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濟南,山半黃,水深綠,天晴得閃著白光,樹葉紅得象些大花。溫暖,晴燥,痛快,使人興奮,而又微微的發困。已過重陽,天氣還是這麼美好。
文博士把對濟南的惡感減少了許多,一來是因為天氣這樣的美好,二來是因為麗琳已成為他的密友。他一點也不覺得寂寞了。濟南一切可玩的地方,她都領著他逛到。許多他以為是富人們所該享受的,她都設法兒教他嘗一嘗。他已經無法閑著,因為她老有主意,而且肯花錢。這樣慣了,他反倒有點怕意,假若沒有了她,他得怎樣的苦悶無聊呢?這樣慣了。他承認了她該花錢,他應白吃白玩,一點也不覺得難堪了。他似乎不願去再找事謀地位了,眼前的享受與快樂彷彿已經很夠了似的。假若他還有時候想到地位與謀事,那差不多是一種補充,想由自己的能力與金錢把現在的享受更擴大一些,比如組織起極舒服極講究的小家庭,買上汽車什麼的。這麼一想,他就有時候覺得麗琳還差點事,沒有受過高等教育,模樣也不頂美,假如他能買上汽車,彷彿和她一塊兒坐著就有點不盡如意。可是,他能否買上汽車還是個問題;不,簡直有點夢想。那麼,眼前既是吃她喝她,頂好是將就一下吧。誰知道自己的將來一定怎樣呢,已到手的便宜似乎不便先扔出去吧?況且,麗琳又是那麼熱烈,幾乎一天不見著他都不行。見著他以後,她沒多少可說可道的,可是幾乎要纏在他身上——在他倆第三次會面的時候,她已設法給了他一個吻。她既這樣,他似乎沒法往後退,沒法再冷淡,只好承認這是戀愛的生活。在他睡不著的時候,他屢屢的要懷疑她,幾乎以為她是有點下賤,或是有點什麼毛病。可是一見了她,他便找到很多理由去原諒她,或者沒有工夫再思想而只顧了陪著她玩。在和她玩的時候,他不能不偶爾拿出一點熱情來,他不能象握著塊木頭似的去握她的手,也不能象喝茶時候拿嘴唇碰茶杯似的去吻她。不,他總得把這些作得象個樣子。慣了,他沒法再否認他的熱情,良心上不允許他否認已作過的事。他有點迷糊。一心的想在這件事上成功,而這裡又是有那麼多幾乎近於不可能的事兒,不敢撒手,又似乎覺得燙得慌,他沒了辦法。他看的清清楚楚,不久,她一定能和他定婚。拒絕是不可能的,接受又有點彆扭。沒法不接受,只能這麼往下硬淌了。那天,陪著楊老太太打牌,打到了半夜,他覺得非常的疲倦;楊老太太勸他吃口煙試試,他居然吸了一口。雖然不甚受用這口煙,可是招得大家都對他那麼親熱,他不能不覺到一點感激;他是誰?會教大家對他這麼伺候著,愛護著。雖然他反對吃煙,可是這到底是一種闊氣的享受;他不想再吃。但是吃一口玩玩總得算領略了高等人的嗜愛與生活。假若這個想法不錯,那麼他便非要麗琳不可了,她是使他能跳騰上去的跳板。再說呢,這些日子他已接受了不少他所不習慣的事:濟南來了舊戲的名伶,麗琳便先買好了票而後去約他。他一向輕視舊戲。可是看過幾次之後,有麗琳在一旁給他說明,他也稍微覺出點意思來。麗琳自己很會唱幾句,常常用她那小細嗓兒哼唧著。他開始懷疑自己的反對舊戲也許是一種偏見,這點偏見來自不懂行。這麼一懷疑自己,他對一切向來不甚習慣的事都不敢再開口就批評了,恐怕再露客(切)。富人們的享受不一定都好,可是大小都有些講究;他得聽著看著,別再信口亂說。這不是投降,而是要虛心的多見多聞,作為一種預備,預備著將來的高等生活。以學問說,他是博士,已到了最高的地步,不用再和任何人討教;以生活說,他不應當這樣自足自傲。是的,無論怎麼說,自己的身分滿夠娶個最有學問的女子,麗琳不是理想的人物;但是她有她的好處,她至少在這些日子中使他的生活豐富了許多,這樣總得算她一功。天下恐怕沒有最理想的事吧?那麼,她就是她吧,定婚就定婚吧,沒別的辦法,沒有!
有一天,文博士和麗琳在街上閑逛。她穿著極高的高跟鞋,只能用腳尖兒那一點找地,所以她的胳臂緊緊的纏住了他的,免得萬一跌下去。街上的人越愛看她,她似乎越得意,每逢說一個字都把嘴放在他的耳旁,而後探出頭去,幾乎是嘴對嘴的向他微笑。設法藏著,而到底露出一點那個黑而發光的牙。
唐振華從對面走了來。文博士從老遠就看見了她。躲開她吧,不合適;跟她打個招呼吧,也不合適。他不知怎的忽然覺得非常的不得勁。又走近了幾步,她也認出來他,並且似乎看出他的不安與難堪來,很巧妙的她奔了馬路那邊去。文博士拉著麗琳假裝看看一家百貨店的玻璃窗里擺著的貨物,立了一會兒,約摸著振華已走過去,才又繼續的往前走。他心中很亂。振華與麗琳在他心中一起一落,彷彿是上了天秤。振華沒有可與麗琳比較的資格,憑哪樣她也不行。可是,忽然遇上她,教他開始感覺到麗琳的卑賤。振華的氣度與服裝好象逼迫著他承認這個。他若是承認了麗琳卑賤,便無法不也承認自己的沒出息。振華的形影在他心裡,他簡直連呼吸都不暢快了,他堵得慌。
可是,他知道他已不能放下麗琳。那麼,他只好去恨惡振華。本來沒有什麼可恨惡她的理由,但是不這樣他就似乎無法再和麗琳親密。振華的氣度與思想教他慚愧,教他輕看麗琳。他回過頭去,把振華的後影指給了麗琳:「那個,唐先生的女兒,別看長得不起眼,勁兒還真不小呢!」他笑起來。本想這麼一笑,就能把剛才那一點難堪都拋除了去,可是笑到半中腰間,自己泄了氣,那點笑聲僵在了口中,臉上忽然紅起來。同時,麗琳把手由他的胳臂上挪下來,兩個小黑眼珠里發出一點很難看的光兒來。他開始真恨振華了。
他不敢責備麗琳的心眼太小,更不願意向她求情,可是她兩三天沒有搭理他。他吃不住了勁。為是給自己找一點地步,他認為這是她真愛他的表示,因愛而妒,妒是不大管情理的。好吧,他是大丈夫,不便和婦女鬥氣,他得先給她個台階。經他好說歹說,她才哭了一陣,哭著哭著就笑了。
她不能不笑,因為她已經把他拿下馬來。她沒有理由跟他鬧,她也並不懷疑振華,她只是為抓個機會給他一手兒瞧。她肯陪著他玩,供給他錢花,她也得教他知道些她的厲害。吻與打兩用著,才能訓練出個好男人來,她曉得。在鬧過這一場之後,她特別的和他親熱,把他彷彿已經拴在了她的小拇指上隨意的耍弄著。他也看出這個來,可是一點辦法沒有,自己為的是錢,那還有什麼可說的呢?反之,他倒常常往寬處想:自己要個有錢的女子,竟自這麼容易的得到,不能不算有點運氣,那麼,小小的拌兩句嘴,又算得了什麼呢!要達目的地便須受行旅的苦處,當然的!
過了幾天,他又在街上遇著了振華。因為他是獨自走著,所以跟她打了個招呼。
「文博士,」她微微一笑,「老些日子沒見了。父親正想找你談一談呢。為那個差事,他忙極了,他要找你去,看看你還有什麼門路沒有。父親辦事專靠門路!」
「一半天我就到府上去,我也沒閑著,事情當然是!」他忽然截住了下半句。
「——門路越多越好?」她又笑了一下,「好,改天見!」
他沒還出話來。說不出來的他要怎樣恨這個女人,她的話永遠帶著刺兒;為什麼一個女的會這樣討厭呢!他猛的唾了一口吐沫,象一出門遇上個尼姑似的那麼喪氣。
她的討厭還不止於說話難聽,一遇上她,他就馬上想用另一種眼光去從新估量麗琳的價值。在這個時候,他能很冷酷的去評斷,而覺得麗琳象條毒蛇似的纏上了他身上。自然,過一會兒,他又去找那條毒蛇,而把振華忘掉。可是,他不能完全放心了,他總想找出些麗琳的毛病來,不為別的,彷彿專為對得起良心。振華使他難堪,不安,慚愧,迷亂。他找不到麗琳的毛病,因為不敢去找,找到了又怎樣呢?莫若隨遇而安。可是,可是,振華的形影老在他心裡鬧鬼;他沒法處置麗琳,只好越來越恨振華了。
文博士願意知道而不敢尋問的是這麼一點事:麗琳是個又聰明又笨的女孩子。正象個目不識丁而很會擺棋打牌的人,她的聰明都用在了生命的休息室中。在讀書的時候,她就會跳舞,打扮,演戲!出風頭,鬧脾氣,當皇后。她的錢足以幫助她把這些作到好處。在功課上,她很笨。在高小,初中,高中,她都極勉強的能畢業;與其說她能畢業,還不如說學校不好意思不送個人情。她很想入大學,可是考不上。她並不希望上大學去用功,而是給自己預備個資格,好能嫁個留學生之類的男人。錢,她家裡有;富商們,她已看膩了;所以願意要個留學生,或是有名的文藝家什麼的。她的那點教育僅僅供給了她這麼一點虛榮心。
除了這點教育,她的招數與知識十之八九得自電影與傷感的小說。她認為端著肩膀向男人們企扈最合規矩,一見面就互道愛慕最摩登;她的生活是一種遊戲,而要從遊戲中找到最動心的最高尚的快樂與榮譽;所作的都頂容易,低級;所要獲得的都頂高尚,光榮。象夏天的一朵草花,她只有顏色而無香味。
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