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內參

接下來的日子,波瀾不驚地過著。

轉眼間,王為畢業參加工作也好幾個月了,已經完全適應了本時空的生活。

每天過得忙碌而充實。

這一日下午,王為剛剛出了趟警,回到所里,準備休息一下,喘口氣就去食堂大吃一頓,晚上還有一大堆事等著忙,結果卻發現所里很多同事都擠在一起,圍著二警區負責人陳鵬,陳鵬手裡則拿著一張報紙,大家看得津津有味。

王為一出現,所有的目光都齊刷刷地望了過來,神情古怪,又帶著絲絲的興奮,也有掩蓋得很好的一點嫉妒。

王為腦子飛速一轉,立馬就想到,可能是李穎那篇文章見報了。

上次在風華大酒店和李穎見過一面之後,這位李大記者在邊城又調查了兩天,主要是走訪了一下高抗美和分局重案中隊,市局重案大隊等一幫當事人。隨後迴轉省城,便沒了消息。

王為也不是很在意。

對這些場面上的操作手法,他倒不是一竅不通,兩世為人,就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走路,多多少少是知道一些的,明白米蘭那個思路很正確。先把輿論造上去再說,給他家老爺子創造出面的機會。

只是,俗話都說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從根子上,王二哥就不是個當官的料,他那個二杆子脾氣,衝動起來攔都攔不住。就這狗脾氣,就算當了官,遲早也會被人擠下去。

雖然剛回來的時候,王二哥也下定決心,要好好利用先知先覺的優勢,干一番事業,在場面上混個出人頭地,光宗耀祖,讓老爺子和大伯小姑他們都看看,王誠的兒子,王家二房也能出人才。

誰知幾個月派出所工作干下來,王警官立即又不自覺地滑回到了另一個時空的老路子上,每天陷在無窮無盡的雞毛蒜皮民間糾紛之中,忙了個焦頭爛額,漸漸的把上進的心思又淡了。

那個李記者,或許也有自己的難處吧。

原本宣揚他王為在「三二九殺人案」中力挽狂瀾的功績,就要得罪一大批目前正掌權的人,而且還有可能引起其他兄弟地市的連鎖反應。

誰也不敢保證,就只邊城市有冤案,其他地方的案子,都是鐵證如山的。

這樣重量級的稿子,他一個年紀輕輕的小記者,也不見得就能發得出來,就算是發在內參上,難度也很高。

王為幾乎都不抱什麼希望了。

誰知這時候,忽然又發了出來。

「看什麼呢?」

「二哥……」

王為一走過去,立馬就響起一片「二哥」之聲,甚至還有個別叫「王所」的。其實這滿屋子警察,聯防隊員,有一個算一個,論生理年齡,幾乎個個都比王為要大。

基本上,平時大家都是直接叫他的名字。

只有一兩個年紀和他差不多,大個一兩歲的新丁,才叫他王哥。

但現在,卻是一水的「二哥」。

「二哥」這個稱呼,是張方最開始叫起來的。張方跟他走得近,知道他在家行二,就學著北方人的叫法,開玩笑般叫他「二哥」。

大家也當玩笑來聽。

今兒卻明顯不同了。

「王為,你小子運氣不錯啊,都上內參了!」

陳鵬笑著說道,隨手將報紙遞給王為。

王為接過來一看,果然是一份供省里大領導參閱的內參。這種格式的「報紙」,他在老爺子桌上偶爾見到過,也看過兩回。

李穎寫的那篇文章,赫然在目。

王為以極快的速度看了一遍,就知道為什麼這篇文章拖到現在才上內參的。

這是一篇純技術性的內參,主要從技術角度闡述了「三二九殺人案」偵破的真相。

而當初,李穎和他談的時候,說得很明白,是要借這篇內參,好好刺一刺公安機關的某些不好的現象,引起省里大領導的重視。

這也是熱血文青的通病,總是把自己的文章想像成投槍,匕首之類的。

也就是說,這篇內參只突出王為一個光輝的正面形象,其他人都是面目猙獰的反角。

當時王為就覺得有點不對頭,但想著這樣的事情,李穎才是行家,所以最終也沒有表示反對。

現在卻變成了技術性內參。

由此可見,李穎那個「投槍」,果然是行不通的,報社的領導也得考慮到方方面面的關係。不能由得手下一個小年輕記者胡來。

當然,李穎還是很夠意思,純技術性的內參,還是突出了王為的作用。

只要看過這篇文章,哪怕對刑偵再一竅不通的門外漢,也會覺得,這個案子沒有王為的話,就真成大冤案了。王為是力挽狂瀾的大功臣。

對邊城市局,邊城檢察院,內參也沒有批評,反倒溢美之詞。

尤其是檢察長於青陽,在一聽到洪峰等人的彙報之後,第一時間趕到看守所,阻止了死刑的執行,為這個冤案徹底平反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邊城市局副局長洪峰,堅持正義,支持一幫年輕晚輩辦案,形象也非常正面。

這就很好。

皆大歡喜嘛!

這樣的文章才能順利上內參,順利送到省里大領導的案前。

這也是為什麼原本應該嚴格保密的內參,會出現在基層派出所的原因。這樣的內參,偷偷帶一份出來,給公安機關的同志們內部傳閱傳閱,雖然也犯紀律,卻不會有人認真追究的。

可以鼓舞士氣嘛。

「王為,幹得漂亮!」

陳鵬站起身來,拍了拍他的肩膀,遞了支煙給他。

立即便有人討好地給二哥點上了火。

王為抽著煙,也有點感慨。

「三二九殺人案」重審,真正兇手喬維翰被正式批准逮捕,外人都以為他王為在派出所會變成「英雄」,至少是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評。但真實情況壓根就不是那麼回事。

所里的氣氛,一度相當尷尬。

在內部而言,王為這是公然打臉,打了整個「三二九專案組」的臉。

如果說,這個案子還在公安機關偵破階段,尚未移交檢察院起訴,那王為的做法,確實是會得到表揚,起碼不會很尷尬。

案件偵破,本來就允許走歪路。

誰也不是神仙,能夠一下子就撥開迷霧見真相。

可是案子都終審判決,連死刑複核都通過,直接下達死刑執行命令了,硬生生在最後環節掐住執行,槍下留人,那就是打臉。

分局刑偵大隊那幫傢伙嘴裡不說,心裡頭誰知道他們怎麼想?

自然而然的,紅玉所的人也不敢表現得多牛逼。

甚至於一些膽小的人,還對王為敬而遠之,生怕扯上什麼關係,連帶著被分局的人憎惡。

有了這篇內參,一切都不同了。

這也算是某種意義上的「蓋棺論定」。

「二哥,請客!」

有人起鬨。

「對,請客請客……」

立馬一堆人跟著亂叫。

大辦公室氣氛熱烈。

王為也樂了。

這才是他熟悉的紅玉所,才是他熟悉的場景。王二哥就是這樣,人家一起鬨,他就熱血沸騰。

「好,請客,今晚上我請大家好好撮一頓!」

「耶——」

頓時整個大辦公室都歡呼起來。

「哎哎,不急不急,今晚上不行,今晚上我有事,得陪老婆去岳母娘家一趟。明天吧,明天一起吃飯聚餐……」

陳鵬連忙擺手說道。

「切!」

「陳所,你也是個妻管嚴!」

「對啊,陳所,別掃興,難得二哥請回客不是?你跟嫂子說一聲,晚點回去不就行了?」

一群傢伙立馬就不幹了,大喊大叫。

「你們懂個屁,明天上午還有任務,咱們去抓個嫖,嘿嘿……今晚上都喝得爛醉如泥,明天一早怎麼出任務?咹?」

陳鵬絲毫不為所動。

「抓嫖……」

有人馬上來勁了,露出了猥瑣的嬉笑。

王為也立即就明白了陳鵬的意思,陳鵬這是關照他,不讓他自己破費。

二警區十來個人,再加上所領導,這一餐下來,少說也得花個一兩百,抵王為半個月工資。陳鵬是過日子的人,知道大家都是基層小警察,都不容易,沒必要花這個「冤枉錢」。

等明兒一早出動,抓了嫖,幾張罰單一下去,錢就來了。

雖然說,罰沒款多少上交,自留多少都有嚴格規定,但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幾千上萬的罰款,截留兩三百塊犒勞犒勞出警的弟兄們,誰能說不該?

就算上級領導知道了,也絕不會說什麼的,一般都是睜隻眼閉隻眼。

基層工作還得靠這些人去干不是?

這錢花得舒坦,大夥都可以放開整,這飯吃起來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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