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天色漸漸暗下來,隱約能看到遠處的火光閃爍。一團明亮的光從孟時手中射出,他提著汽燈像拎著顆墜落在地上的星星。好一陣忙碌後,兩人終於坐在燒烤架前聽到食物發出滋啦啦的美妙聲音。

夜色掩來,山溪的聲音如萬馬奔騰,黑黝黝的山體沖他們壓下來,孟時情不自禁的挺直了背,彷彿他的背脊能扛住大山的重量。他想起父母,他總有一天會握住她的手回家,而他需要的是她給予他的信任。她見過江瑜珊且心裡已有了疑問,再不說明白,他怕她真的揮揮手對他說再見。

孟時拿著串烤小土豆喂馮曦吃了一顆,刷了點孜然又烤了會兒,直到吃完整串他的腹稿打好才慢吞吞的開口:「我家是很傳統的人家。幾代人都住在蘭溪河邊上那片古街里。從我曾祖父,我爺爺奶奶,我爸媽,我,還有秦叔。你明白我的意思?」

「哇!蘭溪古街區啊!孟時,你是只金龜!」馮曦的眼睛冒出星星,扯著孟時的手大喊出聲。

孟時啼笑皆非,睨了她一眼說:「嚴肅點!重點不是我家住在蘭溪古街區!」

「明白!你家裡的女人是不是那種要講三從四德的?」馮曦馬上正經起來。她不笨,聽明白了他的意思。她誇張的說話只不過看出孟時有點緊張。她心裡何嘗不緊張呢,她真的很想長嘆一聲,你家居然好幾代人都住在蘭溪古街區!

市政重新規劃修復後,蘭溪古街成了城市名片之一。外地人來了必到蘭溪古街區逛逛,本地人也喜歡那裡的風景。她和芝華以前常去玩,吃小吃,坐在古香古色的茶鋪里喝茶,逛民族工藝小店。她對蘭溪古街區並不陌生。

迄今為止,蘭溪古街區沒有拆遷安置去新區的人家屈指可數。城市裡的居民像沙,住在蘭溪古街區的人家就是散落在沙里的金粒子。她和芝華經常在路過一些大門緊閉的高門大宅時就極羨慕住在裡面的人。能在古街區里擁有一座院子實在是太幸福太奢侈了。新城的別墅只要有地就能修,明清時的古院落不可複製。更何況,經過戰爭,動蕩之後還能保有自家的獨立宅院。就這一點,足以說明孟家的社會地位。

馮曦惶恐不安。

「知道蓬廬嗎?門口有兩隻石獅子的,就在河邊那條街上。我家。」孟時笑著又拿起一串烤土豆嚼著。他儘可能用輕鬆的語氣說著家裡的情況,儘可能不去探究馮曦的神色。他還記得馮曦曾經說過齊大非偶的話。他擔心她嗖的縮回蝸殼裡去。

馮曦勤快的翻動著手裡的烤簽,紅彤彤的光映在她臉上,看不出喜憂。她知道蓬廬,射門口經過,能望見那兩扇高大的黑漆木門。每一扇門上都嵌著銅質的獸口,嘴裡吐著根黃燦燦的銅門環。她還和芝華在門口拉著門環拍過照片。高高的門樓擋住了屋後的風景,隔著蘭溪河能看到重重飛檐,他家太氣派了!

孟時挪到馮曦身邊坐著,摟著她的腰,下巴靠在她肩上懶洋洋的說:「蓬廬原來叫孟府,那條街原來都是我家的產業。後來么,充公了。最後能保住的就這座三進院子。我爺爺捨不得不住,又捨不得再被充公,就改成蓬廬了。掩耳盜鈴的事他做得最多。」

馮曦是本省人卻不是本地人。聽著不由好奇的問道:「你們家是破落地主?」

「呵呵,傻丫頭。這話可不能對我爸媽說。他們是骨子裡很清高驕傲的人。術有專攻,在某方面有一專長者就是專家。我家裡呢很出過幾個這樣的某某家,且都與一門藝術有關。比如我曾祖父本來是專為王公貴族治印的人,後來自成一派,就被冠以金石名家的號。等他老人家積蓄的財富多了,我爺爺就不替別人治印了,專用銀子去低價收購敗家的古玩字畫。也就是個文物販子,只不過眼力好一點,就成了文物專家。我爸呢從小不用為柴米油鹽操心,書畫治印古玩都當玩票似的。他從來沒有上進心,就靠從小對文房四寶和古玩字畫的耳濡目染騙人。偶爾一幅字掛出去,還有人贊好,給了個書法家的名頭就得意忘形。其實他不過是撿了個漏,中國那會兒大學生太少,能像他那樣三歲握毛筆,用的硯都是珍稀寶硯的更少,他能不成為別人眼中的專家么?只有到了我,才是正兒八經的科班出生。他們拿的都是些名譽證書,我是國家教育部有檔可查的大學結業證書。所以,我雖然沒有什麼家的名頭,我的眼光才是最客觀最正確的。他們,你通通不用理會。」

孟時要說明情況,卻又不想嚇住馮曦。他微笑著想,要是這番話被曾祖父,爺爺和父親聽見,非被他活生生氣吐血不可。

馮曦剛開始還在緊張,聽到後面就笑出聲來,轉過頭白了孟時一眼說:「我知道。你們家就是那種聽到我離過婚腦袋就會像撥浪鼓一樣搖個不停的人家。所以呢,你就害怕把我嚇跑了對不對?」

「我說過我的眼光最正確,我家曦曦最聰明了。我家和江家是世交,我爸媽盼著我早點結婚,所以對江瑜珊有好感。不過,我對她沒感覺,你壓根不用在意她。」孟時沒有想到馮曦這麼輕鬆,低頭在她臉上響亮的親了記,站起身去溪邊拿浸著的啤酒。

馮曦偏過頭看他的背影。四周是多麼安靜,他是這樣好,為什麼芸芸眾女中獨獨就選中了她?馮曦想不明白自己身上是什麼吸引了孟時。孟時第一次對她提起了他的家人,她模糊的想,上周孟時回家,他的家人反對?其實她應該想到的,甭說他家裡條件好,就算是普通條件的人家,也不會喜歡一個二婚女人當兒媳的。讓她來選,她也會選江瑜珊。不論是家世,外貌,年齡。江瑜珊都比她合適。

一滴油落進紅紅的炭火中爆出聲響來,孜然的香氣刺激著味蕾,馮曦受不住誘惑。火腿腸才烤熱,她塞進嘴巴咬了一截。肉香四溢,口水跟著往外涌,她真恨自己為什麼還要堅持。她怕極了再長胖,現在呢,又怕極了孟時家人反對。他們什麼都不說,只一個鄙夷冷漠的眼神就足以傷害到她了。而她只能去理解老人家的想法。

馮曦無奈的想,做女人可真不容易。一個念頭突然冒出來,如果這輩子她一個人過呢?只要有夠生活的錢,堅持鍛煉擁有健康正常的體型就好。一個人多自在啊,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她卟的笑了,和豬的特性真相似。看來人性本身也是懶的,豬除了不能主宰自己的命運外,日子過得還是悠閑。至少不會去操心餓著凍著,不外就是最後肥了要挨上一刀罷了。

孟時從溪水裡拿了啤酒西瓜過來,正看到馮曦盯著食物傻樂著。他放下酒拿起一烤架上馮曦咬過一截的火腿腸說:「這個肯定烤熟了!」

「那是我啃過的!」馮曦不滿的看著他兩口就把火腿腸吞了。

「偷吃還佔理?!」孟時兇巴巴的瞪著她,開著啤酒邊喝邊說,「想什麼呢?一個人偷著傻笑。」

「想一個人過多好啊……」

孟時長嘆一聲,放下啤酒瓶伸手抱住了她。軟軟靠在他懷裡的馮曦堅強而柔弱。她並不知道她的這點柔有多麼叫人心疼。孟時輕輕撫摸著她的頭髮誘哄道:「你別躲。你不可能一個人過完一輩子。你現在不想面對,將來總要面對,難不成非要找個離過婚的,你才敢理直氣壯的和他談戀愛?」

「孟時你家太不普通了。」馮曦低著頭嚅囁著說。她怕的不是聽到傷害她的話。她結過婚,深知婚姻是兩個家族的碰撞,並不單單是兩個人的事,叫誰丟棄父母都不行。

田大偉是本地人,她的家遠在幾百公里以外的小縣城。她以前曾經想過,把父母接過來一起住。田大偉反對,他明確告訴馮曦,就算要和父母住,也該和他的父母住。

她爭辯說他的父母就在這座城裡,而她的父母太遠,年紀大了她無法照顧。田大偉便說,她父母來可以,另外買房或租房住。

當時她和田大偉才買了房,馮曦就想等手裡寬裕了再接父母過來。她現在就指望著年底有筆獎金充實荷包,能有付首付款的錢,買下哪怕只是一室一廳的小房子。

她現在還沒告訴父母離婚的事。他們知道了會馬不停蹄的趕來。她原本打算春節回家時再說。那時候自己已收拾好心情,荷包里有錢,父母不至於擔心她無片瓦遮頭。可是現在她又惶惶然了,又該怎麼向他們介紹孟時呢?孟時的家,蘭溪河畔的大宅。她似乎能看到孟時父母對她的態度。馮曦自己不怕,卻害怕這種態度傷害到她的家人。

孟時淡笑一聲:「你抬起頭來看著我。」

馮曦不肯,她摟緊了他的腰,臉伏在他胸口貪婪的汲取著他的溫暖。她聽到他的心有力的跳動,像最雄壯的鼓樂。她真想眼睜一閉就讓他抱著她到地老天荒。不需要面對父母,只要他就好。

如果她沒有離過婚,孟時想,他或許會逼她一下。而馮曦的敏感和隱藏在心底深處的柔弱帶給他的是火苗瞬間從心上燙熨而過掠起的疼痛。他目睹了她不顧一切的減肥,她面對前夫的悲傷。有著無數綠色植物和溫馨布置的房間是她的蝸殼,她細心經營精心呵護,是絕不肯輕易放另一個人進來的。

孟時緩緩說道:「曦曦,我最大的愛好是收集石頭。千百萬年甚至億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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