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馬

——人類的能源和僕人

★形象

馬是人類與動物合作無間的代表象徵,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牠的面貌多不勝數,甚至有些還彼此矛盾。人類似乎尚無法相信自己竟然能夠控制這種巨大、強健、敏捷的動物;或許這是因為馬讓人類能超越自己,達成自己無法獨力完成的任務。因此,在我們的神話、傳說、迷信裡,以及在我們的夢中,馬都扮演著主宰的角色。

馬的毛富光澤、肌肉發達、身體閃爍發亮、眼睛炯炯有神、鬃毛飛揚、尾巴飄逸,鋼鐵般的四肢彷彿天際雲端的閃電,牠就是神,也是眾神、太陽、月亮與風的坐騎;牠是陽物崇拜的象徵、權力與男性氣概的象徵,也是被尊崇的模範和對象。

古代不列顛人的女神艾歐娜(Eona)是一匹馬;希臘的農業女神狄蜜特(Demeter,【註】)則有著母馬的頭,人們對她的崇拜,深深地滲入了歐洲文化中,從羅馬時代一直持續下來。馬蹄本身也是一種陽物崇拜的象徵,只要是馬蹄所踢之處,當地便會湧出泉水(或精液)。至於馬腳的形狀,則是女性生殖器官的象徵。

【註】狄蜜特是希臘神話裡與五穀和豐收有關的一個農業女神。狄蜜特名列希臘十二主神之一,當冥王哈得斯擄走她的女兒泊瑟芬(persephone)時,狄蜜特就讓大地荒蕪半年,直到泊瑟芬回到身邊團聚半年。狄蜜特也是古代希臘伊路西斯節(Eleusinia)穀神祭典中所奉祀的首要神祇。

在聖經中,馬通常象徵著與戰爭息息相關的權力。在《聖經》的<啟示錄>裡,天國的主人也備有坐騎。摩西警告希伯來人,他們所選擇的國王,應是不搜括馬匹據為己有,也不向埃及人購買馬匹的,這可能意味著這個國王不應是好戰的,也不應建立軍隊。有的國王會留意這個從<出埃及記>的時代就傳下來的勸誡,但有些並沒有遵守。所羅門王的馬廄中究竟飼養了四千匹或四萬匹的馬?我們並不清楚。在整部《聖經》中,馬一再出現,且通常出現於典禮或軍隊中。另外,馬也經常帶來超自然的災難。希伯來人不食用馬肉,因為馬是不潔淨的,而且牠們的蹄並不是偶蹄。

以馬為中心的神祕信仰實在多得令人眼花繚亂。在所有的家畜中,馬是最富傳奇性的動物。例如:牠們不但可看見鬼魂(難怪這是牠們有時候會令人毛骨悚然的原因?),牠們本身就是鬼魂。如果在除夕夜看到白馬並向牠許願的話,那麼就會有幸運的一年。或者,如果看見一匹白馬,不久你就會看見一位紅髮少女;據說,如果先看到紅髮少女,不久也會見到白馬。如果新婚夫婦重能白頭偕老,那麼絕不可共騁一對白馬。在印度、英國和美國,夢見馬代表吉利,但在加拿大,如果在夢中見到一對白馬跑出視線,表示你的壽命將在一年內結束。巫婆和惡魔曾以馬的形象出現。若一頭深黑色的種馬徹夜以前肢暴跳猛踢,將導致夢魘【在英文中,夢魘(nightmare)這個字並不是衍生於「夜晚的母馬」(night—mare),它源自於mare這個字的另一個意義,表示魔鬼,據說這種鬼會騎坐在睡眠者的胸口上,導致夢魘的產生】。諸如此類的形象,一直是歐洲傳說和神話的重點。不過,後來不論馬到了任何地方,依然擺脫不了這種形象。

古代人有各式各樣以馬為中心的信仰和傳說。赫丘力士擁有會吃人的馬(會吃人的馬是不存在的,牠們只是想像中的動物)。木馬讓希臘人得以拿下特洛伊城(Troy),而阿奇里斯(Achilles)則繼承了父親的兩匹神馬:巴利厄斯(Balius)和贊瑟絲(xanthus)。戰神雅典娜的姓氏是夏里尼提斯(Chalinitis),說明了她是利用韁繩來訓練馬的馴馬師。羅馬的女神艾波娜(Epona)的主要任務就是守衛馬匹;她可說是馬廄的貴婦。月神瑟琳娜(Selene)則駕著兩匹華麗白馬所拖曳的二輪馬車橫越天際(正確說來,這兩匹馬有時被傳說為驢子,有時則是牛。古代的神話就是這樣,非常變化多端且眾說紛紜)。

當人類開始管理或支配馬的時候,神話和信仰也就開始萌芽;它們被複製、改編及修改,以便符合形形色色的文化內涵,但其中某些特質仍然不變。馬是敏捷、高貴、英勇、忠實、榮耀、危險、性慾強的動物,因而成為競相模仿的對象,而且是極強而有力的對手。就任何一點而言,馬是帥氣、可怕又美麗的。令人訝異的是,人類對待自己及所敬仰的神祇之愛駒的態度,竟是如此地惡劣。在法國和比利時,人們食用馬肉,對馬而言,這真是一種徒勞無功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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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這種動物

馬是屬於奇蹄目的奇蹄類動物。犀牛、貘,以及包括馬的馬科動物,都屬於同一群古老且曾經數量很多、體型普遍很大的動物。馬屬於馬科動物;目前,馬科的代表動物是馬(有一或二個種)、三種驢及四種斑馬,其中南非斑驢已經於本世紀絕種了。想想馬科動物曾有的盛況,再想想目前野馬除了在動物園裡的少數倖存者外,幾乎已告絕跡,相較之下,現今的馬科動物可說是碩果僅存了。據說在西藏東北部一個名叫類烏齊(Riwoche)的地方,人們發現了一小群相當原始的野馬,對於牠們身分的確認,可能至少需要好幾年;牠們「可能」是一種獨特的品種,一種失去聯結的馬科動物。這一小群藏匿在偏僻山谷中與世隔絕的野馬,據說看起來就像石器時代壁畫上所繪的那些馬。一般相信,大概除了類烏齊的野馬外,目前生活在野外中的馬幾乎都是野化的馬,或是曾與野化馬混血過的馬。在新大陸上的確就是如此;那些存活下來的馬,代表著源自於始新世的主要演化路線的終止。

馬起源於北美洲,但牠們和駱駝一同經白令海峽的陸橋向西遷移後,便在西半球絕跡了。牠們原是生活在多灌木地區的動物,體型像可卡犬一般大小,後來演變為我們目前所見的駿馬,從雪特蘭迷你馬、英國純血馬,到二十一掌寬(twenty—one—hand,約八十四吋,【註】)的拉曳馬都有;牠們的食物從原本的嫩枝嫩葉轉變為後來的青草,而這也是牠們為什麼學習奔跑的起因。

【註】一掌寬相當於四吋(約十公分),是量馬的高度專用的單位。

奇蹄類動物原就是適合跑步的,其中馬更是擁有最高度發展的蹄,例如,貘是以四趾著地奔跑,犀牛以三趾著地奔跑,而馬則僅以單趾著地奔跑。貘沿著河流居住在濃密的森林和叢林中,犀牛和馬居住在平坦或起伏的草原地區(少數仍存活的亞洲犀牛有多半時間生活於隱蔽處,非洲犀牛則生活於疏林草原)。沒有理想的掩護,這些動物除了奔跑外,別無他法,尤其是馬,牠缺乏犀牛那種令人畏懼的巨大體型,也沒有可觀的鼻角,因此不得不成為其中跑得最快的動物。

試著想像馬的前進方式:一頭半噸重的動物以全速奔馳、越過障礙物,並僅以一隻前腿,亦即僅以一個腳趾來承受這一切。曾經有人做過測量,如果人類打算以這種方式來虐待自己的腳,那麼這個人的腳可能得像一個網球場那樣大才足以承受。姑且不論這種說法是否絕對正確,至少它說明了馬蹄所承受的壓力。馬蹄實在是令人歎為觀止的器官;而馬的本身,包括牠的心臟、肺臟,四肢、足部、活力等,簡直就是一部不可思議的跑步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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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類的最初淵源

分布廣泛的青銅器時代的人類(西藏地區例外)或許分辨出兩種類型的野生馬。在蒙古,有淺黃色的蒙古野馬,在歐洲東南方,則有淡黃色到灰色的歐洲野馬,兩種野馬都有黑色的鬃毛和尾巴。歐洲野馬大概是在西元一六〇〇年代初期就已絕種,但蒙古野馬目前仍可在動物園裡見到。一般認為這兩種野馬自從與人類首次碰面以來,並沒有產生太大的改變;而且歐洲野馬還可能就是家馬的祖先,只是其命名與我們所知的家馬或目前還倖存的蒙古野馬的種名相同罷了。

就像當初對原牛(現在家牛的主要始祖)所做的實驗一樣,歐洲動物園的人員(尤其是在西元一九三〇年代的德國)進行外觀基本性狀育種的實驗,以「再製」原始馬。雖然這並不能真正實現,不過他們倒很成功地培育出和絕種的原祖型態非常相近的馬。目前在波蘭還有一些人工培育的「歐洲野馬」,我曾在當地最東部的森林中遇過。

這些人工培育的歐洲野馬個性大膽但溫和,而且喜歡與人類身體接觸。在森林中,一匹這種倒轉時光而重現的野馬從我身後碰了碰我,提醒我牠的存在,然後主動地把頭擠進我的手臂和身體之間,我們就這樣沿著森林小徑一起漫步著。我不知道牠究竟能否代替那些真正野生的歐洲野馬,不過,不論牠們看起來和野生的歐洲野馬多麼類似,我懷疑牠們的行為是否和真正的歐洲野馬相似。如果六十年前德國動物園中人工培育的原始馬確實也複製了祖先的行為,那麼我們對於馬的畜養也就沒有任何疑問了,因為果真如此的話,青銅器時代的人類只需要朝著歐洲野馬靠近,然後以皮革編織成的繩索套住牠的頸子,再帶著牠一起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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