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刺史風雲 第一百九十章 私人衛隊下

在突利的命令下,幾十個騎兵和摸扎一起趕著馬去了雲州。

托他們的福,老刀第二天很早就收到了這一千匹白馬,所以老刀很滿意。

「摸扎,這次的馬貨色相當不錯,我很滿意!」

老刀看得出來,這次摸扎拿來的馬看起來很壯碩,比他以往在雲州販賣的質量要好很多。

聽到他的誇獎摸扎也很高興。

「那是當然了,我們是朋友嘛!」

老刀才不相信他的鬼話,也不和他墨跡,直接搬出一個大箱子來。

「啪!」

箱子打開了,在陽光的照射下,金燦燦的,十分動人,摸扎瞬間動容。

「這是……黃金?」

老刀頓時微笑著點了點頭。

「路上不方便,而且我知道雲州這邊的人都比較喜歡這個。」

摸扎的頭點得跟小雞啄米似的。

「喜歡……喜歡……」

同等價值下,大唐百姓普遍喜歡銅錢,而商人則喜歡白銀。

所以黃金其實在大唐基本都不怎麼流通,它一般都是作為一種商品而存在的,而不是貨幣。

在鄭子文看來,物盡其用才是好的,所以他才讓老刀去邊關都用黃金交易。

等突厥被打敗的時候,也方便大唐的將士們把錢帶走。

鄭子文覺得自己挺為突厥人著想的,也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感謝自己。

買到馬之後,老刀花了幾貫錢僱傭了幾個人,然後趕著馬就回恆州了。

趕馬需要的時間和趕牛可不一樣,效率那可是快了不止一倍,只用了兩天的功夫,老刀就趕著一千多匹馬回到了恆州。

看到馬之後,鄭子文頓時高興壞了,摸摸這匹,又摸摸那匹,要不是老刀盯得緊,他差點還被馬給踹了。

「突厥馬性子野,老爺您小心點!」

說了之後,老刀還是覺得不放心,直接從馬群里牽出一匹脖子上拴著紅繩的白馬。

「爺,這是我在路上的時候幫您挑的,您看這個匹馬光個頭就比一般的馬高出半個頭,鬃毛順滑,而且您看它的牙齒,才六歲呢,這匹馬可是好馬,拿到長安三百貫也有人買。」

「那你買了多少?」

「五十貫!」

鄭子文頓時白了他一眼。

「你個奸商!」

說著,就從他手裡把那匹脖子上拴著紅繩的白馬接了過來,然後用自己的臉溫柔的在那張馬臉上摩挲著。

「這麼好的馬,怎麼也得一千貫,對不對寶貝兒,以後你就叫小白龍好不好?」

似乎對這個名字很滿意,白馬瞬間打了一個響鼻,噴了鄭子文一臉的鼻涕。

鄭子文的臉頓時黑了下來。

「我改變注意了,你以後不叫小白龍,改叫鼻涕蟲!」

「……」

雖然被噴了一臉的馬鼻涕有些不爽,但得了一匹好馬鄭子文還是很開心的。

「寶馬配英雄嘛,以後我也是英雄了!」

「……」

對於他的這個說法,老刀不置可否。

不過鄭子文可不管那麼多,當即就讓人送來了馬鞍子和韁繩給馬套上,然後高高興興的騎著馬跑了,留下一臉木然的老刀。

本來他是打算問鄭子文這些馬怎麼安排的,但現在還是算了吧。

他知道這些馬是為護衛隊準備的,當即就把馬送到了文縣那邊,然後開始傳授護衛隊的成員怎麼騎馬。

老刀教的用心,護衛隊的人也學得認真,幾天功夫就騎得有模有樣了。

知道這些戰馬來之不易,護衛隊的成員們也對自己的戰馬十分愛惜,這讓老刀很滿意。

一個不愛護自己戰馬的騎兵,不是一個好騎兵!

說到愛護戰馬,老刀忽然想起鄭子文,臉上閃過了一絲古怪。

他還記得,第二天他去鄭子文的府上向他彙報護衛隊情況的時候,鄭子文正在給他的馬「穿鞋子」。

想到當時刺史府十幾個人按著馬「穿鞋子」,那馬叫得跟殺豬似的,老刀就覺得這個世道變了。

什麼時候連馬都要穿鞋子了?你們這麼對待馬,馬它樂意么?

對於老刀來說,給馬「穿鞋子」這種事簡直無法想像。

其實對於大唐的人不給馬釘馬掌這種事,鄭子文也覺得無法想像。

現在他總算知道,為什麼大唐的騎兵隊伍老是組建不起來,而且為什麼戰馬貴得離譜了。

原因就是沒有馬掌!

媽蛋,這可是戰馬,用幾次就扔你們也不嫌浪費?

好好的一匹戰馬,養了幾年終於可以騎了,這是多麼高興的一件事,結果馬才跑了兩年,蹄子裂了——戰馬廢了。

或者踩到碎石頭,蹄子裂了——戰馬廢了。

或者因為某種意外導致戰馬蹄子裂了——戰馬廢了。

總之,在所有人的觀念里,戰馬的蹄子一裂就是廢了,難道你們就不會給它釘個馬掌嗎?

活該你們這些大唐的癟犢子騎不起馬!

鄭子文立刻找來了十幾個鐵匠,手把手的教給了他們什麼叫做馬掌,然後告示她們該怎麼釘馬掌。

把自己的「鼻涕蟲」的馬掌釘好之後,鄭子文立刻讓他們趕緊再打造一千副馬掌出來,到時候好給他那新買的馬釘上馬掌。

他可不希望自己的戰馬因為馬蹄問題受到損失。

解決了戰馬的問題之後,剩下就是服裝問題了。

正所謂人靠衣裝馬靠鞍,狗配鈴鐺跑得歡,這句話充分證明了外在事物的重要性,所以鄭子文當天就去折沖府借了一套鎧甲回來。

這套鎧甲的名字叫做「寶相麒麟明光鎧」,屬於大唐將領的服裝。

那是要防禦有防禦,要賣相有賣相,穿上之後精神抖擻,看起來人都不一樣了!

唯一的缺點就是造價高昂,一副就得一百多貫錢,所以一般只有將領才穿得起這個。

不過這對於鄭子文來說完全不是事,直接二十萬兩抬到了折沖府。

先給爺來一千件,不夠下次爺再來買。

老子有錢,就是這麼任性!

不過,寶相麒麟明光鎧這東西算得上是稀罕物,就算是折沖府也沒有幾件,他們立刻就報給了當地的都督。

當地的都督聽說是鄭子文要的,而且已經給了錢了,二話不說立馬就讓下面的工匠趕製,力爭在一個月以後能順利交貨。

既然有了馬和鎧甲都有了,武器怎麼可以沒有?

鄭子文最喜歡的就是三國的白馬銀槍趙子龍了,所以這些護衛隊的武器必須得是槍。

而且還得鍍了銀以後亮閃閃的那種!

這下子,恆州周邊包括太原府的鐵匠都開始忙了起來,一時間,生鐵的價格硬生生的被鄭子文給托著漲了五倍不止。

老子有錢,就是這麼任性!

於是,鄭子文的護衛隊才剛剛組建起來,就連京城的李世民都知道了。

恆州的鄭子文組建了一支騎兵護衛隊,他們個個騎白馬,穿的寶相麒麟明光鎧,就連武器都是白色鍍銀的長槍。

知道了這事,李世民的臉都黑了。

你鄭子文這哪是練兵啊?這明明就是在炫富啊!

媽蛋,一千人的騎兵隊都花了差不多上百萬兩白銀了,這麼多錢,都夠老子組建一個裝備不賴的輕騎兵軍團了。

老李覺得很憋屈,然後就把兵部尚書叫來臭罵了一頓,然後讓他趕緊滾去給自己買戰馬,他也要弄騎兵。

隨著李世民的命令下達,兵部也開調派人手準備組建騎兵事宜。

李世民當然不會去買突厥人的次等馬,他用的馬大多是來自隴右的馬,也就是後來被稱為「哈薩克馬」的名馬,另外就是產自黃河上游的「河曲馬」。

這兩種馬都是產在大唐境內的,雖然數量不如突厥的多,但在品質方面卻毫不遜色突厥的戰馬。

兵部忙著準備戰馬和訓練騎兵,而工部則忙著製造神臂弩和騎兵鎧甲,戶部當然沒有閑著,調派錢糧就是他們的事了。

在他們忙成狗的時候,李世民卻叫上了房玄齡和長孫無忌,三人在幾百人個千牛衛的護送下,前往恆州了。

天子出巡是大事,不過現在大唐窮,李世民也不敢太過鋪張,畢竟楊廣的例子就在前面,三次出巡弄得民怨滔天,全國的百姓都在造反。

李世民也不想這樣,所以他決定悄悄的去,既不驚動別人,也保證了自己的安全。

所以,直到李世民離開長安的第四天,大家才知道皇帝跑到恆州去了,朝堂頓時嘩然。

不過李世民也管不到了,他現在已經到了恆州的文縣,站在大唐皇家學院門口的雕像面前,熱淚盈眶。

他情不自禁的念出了雕像下面的那一行字。

「向偉大的領袖李世民致敬:吾皇萬歲萬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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