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那麼,寫點什麼好呢?

要成為一個小說家,您認為需要什麼樣的訓練和習慣?在與年輕朋友互動時,常常被問到這樣的問題,好像在世界各地都有這種情況。我覺得這恰好說明有很多人「想當小說家」,「想表現自我」,然而這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至少我只能抱臂深思,沉吟不語。

因為我連自己是如何成為小說家的,都沒有搞明白前因後果。我並非年紀輕輕的時候就下定決心,「將來要當個小說家」,於是為此進行特別的學習、接受培訓、積累習作,按部就班地成為小說家的。就如同此前人生中的許多事情那般,很有些「忙東忙西的,一來二往之間順理成章,就這麼瓜熟蒂落」的意思,還有不少好運相助的成分。回首往事,簡直令人心驚肉跳,可事實的確如此,真是無可奈何。

儘管如此,當年輕朋友們滿臉認真地問我「要成為一個小說家,您認為需要什麼樣的訓練和習慣」,我又不能隨便敷衍,說什麼:「哎呀,這種事情我不太清楚,全都是順其自然、水到渠成,還有運氣也很重要,想一想還真是蠻嚇人的。」聽到這種話,只怕他們也挺為難,沒準還會冷場。因此我也會嚴肅地對待問題,試著去思考:「那麼,是怎麼回事呢?」

於是我想到,想當小說家的人首先大概要多讀書。這實在是老生常談,真是不好意思。不過我覺得要寫小說,這依舊是至關重要、不可或缺的訓練。既然想寫小說,那麼小說的結構如何,就得作為肌體感覺,從基礎上了解它才是。就像「要做歐姆蛋,首先得把雞蛋敲開」一樣理所當然。

尤其是青年時期,應該儘可能地多讀書。優秀的小說也罷,不怎麼優秀的小說也罷,甚至是極爛的小說也罷,都(絲毫)不成問題,總之多多益善,要一本本地讀下去。讓身體穿過更多的故事,邂逅大量的好文章,偶爾也邂逅一些不太好的文章。這才是至關重要的作業。它將成為小說家必不可缺的基礎體力。趁著眼睛健康,時間有餘,先把這事兒踏踏實實地做好。實際練筆寫文章大概也很重要,不過從先後順序而言,我覺得再往後排一排也來得及。

其次(恐怕先於動筆)要做的,我覺得應該是養成事無巨細,仔細觀察眼前看到的事物和現象的習慣。身邊來來去去的各色人物、周圍起起落落的種種事情,不問三七二十一,認真仔細地加以觀察,並且深思細想、反覆考慮。雖說是「反覆考慮」,卻沒必要急於對事物的是非價值作出判斷。要儘可能地保留結論,有意往後拖。重要的不是得出明了的結論,而是把那些來龍去脈當作素材,讓它們以原汁原味的形態,歷歷可見地留存在腦海里。

常有人對周圍的人和事爽快利索地展開分析:「那個是這麼回事喲。」「這個是那樣的。」「那小子是這樣的傢伙。」三下五除二便得出明確的結論。這樣的人(我是說,依我所見)看來不太適合當小說家,倒更適合去當評論家或媒體人,再不就是(某種)學者。適合當小說家的,是那種即便腦袋裡已然冒出「那是這麼回事」的結論,或者眼見就要冒出來,卻駐足不前,還要再三思考的人:「不對不對,稍等片刻。弄不好這只是我自以為是。」或者是:「豈能這麼輕易地下結論?萬一前面跳出新的因素,事態說不定會發生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呢。」

看來我自己就屬於這種類型。當然也有(大有)腦袋轉得不夠快的原因。儘管當時匆匆得出了結論,可後來一看,卻發現那結論並不正確(或者說不精確、不充分),這樣的苦澀經驗我反覆體味過許多次,因而深感羞愧,冷汗直流,繞了好多冤枉路。因此,我漸漸養成了「別急著下結論」、「盡量多花時間思考」之類的習慣。這說是與生俱來的性情,不如說是吃過很多苦頭才學會的經驗法則。

就這樣,不論什麼突發事件,我的大腦都不會朝著立刻得出結論的方向運轉,而是努力將自己目睹的光景、邂逅的人物,抑或經歷的事情當作一則「事例」,或者說「樣本」,盡量原封不動地留存在記憶中。這樣一來,等到以後情緒更加穩定、時間更加充裕的時候,就能從各種角度審視,仔仔細細地檢驗它,根據需要引導出結論。

不過就我的經驗而言,迫切需要得出結論的事情,好像遠比我們想像的少。我甚至覺得不管從長期還是短期來看,我們實際上並不是那麼需要結論這玩意兒。所以每當讀報紙或看電視新聞時,我都不禁心生疑念:「喂喂,就這樣飛流直下地亂下結論,到底要幹什麼呀?」

總體說來,如今這世界似乎急於追求黑白分明的判斷。當然,我也認為不應該什麼事情都往後拖:「留待下次吧,以後再說。」恐怕有些事情必須先拿出個結論來。舉兩個極端的例子,「戰爭是開打還是不打?」「核電站明天是啟動還是不啟動?」這樣的事情,我們無論如何都必須儘快明確立場,不然很可能惹出天大的禍事。然而,這類急如星火的事態註定不那麼頻繁。如果從收集信息到提出結論的時間越縮越短,人人都成為新聞評論員或評論家,社會將變得刻板獃滯、缺乏寬容,甚至變成非常危險的地方。問卷調查中常常有「兩者皆否」的選項,可我總在想,如果有個「眼下兩者都不好說」的選項,其實也挺好。

嗯,社會歸社會,姑且不問。總之,我覺得立志當小說家的人不該迅速得出結論,而應該盡量原封不動地收集和積攢素材。要在自己身上找出大量存儲這類原材料的「餘地」。雖說是「盡量原封不動」,但也不可能將眼前一切都原原本本地牢牢記住。我們的記憶容積有限,因此需要最低限度的工序,即信息處理之類的東西。

更多的情況下,我主動存儲在記憶里的,是某個事實(某位人物、某種現象)中興味盎然的細節。因為要巨細無遺、原模原樣地記下來十分困難(不如說,就算當時記下來了,不久也會忘掉),所以我留心提取出幾個單獨的細節,用便於回想起來的形式留存在腦袋裡。這就是我說的「最低限度的工序」。

那是怎樣的細節呢?是會讓人「咦?」地生出興趣的細節。可能的話,最好是無法巧加說明的東西。如果不合道理,或者條理上有微妙的分歧,或者令人心生疑竇,甚至神秘怪異,就更無話可說了。收集這樣的東西,貼上簡單的標籤(註明日期、場所、狀態),再好好地保存在腦海里。說起來就是收藏在大腦中的私人檔案櫃抽屜里。當然也可以準備一個專用筆記本,記在上面。而我喜歡直接記在大腦中。因為拿著筆記本走來走去的有些麻煩,而且一旦形成文字,往往便心安理得地拋到腦後。將各種東西一股腦兒扔進腦海里,該消失的消失,該留下的留下。我喜歡這種記憶的自然淘汰。

有一個故事我很喜歡。詩人保爾·瓦萊里採訪阿爾伯特·愛因斯坦時,問道:「您會不會隨身攜帶一個記錄靈感的筆記本?」愛因斯坦表面上非常平靜,內心卻十分驚訝,答道:「哦,沒那個必要,因為靈感是難得一遇的事兒。」

的確,聽他這麼一說,我覺得自己也一樣,很少遇到感嘆「此刻手頭有個筆記本該多好」的情況。而且,真正重要的事情一旦放進腦海里,是不可能那麼輕易就遺忘的。

總而言之,寫小說時至為珍貴的,就是這些取之不盡的細節寶藏。從我的經驗來看,聰明簡潔的判斷和邏輯縝密的結論對寫小說的人起不了作用,反倒是拖後腿、阻礙故事發展的情形多一點。然而,如果將保管在大腦檔案櫃里的形形色色未經整理的細節,根據需要原汁原味地編排進小說中去,連自己都會覺得震驚,故事竟變得自然而然、栩栩如生起來。

比如說是什麼樣子呢?

哎,一時想不出好例子來,但比如說,就像這個……你熟識的人裡邊,有人不知何故一生氣就打噴嚏,一旦開始打噴嚏,就怎麼也停不下來。我的熟人中並沒有這樣的人,但假定你的熟人中有。看到這樣的人,你也許會想:「為什麼呢?為什麼一生氣就要打噴嚏?」接著就運用生物學或心理學知識進行分析推測、設立假說。這當然也是一種處理方式,但我一般不這樣思考問題。按我的大腦工作方式,往往是感嘆一句「咦,還有這樣的人」,便到此為止了。「不知是什麼緣故,不過,世上也有這樣的事啊。」於是砰的一下,將這件事「一股腦兒」記下來。我大腦的抽屜里收集了許多這般毫無脈絡的記憶。

詹姆斯·喬伊斯曾經非常簡潔地斷言:「所謂想像力就是記憶。」此言極是,我完全認同詹姆斯·喬伊斯的觀點。想像力千真萬確就是缺乏脈絡的記憶片段的結合體。這種說法在語義上似乎有些矛盾,「被巧妙組合起來的毫無脈絡的記憶」會具備自己的直覺,具有預見性。它才應該成為故事正確的動力。

總之,我們的(至少是我的)腦袋裡配備著這樣的大型檔案櫃。一個個抽屜中塞滿了形形色色作為信息的記憶。既有大抽屜,也有小抽屜,其中還有內設暗鬥的抽屜。我一邊寫小說,一邊根據需要拉開相應的抽屜,取出裡面的素材,用作故事的一部分。檔案櫃里反正有數量龐大的抽屜,當我集中精力寫小說時,哪裡的哪一個抽屜中裝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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