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二○○○年,維明頓 我叫約翰.泰里,生於公元一九七七年,在北卡羅萊納州維明頓長大。維明頓以身為州內最大港市為榮,還有久遠繁盛的歷史,不過我現在覺得這個城市之所以存在全是偶然。當然,宜人的天氣、完美無瑕的海灘都很吸引人,不過大批移民潮多半來自北六小州,是些看準低廉房價、想在海邊養老的大批退休人士。湧入的新移民似乎讓這個城市有些措手不及,畢竟小小的腹地就僅是開普菲爾河與海洋間的方寸之地。十七號公路北通麥爾托海灘、南達查爾斯頓,將此城一分為二,同時也是主要交通幹道。當我還小的時候,開普菲爾河附近的舊城區到萊茲維爾海灘開車只要十分鐘,不過中間的紅綠燈和購物中心實在太多,尤其周末假日遊客蜂湧而入,我爸和我可以花上一個鐘頭才到。萊茲維爾海灘位在維明頓北端海岸外的小島上,無疑是州內遠近知名的海灘勝地。沿著沙丘而建的房子貴得離譜,大部分都在夏天租給度假的遊客。雖說外灘因為是海上的島鏈,感覺起來就比較浪漫,也因為奧威爾和威爾柏這對萊特兄弟那次著名的試飛,讓外灘頗負盛名。不過說句良心話,不管去哪裡度假,一般人只有在找得到麥當勞或漢堡王的地方才會自在,不僅是因為萬一小朋友不喜歡當地名產時不會餓肚子,在大城附近,夜生活的選擇也比較多。

跟所有的城市一樣,維明頓有富人住的地方,也有窮人出沒的區域。我爸工作的地方是世界上最穩定、最單純的公家單位-郵局,每天就是幫郵局送信。他的那份薪水還夠我們生活,不算富裕,但是過得去。我們沒什麼錢,不過住的地方靠近富人區,剛好讓我能上城裡其中一所最好的學校。不過我家跟朋友家都不一樣,我家又小又舊,前廊還有一部分開始塌陷,不過庭院倒是維持不少門面,院子里有一棵很大的橡樹,八歲的時候,我還跑到附近工地撿了不少木頭,自己蓋了一棟樹屋。我爸從頭到尾沒幫過忙(如果他釘了根釘子,那大概真的是意外);同一年夏天,我也無師自通學會衝浪。我想其實早在那個時候,我就應該要了解我跟爸是天差地別,不過只能說小時候真的懂得不多。

爸和我兩個人不能再差更多了:爸害羞內向;我老是活力充沛,而且討厭獨處。爸覺得教育很重要;但是對我來說,學校是一個有運動社團和體育課的俱樂部。爸的姿勢不良,走路常常拖著腳;我到哪裡都是跳來跳去,老是叫他計時,看我從街頭跑到街尾再回來要花多久。到八年級的時候我已經比爸還高了;一年後比腕力也贏他。我們的外表也完全不同。爸的頭髮是沙金色、眼睛是淡褐色的,還有雀斑;我是褐色頭髮和眼珠,橄欖色的皮膚到夏天會晒成黝黑,我們長得一點也不像,難怪有些鄰居覺得怪,不過這也難免,畢竟爸是一個人把我養大。後來我比較大以後,還聽過鄰居嚼舌根,說媽在我不到一歲的時候跟人跑了。雖然後來我懷疑起媽是否真的紅杏出牆,不過爸從來都沒證實過。爸只說媽發現自己太早結婚,還沒準備好要為人母親。爸從沒埋怨過,不過也沒有說過媽的好話。但是一定叫我在祈禱的時候記得提到媽媽,不管她人在哪裡、做了什麼。"你讓我想起你媽。"有時候爸會這樣說。時至今日,我既不曾也不想跟我媽說一句話。

我想爸應該很快樂,這樣說,是因為爸不太表露情緒。長大到現在,我們也很少親吻或擁抱,就算有,通常感覺起來很平淡,就像在盡該盡的義務一樣。我知道爸很愛我,因為他盡全力把我拉拔長大;生我的時候爸已經四十三歲了,有時候我真覺得,與其當個父親,爸如果是個修道士或許會更好。爸是我見過最安靜的人。對我的生活很少過問,幾乎不生氣,也很少開玩笑。生活是一成不變的規律。每天早上都準備炒蛋、培根和土司當早餐;晚上煮晚飯的時候,就靜靜聽我講學校發生的事情。跟牙醫約診,會在兩個月前就敲定;每個星期六早上付賬單、星期天下午洗衣服;每天早上七點三十五分準時出門上班。爸幾乎沒有社交生活,每天多半自己一個人,走固定的路線送信和包裹。爸從來就沒有約會,周末晚上也從來沒跟朋友打牌;家裡的電話幾個星期不響是很稀鬆平常的事。就算真有電話來,不是打錯的,就是電話營銷。我知道爸自己一人把我養大一定很不容易,但是他從不抱怨,甚至連我讓他失望的時候也沒有。

大部分的晚上我都自己一個人,爸忙完一天該做的事情後,就會躲回書房繼續玩錢幣。錢幣是爸這輩子最大的熱情。坐在書房看錢幣的他最快樂,通常都是花時間讀一份收藏家的通訊報《灰頁》,順便決定下一次要添購哪枚硬幣。其實最早開始收藏錢幣的是我爺爺;爺爺心目中的英雄是劉易斯.艾理阿斯伯格,一個來自巴爾第摩的金融家,這人是唯一一個完整收藏美國硬幣的玩家,包括所有不同的鑄造日期和造幣廠標誌的版本。這個人的收藏就算沒超過,也起碼跟國家藝術博物館有拚。奶奶在一九五一年過世,後來爺爺更是執意要跟爸一起擴展錢幣收藏的規模。每年夏天,這對父子坐火車南征北討,到鑄造廠購買新發行的硬幣,或是參加東南各州的錢幣博覽會,同時爺爺也跟國內很多交易商打好關係,幾年下來,就花了好大一筆錢換購、擴增收藏。不過跟艾氏不同,爺爺一點也不富有,只是在布爾高市開了一家雜貨店。等城裡開了一家威吉利便利商店,爺爺的店就倒了,所以也沒機會建立一批媲美艾氏的收藏。即使如此,他每一分多餘的錢都還是投到購買錢幣上。爺爺同一件夾克就穿了三十年,一輩子都開同一輛車,我很確定,爸高中畢業後沒升學,就只在郵局上班,也是因為家裡沒有多餘的錢讓他上大學。爺爺的確有點怪,不過就跟爸一樣。我想就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那句老話。爺爺過世以後,在遺囑里特別交代要把房子賣了,所得的錢一定要繼續投資在購買更多錢幣上。其實就算沒有他的提醒,爸爸反正也是會這麼做的。

等到爸繼承那一批收藏,就已經值不少錢,通貨膨脹到高峰的時候,黃金一盎司價值八百五十美元,那批錢幣就是一筆很不錯的資產,足夠我節儉的爸爸退休好幾次都有剩,不過畢竟那一陣子是通貨膨脹,這些錢幣當然就比二十年後的現在要值錢。爸和爺爺收集錢幣都不是想要發財,這兩個人喜歡的是過程中尋寶的刺激,還有從中建立父子之間緊密的聯繫。要找一枚特定的錢幣的確要花上很多時間精神,找到以後,還要想盡辦法跟賣家討價還價,講個好價錢。有時候想找的錢幣還負擔得起,有時候卻是高不可攀的天價。不過爸和爺爺收集到的每一枚硬幣都是珍寶。爸也希望能和我一起延續這個昂貴的嗜好,當然也包括其中必須的犧牲。長大的過程中,冬天睡覺都要多蓋毯子才會暖;每年就只有一雙新鞋;我從來就沒買過新衣服,除非是救世軍或教會樂捐。我爸連相機都沒有,我們兩個唯一一張合照,是在亞特蘭大的錢幣博覽會,我們站在一個交易商的攤子前面,那個商人拍了我們的照片再寄給我們。這張相片後來就一直放在爸的書桌上,相片里,爸的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我們兩個人都笑容滿面,我手裡握著一枚一九二六年鑄造的野牛五分鎳幣,那枚硬幣狀況完好,是我跟爸剛到手的收藏。那枚硬幣是野牛鎳幣里最稀少的一批,我們後來一整個月就只能吃熱狗和烤豆子,因為買入價比預期高出太多。

我是不在乎自己錯過什麼,起碼有一陣子是這麼想的。從一開始爸跟我討論錢幣的時候,就把我當成大人看,那時候我了不起只有七、八歲。要是有大人,尤其是自己的爸爸,把自己當成大人一樣平等對待,對任何小孩來說,都是很興奮的事。我很享受爸灌注在我身上的注意力,也努力吸收他教我的知識。過了不久,我就能告訴你,一九二七年跟二四年相比,多鑄了多少聖高敦斯雙鷹硬幣;為什麼在紐奧良鑄造的巴柏一角硬幣比同年在費城鑄造的多值十倍,即使是現在我也還是懂得不少。不過跟爸不一樣,最後我並不想繼續收集錢幣。錢幣是我爸唯一能討論的話題,有六、七年的周末,我都跟爸在一起四處搜尋錢幣,而不是跟朋友廝混。但是後來跟大部分的男孩子一樣,我開始注意到別的事情:運動、異性、車子和音樂。長大到十四歲時,我就幾乎很少待在家。怨懟也越來越深,與朋友相較之下,我漸漸發現自己跟別人的不同。朋友總是有錢去看電影,或買一副時髦的太陽眼鏡,我卻得在家努力湊幾個二十五分錢,才能去麥當勞買個漢堡。十六歲那年,好幾個朋友收到汽車當生日禮物;爸卻只給我一個在卡森市鑄造的摩根一元銀幣;家裡沙發上的裂痕用一條毛毯掩蓋,我家也是附近唯一一個沒有有線電視或微波爐的家庭。後來冰箱壞了,爸買了一個二手貨。那冰箱的顏色是世界上最丑的綠,跟廚房其它地方完全不配。想到要請朋友過來我就彆扭,爸因而成了代罪羔羊。我知道這很不成熟,如果我真的要錢,大可以去割割草、打點零工什麼的,但我就是怪罪到爸爸頭上,當時的我像蝸牛一樣盲目、像駱駝一樣蠢。但縱使現在我告訴你我很後悔,一切也都不能重來了。

爸感覺到我們之間的情況有變,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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