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論限制從外國輸入國內能生產的貨物

以高關稅或絕對禁止的辦法限制從外國輸入國內能夠生產的貨物,國內從事生產這些貨物的產業便多少可以確保國內市場的獨佔。例如,禁止從外國輸入活牲畜和醃製食品的結果,英國牧畜業者就確保了國內肉類市場的獨佔。對穀物輸入課以高額關稅,就給與穀物生產者以同樣的利益,因為在一般豐收的時候對穀物輸入課以高額關稅,等於禁止它的輸入。外國毛織品輸入的禁止,同樣有利於毛織品製造業。絲綢製造業所用的材料雖全系產自國外,但近來也已取得了同樣的利益。麻布製造業尚未取得這樣的利益,但正在大踏步向這一目標邁進。還有其他許多種類的製造業同樣地在英國完全取得了或幾乎取得了不利於同胞的獨佔權。英國所絕對禁止輸入或在某些條件下禁止輸入的貨物,其種類之繁多,不很熟悉關稅法的人是簡直極不容易猜想出來的。

這種國內市場的獨佔,對享有獨佔權的各種產業往往給予很大的鼓勵,並往往使社會在那情況下有較大部分的勞動和資財轉用到這方面來,那是毫無疑問的。但這辦法會不會增進社會的全部產業,會不會引導全部產業走上最有利的方向,也許並不是十分明顯的。

社會全部的產業決不會超過社會資本所能維持的限度。任何個人所能僱用的工人人數必定和他的資本成某種比例,同樣地,大社會的一切成員所能繼續僱用的工人人數,也一定同那社會的全部資本成某種比例,決不會超過這個比例。任何商業條例都不能使任何社會的產業量的增加超過其資本所能維持的限度。它只能使本來不納入某一方向的一部分產業轉到這個方向來。至於這個人為的方向是否比自然的方向更有利於社會,卻不能確定。

各個人都不斷地努力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資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慮的不是社會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對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會或者毋寧說必然會引導他選定最有利於社會的用途。

第一,每個人都想把他的資本投在盡可能接近他家鄉的地方,因而都盡可能把資本用來維持國內產業,如果這樣做他能取得資本的普通利潤,或比普通利潤少得有限的利潤。

所以,如果利潤均等或幾乎均等,每一個批發商人就都自然寧願經營國內貿易而不願經營消費品的國外貿易,寧願經營消費品國外貿易而不願經營運送貿易。投資經營消費品國外貿易,資本往往不在自己的監視之下,但投在國內貿易上的資本卻常在自己的監視之下。他能夠更好地瞭解所信託的人的品性和地位,即使偶然受騙,也比較清楚地瞭解他為取得賠償所必須根據的本國法律。至於運送貿易,商人的資本可以說分散在兩個外國,沒有任何部分有攜回本國的必要,亦沒有任何部分受他親身的監視和支配。譬如,阿姆斯特丹商人從克尼斯堡運送穀物至里斯本,從里斯本運送水果和葡萄酒至克尼斯堡,通常必須把他資本的一半投在克尼斯堡,另一半投在里斯本。沒有任何部分有流入阿姆斯特丹的必要。這樣的商人自然應當住在克尼斯堡或里斯本,只有某種非常特殊的情況才會使他選擇阿姆斯特丹作為他的住處。然而,由於遠離資本而感到的不放心,往往促使他把本來要運往裡斯本的克尼斯堡貨物和要運往克尼斯堡的里斯本貨物的一部分,不計裝貨卸貨的雙重費用,也不計稅金和關稅的支付,運往阿姆斯特丹。為了親身監視和支配資本的若干部分,他自願擔負這種特別的費用。也正由於這樣的情況,運送貿易占相當份額的國家才經常成為它通商各國貨物的中心市場或總市場。為了免除第二次裝貨卸貨的費用,商人總是盡量設法在本國市場售賣各國的貨物,從而在可能範圍內盡量使運送貿易變為消費品國外貿易。同樣,經營消費品國外貿易的商人,當收集貨物準備運往外國市場時,總會願意以均等或幾乎均等的利潤盡可能在國內售賣貨物的一大部分。當他這樣盡可能地使他的消費品國外貿易變為國內貿易時,他就可以避免承擔輸出的風險和麻煩。這樣一來,要是我可這樣說的話,本國總是每一國家居民的資本不斷繞之流通並經常趨向的中心,雖然由於特殊原因,這些資本有時從那中心被趕出來,在更遙遠地方使用。可是,我已經指出,投在國內貿易上的資本,同投在消費品國外貿易上的等量資本相比,必能推動更大量的國內產業,使國內有更多的居民能夠由此取得收入和就業機會。投在消費品國外貿易上的資本,同投在運送貿易上的等量資本相比,也有同樣的優點。所以,在利潤均等或幾乎均等的情況下,每個個人自然會運用他的資本來給國內產業提供最大的援助,使本國盡量多的居民獲得收入和就業機會。

第二,每個個人把資本用以支持國內產業,必然會努力指導那種產業,使其生產物盡可能有最大的價值。

勞動的結果是勞動對其對象或對施以勞動的原材料所增加的東西。勞動者利潤的大小,同這生產物價值的大小成比例。但是,把資本用來支持產業的人,既以牟取利潤為唯一目的,他自然總會努力使他用其資本所支持的產業的生產物能具有最大價值,換言之,能交換最大數量的貨幣或其他貨物。

但每個社會的年收入,總是與其產業的全部年產物的交換價值恰好相等,或者無寧說,和那種交換價值恰好是同一樣東西。所以,由於每個個人都努力把他的資本盡可能用來支持國內產業,都努力管理國內產業,使其生產物的價值能達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會的年收入盡量增大起來。確實,他通常既不打算促進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麼程度上促進那種利益。由於寧願投資支持國內產業而不支持國外產業,他只是盤算他自己的安全;由於他管理產業的方式目的在於使其生產物的價值能達到最大程度,他所盤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這場合,像在其他許多場合一樣,他受著一隻看不見的手的指導,去盡力達到一個並非他本意想要達到的目的。也並不因為事非出於本意,就對社會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於本意的情況下更有效地促進社會的利益。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那些假裝為公眾幸福而經營貿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事實上,這種裝模作樣的神態在商人中間並不普遍,用不著多費唇舌去勸阻他們。

關於可以把資本用在什麼種類的國內產業上面,其生產物能有最大價值這一問題,每一個人處在他當地的地位,顯然能判斷得比政洽家或立法家好得多。如果政治家企圖指導私人應如何運用他們的資本,那不僅是自尋煩惱地去注意最不需注意的問題,而且是僭取一種不能放心地委託給任何個人、也不能放心地委之於任何委員會或參議院的權力。把這種權力交給一個大言不慚地、荒唐地自認為有資格行使的人,是再危險也沒有了。

使國內產業中任何特定的工藝或製造業的生產物獨佔國內市場,就是在某種程度上指導私人應如何運用他們的資本,而這種管制幾乎毫無例外地必定是無用的或有害的。如果本國產業的生產物在國內市場上的價格同外國產業的生產物一樣低廉,這種管制顯然無用。如果價格不能一樣低廉,那末一般地說,這種管制必定是有害的。如果一件東西在購買時所費的代價比在家內生產時所費的小,就永遠不會想要在家內生產,這是每一個精明的家長都知道的格言。裁縫不想製作他自己的鞋子,而向鞋匠購買。鞋匠不想製作他自己的衣服,而雇裁縫製作。農民不想縫衣,也不想製鞋,而寧願僱用那些不同的工匠去做。他們都感到,為了他們自身的利益,應當把他們的全部精力集中使用到比鄰人處於某種有利地位的方面,而以勞動生產物的一部分或同樣的東西,即其一部分的價格,購買他們所需要的其他任何物品。

在每一個私人家庭的行為中是精明的事情,在一個大國的行為中就很少是荒唐的了。如果外國能以比我們自己製造還便宜的商品供應我們,我們最好就用我們有利地使用自己的產業生產出來的物品的一部分向他們購買。國家的總勞動既然總是同維持它的產業的資本成比例,就決不會因此減少,正如上述工匠的勞動並不減少一樣,只不過聽其隨意尋找最有利的用途罷了。要是把勞動用來生產那些購買比自己製造還便宜的商品,那一定不是用得最為有利。勞動像這樣地不去用於顯然比這更有價值的商品的生產,那一定或多或少會減損其年產物的價值。按照假設,向外國購買這種商品,所費比國內製造未得便宜。所以,如果聽其自然,僅以等量資本僱用勞動,在國內所生產商品的一部分或其價格的一部分,就可把這商品購買進來。所以,上述管制的結果,國家的勞動由較有利的用途改到較不利的用途。其年產物的交換價值,不但沒有順隨立法者的意志增加起來,而且一定會減少下去。

誠然,由於有了這種管制,特定製造業有時能比沒有此種管制時更迅速地確立起來,而且過了一些時候,能在國內以同樣低廉或更低廉的費用製造這特定商品。不過,社會的勞動,由於有了此種管制,雖可更迅速地流入有利的特定用途,但勞動和收入總額,卻都不能因此而增加。社會的勞動,只能隨社會資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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