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攪局

王所長很沒志氣地嚇得不敢動了。

鼻端聞著年輕姑娘特有的幽香,王為只覺得腦子一片空白。

這跟他主動去拉白嬌嬌的手完全不一樣。

主動出手,王所有足夠的思想準備,不管是白嬌嬌默默接受還是憤而甩開他,只要白大隊不是直接甩他一巴掌這麼劇烈的反應,王所都有「應對預案」。

結果完全不按版本演,直接把王所給整懵了,整個人都是一個大寫的懵逼。

幸福來得這麼突然,難道王所不應該犯一會暈么?

最關鍵的是,王所沒辦法判斷,白大隊這個動作,到底是贊同他的意見,和他扮演一下情侶,還是說有別的意思。

別的事情可以搞錯,這個卻是萬萬搞錯不得的。

一旦搞錯了,會有大大的不便。

「走啊。」

白大隊倒是比王所鎮定得多,挽著他的胳膊,也很像那麼回事。

這得感謝他倆都是刑警,平時不用要求必須穿制服上班。如果穿著警服,在公共場合這樣挽著胳膊,那就太顯眼了,搞不好要挨處分。

「哎哎……」

王所額頭上開始冒汗,腳下虛浮,機械地跟著白大隊的步子往前走。

靠,追女神的滋味原來是這樣的。

王所這才發現,自己在另一個時空的四十二年,真是白過了,連這種刺激都沒有品嘗過。

是真刺激。

因為他倆都沒想到,就這麼逛個街,「扮演」一回情侶,還能碰到熟人。

而且是熟到不能再熟的人!

米蘭。

米總!

「喲,這就挽上了?」

「小兩口這是逛街呢還是演戲啊?」

這一回,兩人是真的誰都沒注意到米總已經到了他們背後,被殺了個措手不及。米總直接就趴過來,雙手一張,就趴在了兩人的肩膀上。

王為可以清晰地感覺到一團溫熱的柔軟壓迫在自己的背上。

當然,米蘭主要還是壓在白嬌嬌身上,畢竟這是公眾場合,眾目睽睽之下,還是要注意個避嫌。這個超市,認識米總的人可不在少數。不少人都知道,米總是唐總的老婆。

要是這麼不管不顧地壓在王所的身上,王所恐怕就不得不面臨和唐總決鬥的結局了,他的卧底任務,也註定要砸鍋。

王所差點沒嚇出心臟病來。

這幸福不但來得突然,而且還層層加碼,讓王所的小心肝一時之間,哪裡適應得了?

「別鬧。」

白嬌嬌還是那麼冷靜,聲音一如既往的冷淡。

不過王為還是能感覺到,白嬌嬌第一時間鬆開了挽著他的手,和他拉開了一點距離。

而且,白大隊的臉也有點紅。

「哎哎,我說王所,白大隊,你倆是真不夠朋友啊,這都好上了,也不跟我吱一聲,我給你們慶祝慶祝啊,是不是?連我都瞞著,有意思嗎?」

米蘭這話聽著像是開玩笑打趣,但怎麼聽怎麼都有那麼點酸酸的。

米總也知道自己遇到王為的時間不對,恨不相逢未嫁時。

但眼看著自己身邊最親近的人,忽然就和王為手挽手,這心裡怎麼都不那麼痛快。

似乎,她更能接受王為和唐依依之間的親近。

畢竟唐依依名義上是她的女兒,小字輩,她這個當後媽的,總不能吃閨女的醋。

怎麼突然之間,變成了白嬌嬌?

「是這樣的,米總,你來得正好……那個,白大隊想買個手機,你給參謀參謀?」

王所咳嗽一聲,輕輕掙脫了米總的「擁抱」,一本正經地說道。

九七年,手機絕對是「貴重物品」,絕對值得擺出這麼大的陣仗,專門請人參謀!

「行啊,王為,好本事!」

米蘭一點都不接這個話茬,直勾勾地盯住了王為,向他豎起了白生生的大拇指。

「咱家嬌嬌,這麼多年都沒人能夠靠近她,你這麼不聲不響的,就給辦了。你牛啊!小女子佩服!」

一番話頓時嚇得王所汗毛倒豎,連連擺手,氣急敗壞地說道:「哎哎,米總米總,話可千萬不能這麼說,什麼叫……叫那啥……是吧?不能這麼說不能這麼說……」

什麼叫「給辦了」啊?

真是天大的冤枉!

王所邊叫屈邊瞅向一旁的白嬌嬌,絕美的雙頰上,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染上了一層薄薄的紅暈,顯得說不出的嬌艷秀美。

王為瞬間愣怔了一下。

老實說,他還從未見過這麼嬌媚的白大隊!

真要是辦了,那……

剎那間,王所的思維就開始開小差了,想入非非。

直到米蘭半開玩笑半認真地打了他一個爆栗,才把他從太虛幻境之中拉回現實。

「哎哎,王所,醒醒,哈喇子老長了喂……」

米蘭貼在他耳邊,咯咯地笑,吐氣如蘭,呵得王為脖頸痒痒的,心裡更痒痒的,恨不得就這樣摁住她,隨便摁倒在什麼地方,惡狠狠地,好好地……呵呵她的痒痒!

也只能是呵痒痒了。

「辦了她」這種事,王所知道不現實,最多就是在心裡想想,光想又實現不了,想多了傷心。

剛剛還想入非非白嬌嬌,轉眼女主又換成了米蘭,眼前還飛快地閃過唐依依嬌憨乖巧的面龐,王為驚恐地發現,自己是個大壞蛋,五心不定!

渣男典型!

「米總,咱們矜持點好嗎?注意影響注意影響……」

面對醋海興波的米總,王所全無還手之力,只有勉強招架之功,而且眼看著就要招架不住了。

周圍不知道多少眼神齊刷刷地盯著這邊。

兩大美女,太引人矚目了。

這樣漂亮的女孩,平時連見到一個都難,更別說一口氣看到兩個,好像還都在圍著一個男的轉。如果目光能殺人,王所已經千瘡百孔,被殺了無數回了。

就在王所「苦苦哀求」之時,白嬌嬌用最簡單直接的辦法,終結了米蘭的「殺招」。

白大隊甩開他倆,大步向著手機櫃檯走去。

這樣一來,米蘭就沒辦法再趴在王為背上了。

沒有了白嬌嬌這個最大的「掩體」,米總還真沒理由大庭廣眾之下,和王為膩在一起。

讓你鬧!

姐不理你了。

米蘭只好收起殺招,朝王為嘻嘻一笑,大步跟了上去。

反正就是不能讓你倆在我面前手拉手秀恩愛,當我透明不存在啊?

九七年那會,手機可不是大路貨,沒有專業的手機市場,更不會擺在路邊地攤上。那會兒,多數地方都只能去移動公司的營業廳買手機。

買手機,上戶,都在一個地方完成。

後來是移動公司發現愛家超市生意太好,人流量太大,才將手機櫃檯直接設過來的。藉此拓展手機的銷路。

其實那會兒,手機銷售本身的利潤遠不如話費消費的利潤那麼高。當時的手機,可是雙向收費,甚至還按通話距離的遠近,分段收費,話費貴得離譜。很多人之所以「望手機興嘆」,就是因為買得起用不起。

現在,偌大的愛家超市,也就只有東門這邊有一個手機櫃檯,還冷冷清清的,沒幾個人去看。

根本就很少有人用得起,有什麼好看的?

越看越覺得自己窮,好開心嗎?

手機櫃檯不大,專櫃里展示的手機款式也不太多,反正就西門子,愛立信,摩托羅拉,諾基亞這幾個品牌,國產手機連影子都還沒有。

「買這款,摩托羅拉掌中寶,漂亮,現在大多數女的,都用這款。」

米蘭有點不好意思,跟上來,正兒八經給白嬌嬌做起了參謀,還拿出自己的手機,就是一款摩托羅拉掌中寶,粉紅色,萌感十足。

白嬌嬌只看了一眼,就把目光移到了旁邊的愛立信手機上。

這一款愛立信滑蓋手機,也很小巧,灰色的機身頗有金屬的質感,比較合白大隊的胃口。

「是我就選諾基亞!」

王為屁顛屁顛跑過來,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為什麼?諾基亞那麼難看……」

米蘭瞥了一眼諾基亞,帶著明顯嫌惡的表情,很不屑地說道。

不得不說,諾基亞永遠方方正正的身軀,是欠缺了一點美感,王為想著一直堅持到二十一世紀二十年代的諾基亞,笑著說道:「諾基亞本來就不是靠外觀取勝的,關鍵時刻,這玩意能當磚頭使。用來砸人腦袋,效果絕對杠杠的,不比槍柄差。」

誰敢不信,都可以試試。

「不是吧,真有那麼誇張?」

米蘭撇撇嘴,明顯不信。

總之米總買手機,第一就是要漂亮,其他都是次要的。

白嬌嬌也沒猶豫多久,就按照王為的意見,買了諾基亞。

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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