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論一般收入或公共收入的源泉

一國每年支出的費用,不但有國防費,君主養尊費,而且有國家憲法未規定由何等特定收入來開支的其他必要政費。這些費用的開支,有兩個來源:第一,特別屬於君主或國家,而與人民收入無何等關係的資源;第二,人民的收入。

第一節 特別屬於君主或國家的收入源泉

特別屬干君主或國家的資源或收入源泉,由資財及土地構成。

君主由其資財取得收入的方式,與其他資財所有者同,計有兩種,一是親自使用這筆資財,一是把它貸與他人。他的收入在前者為利潤,在後者為利息。

韃靼或阿拉伯酋長的收入全為利潤,他們自身是本集團或本部族中的主要牧畜者,他們自己監督飼養牲畜,由畜群的乳汁及增殖獲取收入。不過,以利潤為王國收入的主要部分,只是最初期、最幼稚政治狀態下的事情。

小共和國的收入,有大部分是得自商業經營上的利潤。據說,漢堡小共和國的大部分收入,就是來自國營酒庫及國營藥店。君主有暇從事酒、藥的買賣,那個國家當然是不會很大的。公立銀行的利潤,常是更大國家的收入源泉。不但漢堡是如此,威尼斯及阿姆斯特丹亦是如此。許多人認為,就連不列顛這樣大的一個帝國,也未忽視這種收入。英格蘭銀行的股息為百分之五點五,按資本一千零七十八萬鎊計算,每年除去營業費用剩下的純利潤,實不下五十九萬二千九百鎊。有人主張:政府可以百分之三的利息,把這項資本借過來,自行經營,則每年可得二十六萬九千五百鎊的純利潤。經驗表明,經營這種事業,像威尼斯及阿姆斯特丹那種貴族政治下有秩序的、謹慎的、節約的政府,才最為適宜;象英格蘭這樣的政府,不論其優點如何,從未曾以善於理財著名。它的行動,在平時一般總是流於君主國自然難免的來自怠惰和疏忽的浪費,在戰時又常常流於一切民主國易犯的無打算的浪費。把這種事業讓它來經營管理,它是否能勝任愉快,至少是一個很大的疑問。

郵政局本來就是一種商業。政府事先墊款設置各郵勵並購買或租賃必要的車輛馬匹,這種墊款不久即由郵費償還,而且得有很大的利潤。我相信,各種政府所經營的商業成功了的,恐怕只有這種企業。這上面投下的資本額不很多,而其業務又不具有什麼神秘的性質。資本的收回,不但確定,而且極迅速。

但各國君主往往從事其他許多商業,他們同普通私人一樣,為改善其財產狀態,也常常不惜成為普通商業部門的冒險家。可是他們成功的不多。一種業務,讓君主經營,往往不免流乾浪費,浪費就使他們的成功變為不可能了。君主的代理人,往往以為主人有無盡的財富;貨物以何種價格買來,以何種價格售去,由一地運往他地,花多少費用,他們都是草率從事,不去精打細算。他們往往與君主過著一樣的浪費生活;並且,有時就是浪費了,仍能以適當方法捏造帳目,而積聚有君主那樣大的財產。據馬基雅弗利說:麥迪西的洛倫素,並不是無能的君主,而他的代理人替他經營商業就是如此。由於他的代理人浪費而負的債務,使得弗洛倫斯共和國不得不為他償還了好多次。於是,他放棄了他的家庭從事致富的經商事業。在後半生,他把剩下的財產及可由他自由處置的國家收入,使用在更適合於自己地位的事業及用度上。

商人性格與君主性格兩不相容的程度,可以說是無以復加了。假若東印度公司的商人精神,使它成了極壞的君主,那它的君主精神,似乎也使它成了極壞的商人。當該公司專以商人資格經商時,它是成功的,而且能在贏得的利潤中,支給各股東相當的紅利。但自它成為當地的統治者以來,雖據說有三百萬鎊以上的收入,卻仍因要避免當前破產計,不得不請求政府臨時的援助。在先前的地位,該公司在印度的人員,都視自己為商人的夥計;在現在的地位,他們卻視自己為君主的欽差。

一國公家收入的若干部分,往往是得自貨幣的利息和資本的利潤。假若國家積蓄有一筆財寶,它可把這財寶的一部分,貸借於外國或本國的臣民。

伯爾尼聯邦以一部分財寶借給外國,即把它投資於歐洲各債務國(主要是英國、法國)的公債,獲得了很大的收入。這收入的安全性,第一要看那種公債的安全性如何,管理此公債的政府的信用如何;其次要看與債務國繼續保持和平的可能性的大小。在戰爭勃發的場合,債務國方面最初採取的敵對行為,恐怕就是沒收債權國的公債。以貨幣貸借於外國,據我所知,那是伯爾尼聯邦特有的政策。

漢堡市設立有一種公家當鋪,人民以質物交與當鋪,當鋪即貸款於人民,取利息百分之六。由這當鋪,或即所謂放債者提供國家的收入,計有十五萬克朗,以每克朗四先令六便士計,約合英幣三萬三千七百五十鎊。

賓夕法尼亞政府,是不曾蓄積何等財寶的,但它發明了一種對於人民的貸款方法,不交貨幣,只交與貨幣相等的信用徵券。此證券規定十五年償還,在償還以前,得如銀行鈔票一樣,在市面流通授受;而且由議會法律宣佈為本州一切人民間的法幣。人民藉此證券,須以兩倍價值的土地作為擔保,並須付若干利息。賓夕法尼亞政府是節儉而有秩序的,它每年的經常費用,不過四千五百鎊;它由這種貸款方法籌到的相當收入,對支付這筆費用大有幫助。不過,實行這種方策的功效如何,須視下面的三種情形而定:第一,對於金銀貨幣以外的其他交易媒介有多少需要,換言之,對於必須以金錢向外國購買的消費品,有多少需要,第二,利用這方策的政府,信用如何;第三,信用證券全部價值,決不可超過在沒有這證券的情況下流通界所需金銀幣的全部價值,所以這種方策是否使用得適如其度,亦與其成功大有關係。在美洲其他幾處殖民地,亦曾幾度施行過這同一方策,但由於濫用無度,結局多半是利少害多。

能夠維持政府的安全與尊嚴的,只有確實的、穩定的、恆久的收入,至於不確實的、不經久的資本及信用,決不可把它當作政府的主要收入資源。所以,一切已經超過遊牧階段的大國政府,從來都不由這種源泉取得其大部分的公共收入。

土地是一種比較確實和恆久的資源。所以一切越過了遊牧階段的大國的收入,都是以國有地地積為主要源泉。古代希臘及義大利各共和國就是如此。它們國家大部分必要費用的開支,在很長時間內是取繪於國有地的產物或地租。而往時歐洲各國君主大部分的收入,亦在很長時間內取給干王室領地的地租。

在近代,戰爭及準備戰爭這兩件事體,佔了一切大國必要費用的大部分。但是在希臘及義大利古代各共和國,每個市民,都是兵士,服役也好,準備服役也好,費用通由他們自備,國家無須支出很多的費用。所以,一項不太大數額的所有地地租,就夠開支政府一切必要費用而有餘。

在歐洲古代君主國中,大多數人民因當時風俗及習尚所趨,對於戰爭,都有充分準備;一旦參加戰爭,依照封建的租地條件,他們自己支付自己的費用,或由直屬領主出資維持,君主無須增加新的負擔。政府其他費用,大都非常有限。司法行政一項,不但毫無所費,而且為收入源泉,這是我們前面說過的。鄉下人民於每年收穫前及收穫後,各提供三日勞動;國內商業上認為必要的一切橋樑、大道及其他土木工事,有這項勞動,就夠營造維持了。當時君主的主要費用,似乎就是他自身家庭及宮廷的維持費。他宮廷的官吏,即國家的大官。戶部卿是為君主收地租的,宮內卿及內務卿是為他的家庭掌管出納費用的。君主的廄捨,則委任警衛卿、部署卿分別料理。君主所居的宮寶,通以城廓形式建築,無異於他所有的主要要塞。這要塞的守護者,則有似衛戍總督。君主平時必須出費維持的武官,就只限於這些人。在這種種情況下,一個大所有地的地租,通常就很可開支政府一切必要的費用了。

歐洲多數文明的君主國的現狀是,全國所有土地,管理得有們全部屬一個人所有,全部土地所能夠提供的地租,恐怕決不會達到各該國平時向人民徵收的普通收入那麼多。例如,英國平常的收入,包括其用作開支必要經常費,支付公債利息,及清償一部分公債等用途的,每年達一千萬鎊以上。然而所收土地稅,以每鎊徵四先令計,尚不及二百萬鎊。這所謂土地稅,按照設想,不僅包括由一切土地地租徵取的五分之一,而且包括對一切房租、一切資本利息徵取的五分之一,免納此稅的資本,只放貸於國家的及用於耕作的部分。這土地稅,很大部分是取自房租及資本利息。例如,以每鎊徵四先令計,倫敦市的土地稅,計達十三萬三千三百九十九鎊六先令七便士;威斯敏斯特市,六萬三千零九十二鎊一先令六便士;沃特赫爾及聖詹姆斯兩宮殿,三萬零七百五十四鎊六先令三便士。這土地稅的一定部分,按照同樣規定向王國各部會各市鎮徵收,而幾乎全都出自房租及商業資本和借貸資本的利息。總之,英國值五抽一的土地稅,既然不到二百萬鎊,則全部地租、全部房租、全部資本(貸給政府及用於耕作的資本除外)利息收入總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