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零五章 常遇春之死

最近寫到了常遇春之死,好多書友們看了問我常遇春的死是不是被朱元璋給害死的。

對於這個幾個問題,小景一直沒理會,畢竟史書都放在了哪兒,用不著我多說。

但一些朋友還是對於常遇春之死充滿了好奇,死法千奇百怪,小景一一整理後,關於這位大明第二猛將的死法總共有三種。

第一種被毒死。提出這個說法的書友說是根據明間傳說朱元璋妒忌徐達,常遇春兩人功勞過大,有心要剷除,所以在常遇春返回應天的時候,讓手下動了手。

說的理由是,明間傳說徐達背上生毒瘡。恰好遇上某次出兵的機會,徐達請命。朱元璋顧忌,於是在出征前夕賜給徐達一個食盒,裡面裝的是一隻燒鵝。生毒瘡忌吃燒鵝,徐達就看出來朱元璋有加害之心。迫於無奈,徐達還是吃了,於是病死。此後朱元璋殺了傅友德、藍玉,眾多的開國名將中,唯有湯和看出了朱元璋的用意,裝瘋賣傻才逃過了被殺,常遇春的功勞只比徐達低,所以,朱元璋沒有理由放過常遇春,趁他攻下了開平後,讓人殺了他!

第二種是被嚇死的,這麼說的根據是來自明朝王文祿《龍興慈記》中記載說,朱元璋同情常遇春沒有兒子,就賞給他兩個宮女,讓她們為常遇春傳香火。這兩個宮女早就聽說常遇春的夫人不好惹,所以根本不敢接近常遇春。有一天清晨,常遇春起了床,這兩個宮女好不容易逮著一個機會服侍常遇春,就打了一盆洗臉水,端進房內讓他梳洗,常遇春看到端著水盆的一雙手又白又嫩,情不自禁贊了一句:「好白的手啊!」

等他下朝回家,夫人叫人拿出一個紅盒子,他很納悶,今天是什麼日子,夫人親自送東西給自己啊?受寵若驚地接過來,打開一看,差點沒昏過去:早上自己讚美的那雙手,這時候正血淋淋地躺在盒子里!

從此,常遇春就受了驚嚇,上朝的時候精力不集中,別人向皇上跪拜的時候,他像木頭一樣站著,別人起身的時候,他卻要下拜,如此神情恍惚,讓警惕性很高的朱元璋起了疑心:「看你神神道道的,不像以前的樣子啊,該不是想謀殺我吧!」常遇春趕忙托出實情,一五一十把夫人搞「恐怖活動」的事情向朱元璋作了彙報。朱元璋哈哈大笑:「宮女我多的是,再賞你兩個就是了,你暫且到後宮喝酒解愁吧!」

喝酒的時候,侍者端來一碗湯,朱元璋說:「喝吧,這是妒婦湯,滋味很不錯的!」朱元璋說得太快,常遇春也許聽成了「杜甫湯」,反正他沒聽清楚,當然也沒明白這湯的含義,喝到嘴裡,味道果然很鮮美。

在皇帝那兒喝了點小酒,常遇春心裡的愁悶確實消解了不少。在回家的路上,他看到一些大臣手裡都拿著一個小包裹,就問那些大臣拿的什麼東西,大臣們就說:「今天皇上分肉了,你沒分到嗎?」分的什麼肉啊?包裹上都貼著紙條呢,「悍婦之肉」。「不明白,不明白!」喝多了的常遇春覺得這肉的名字好怪,但就是想不明白這是什麼肉。

回到家裡,像往常一樣,他的第一道功課就是向夫人請安和彙報:「夫人,我回來了,今天皇上請我喝酒了呢!」說了好幾遍,卻無人答應,滿屋子找,也沒找到夫人。僕人這時候凄凄慘慘來報告:「夫人沒啦!」

原來朱元璋趁常遇春去喝酒,叫武士把常夫人大卸八塊,小部分做了湯,大部分賞給了功臣。常遇春這時候才醒了酒,原來剛才在皇上那兒喝的是老婆的人肉湯啊!不由把吃的都吐了,從此嚇成了癲癇病。後來年僅三十九歲暴卒,就是癲癇發作而亡。

第三種則是被朱元璋炮轟而死。同樣這麼說的根據是來自明朝徐渭所寫《英烈傳》記載,依靠功臣奪得天下的朱元璋,殺起功臣可是心狠手辣的。朱皇帝集全權於一身後,與皇后馬氏訂下炮打功臣樓的絕計,假意設宴慶功招待幫他奪得天下的功臣。

軍師劉伯溫事前得知消息,為避禍毅然辭職離京。劉伯溫跟徐達二人私交甚廣好,徐達送了他幾十里還不肯離去,最後劉伯溫忍不住暗示了徐達。他告訴徐達,今後不論何時都別離主上一步,皇上要你離他遠點,你就回說:『臣保駕有責,不能遠離』!

炮打功臣樓那天,元勛功臣先後到來,朱元便借口離席方便逃之夭夭,而後就按設下的陰謀用鐵炮轟打了慶功樓。光炮打還不算,還縱火焚燒了慶功樓所在的整座凌煙閣,殺滅了大部分功臣。

事成後,朱元分權六部,創設衛所(即後來的錦衣衛)讓兵部和五軍都督府分別掌管。

朱元璋「炮打功臣樓,火焚凌煙閣」那天,徐達因得到劉伯溫的暗示始終跟著朱元璋,才躲過一劫!而常遇春則被炸死了!

看到上面三種結果,我不得不說書友們的想像力,同時為寫正史的諸位學者感到悲哀,一部正史還不如街頭巷尾的稗官野史讓人更加熟知。

有人說正史都是皇帝控制,當然要寫好的。對於這一點,我不否認是有一些,「君舉必書」,是有選擇、有條件的。有了功績,做了好事,當然要大書特書。就是沒有功績,沒幹好事,也要虛構一些載入史冊;或者「假人之美,藉為私惠」;或者顛倒黑白,把壞事說成好事。總之,「自稱我長,相謂彼短」,「略外別內,掩惡揚善」。凡是對自己有利的事,」必書」無疑;凡是對自己不利的事,萬萬不可見諸史冊。帝王們或多或少都會幹一些壞事,那些賊臣逆子、淫君亂主,乾的壞事就更多,但是干歸干,舉歸舉,要載入史冊,傳之後代,是絕對不允許的。」穢跡彰於一朝,惡名披於千載」,有哪一個帝王願意把自己的」穢跡」載入史冊呢?所謂」君舉必書」,不過是一句假話而已,在中國商朝設置史官以來,經過歷朝歷代的演變,史官分出了專門負責記錄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館史官,前者隨侍皇帝左右,記錄皇帝的言行與政務得失,皇帝不能閱讀這些記錄內容,後者專門編纂前代王朝的官方歷史。

這些史官們對於「君舉必書」的態度頗為認真,大多的時候都有「秉筆直書」好傳統,尤其是司馬遷這樣一個特殊的史官,成為後世史官競相繼承的品操和史德。他們都知道」史之為務,申以勸誡,樹之風聲」,」夫所謂直筆者,不掩惡,不虛美,書之有益於褒貶,不書無損於勸誡」(劉知幾:《史通》)。因此,對帝王們的言行,隨時都要記錄下來,不管你」舉」得對不對,都要」直書其事」。那怕把屠刀架在脖子上,也要說真話,不說假話。」寧為蘭摧玉折,不為蕭敷艾榮」,絕對不能」蘭艾相雜,朱紫不分」。所以一般的正史還是可信的。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二百多年的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但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卻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修成之後,得到後代史家的好評。

經過三次改稿,費時幾十年。《明史》的確有不少長處。首先,它體例嚴謹,敘事清晰,文字簡明,編排得當。史評家趙翼在《廿二史札記》中,曾將遼宋、金、元諸史和《明史》作了比較,認為「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其次,《明史》的史料較為豐富。當時可資的第一手史料很多,除一套完整的明朝各帝「實錄」而外,尚有邸報、方誌、文集和大量私家史乘。朱彝尊修史時《上總裁第二書》中說,僅各地的方誌藏於國家圖書館者,即達三千餘冊之多。可見《明史》可信度還是比較高的。

再者,《明史》是清朝的張廷玉的繼承前人的成果編寫的,張廷玉是什麼人是康熙朝大學士張英次子,康、雍、乾三朝元老。康熙時以進士官刑部、吏部侍郎,雍正年間受到重用,任順天鄉試主考官、入值南書房、《明史》總載官、禮部及戶部尚書,後又相繼升他為文淵閣、文華殿和保和殿大學士,並令其改兼吏部尚書,居官五十多年,這樣一個忠實的清朝大官,編撰前朝史書自然不會幫著前朝皇帝刻意隱瞞了害死常遇春的這樣的一個大臣了,再者,清朝皇帝當時入關,很需要人心,編纂些前朝的皇帝的惡習才好證明他的統治是合法的,常遇春明朝開國第二,若真被朱元璋害死,豈能不大書特書,可見常遇春是病死,並非朱元璋害死的。

己亥,征虜副將軍中書平章鄂國公常遇春還,軍次柳河川,得疾而卒。報至,詔平章李文忠領其眾。——明實錄:明太祖實錄卷四十三(下)

「師還,次柳河川,暴疾卒,年僅四十。」——《明史》(卷一百二十五)。

七月己亥,常遇春還次柳河川,得疾卒,上令偏將軍李文忠代領其眾。——《明史紀事本末》卷之八○北伐中原。

至於第二個書友說是被嚇死的,這點從上面是史書都可以看到了,而且太多的不符合事實的地方,細細歸納了一下,就有三處。

其一,《明史》(卷一百二十五)記載,遇春二子,茂、升。野史卻說無子,明顯不符。

史載,常遇春曾娶定遠人藍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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