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駱駝 第二章

小寶十一個月,還是個穿開襠褲的小肉球,剛會扎著手下地走兩步的時候,她爸就沒了。

他的死法相當兇殘,車禍——當時他正黑燈瞎火地值完夜班往家走,途中他琢磨著趁著沒人,抄近道,就蹬著倆輪的自行車上了機動車道,剛上去就被一輛貨車撞了,直接甩出去好幾米。

連人再車,一起扁了,再沒能鼓回來。

魏謙他們家也再次到了孤兒寡母的境地。

這其實也沒什麼,全世界那麼多孤兒寡母的家庭——比如天天早晨賣油條的麻子他們家。

別人也都擦乾淨眼淚,直起腰桿,照樣活得人似的。

可是魏謙很快驚恐地發現,他那漂亮親切的「媽媽」,一夜間又變成了操蛋的惡婆娘。

她傷心之餘,似乎認定了自己這輩子比苦菜花還苦,已經不想活了,於是變本加厲地作起死來,她在這方面天賦異稟、並且經驗豐富,端是作得一手好死。

魏謙每天生活得杯弓蛇影——他自己要上學,要想方設法地弄來錢,要照顧連話也不會說的小妹妹,還要防著那個時刻會爆炸的女瘋子。

到了後來,魏謙甚至不敢把宋小寶一個人放在家裡。

每天他上學,就把小寶送到樓上三胖家或者開小飯店的麻子家,托三胖的媽或者麻子的媽給照顧一天,晚上放學再把小寶接回來。

魏謙活得心神俱疲,生活的重壓一下子把他壓得抬不起頭來,成年人尚且扛不住,別說他一個孩子。

有一段時間,魏謙偷偷藏了一把小刀,每天晚上睡覺的時候,他就一手握著小刀,一手抱著小寶,看見小刀,他就想衝出去把他媽宰了,看見小寶,他又只好收斂心神,躺回床上,輕輕地拍著她的後背,把哼哼唧唧要被驚醒的小傢伙重新哄睡著。

他還有個小妹妹,這是個活物,是個人,和他一樣命苦,生在這樣的家裡,他是大哥,好歹得把她養大。

哈姆萊特糾結了一個漫長的問題「To be or not to be」,魏謙也用他的童年糾結了一個更加漫長的問題——「宰了他媽,還是不宰」。

他像狗一樣活著,竟然還有心情糾結這麼哲學的問題,他將來或許註定是個人物。

這期間,三胖媽和麻子媽都幫了他不少忙。

三胖和麻子都是他的發小,三胖一家人都市儈又粗俗,麻子他們娘兒兩個都是三腳踹不出一個屁來的孬種——跟他們住鄰居的,沒有什麼社會高端人士——然而市儈又粗俗的鄰居卻是古道熱腸,懦弱的、沉默的小人物也是只要他開口,就肯幫他的忙。

三胖媽不像麻子媽那樣敢怒不敢言,她有時候看不下去,義憤填膺得簡直恨不得往魏謙他媽臉上吐唾沫,然而終究沒有成行。

這沒什麼,魏謙知道她不敢,因為三胖媽雖然窮橫,但畢竟是個良家婦女,良家婦女都不敢輕易招惹婊子,就像正經人都不敢輕易招惹地痞流氓一樣。

再後來,魏謙他媽終於不負眾望地死了。

魏謙平靜地接受了這個事實,他知道她其實早就不想活了。

魏謙他媽從自己一生中最幸福的生活中被一棒子打醒,心裡的苦悶是別人無法理解的,她怎麼也想不開、怎麼也適應不過來,於是理所當然地重新墮落了,重操舊業了,後來更是變本加厲——她去吸毒了。

她先是陪著客人吸白面,吸完以後一起雲山霧繞地干一炮,客人高興了會往她的胸罩和內褲里塞小費,她也靠這片刻的光陰逃避無力反抗的現實。

後來,她的毒癮無法遏制地升級,開始哆哆嗦嗦地給自己肌肉注射。

那一段時間,魏謙家裡有過很多針頭,平時怕小寶看見往嘴裡塞,魏謙每天要把家裡打掃三四遍,看見針頭就收起來銷毀。

他媽死了以後,她的東西都讓魏謙一把火燒了——她最後死於艾滋病,被針頭傳染的。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這是小混混們用來裝逼的箴言,也是那女人留給魏謙兄妹最後的話。

魏謙他媽臨死的時候,形象活像個怪物,整個人瘦成了一把骨頭,頭髮也差不多掉光了,臉部嚴重變形,一雙本來就比別人大一些的眼睛凸了出來,皮膚大片大片地潰爛,看不出一點年輕貌美的痕迹,簡直就是個又臟又臭的癩蛤蟆。

癩蛤蟆她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她用近乎溫情的眼睛看了自己的兩個孩子一眼,坦然地說:「唉,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我早就知道有這麼一天了。」

魏謙嗤笑一聲,認為她是在放屁,她如果早知道有這麼一天,當年就不應該出來鬼混,不應該吸毒,更不應該為了幾塊錢和獵奇,就打扮成一個妖魔鬼怪去夜總會坐台。

她應該像無數仙鶴一樣的小妞一樣,穿著可能不那麼合身的校服,額頭前面弄一排傻乎乎的齊留海,正襟危坐地坐在教室里聽老師講解析幾何,然後考上一個大學,工作,結婚或者剩著……不管怎麼樣,都像個正經人一樣地活著。

哪怕她格外笨,學什麼都不成,起碼她還能去給人家當保姆,打零工,賣早點……

那樣她說不定會一直活到九十歲,能看見她的孫子結婚生子。

可她偏不,她選擇當一個好逸惡勞的女瘋子,白長了那鮮花一般的模樣。

魏謙意識到自己終於擺脫這個女瘋子、終於再也不會見到她了,他心裡難以抑制地難過起來,彷彿看見了大把的生命和光陰在他面前風馳電掣地奔跑而過,而他竟然連一把尾氣都沒來得及聞,一切就都已經煙消雲散了。

可他不想露出任何感情,他認為自己合該憎恨這個女人,對她的一切感情都是軟弱而犯賤的,所以魏謙逼著自己這樣想——她這是活該。

魏謙命令自己回憶起他五年來地獄一樣的生活,用他最深的冷漠地問她:「婊子,你幹嘛要把我們生出來呢?」

女人神色迷茫地思考了半天,回答說:「誰知道呢?」

魏謙就出離地憤怒了,如果沒有她這個「誰知道」,說不定他這輩已經投胎成了一個富二代或者官二代,現在說不定也能人模狗樣的了!

於是他在她的肩膀上輕輕推了一把,罵了一句:「去你媽的。」

真的只是輕輕推了一把——誰知道下一秒她就不行了。

她渾身抽搐,眼睛睜得像乒乓球一樣大,然後倒氣倒了足足五分鐘,喘氣成了一個乾癟的風箱,生生受了一回血罪,才終於成功地翹了辮子。

那年魏謙不到十三周歲,還是個青蔥少年,剛上初二,帶著個拖著兩行鼻涕的小妹妹——小寶五歲,狗屁也不懂,只會在一邊獃獃地看著大哥和媽媽。

魏謙愣是讓女人的屍體在家裡展覽了兩天,乃至於都發臭了,他也沒想好該怎麼處置。

死人睡得地方比活人還貴,賣了他們兄妹倆也買不起一塊墓地——更何況魏謙連送火葬場的錢都不打算出——他媽已經死了,死人怎麼著都能湊合,可他得活著,他得交學費,他還得養活妹妹。

最後,魏謙決定找個良辰吉日,湊合著拿破涼席把這屍體一卷,直接扔進垃圾堆里,讓她自行降解回歸大自然去。

不過沒等實行,魏謙他媽的幾個小姐妹找到了他們家,用事實表明,就算是秦檜,也有仨瓜倆棗的朋友。

她們一起攤錢辦好了她的後事,算是把她送走了,一個女的告訴魏謙,她生得就不體面,總不該死得也這樣不體面。

操辦後事剩下的一點錢,她們留給了魏謙和他的妹妹小寶,魏謙又翻箱倒櫃地把女人留下的一些首飾賣了,這些東西原來是女人的命……不,比命還寶貴。

她的寶貝兒子早就看它們不順眼了,她一閉眼,立刻就給抖落出來賣了。

用這一點微薄的積蓄,魏謙過上了養著個小拖油瓶的日子,艱難地過了一年多,他初中畢業了。

中考三天結束,最後一天,魏謙交了卷子,騎車回家。

他讀書很像那麼一回事,打零工當混混,都沒能影響他的成績,因為學校是他和「未來」和「希望」,和「體面的生活」這些詞唯一的聯繫,他拼了命地都想抓住。

沿途魏謙買了幾個饅頭,把車停在一大片筒子樓建的簡陋的自行車棚里,拎著東西往家走,就看見了那個小崽子。

小崽子細手細腳瘦骨嶙峋的,就顯得腦袋大,比小寶高一點,但是高不到哪去,也許和她差不多大。

他穿著一件大人的「二桿梁」背心,下面光著,鞋也沒有,背心上湯湯水水,什麼玩意都有,看上去是好一片祖國河山奼紫嫣紅,正在一個小衚衕的垃圾堆旁邊掏垃圾吃。

這麼一個小東西,也不知道是怎麼活下來的,連野狗也欺負他,魏謙經過的時候,小崽子正跟一條狗在一個小衚衕里對峙——為了半罐別人扔了的牛肉罐頭。

野狗瘦巴巴的,個頭卻不小,眼冒紅光,不知道有沒有狂犬病,但是在城市打狗運動如火如荼的時候還能活下來,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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