、正確無誤地沿著既有的路線推演出來的。人類想必經過無數次的嘗試和失敗,最後才畜養了馬、原牛、驢子和駱駝等動物。換句話說,每一種動物的畜養必定也都經歷了同樣的過程。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某人會比過去任何嘗試過的人更成功,那麼一種新的畜養也就此迂迴緩慢地開始進行了。畜養動物就是不斷嘗試錯誤的悠悠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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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

桃樂絲.麥克林托克(Doras MacClintock)在她的《斑馬的自然史》一書中,敘述了人類致力於畜養斑馬的短暫歷史。思索一下斑馬為我們所提供的視覺饗宴,以及其他的因素——人類在畜養馬科動物的全盤成功、人類對牠們的依賴、想要擁有駿馬和其子代的那種永無止盡的慾望,以及非洲草原上唾手可得的大批斑馬,再想想人類居然沒有畜養斑馬,的確是令人十分驚訝。

生活在野外的三種斑馬顯然並未相互雜交。在肯亞北部靠近山布如河(Samburu River)的邊界地區,我曾幾次看見草原斑馬(又稱巴氏斑馬)混雜於格雷維斑馬(又稱細紋斑馬)群裡悠哉漫步,兩者顯然各自與同種的斑馬交配繁殖。在南非,山斑馬是現存斑馬中數量最少的,牠們也和草原斑馬一起進進出出,但彼此間也沒有雜交。

不過,如果處於圈飼狀態的話,牠們可能會雜交,只是產下的子代沒有生殖能力。正如麥克林托克所描述的,這三種斑馬都曾與馬交配。在南俄一處叫做阿斯卡尼亞諾瓦(Askania—Nova)的保護區裡,有一匹恰普曼斑馬(巴氏斑馬的一種)的種馬一再與同一匹母馬交配;這匹公斑馬對這頭母馬的感情顯然遠勝於其他母斑馬,不過最後還是導致這匹母馬死亡。公斑馬就是這副德性。

肯亞拿南由基(Nanyuki)的雷蒙.胡克(Raymond Hook)例行性地讓一匹格雷維斑馬與一匹母馬交配,然後產下溫馴堅忍的斑馬與馬的雜交子代(zebroid)。在肯亞山脈附近的坡地地區,斑馬與馬的雜交子代是非常普遍的載貨用動物,當地有些指示牌上的說明寫著,某些通道限制只讓「馬、驢子及雜交子代」通行。西元一九七〇年代,我曾在標高一萬四千呎的地方看過這種指示牌。馬和斑馬、驢子和斑馬的雜交後代有著各式各樣的名字:zebrula、zebrule、zebret及zebryde。德國的野生動物零售商哈根貝克斯(The Hagenbecks)就曾參與迷你馬與斑馬雜交育種的實驗。

在西元一七〇〇年代,根據法國博物學家法蘭斯瓦.勒維隆(Francois Levaillant)的描述,他曾不費吹灰之力就捉到斑馬,並將其養馴以供騎乘。在西元一八〇〇年代,路加德(Lord Lugard)檢測了在非洲被當成駄獸、具抗病力的斑馬的價值。西元一九二〇年代,肯亞附近的亞策崗(Archer』s Post)有位名叫拉特雷(Rattray)的牧人,據他所說,他曾輕易地養馴並駕馭體型大而有力(而且外表十分英挺)的格雷維斑馬。

西元一八九〇年代,南非的波爾人(Boers)當時正在馴養目前已告滅絕的南非斑驢,偶爾也使用牠們。在非洲的模里西斯,人們也曾馴養南非斑驢以協助人類工作,或是自外引進牠們,然後在當地使用。早在西元一八〇〇年代,倫敦的薛利夫.帕金斯(Sheriff Parkins)就曾擁有一對役用的斑驢。同一時期,倫敦動物園內有一隻斑驢經常被人們用來拉車。關於斑馬是否適合於畜養的文獻相當多,而從文獻與舊照片中,我們可以發現:人類曾一再使用斑馬。

銀行家華德.羅胥爾德(Walter Rothschild)曾擁有三隻被訓練為役用的斑馬,在當時的倫敦這是很常見的情形。博物學家理察.萊德克爵士(Sir Richard Lyddeker)曾著書論述斑馬的潛在價值。在西元一八〇〇年代末期,坦尚尼亞【當時稱為坦干伊喀(Tanganyika)】的吉力馬扎羅山東南部,以及在肯亞奈洛比(Nairobi)外六十五哩處的奈瓦沙湖(Lake Naivasha)附近,都有斑馬的飼養場。當時每匹斑馬的售價約為美金十元。

美國博物學家及標本製作家卡爾.亞克利(Carl Akeley)寫道:斑馬的馴化,純粹只是一種個人的娛樂消遣,因為斑馬並不像馬那般體力充沛。不過,他的觀察太過短視。體力充沛是畜養者希望在役用動物身上培育的一項重要特質,這種特質通常在未經育種的動物身上是不存在的。

然而,目前世界上仍未有被畜養的斑馬。一般相信,人類最先是出現在非洲,所以,人類曾有機會與斑馬接觸,而且當時的斑馬品種比現在還要多。雖然人類養馴馬科動物的成績斐然,但是斑馬卻未包含在內。人類能駕馭、騎乘、食用斑馬(牠們的肉非常美味),而且牠們對非洲當地的疾病又有抵抗力(這是一個非常有吸引力的特性)。此外,牠們極善於保護自己,能抵抗土狼之類的獵食者,因而人們後來將牠們用來守護馬匹。斑馬的繁殖力極強,既堅韌強壯,又夠英挺,足以吸引人們的眼光,並成為人們的地位象徵。但是,牠們終究沒有被畜養。為什麼?

在人們尚未圈飼及養馴馬和驢子之前,斑馬原本可能會成為最有用途的動物,然而當時的非洲原住民卻還沒有發展出畜養的技術或傳統。不論撒哈拉沙漠的南部究竟曾發生什麼事,當地人一直不曾擁有過任何家畜。直到他們真的擁有畜養的傳統時(不論這種傳統來自於在利用動物方面更為先進的其他地區的移民,或是探險家和土地利用者為他們的文化帶來家畜),此時人們卻已不再需要斑馬了。從那些與斑馬共享同一塊土地的人類文化來看,我們可以發現,斑馬這種適當的動物雖然處於正確的地點,但卻出現在一個錯誤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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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失敗

除了在斑馬畜養上出師不利外,人們也曾有過其他許多失敗的嘗試,只是我們對這些過程的了解,不如對人類畜養斑馬的失敗經歷清楚。土狼(尤其是條紋土狼)雖然是極難纏的動物,但埃及人卻曾飼養牠們作為寵物及食用動物。中東的歐洲黇鹿和波斯黇鹿,以及同區域裡的多卡士瞪羚和山地瞪羚,一度都曾受人類掌握。此外,人類也曾試著養馴彎角羚、劍羚,以及一種小型的高地山羊。另外,歐洲人也曾放牧和獵捕紅鹿。

雖然人類還有其他曾嘗試卻告放棄的畜養經驗,但是只憑動物骨骼與藝術品所提供的證據,想探討畜養失敗的動物名單愈來愈難進行。從這些證據中斷定人類何時開始開始控制野生獸群,以及何時開始圈飼牠們,實在不太可能。那些曾被圈飼的獸群,就是我們目前據為己有的新品種的祖先;而那些曾被我們管理的野生獸群,除了留下曖昧歷史之外,沒有留下任何東西。

總而言之,這部受人類照料的動物的歷史,是一段時間漫長且事件頻仍的歷史。從天擇發展到人為操縱的育種,目前我們正要迎向一道既令人驚訝又炫目的光芒,它可能就代表著人類最後的科學成就;或者,它可能只是跨向無法預知的未來的第一步而已。這道光芒同時也掌握著畜養動物的最終命運,以及一個新起點的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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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西元一九五三年,牛津大學的科學家,法蘭西.克里克(Francis Crick)和詹姆斯.華生(James Watson)發現了一個構造錯綜複雜的有機化學物質,這個物質就是目前廣為人知的去氧核糖核酸或DNA,其中包含了生物體自我重造時所需的基因密碼。在有機化學、生物學或分子科學的領域裡,DNA是一切的關鍵所在。早在西元一八八〇年代末期,一位奧地利僧侶葛瑞格.孟德爾(Gregor Mendel)便證實了基因和染色體的存在,並約略描述了它們在繁殖及育種中所扮演的角色,然而,他並無法證明這個過程如何運作。到了克里克和華生時,他們辦到了,因而獲頒諾貝爾醫學獎,取得他們在科學界的不朽地位。不過,有一位英國女性X光結晶學家卻被人們忽略了,她就是與華生和克里克一樣聰明而固執的羅莎琳.法蘭克林(Rosalind Franklin),她曾對DNA雙螺旋結構的發現有極大的貢獻,只是在人們發現對她的忽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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