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會認知(下)

看到不存在的關係:假想的關聯

分類的另一個效果是,我們經常在兩個認為有聯繫的事物之間構建一種關係但事實上,這種關係並不存在。社會心理學家把這種現象稱之為假想的關聯(illusory correlation)。讓我通過大衛.漢密爾頓及其同事的實驗來闡明這個問題吧。在實驗中,被試人閱讀了二十四段文字,其中描述了不同人物的姓名、職業以及兩個最突出的性格特點。例如,「湯姆是個推銷員。他說起話來滔滔不絕,讓人厭煩。」、「比爾是個會計。他膽小羞怯,為人謙恭。」偶爾,描寫性格特點的詞語碰巧與大多數人對於從事這種職業的人的典型人物所具有的特點是一致的;即,一般都把推銷員描繪成熱情洋溢、能說會道,把會計描繪成精益求精、膽小羞怯。上述資料表明,被試人過高估計了刻板化詞語被用於描述每種職業的頻率。換言之,他們成功地在人物的性格特點與其從事的職業之間構建了一個假想的關係。

這種假想關係經常表現在社會判斷中。請看下面兩個例子:在非正式調查中,人們總是過高估計女同性戀者感染艾滋病的程度。事實上,與男同性戀者及異性戀者相比,女同性戀者感染艾滋病的比率最低。但是,對於男同性戀者與女同性戀者的分類的認識,使我們得出了女同性戀者感染艾滋病比率很高的錯誤判斷。根據臨床判斷,把某人歸類於某一診斷類型(如精神分裂症或燥狂抑鬱症)能夠產生一種認識:此人和與這種診斷相吻合的行為之間存在某種關係(即使這種關係並不存在)。無論環境如何,假想關聯強化了我們最初的刻板化認識及觀念;這種認識將使我們發現一種關係,這種關係在以後會向我們提供證據,表明我們最初的刻板化認識是正確的。

組內—組外效果

對人進行分類的一個最常見手法是把人分為兩組:和「我」在一起的那組以及不和我在一起的「其他」組。例如,我們經常將世界二分為我們的和他們的、我的學校和你的學校、我的球隊和對方的球隊、美國人和外國人、我的種族和你的種族、與我在一個桌子吃午飯的人和與你在一個桌子吃午飯的人。研究者發現,當我們把世界一分為二時,大量證據表明將會產生至少兩種後果,同類效應(homogencity effect)(「那些所有和我類似的人」)和組內偏愛(in-group favoritism)。

總的來說,我們容易認為:組外成員(out-groups)之間的相似性要多於他們與我組組內成員(in-group)的相似性。

巴納蒂特.派克和邁倫.羅思.巴特向三個婦女聯誼會的成員提問,請他們回答不同聯誼會成員之間的相似之處。結果發現,這些婦女認為,與她們所在的聯誼會的成員相比,其他聯誼會的成員之間的相似性更多。對這種現象的另一個解釋是,當被試人想到本組的成員時,就將其視為不同的個體,每個人都擁有獨一無二的個性和生活方式。當她們看待外組成員時,就給她們貼上團隊的標籤,刻板化地看待她們,因此認為外組成員中每個人的特點都與該組的特性一致。

組內偏愛的定義是,無論從哪個層面看待自己的組,人們都具有將其視為更好的一組並把獎勵分配給自己的組的傾向。運用被人稱之為低限群體範例(minimum group paradigm)的概念,組內偏愛得到了廣泛的研究。英國社會心理學家亨利.塔吉費爾最先開始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他用能想像出來的、最微不足道的、最不合乎邏輯的標準將彼此完全陌生的人分為四組。例如,在一個研究中,被試人看到塔吉費爾擲硬幣將他們隨機地分到x組或w組。在另一個研究中,塔吉費爾讓他們對一些從未聽說過的藝術家發表看法,然後僅僅根據他們對這些藝術家的輕度偏好,隨機分到「喜歡凱利的小組」或「喜歡坎丁斯基的小組」。

塔吉費爾實驗中非常有趣的部分是,重大結果的獲得往往來自那些看似完全沒有意義的小組。在參加實驗前,被試人彼此陌生,從未有過交往,他們的所作所為完全是不為人所知的。但他們的行為顯示,那些和他們帶著同樣的、毫無意義的標籤的人,似乎是他們的至愛親朋。被試人表示,他們喜歡那些和他們帶有同樣標籤的人。與分配到別組的人相比,他們認為同組成員性格更好,工作效率更高。最讓人震驚的是,被試人分給同組成員的錢和獎勵要多一些。我們在第七章會看到,這些傾向性能夠形成種族歧視和民族歧視的基礎。

記憶的重建

我們的記憶在所有社會交往活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鑒此,掌握下述關於記憶的一點知識是至關重要的:人類的記憶就其本質而言是可以重建的(re-constructive)。我的意思是,我們不可能打開記憶的閘門,讓對以往發生的事情得到真實的詮釋。

記憶也不像播放磁帶或錄影機那樣;相反,我們的記憶重建在經過過濾的真實生活的片段基礎上,並通過對可能是什麼和應該是什麼的認識的修正而完成的。對於某些具體事件,記憶還會受到他人言論的深刻影響即使在事情發生很久之後。正如安東尼.格林沃德所說,如果歷史學家修正並歪曲歷史的程度和我們回憶各自生活的程度一樣的話,他們肯定是要失業的!當然,我們當中的大多數人都相信,我們的記憶裏只有對過去的真實記錄。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記憶出了一點問題確實讓人有點恐懼。

但是對於蒂莫西.亨尼斯,這種情形簡直可怕極了,由於陪審團認為人的記憶不會出岔,他幾乎丟了性命。

讓我們來解釋一下。一九八六年七月四日,亨尼斯被控對凱薩琳.伊斯特本、卡拉.伊斯特本和愛琳.伊斯特本犯有三重謀殺罪並涉嫌強姦凱薩琳.伊斯特本。罪犯顯然是十惡不赦,他闖入伊斯特本家,用刀威逼凱薩琳.伊斯特本並強姦了她,然後割斷她的喉嚨並捅了她十五刀。三歲的愛琳和五歲的卡拉各被捅了十幾刀。員警迅速偵察案情,發現在這週初,蒂莫西.亨尼斯在報紙上看到伊斯特本刊登的廣告,希望有人收養她家的黑色拉博多爾獵狗。亨尼斯還帶著狗遛了一圈兒。

審判期間,有兩名目擊者證明亨尼斯在犯罪現場。查克.巴雷特證實他看見蒂莫西.亨尼斯在案發當日凌晨三點在現場附近出現。桑德拉.巴恩斯證實看見一個貌似亨尼斯的男人在使用員警早些時間認定伊斯特本家被盜的信用卡。但亨尼斯不在犯罪現場的辯詞無懈可擊。而且,沒有任何物理證據(手印、衣物纖維、膠印、血跡、頭髮)將其與犯罪現場聯繫起來。然而,陪審團認為目擊證據令人信服,因而判定亨尼斯有罪——被判注射毒藥的死刑。

在上訴法院的法官以某個與證人證詞無關的程式上的技術問題為由宣佈要再次審判前,亨尼斯已經在死神的板凳上挨過了八百四十五個漫長的夜晚。亨尼斯的律師知道,如果亨尼斯還有推翻判決的機會,他們必須反駁那些宣稱看到亨尼斯在犯罪現場的證人的證詞。在謀殺案發生的兩天后,查克.巴雷特最初告訴員警他看見兇手的發色是棕色的(亨尼斯的頭髮是金色),身高有五.五英尺(亨尼斯長得更高)。另外,當被要求從警察局的嫌疑犯佇列中辨別出亨尼斯時,巴雷特卻不能肯定。當案發後幾週內,員警初次接觸桑德拉.巴恩斯時,她堅定地強調,那天在銀行櫃員機前她沒有見到任何人。可是為什麼在審判時,兩位目擊者都自信地認為他們在犯罪現場看到了亨尼斯?難道他們在說謊嗎?不,他們和你我一樣都是普通人;隨著一年中被員警和律師反覆盤查,他們對事件的記憶已經被拉平、磨光——構建、成形並重建。

伊莉莎白.洛夫特斯,一位天才的認知心理學家,作為專家列席了對亨尼斯的第二次審判。洛夫特斯曾經做過一個關於重建記憶的令人著迷的研究項目——調查這種「有傾向性」的審訊是如何影響記憶及證人後來的證詞的。在其中的一個實驗中,洛夫特斯請被試人看一段描述多輛汽車相撞的影片。看完電影后,其中一些被試人被問道,「當汽車撞爛時,這些車的車速大概是多少?」另一些被試人被問及同樣的問題,但是把「撞爛」一詞替換成「撞上」。當用「撞爛」而不是「撞上」問被試人時,他們估算出的車速更快;而且,在看過電影一週後,他們更有可能認為(錯誤地)事故現場能見到破碎的玻璃。

首要的問題不僅會影響對事實的判斷(正如上述案例所示),同樣也會影響人們對事實的記憶。在洛夫特斯的早期研究中,她給被試人看一系列描繪汽車撞人事故的幻燈片。在描繪事故發生時情況的幻燈片中,一輛綠色小轎車經過事故現場。在看完所有幻燈片後,立刻向半數被試人提問,「那輛經過事故現場的藍色小汽車的頂棚上是否有一副滑雪板?」剩下的另一半被試人也被問及相同的問題,但是省略了「藍色」這個字眼。實驗證明,前者較之後者更有可能錯誤地認為他們看見了一輛藍色汽車。一個簡單的問題就可以輕易改變他們的記憶。

在對亨尼斯的第二次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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