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白刃灑赤血 第二十八章 拾遺

諫官乃是中國古代獨有的官職,據說始於齊桓公設「大諫」,以鮑叔牙任之。但是也有一杆子捅去周初的,說「保」就是最初的諫官,那麼興周之大保(太保)召公奭就應該是諫官首領了。

諫官的主要職責,是勸諫君主,並對朝廷施政提出自己的意見。秦代設諫大夫,屬郎中令,漢代沿用,但屬光祿勛,東漢改名為諫議大夫。此外光祿大夫、議郎、博士等,以及朝官加侍中、散騎、中常侍等號的,亦皆負有諫議之責。

唐代最重要的諫官是左拾遺、右補闕——因名可知,此職是為了匡正君主的過時,補朝政之疏漏而設。

說白了,諫官的主要職責是面對君主的,必須能夠指出君主的不足和錯誤,兼及議論朝政。此職自漢代始即受宰相領導,乃是相權制約君權的重要手段之一,對此君主自然會產生不滿,於是逐漸將諫官的職能分化,主諫君的轉化為君主顧問官——比如侍中、散騎常侍等職;主議政的則演化為侍中寺、門下省等機構,逐漸反過來成為制約政府的工具。

歷代以諫官諷君王、監政府,而以御史督責百官,但是到了宋代以後,二者合流,並稱「台諫」(台是指御史台),總監政府、百官,對於君主的諷諫職能卻日益萎縮——君權由之漸盛。

固然,理論上凡一定級別的官員,都可以上書指責君主的過失,但大傢伙兒既然還有本職工作,則除了少數幾個特例外,諷諫君主的力度必然因此而減輕啊——君主之獨裁,即自台諫合流後逐步成型和完善。

今天陳頵特意提出來,說關中行台就是個小政府,于軍政兩道的架構尚算嚴整、完善,可是為什麼獨獨不設諍諫之官呢?在朝中,諫官之設是為了諷諫君王,而在行台,大司馬你大權獨攬,無人可以制約,倘若不設諫官,隨時指出你的失誤和缺漏,你就不怕辦錯事么?

這倒確實是裴該從前沒有想到過的。一則他覺得自己夠謙虛,不專斷,凡大事皆謀之於眾,裴嶷等人也時常會主動提出意見來,又何必單設諫官?二來么,終究誰都不樂意整天一舉一動都被人盯著,隨時挑你的錯兒……故而諫官之設,壓根兒就沒往腦袋裡去過。

聽得陳頵之言,熊遠不禁蹙眉,就先裴該發問道:「終為行台,並無人君,何必設置諫官?」

陳延思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非止人君,其上位者有過而無可諍諫者,必然閉目塞聽,甚至專斷獨行,而壞國家之事。即州亦有別駕,而行台唯大司馬一人獨尊而已,若不能設諫官,聽諍言,諮諏善道,必致蹉跌啊。」

按照制度,諫官是「言者無罪」的,哪怕當面指著君主的鼻子痛罵,只要就事論事,不是故意辱君,君主可以當聽不見,但不能降罪於諫官。而且其他官員,固然也可以諍諫君主,但你若閉口不言,別人也不會強逼你;諫官若不言,則純屬失職。所以諫官之設,最主要是形成一股風氣,使君主習慣於聽取下情,而臣子也習慣於表述意見。

按照陳頵的說法,人沒有不犯錯的,只有被人即時指出,進而加以改正,國家、政府才能趨向於正道。各級政府部門中都有人能夠提意見,那是因為政府主官的權柄並不頂天;大至州府,刺史身邊還有別駕,名分君臣、上下,其實也就低半級而已,自然不怕講話。君主之下,卻沒有比他略矮一頭的——宰相也不成——故而要專設諫官;如今你大司馬在關中行台也是一言九鼎啊,那你的行為又豈可不受絲毫制約呢?肯定會出事兒啊!

裴該心說我的行為怎麼就不受制約了?先不說天時、地利、人和的制約,那些舊制度、舊習氣,因舊官僚而給我下絆子,使我不能舒心暢意,也不是一天兩天了。然後再設諫官,比方說你陳延思,見天兒上書要我輕工商、罷民屯,下筆千言,口若懸河,在輿論上攻擊我,那我還不得給氣瘋嘍!

不過再一琢磨,我的很多理念、手段固然經過歷史的考驗,可以確定是先進的,但高產種未必可以施之於鹽鹼地,因應落後的社會生產力,很多施政措施有可能超前,過猶不及,反倒有可能壞事啊。

對於這點,裴該本人是每常警惕的,故而以他的權柄,完全可以在關中徹底自搞一套,他卻仍然要多方面聽取意見,對於裴嶷等人因傳統思想而產生的反對情緒,寧可花時間、精力去耐心說服,也絕不強行壓制。況且若不能真服其心,你就算政策再高明也沒用,人若不給你認真執行,陽奉陰違,必然難以成功。

那麼既然自己已經有了這種心理準備,已經下決心要知難而上,為了集體的團結,更為了不自矜、驕傲導致誤事,樂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肯於做大量的說服工作,則諫官之設,又有何不可呢?

這是主動用制度來約束自己的權力,起碼打開一個下情上達的通道,自定會因此而產生不少的麻煩,但同時,制度的完善,能夠將更多可能的失誤都扼殺在搖籃中,這未必是一樁壞事啊。唯使我不得襯心順意而已,但所謂「治大國如烹小鮮」,為政者又豈能想望諸事盡皆襯心順意呢?!

再者說來,即便不監督自己,也應該設職監督行台政府。此前一是人才稀缺,二是為了行政方便,大司馬以下唯長史、司馬統管文武,對於政令缺乏中書、門下那類審核機構。雖然從事中郎掌監察之任,但主要是面對官吏個體的,而非督責整個政府部門的運行,且裴詵、王貢的絕大部分精力其實都撲在對外情報上面,要他們再加監督政府,未免強人所難。

裴該從前就討厭「噴子」、「鍵盤俠」,但具體到諫官,仔細想想,倒也未必有那麼煩人。因為面對其他朝臣也就罷了,倘若面對的是主君,誰又敢以話術來混淆視聽,甚至於撒潑打滾、扣帽子耍賴啊?只要確實是在講道理,即便道理不通,我又有何可懼?

想到這裡,他便擺擺手,阻止了熊遠繼續反駁陳頵,隨即面向陳延思,一字一頓地問道:「卿此言確實有理,是我疏忽了。然而,我若於行台設諍諫之官,卿可願為么?可敢言么?」

陳頵倒沒想到裴該那麼輕易就認同了自己的建言,他原本以為還要勸說半天才可能見成效——終究誰都不樂意在身邊常伴一個提意見的呀,此乃人之常情。但他的打算是將來裴該還朝之後,把關中行台更為嚴謹的政治架構,直接套用於朝廷的,則若預先不設諫官,將來再硬塞進去就難了,故而做好了苦諫的準備。

不禁暗道:「大司馬倒確實從善如流啊……」便即拱手:「若大司馬不以頵卑陋,假我以諍諫之任,自然知無不言。」

裴該笑笑:「若卿進諫,而我不聽,奈何啊?」

陳頵道:「自當再諫。」

「憑卿再諫、三諫,我皆不從,又如何?」

陳頵聞言,不禁微微一愕,隨即囁嚅一下,回覆道:「聽不聽在裴公,而言不言在陳某。」

裴該笑問:「難道不是『道不行,乘桴浮於海』么?」

陳頵正色回覆道:「道與言未必契合,一言不聽,未必其道不行。倘若諫臣所言,君主必聽,則是以臣挾君也;倘若一言不聽,即掛冠而去,是偽為龍逄、比干,而擬君為桀、紂也——此非諍臣,而是要名之妄人。大司馬若有缺失、疏漏,頵自當直言進諫,若其事小,不聽也可,但請更咨於眾;若其事大,乃當固諫,即不我聽,也不至於逃去……」

他陳延思在洛陽的時候,三天兩頭上奏,就朝政發表意見,大佬們多數都是不肯聽從的,也沒見他因此而辭職啊,他最終是被人轟走的……就陳頵的認知,即便諫官也不能說自己的想法全都正確,否則直接以諫官為宰相甚至人君好了,豈有此理啊?既然如此,怎麼可能要求凡諫言而人君必從?

裴該頷首:「延思能明此意,我心甚慰。」我別招來個牛脾氣,一定揪著衣襟要我聽他的話,不聽就或者辭職,或者去撞柱子,那不是白給自己找麻煩,卻未必能產生好效果嗎?再如明清之際,大群言官(還不能算是諫官)純為要名而放嘴炮,細過必究,搞得都沒人敢認真做事了——因為凡做事必有疏漏,唯不做才不會犯錯——那種「鍵盤俠」,不要也罷。

於是裴該就對陳頵說:「我即授卿諍諫之職,望卿毋負我望。如今日所言三失,我盡知矣,卿不必復言,我及行台別有疏漏、差錯,卿當直言不諱。」

即命書記胡飛制文,於行台新設諍諫之職,起名叫做「拾遺」——這個詞兒當時就有,乃匡正過失之意,至於用作官名,則是直接抄了武則天的「後」智——直屬大司馬,列第五品上大夫,任命陳頵陳延思擔任其職。制文即送長史裴嶷、司馬陶侃傳閱,若是沒有反對意見,簽上自己的名字,這事兒就算定了。

就理論上而言,裴、陶二人對此事不大可能堅決反對,因而陳頵便再次向裴該行禮,改口尊稱「明公」,而自稱「臣」——上下級之間,尤其某官及其自辟的僚屬,依秦漢之風即等同於君臣,起碼禮數上如此,逮魏晉而俗不變,大概要到南北朝和隋唐以後,所面非人君而以「臣」自稱的習慣才逐漸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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