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長韓信,伍長朱皂是你殺的?」
軍法官去疾將事情經過的爰書草草看了一遍,抬起頭問被五花大綁,送到軍中法庭的高個青年。
去疾乃南郡安陸縣湖陽亭人,十多年前,他因匿名投書案被亭長黑夫緝捕,卻因為他的舉報,順藤摸瓜破了一樁震驚全郡的盜墓案,從此走上人生巔峰……
第二次伐楚,去疾在黑夫身邊任書佐,滅楚後,積功做了獄吏,後來在衡山郡鄂縣為獄掾。眼下黑夫在武昌營召集大軍,就調了豫章郡獄曹樂和去疾過來,擔任軍法官。樂為「軍正」,秩六百石,管軍隊,去疾為「軍正丞」,秩四百石,專門負責屯田、輜重兵。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去疾數月來,要應付各種各樣的案件,私鬥、逃亡、瀆職,一些小事,就直接交給屬下處理了,今日的案子,若非死了人,他也不會親自出面。
有趣的人,眼前名叫「韓信」的什長,是自己跑來稟報的,面對去疾的詢問,他不卑不亢地回答:
「稟上吏,伍長朱皂,是韓信依軍法所殺。」
去疾皺眉:「依軍法?但他的同鄉說,你是因為朱皂昨日當眾辱你,心中懷憤,故今日尋借口殺之。」
昨天的事,去疾略有耳聞,伍長朱皂當眾揭了什長韓信的短,說起他曾鑽人胯下的醜事,引得全營鬨笑,韓信當時卻什麼都沒說,只是靜靜地扒完飯,恍若未聞。
各營之人遂議論,說這韓信果然是膽小鬼,人人皆可欺之。
軍中最瞧不起的,便是慫包孬種了,朱皂洋洋得意,他本就看這個空降來的無爵之人不順眼,這回揭露了他的本來面目,看韓信還敢不敢對他們吆五喝六。
誰料,到了第二天,這「膽小鬼」,就在林場的一根木樁上,手持斧斤,把朱皂腦袋砍了!
韓信一點沒有殺人後的慌亂:「我殺之,是因朱皂違反軍法,並非他當眾辱我。」
「犯了哪條軍法?」去疾不以為然,在他印象里,這些小什長伍長,字都不識,也知道軍法?
「戰誅之法!」
韓信直接將原文背了出來:「什長得誅十人,伯長得誅什長,千人之將得誅百人之長,萬人之將得誅千人之將,左右將軍得誅萬人之將,大將軍無不得誅!戰陣之上,有亂行者誅,有敢高言亂令者誅,有敢不從令者誅!」
一字不差,過去是沒有學習的渠道,來到軍營這段時間,韓信可一天都沒閑著。
去疾詫異地將韓信重新打量:「你接著說。」
韓信道:「朱皂輕我,箕坐無禮,最重要的是,他不服我命令,還出言不遜,說我若有膽量,就殺了他,否則就也鑽一鑽他胯下。」
「我三次相勸,他卻依舊謾罵不休,韓信無奈,便援引戰誅之法,斬之。此來並非自首,而是帶回首級,向軍正丞稟明經過!」
去疾搖頭:「雖有此法,但你殺朱皂是在大營附近的林場,而非戰陣,縱然朱皂不從號令,你大可將他拘了,稟明軍法官處置……」
「林場,便是韓信的戰陣,事急不得不從權!」
韓信垂首道:「聚卒為軍,有空名而無實,外不足以禦敵,內不足以守國,此軍之所以不給,將之所以奪威也。什長雖小,亦是軍吏,若失了威信,便無法約束兵卒,兵卒不從吾令,散漫無禮,使得徭役、刑徒乘機作亂逃跑,出了事,這罪責,誰能承擔?對這種害群之馬,韓信不得不即刻誅之!以震懾眾人。」
去疾似乎被說服了,點頭道:「你才上任兩日,是如何說服其他人,助你拿下朱皂的?」
韓信道:「朱皂自大,自詡為昌南侯同鄉,常欺辱衡山郡兵,旁人深恨之,當時,他既不敢冒死殺我,那就只能被我所斬。」
去疾明白了,但韓信卻讓他更加驚異,做事條理清晰,該殺人時絕不遲疑,這還是那個鑽人胯下的膽小鬼么?
他在案几上記了幾筆,看向韓信。
「最後一個問題。」
「軍中不少什長,縱然屬下有不服號令者,頂多層層上報,由軍法官抓住此人,打幾鞭子而已,你倒好,直接殺了!真是膽大。既然如此,為何在家鄉,卻因膽怯而鑽人胯下?莫非這是不實之言?」
韓信咬咬牙:「韓信的確曾在家鄉受胯下之辱,但當時,他辱的是我一人,與之私鬥則犯律。而現在,朱皂辱的,卻是軍法軍紀,殺之無罪!」
「於私可退,於公,不可退也!」
「好,好一個於公不可退。」
去疾肅然,讓韓信先退下,他召同什數人上堂,詢問經過,與韓信所言一樣,便與左右商議一番後,下令鬆綁。
「朱皂不服號令,韓信依軍律殺之以正軍威,無罪,你可以走了!」
……
與民事不同,秦軍的軍事法庭極其高效,給這起案子定調後,左右有些遲疑地問去疾:
「軍正丞,就這樣放了?那小什長雖然說了一堆漂亮話,但依我看,他還是因私怨殺人!」
秦律把有無犯罪意識,作為量刑定罪的主要依據,在屬下看來,只要證明韓信有報私怨之嫌,便能再次緝捕!
去疾瞥了一眼屬下,說道:「大將軍無所不誅,什長得誅十人,這是軍法上所寫,字字在錄。朱皂不從軍令,韓信殺之,合理合法,那便無罪。」
「但他殺的,可是南郡人啊……」屬下面有不平,他與朱皂是同縣老鄉。
「南郡人犯法便殺不得?得供著?這話是誰說的?」
去疾大怒,拍案而起,雖然他也是安陸舊部之一,但對那些打著「南郡子弟」名號,違規亂紀之輩,卻深惡痛絕。
「傳我之令,將朱皂頭顱懸在轅門上示眾,這件事,也正好給營中眾人提個醒。」
去疾掃視來自南郡的書佐小吏們,冷笑道:
「軍中與縣鄉鄰里,還是有差別的!那朱皂還自詡為南郡子弟,君侯鄉黨,欺辱外郡兵民?呸!這種老鼠屎,死了也好!省得敗壞君侯名聲!」
眾人頓時訥訥,不敢再言。
去疾則將這件事寫入記錄的爰書里存檔,嘴裡還嘀咕道:
「一個小什長,居然熟讀軍律,還口出儘是兵法,這搜粟都尉不知從哪找來的手下,不簡單啊……」
……
「蕭君。」
半個時辰後,韓信跪在蕭何面前,向他請罪。
「韓信為蕭君招惹事非了。」
蕭何放下手裡的糧食簿冊,抬頭道:「我還來不及派人去為你說情,你便自己脫身了,哪來的事非?」
蕭何比了比手,示意韓信起來,目光投到他還微微顫抖的手上。
「第一次殺人?」
韓信也注意到自己手上的戰慄,索性捏成拳頭,這樣就看不到手指抖動了,他笑道:「是頭一次。」
尤記得動手前,被按在木樁上的朱皂依舊罵聲不絕於耳,真是個蠢得不可救藥的愚夫啊,前一刻還以為韓信是個膽小鬼,不敢殺他,出言不遜,說:「你有膽量,來殺了我啊?」等韓信當真舉起斧鉞時,他卻害怕了,出言威脅,說:「我是南郡人,是昌南侯鄉黨,父兄曾是他舊部,你敢殺我試試!」
韓信沒有理會,利斧揮下,沉重而精確,一擊致命!血濺了旁人一臉。
但這之後,不知是斧鈍還是手滑,他連斬了四次,才將頭顱與軀體分開,完事後,心裡撲通亂跳。
唉,還是手生。
將這事隱下,韓信把去疾審問他的經過說了一遍。
蕭何靜靜聽著,發問道:「韓信,你之所以殺人,真的是因公么?」
韓信聰明,但在信任的人面前,卻極為老實,他搖頭道:「也有私心,此僚當眾辱我,若不殺他,我便無法在軍中立足。」
他已有過一次受辱後無容身之地,只能倉皇離鄉的經歷,不想再來一次。
但與淮陰不同之處在於,這次韓信是個吏,手中有權,背靠蕭何,可以號令眾人。
正好,那朱皂蠢笨,居然自己撞到刀口上,既然他不從號令,自己送上借口,這就怪不得韓信了。
他看錯了韓信,慈不掌兵,一個懦弱的人,怎可能揮師東征西討,點兵多多益善?
殺一人而三軍震,則殺之!就這麼簡單。
蕭何誇了韓信:「你應變得不錯,看來是將軍法吃透了。」
韓信苦笑:「蕭君謬讚了,韓信並無過人武藝,有的只是好記性,身處軍中,軍法,是我唯一能利用的武器,豈敢不日夜打磨?」
蕭何拊掌:「說得好,不過,你過去的事,已人盡皆知,我會派人查查,是誰嘴碎說出去的,定嚴懲不貸。」
將這件事傳出去的人,只可能是蕭何的隨員,見過韓信在淮陰時的窘相。
「蕭君,不必了。」
韓信卻謝絕了蕭何的好意,說道:「這件事,讓人知道也正好。」
蕭何詫異:「人皆樂道其善而隱其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