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為誰寫作?

在採訪中,有人會問我:「村上先生您寫小說時,心中設想的是什麼樣的讀者呢?」每次我都頗感困惑,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因為我本來就沒有專門為了誰寫小說的意識,現在也仍然沒有。

為自己而寫,我覺得這在某種意義上倒是真話。尤其是深更半夜在廚房餐桌邊寫第一部小說《且聽風吟》時,我壓根兒沒想到它會進入一般讀者的視野——真的。大體說來,我僅僅是意識到自己會「變得心情舒暢」而寫小說的。把一些存在於心中的意象,運用自己稱心滿意、妥帖得當的詞句描述出來,再把這些詞句巧妙地搭配起來,化為文章的形式……腦袋裡全是這種東西。總而言之,會有什麼樣的人來讀這本小說(似的東西)?這些人究竟會不會對我寫的東西產生共鳴?這其中隱含著什麼樣的文學信息?像這類麻煩的問題根本就沒有力氣去思考,而且也沒有思考的必要。毫不拖泥帶水,或者說非常單純。

而且其中大概還有「自我療愈」的意義。因為一切創作行為中或多或少都包含著修正自我的意圖。通過將自己相對化,也就是將自己的靈魂嵌入和現在不同的外形,去消解或升華生存過程中難以避免的種種矛盾、錯位與扭曲。而且順利的話,還要與讀者共同分享這種作用。我並沒有具體地意識到這一點,但那時心中或許在本能地尋求這種自我凈化作用,所以才極其自然地想寫小說。

然而那部作品獲得了文藝雜誌新人獎,成書出版後賣得還算不錯,成了話題,我姑且算是站到了名為「小說家」的位置上,也不得不硬著頭皮意識到「讀者」的存在。畢竟自己寫的東西變成了書擺在書店的貨架上,而且我的名字被堂而皇之地印上了封面,讓不少人拿在手中翻看,因此寫起來免不了有點神經緊張。話雖如此,我卻覺得「為了自己享受而寫作」的姿態並沒有太大的變化。只要自己寫得心情愉悅,想必也同樣有讀者讀起來感到開心吧。人數或許不會太多,但那也無所謂,是不是?假如與這些人心心相通,也算是如願以償了吧?

繼《且聽風吟》之後,《1973年的彈子球》及短篇小說集《去中國的小船》《袋鼠佳日》這些作品,大多是以這種自然而樂觀的,抑或說十分輕鬆的姿態寫成的。當時我還擁有一份職業(本職),靠那份收入生活得還算可以。小說嘛,說來不過是當作「業餘愛好」,在閑下來的時候寫寫而已。

有一位聲名顯赫的文藝批評家(已經過世了),曾嚴厲批評我的第一本小說《且聽風吟》:「如果諸位以為這種水平的東西就是文學,那可就令人尷尬了。」看到這條評論,我老老實實地以為:「嗯,大概也會有這樣的意見吧。」儘管受到如此評價,倒也沒有心生反感,更沒有怒火中燒。此人與我對所謂「文學」的理解,應該從一開始就截然不同。一部小說思想上如何啦,社會作用如何啦,是先鋒還是後衛啦,是否屬於純文學啦,這種問題我壓根兒就沒考慮過。我是從類似「只要寫起來開心不就得了嘛」的姿態開始寫作的,彼此從根源上就產生了分歧。《且聽風吟》里,虛構了一位叫德雷克·哈特費爾德的作家,他有一部題為《心情愉悅有何不好》的小說,那正是當時盤踞在我大腦正中央的想法。心情愉悅有何不好?

如今想想,那真是一個單純或者說十分粗暴的想法,不過當時我還很年輕(三十歲剛出頭),再加上剛剛經歷過學生運動的浪潮,因為這樣一種時代背景,反抗精神不免有些旺盛,因此還維持著那種堪稱「反命題」式的責無旁貸的姿態,喜歡頂撞權威、反抗權勢。儘管不無狂妄自大、稚氣十足之處,但回首往事,我覺得從結果來看卻是好事。

這樣的姿態徐徐呈現出變化,是始於寫《尋羊冒險記》(一九八二年)的時候。我心中也大致明白,就這麼一成不變地死守著「心情愉悅有何不好」的寫法,作為職業作家只怕終將鑽進死胡同。就算讀者眼下把這種小說風格視為「嶄新的東西」,表示理解和喜歡,但如果叫人家整天讀一模一樣的東西,用不了多久就會感到膩煩。「喲,又是這玩意兒。」註定會變成這種狀態。當然,連身為作者的我也會感到膩煩的。

況且我並不是想寫這種風格的小說才寫的,只是還不具備足夠的寫作技巧去正面叫板和挑戰長篇小說,姑且只能採取這種類似「裝腔作勢」的寫法,才寫這種類型的東西。碰巧這種「裝腔作勢」顯得新奇又新鮮而已。可是對我來說,既然好不容易當上了小說家,當然想寫寫更深刻大氣一點的小說。雖說是「更深刻大氣」,但並不等於那種在文藝上畢恭畢敬的小說、那種顯而易見屬於主流的文學。我想寫那種寫起來讓自己心情舒暢,同時又具有正面突破能力的小說。不單是把內心的意象零碎而生動地化為文字,還要把靈感和意識更加綜合、更加立體地升華為文章——我漸漸開始這樣想。

在那前一年,我讀了村上龍的長篇小說《寄物櫃里的嬰孩》,十分佩服:「寫得真好!」然而那是只有村上龍才能寫出來的作品。我還讀過中上健次的幾部長篇小說,也深感佩服。可那也是唯獨中上先生才能寫出來的東西。每一部都和我想寫的不一樣。理所當然,我只能自己去開拓獨特的道路。只能將這些先行登台的作品中蘊含的力量作為具體例證放在心上,把只有我才能寫出來的作品堅持寫下去。

我為了回答這個命題,開始執筆寫《尋羊冒險記》。我的基本構想是盡量不讓現有的文體變得笨重,不損害「心情的愉悅」(換言之就是不被「純文學」的裝置俘虜),讓小說本身變得深刻、厚重起來。為此就必須積極導入故事這個框架。在我看來,這一點非常明確。而如果把故事當作重點,工作起來勢必費時耗日,不可能像以前那樣,在「本職」工作之餘利用閑暇就能完成了。所以開始寫《尋羊冒險記》之前,我賣掉了一直經營的小店,成了一個所謂的職業作家。當時,相比寫作,當然還是小店的收入更高,但我仍然橫下心來決定犧牲它。因為我想把生活全都集中到小說上,把自己擁有的時間全部用在寫小說上。說得稍稍誇張些,就是「破釜沉舟」,無法再走回頭路了。

周圍的人幾乎全體反對:「還是別這樣貿然行事呀。」小店的生意大有起色,正逐漸興隆起來,收入也穩定下來了,此刻轉手豈不太可惜了。不如將小店託付給別人經營,自己去寫小說,豈不更好?想必大家都不認為我單靠寫小說能吃飽飯吧。不過我沒有猶豫不決。我一直有一種脾氣:「做一件事,倘若不全力以赴、一拼到底,便心情不爽。」性格使然,大概沒法「把小店隨便託付給別人」。這是人生的緊要關頭,得當機立斷、痛下決心。哪怕一次也行,總之我想拼盡全力試試寫小說,如果不成功,那也沒辦法,從頭再來不就行了。我賣掉了小店,為了能全神貫注地寫作長篇小說,搬出東京的住所,遠遠離開都市,過起了早睡早起的生活。又為了維持體力堅持每天跑步。就這樣,我毅然決然地徹底改變了自己的生活。

或許就是從那時開始,我不得不清晰地意識到讀者的存在了。不過那具體是怎樣的讀者,我卻沒有多想,因為也沒有冥思苦想的必要。那時候我正三十齣頭,不管怎麼想,看我寫的東西的不外乎同齡人,要不就是更年輕的一代,也就是「年輕男女們」。當時的我是一個「新進青年作家」(用這樣的詞叫人有點難為情),支持我作品的顯然是年輕一代的讀者。至於他們是怎樣的人、心裡在想些什麼,我無須去冥思苦想。身為作者的我與讀者理所當然般合而為一。回首當日,那段時期大概是我這個作者與讀者之間的「蜜月期」吧。

《尋羊冒險記》由於種種原因,受到了刊載的雜誌《群像》編輯部相當的冷遇(我記得是這樣),但幸運的是得到了眾多讀者的支持,評價也很高,書遠比預想中暢銷。換句話說,我作為職業作家,算是順利地邁出了第一步,並且有一種明確的感覺:「我要做的事情,在方向上沒有錯!」在這層意義上,對身為長篇小說作家的我來說,《尋羊冒險記》才是實質上的出發點。

自那以來歲月流逝,我已經六十過半,來到了距離新進青年作家的境界十分遙遠的地方。儘管並沒有規划過什麼,但隨著時間的流逝,人的年齡會自然而然地增加(沒辦法啊),而閱讀我作品的讀者階層,也隨著歲月流逝發生了變化。或者說是理所當然地發生了變化。只是假如有人問我:「那麼,現在閱讀你作品的是些什麼樣的人呢?」我卻只能回答:「哎呀,我一無所知。」當真是一無所知。

有許多讀者寫信給我,此外我也有機會和幾位讀者見過面。然而這些人無論是年齡、性別還是居住區域,都千奇百異各不相同,因此我的書主要是哪些人在閱讀,腦海中還真的湧現不出具體的形象。我自己不甚了解,出版社的營銷人員只怕也不太清楚吧。除了男女比例大約各佔一半、女讀者中美貌的居多(這並非謊言)之外,看不出其他的共同特徵。從前有種傾向,好像在城市裡賣得不錯,在地方上卻銷路欠佳,但現在沒有如此鮮明的地域差異了。

那麼,你是在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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