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背後有人

事實證明,人民警察的專政鐵拳效率極高。

回紅玉派出所不到兩個小時,號稱嘴巴很嚴的東鬼子,就竹筒倒豆子全交了。該說的說了,不該說的也全說了。

張方說有一百種方法讓他開口,不是開玩笑的。在這方面,張方比王為更有天賦。

在今後和王為搭檔的日子裡,張三哥簡直成為了許多犯罪嫌疑人的噩夢。

他的審訊手段實在太花樣百出了,有時候連王為都覺得匪夷所思,不知道他那看上去並不聰明的腦袋瓜子到底是怎麼想出這些怪招來的。

但對王為來說,這顯然是好事,有這樣一個天才的搭檔,審訊犯人的這個工作大約可以讓他節省不少力氣和時間了。

王為刻意控制了範圍,回到所里,只有他和張方兩人主審,其他人都被屏蔽在本案之外,包括那兩位隨他一起去抓人的親信聯防隊員,都沒有參與對鄭東的審訊。

張方開始有點不明白,在聽了鄭東的招供之後,立馬就清醒了,出了一腦門子的冷汗。

特么的,杜偉峰這傢伙還真的啥破招都敢想啊!

勞動服務公司失竊案,壓根就是杜偉峰指使的。

當然,直接「僱傭」鄭東的人肯定不是杜偉峰,杜少畢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正兒八經的正科級領導幹部,怎麼可能親自去接觸鄭東這種人?

雙方完全處於兩個不同的世界。

鄭東說的那個僱主,居然是東城某派出所的一位聯防隊員,或者說,是前聯防隊員。那人幾個月前就離開了派出所,自己開起了公司。

此人和杜偉峰還有點親戚關係,平時沒少為杜少鞍前馬後的效力,甚至杜偉峰的一些「女朋友」都是這位前聯防隊員介紹的。也因此獲得了杜偉峰的好感,時不時提攜他一把。

也正因為如此,他才能開起自己的公司,過上人模狗樣的日子。

鄭東的供詞里,沒有涉及到任何經貿總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的工作人員名字,連杜偉峰和苟經理郭會計這些人都沒見過。

但張方自然而然就能將這個案子和杜偉峰等人聯繫起來。

不是杜偉峰指使,平白無故的,鄭東把賬本子全部偷走幹什麼?

這東西飢不能食寒不能衣,死沉死沉的除了能讓自己背著走的時候耗盡每一滴體力就再也沒有別的用處了,鍛煉身體也不帶這樣的。

至於杜偉峰為什麼要指使鄭東偷走這些賬本子,張方也能猜個大概。

財務審計!

這是苟經理自己親口說的。

估摸著就和這個財務審計有關。

不用看賬本,張方也知道勞動服務公司的財務肯定有問題。

杜偉峰那德行!

有一點張方沒想明白的是,這次財務審計的來頭是不是有點大,以至於連杜偉峰這樣的紈絝衙內都要想出這樣的損招來規避審查。

難道有個副市長老子還罩不住?

從頭至尾,張方都是最底層的小民百姓,根本就無法想像一個副市長的權力有多大,在他看來,都當到副市長了,還有什麼擺不平的?

經貿總公司本來就歸杜遠洋分管嘛。

自己家裡的一畝三分地,想怎麼耕就怎麼耕。

體制內的傾軋和鬥爭有多複雜,不是張方能夠想像的。

總之一些敏感時刻,副市長也有不管用的時候。就好像地主家也沒餘糧。

王為知道張方在想什麼。

當年他跟在老同志屁股後邊經辦這個案子,終於猜到一點內幕的時候,也是出了一身冷汗,和張方現在一樣,浮想聯翩。對場面上的一些爭鬥以及杜偉峰的膽大妄為十分驚訝。

不過當時那個案子搞得特別複雜,後來乾脆就直接由分局接手了,他們所里的同志乖乖交出所有卷宗,樂得清閑。

都是基層的小警察,誰樂意捲入那樣的漩渦中去啊?

最後怎麼了結的,王為也不是太清楚,似乎杜偉峰調離了原單位,是否受什麼處分,王為不得而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杜偉峰絕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說,有個好老子就是牛逼。

不過眼下嘛,既然這個案子落在了王隊手裡,再讓杜少那麼輕鬆過關,那也太不過癮了。

就算你有個再牛逼的老子,讓王隊心裡不爽了,那也不好使。

「張方,把梁宇叫進來。」

王為隨口吩咐道。

「好咧……」

張方立馬起身,去外邊大辦公室叫了梁宇進來。

梁宇也是一個二十幾歲的年輕警察,並非科班出身,以前和王為一起在二警區工作,資歷比王為老些,不過和王為關係還不錯,成立刑警隊,他主動要求調入刑警隊上班。

眼下,亦算是王為的得力幹將。

虎彪彪的一條漢子。

「老大……」

在此之前,梁宇都是規規矩矩叫隊長,現在卻忽然改口叫起了老大,或許是因為王隊剛剛受了處分,梁宇為王隊抱不平,這才改了稱呼。

這聲「老大」叫出口,也代表著他和王為之間的關係又進了一步。

所謂友誼,是需要時間來培養的。

「梁宇,這個傢伙很重要,要好好看住他,別讓他跑了。」王為也不廢話,指著鄭東直截了當地說道:「我那個處分能不能拿掉,立功能不能下來,全指望他了。」

「啊……」

梁宇嚇了一跳,隨即就興奮起來。

「放心老大,我保證他跑不掉!」

「還有,沒有我的批准,任何人不許接近他,更不許提審他,就關在咱們隊里,哪都不去,明白嗎?哪怕是咱們所長教導員要見他,你們都必須要跟著,決不能單獨提審。」

梁宇的臉色立馬就變得十分凝重,重重點了下頭:「明白了,隊長!」

正經大事,他又將稱呼改了回去。

「我再強調一次,沒有經過我的同意,他只能關在這裡,別的地方都不許去,這一點非常重要!」

王為板著臉,一字一句地吩咐道。

也不怪他這麼如臨大敵,實在這傢伙背後站著的人不簡單,說不定知道他們逮住了鄭東,一時三刻分局就有人過來提審了。

涉及到副市長那個層面,王為不得不小心謹慎些。

實在不行,哪怕要動用老爺子和小姑的力量也在所不惜。

「是,隊長!」

梁宇的答覆,一如既往的乾脆利落。

王為就喜歡他這股子勁頭。

在另一個時空,王為也曾經有段時間在市局刑偵支隊和梁宇共事,梁宇這個認真踏實的作風,得到領導和隊友們的一致好評。

把這種任務交給梁宇,是最合適的人選。

他是真有可能把所長和教導員都擋在門外的。

當然,王為也相信劉強和張海華,會明白這個事情的「危險性」,輕易不會捲入到漩渦中來。

這兩位,都不是頭腦簡單之輩。

「張方,咱們兵分兩路。你帶幾個人去起贓,我去抓人。」

「動作要快!」

王為又加重了一句。

不用吩咐,張方也知道這個事情現在變得非常要緊,行動迅速是關鍵。一定要趕在杜偉峰那邊還沒有回過神來之前,把所有的賬本和犯罪嫌疑人都控制在自己手裡。

惟其如此,才能佔據絕對的主動。

搞好了,王為那個莫名其妙的處分說不定真能拿掉,原以為選了的立功也能很快就批下來。

至於王為怎麼就一把抓住了鄭東,半點彎路都沒走,那就不是張方該考慮的事情了。

能者萬能!

「好,我知道了,我這就去!」

張方一溜小跑出了審訊室,點起幾個聯防隊員,騎上邊三輪和幸福摩托車,突突突就走了。

米蘭答應的微面還沒捐贈過來,目前張方的破幸福摩托儼然成了刑警隊至關重要的交通工具,只要能按時報銷油錢,張方也沒意見。

微面照例給王為留下了。

老大要去抓人嘛,開個邊三輪也太不威風了,也不利於押送犯罪嫌疑人。

王為要去抓的這個「中間人」名叫沈志剛。

這傢伙確實很會來事,在另一個時空,王為記得他有個響噹噹的外號,叫做「沈百萬」。在公安系統內部,此人甚至一度成為「成功」的代名詞。

區區一個聯防隊員,縱算在最基層的派出所,也是最底層的小人物,轉身下海之後,硬是搞起了公司,發了家,成為腰纏萬貫的大闊佬,確實堪稱是傳奇了。

至於資本的原罪,那也是肯定少不了的。

沈志剛還不止原罪那麼簡單。

當年,此人明明被捲入到巨大的漩渦之中,原本是最有可能被當作替罪羊犧牲掉的,結果不但沒有犧牲掉,最終還成就了「沈百萬」的赫赫名聲,足見他很不尋常。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