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論重農主義即政治經濟學中把土地生產物看作各國收入及財富的唯一

來源或主要來源的學說

關於重商主義,我覺得有詳細說明的必要。但政治經濟學中的重農主義,卻不需要這麼長的說明。

據我所知,把土地生產物看作各國收入及財富的唯一來源或主要來源的學說,從來未被任何國家所採用;現在它只在法國少數博學多能的學者的理論中存在著。對於一種未曾、也許永遠不會危害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學說的謬誤,當然不值得長篇大論去討論。不過,對於這個極微妙的學說,我將盡我所能,明確說出它的輪廓。

路易十四有名的大臣科爾伯特,為人正直,而且勤勉異常,有淵博的知識,對於公共賬目的檢查,又富有經驗,極其精明。總之,在各方面,他的能力都使他對於公共收入的徵收與支出,能搞得井井有條。不幸,這位大臣抱有重商主義的一切偏見。這種學說,就其性質與實質說,就是一種限制與管理的學說,所以,對於一個慣於管理各部公務,並設置必要的制裁與監督,使各部事務不逾越其適當範圍,而又勤苦工作的事務家,是很合脾胃的。他對於一個大國的工業及商業所採用的管理方式,與管理各部公務的方式一樣;他不讓各個人在平等自由與正義的公平計劃下,按照各自的路線,追求各自的利益,卻給某些產業部門以異常的特權,而給其他產業部門以異常的限制。他不僅象歐洲其他大臣一樣;更多地鼓勵城市產業,很少鼓勵農村產業;而且他還願意壓抑農村產業,以支持城市產業。為了使城市居民得以廉價購買食物,從而鼓勵製造業與國外貿易,他完全禁止穀物輸出;這樣就使農村居民不能把其產業產品的最重要部分,運到外國市場上去。這種禁令,加上舊日限制各省間穀物運輸的各省法規,再加上各省對耕作者的橫徵暴斂,就把這個國家的農業,壓抑得不能依照自然趨勢,按其肥沃土壤和極好氣候所應有的發展程度而發展了。這種銷沉沮喪的狀態,在全國各地都多少感覺到了;關於發生這種狀態的原因,有許多方面業已開始深討。科爾伯特鼓勵城市產業過於鼓勵農村產業的辦法,似乎是此中原因之一。

諺語說,矯枉必須過正。主張把農業視為各國收入與財富的唯一來源的這些法國學者們,似乎採用了這個格言。由於在科爾伯特的制度中,和農村產業比較,城市產業確是過於受到重視,所以在這些重農主義學者的學說中,城市產業就必定受到輕視。

他們把一般認為在任何方面對一國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有所貢獻的各階級人民,分為三種。第一種,土地所有者階級;第二種,耕作者、農業家和農村勞動者階級,對於這一階級,他們給以生產階級這一光榮稱號;第三種,工匠、製造者和商人階級,對於這一階級,他們給以不生產階級這一不名譽的稱號。

所有者階級,所以對年產物有貢獻,是因為他們把金錢花在土地改良上,花在建築物、排水溝、圍牆及其他改良或保養上,有了這些,耕作者就能以同一的資本,生產更多的生產物,因而能支付更大的地租。這種增高的地租,可視為地主出費用或投資改良其土地所應得的利息或利潤。這種費用,在這個學說中,稱為土地費用。

耕作者或農業家所以對年產物有貢獻,是因為他們出費用耕作土地。在重農主義體系中,這種費用稱為原始費用和每年費用。原始費用包括:農具、耕畜、種子以及農業家的家屬、僱工和牲畜。在第一年度耕作期間(至少在其大部分期間)或在土地有若干收穫以前所需的維持費。每年費用包括:種子、農具的磨損以及農業家的僱工、耕畜和家屬(只要家屬中某些成員可視為農業僱工)每年的維持費。支付地租後留給他的那一部分土地生產物,首先應該足以在相當期間內,至少在他耕種期間內,補償他的全部原始費用並提供資本的普通利潤;其次應該足以補償他全部的每年費用,並提供資本的普通利潤。這兩種費用,是農業家用於耕作的兩種資本;倘若這兩種資本不經常地回到他手中,並給他提供合理的利潤,他就不能與其他職業者處在同等地位經營他的業務;他為了自身的利益,必然會盡快地放棄這種職業,而尋求其他職業。為使農業家能繼續工作所必需的那一部分土地生產物,應視為農業的神聖基金,倘若地主加以侵害,就必然會減少他自己土地的產物,不要多少年,就會使農業家不但不能支付此種苛酷的地祖,而且不能支付應當支付的合理地租。地主應得的地租,只是把先前用於生產總產物或全部產物所必需的一切費用完全付清之後留下來的純產物。因為耕作者的勞動,在付清這一切必要費用之後,還能提供這種純產物,所以在這種學說中,這個階級才被尊稱為生產階級。而且由於同一理由,他們的原始費用和每年費用,在這種學說中。亦被稱為生產性費用,團為這種費用,除了補償自身的價值外,還能使這個純產物每年再生產出來。

所謂土地費用,即地主用來改良土地的費用,在這種學說中,亦被尊稱為生產性費用。此等費用的全部及資本的普通利潤,在還未通過增高的地租完完全全還給他主以前,這增高的地租,應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教會不應課以什一稅,國王亦不應課以賦稅。不然,就會妨害土地的改良,從而妨害教會自身的什一稅的未來增加,也妨害國王自身的賦稅的未來增加。因為在良好狀態下,此等土地費用,除了再生產它自身全部價值以外,還能在若干時間以後,使純產物再生產出來,所以在這種學說中,它亦被稱為生產性費用。

在這種學說中,被稱為生產性費用的,就只有這三種,即地主的土地費用,農業家的原始費用及每年費用。其他一切費用,其他一切階級人民,即使一般認為最生產的那些人,亦因為這個緣故,被視為是完全不生產的。

按人們一般的見解,工匠與製造者的勞動,是極能增加土地原生產物的價值的,但在這種學說中,工匠和製造者卻特別被視為完全不生產的階級。據說,他們的勞動,只償還僱用他們的資本並提供其普通利潤。這種資本乃是僱主墊付給他們的原材料、工具與工資,是被指定用來僱用他們、維持他們的基金。其利潤乃是被指定用來維待他們的僱主的基金。他們的僱主,墊付他們以他們工作所需的原材料、工具及工資,也同樣墊付他自己以維持他自己所需的費用。他所墊付的這種維持費,通常和他在產品價格上所希冀的利潤成比例。倘若產品價格不夠償還他為自己而墊付的維持費,以及為勞動者而墊付的原材料、工具與工資,那他就顯然沒有償還他所投下的全部費用。所以製造業資本的利潤,並不像土地的地租一樣,是還清全部費用以後留下的純產物。農業家的資本,像製造者的資本一樣,給資本所有者提供利潤,但農業家能給他人提供地租,製造者卻不能夠。所以用來僱用並維持工匠、製造業工人的費用,只延續——如果可以這樣說——它自身價值的存在,並不能生產任何新的價值。這樣,它是全無生產或不生產的費用。反之,用來僱用農民或農村勞動者的費用,卻除了延續它本身價值的存在,還生產一個新的價值,即地主的地租。因此,它是生產性費用。

商業資本和製造業資本,同樣是不生產的。它只能延續它自身價值的存在,不能生產任何新價值。其利潤,不過是投資人在投資期間內或收得報酬前為自身而墊付的維持費的補償,換言之,不過是投資所需用費的一部分的償還而已。

工匠和製造業工人的勞動,對於土地原生產物全年產額的價值,不能有什麼增加。誠然,他們的勞動,對於土地原生產物某特定部分的價值,確有很大的增加,但他們在勞動時要消費原生產物其他部分。他們對這部分的消費,恰好等於他們對那部分的增加。所以,無論在那一個時間,他們的勞動,對全部的價值,也沒有一點的增加。例如,製造一對花邊的人,有時會把僅值一便士的亞麻的價值,提高到三十鎊。乍看起來,他似乎把一部分原生產物的價值,增加了約七千二百倍,但其實,他對原生產物全年產額的價值,毫無所增。這種花邊的製造,也許要費他二年勞動。花邊製成後,他所得的那三十鎊,只不過補還這二年他給自己墊付的生活資料罷了。他每日、每月或每年的勞動,對於亞麻所增加的價值,只不過補償這一日、一月或一年他自身消費掉的價值。所以,無論在什麼時候,他對土地原生產物全年產額的價值,都沒有一點的增加。他繼續消費的那部分原生產物,總是等於他繼續生產的價值。被雇在這種費用多而又不重要的製造業上的人,大部分都是非常貧窮的。這種現象,可使我們相信,他們製造品的價格,在普通場合,並沒有超過他們生活資料的價值。但就農業家及農村勞動者的工作說,情形就不相同了。在一般情況下,他們的勞動,除了補還他們的全部消費,和僱用並維持工人及其僱主的全部費用外,還繼續生產一個價值,作為地主的地租。

工匠、製造業工人、商人,只能由節儉來增加社會的收入與財富,或按這種學說的說法,只能由克己,即自行剝奪自己生活資料基金的一部分,以增加社會的收入或財富。他們每年所再生產的,只是這種基金。所以,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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