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該升稿費了

一頁書:「丁當這個角色,會得到自己應得的懲罰的,還請大家繼續支持購買雜誌。」

見到貼吧許多人為侍劍之死而鬱悶,林牧也是深有同感。

整個《俠客行》里的女人,雖然侍劍出場不多,還只是個小侍女,但真說起來,她與女主角阿秀的人氣相比,毫無落後。

可惜,不知道是因為石破天已經有了阿秀,沒法再愛上另一個人,導致侍劍的命運不好安排的緣故。

還是侍劍這個無心插柳的人物,竟然影響到了阿秀的人氣,所以不得不死。

這兩個理由,又或者有其他想法,導致了侍劍被殺。

但無可置疑,侍劍成了《俠客行》中,最大的遺憾。

她死了。

死後屍體還被污辱,甚至可能被長樂幫隨便找個地方埋了,連棺材都沒有。

而她為之而死的男人,對她卻從來沒有過一點情思,甚至不知道她的命運,以後甚至不會想起她。

慶幸的是,她以自己性命為代價,揭穿了丁當的陰謀,雖然沒讓石破天明白丁當的真面目,但最終,石破天仍舊是保下性命。

這就已經夠了,不是嗎?

就好像,許多人為石破天練就一身驚世神功,卻沒能大殺四方而遺憾。

可實際上,石破天依靠這身武功,已經救下今生摯愛,那就沒什麼可惜的。

而侍劍,許多人,覺得她棄了自己一身性命與清白名聲,卻沒能讓石破天醒悟,因為這樣而為她覺得不值。

但真的不值嗎?

石破天活了下去,而且還一生與心愛的阿秀生活在一起。

這,不就是那個痴情的侍劍,臨死前最想實現的願望么?

……

得了林牧澄清,大夥情緒才平靜了些。

索幸這些書迷,大部分都是經歷《連城訣》的兇殘考驗,而堅持下來的人,這種「小虐」,早就不當回事了。

不然,換成其他的書,敢這麼玩,早就被罵成狗了!

別的不說,除了那些頂尖作者,你見哪本小說里,敢把男主角的紅顏知已弄死的?

和書友扯了會蛋,林牧就又和汪洋聊了一會。

這次去京城,一者為報考電影學院。

二者,是想去《故事會》雜誌社看看,另外討論一下,提稿費的事。

是的,提稿費。

目前千字五百的稿費水平,在業內99%的作者看來,都可以說是高的,甚至是他們一輩子不敢想的高價。

身處這樣稿費收入的林牧,還要提漲稿費的事,看似有些裝比。

但就像一部最新蘋果手機,賣五六千,自然是太過坑人,是種裝比價。

但你真要讓它,跟小米手機賣同樣的兩千塊,那也是對它質量與技術的不公平歧視。

《連城訣》、《俠客行》,這樣武俠中的極品,包括《星辰大海》,如今在林牧手裡,可以說得上是寶珠蒙塵,只能在以後真正成名後,才能賦予這些小說,更高的價值展示。

不過,林牧早已不是一年前,那個剛入行的小菜鳥了。

《武俠故事》第一人,力挽狂瀾,為其奪得年度銷量冠軍,為《故事會》增加了近一倍的訂閱量……

這所有的一切,雖然在外行人那裡,仍舊屬於不知名事件,但在整個武俠小說圈裡,林牧的名聲,已經很大。

除開那些武俠名家,現在的林牧,早已成了風頭最為勁爆的「武俠小說新人王」!

按理說,千字五百的稿費標準,很符合林牧現在的名氣。

但林牧卻認為,這不符合自己下本書的價值!

下本書是……《笑傲江湖》!

無須其他理由,單只是這四個字,就已經足夠了。

如果讓金大俠,知道自己千字五百,就把《笑傲江湖》賣了,估計能直接提刀捅死自己!

……

一下火車,頓時就覺得,這裡,果然不愧是兔子的首都窩。

不是這裡的兔子窩有多麼高,不是這裡的蘿蔔到處都是,而是因為……

因為,這裡兔子太特么多了!

一個火車站,一眼望去,跟進了螞蟻窩似的,全是人,晃來晃去,誰家小兔子要是鬆開父母的手,保准幾秒鐘的功夫,來往的兔流,就能讓彼此找不到對方。

出了火車站,沒理會那些攬客的的哥,而是從個老太太那裡,十塊錢買了張京城的地圖。

各大市區,主要地點,甚至是自己需要了解的地鐵、公交信息。

在網上,自己已經把自己的檔案,發送給了電影學院招生處,給自己安排的面試時間,是後天。

因此,林牧這一天並不急,直接就跑去了天安門逛了一圈,連帶著故宮公眾展示的免費區域,也走了一圈。

以前都說京城相比於上海,生活節奏緩慢,老百姓更重於安逸生活。

但林牧真來了,卻發現這都特么是坑人的。

安逸生活,那是有錢人和有戶口的老人享受的。

普通人?

一個月租個公寓單間都得好幾千,與人合租雖然便宜,但環境狹小不說,約個妹子,都跟開無遮大會似的。

衣食住行,樣樣花錢如流水,眼看錢包里一張張太祖的頭像,由紅變青,由黃變紫,那份逼著人不得不前行的壓力,怎麼會容忍你生活節奏慢!

不過,事事也有意外。

以前,林牧曾在心靈雞湯上,看到篇介紹京城和上海差別的雞湯。

說是兩個人,見到了京城的安逸,上海的緊迫,就互換了車票,互換了目的地。

於是,多年以後,改去京城的人,成了乞丐,每天被善良的京城人民施捨著,餓不死,心態平和。

改去上海的人,從在街頭弄水給人洗臉為開始,到最後清洗廣告牌,成了商業大亨。

雞湯里的主要觀點,是讚揚這個成為商業大亨的人的,贊他擁有危機意識,不甘於安逸,奮力拚搏。

但林牧這回真來到了京城,才發現那雞湯果然坑人,保持了一貫的毒性。

真要在這京城當乞丐,哪裡會保持什麼「餓不死」?

直接發家致富好不好!

林牧就親眼看到,一個乞丐把盆里半滿的硬幣,倒進自己身後車裡的一個袋子時,兜里的手機,露出了半邊。

而在那半邊上,林牧分明看到了一枚,被啃了一口的蘋果……

看著手裡的黑米手機,林牧無語淚流,感覺自己做人前所未有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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